2022年進出口貿易合同模板(通用5篇)

2022年進出口貿易合同模板(通用5篇)

  隨著人們法律觀念的日益增強,隨時隨地,各種場景都有可能使用到合同,合同是對雙方的保障又是一種約束。那麼大家知道合法的合同書怎麼寫嗎?以下是小編幫大家整理的2022年進出口貿易合同模板(通用5篇),歡迎大家借鑑與參考,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進出口貿易合同1

  委託方: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郵編:_________

  經辦人: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

  受託方: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郵編:_________

  經辦人: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

  甲乙雙方本著自願平等、公平合理的原則,經友好協商,就甲方委託乙方辦理進出口貨物報關事宜,雙方一致同意訂立以下合同條款,以供雙方共同遵照執行:

  一、甲方委託乙方辦理的進出口貨物的具體明細,由甲方另以書面的方式提供給乙方,並應在貨物裝船前_________日、裝飛機前_________日、船舶抵港前_________日或飛機抵港前_________日前將以下材料或資訊提供給乙方:

  1、合同;

  2、發票;

  3、裝箱單;

  4、提單、空運單或其他運輸單證;

  5、提貨單;

  6、貨物的hs編碼;

  7、貿易性質;

  8、手冊,批件,如進出口許可證,配額證,免稅表,證明等;

  9、報關要求及注意事項;

  10、報關所需的其他資料。

  二、乙方作為甲方的報關代理人,應在甲方的授權範圍內進行活動,認真履行職責,維護甲方的合法權益。乙方在代理許可權內的任何責任和費用都應由甲方承擔。乙方只對因自身的過失與疏忽給甲方造成的直接損失負有責任。

  三、甲方需要變更有關報關等事項的,應在報關前提出,並應出具書面的變更通知書。報關後有正當理由需要更改的,甲方應書面委託乙方協助辦理。由於變更引起的一切費用和後果由甲方承擔。

  四、甲方必須保證報關貨物不屬於國家禁止或者限制進出境的物品。否則,甲方應對由此產生的一切後果承擔責任和費用,並對由此給乙方造成的損失負賠償責任。

  五、甲方應保證申報的內容均真實、準確、無欺詐,且與報關單上的內容一致。如委託的內容與報關單有出入,以報關單為準,甲方應承擔由於委託內容與報關單不一致而產生的一切責任,並對由此給乙方造成的損失負賠償責任。

  六、甲方有權對乙方的報關行為進行監督,有權要求乙方對於報關進展情況及時彙報。乙方應及時向甲方報告貨物的報關、報檢及報驗等資訊。

  七、對於進口貨物,甲方是進口貨物的海關關稅、海關監管手續費。代徵增值稅的義務繳納人。如甲方書面委託乙方代付,甲方應在乙方報關前根據乙方估算的數額將上述款項匯至乙方帳戶,以便乙方代甲方在納稅期限內向海關繳納。否則,乙方無義務為甲方墊付前述費用。

  八、甲方如對海關開徵的稅額款有異議,應按《海關法》的規定辦理,先繳納後申請減免,手續費自負。乙方應積極協助甲方辦理退稅手續,手續費由甲方承擔。

  九、乙方應收取的具體每票業務的報關、報檢和報驗等費用標準和結算方式,詳見《報價及結算單》,《報價及結算單》為本合同的附件,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報價及結算單》中的內容甲、乙雙方可根據情況進行變更,變更經雙方書面確認後方可生效。變更生效前所發生的業務,仍按原《報價及結算單》的標準執行。若單票業務的委託書中的費用標準與《報價及結算單》不一致的,按該票委託書中的標準處理本票業務。對於《報價及結算單》和委託書中均沒有約定的乙方應收費專案,雙方另行協商處理。

  十、甲方應按合同的約定履行付款義務,每逾期一天,應向乙方支付未付部分萬分之五的違約金。若甲方指定第三方付款的,如第三方拒付、少付、延期付款的,甲方仍有付款義務並承擔違約責任。

  十一、對於甲方委託乙方代付海關關稅、海關監管手續費、代徵增值稅的業務,甲方應在乙方指定的期限內將該稅費付至乙方指定的帳戶,最後據實結算,多退少補。其他費用如報關滯報金、船公司、航空公司及貨代調單費等按實際發生額收取,甲、乙雙方另行結算。

  十二、在甲方未按照合同約定支付乙方費用時,乙方有權滯留相應的運輸單據或貨物,由此產生的所有損失和責任由甲方承擔。

  十三、由於海關、衛生檢疫、動植檢部門的稽核、查驗等原因造成乙方報關、報檢、報驗等延誤的,所產生的疏港費、集裝箱超期使用費及其他額外費用均由甲方承擔,與乙方無關。

  十四、由於海關的原因致使貨物被扣押或者報關滯後的,乙方應積極協助甲方同海關進行交涉,由此產生的損失和費用由甲方承擔。

  十五、如因甲乙雙方的過失致使合同不能履行,給雙方造成了實際損失,應根據實際情況,由雙方分別承擔各自的責任。

  十六、由於地震、颱風、水災、戰爭、政府政策的改變以及其他不能預見並且對其發生和後果不能防止或者避免的不可抗力事故,致使貨物被扣、不能報關或者報關滯後,遇有上述不可抗力事故的一方應立即將事故情況通知對方,並應在_______日內,提供事故詳情及合同不能履行的有效證明檔案。按照事故對履行合同影響的程度,由雙方協商決定是否解除合同,或者部分免除履行合同的責任,或者延期履行合同。

  十七、本合同項下發生的任何糾紛或者爭議,雙方首先就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提交上海仲裁委員會根據該會的仲裁規則進行仲裁。仲裁裁決是終局的,對雙方都有約束力。

  十八、本合同的訂立、效力、解釋、履行、爭議的解決均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

  十九、本合同經甲。乙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合同有效期為一年。本合同期滿之日前,甲、乙雙方如無異議,則自動延長一年。任何一方均可在期滿前提出終止合同,但應以書面方式通知另一方。

  二十、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對本合同進行修改和補充,修改及補充的內容經雙方簽字蓋章後作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

  二十一、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兩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___(蓋章)乙方:_________(蓋章)

  代表:_________(簽字)代表:_________(簽字)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進出口貿易合同2

  買方: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

  賣方: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

  本合同由買方和賣方共同簽署,買方同意購買且賣方同意出售下列商品並遵守所列各項條款。

  1.描述

  2.原產國和製造商名稱_________。

  3.包裝

  包裝在結實的新木箱或紙箱裡,適合遠距離的海運/包裹郵遞/空運和氣候的變化,能防護野蠻裝卸、潮溼、雨淋、腐蝕、震動和冷凍。買方將對由於包裝不適當造成的任何貨物損壞、缺失和由此產生的費用負責;也對由於不充分或不適當的包裝和保護措施所引起的鏽蝕負責。隨箱應裝運一整套有關的服務和操作說明。

  4.嘜頭

  賣方用不褪色的油漆在每一個外包裝的四周寫上箱號、毛重、淨重、尺寸、合同號、目的港、收貨人編號和下列文字:“防止潮溼”,“輕拿輕放”,“此端向上”,提升位置,重心和嘜頭。嘜頭為:_________。

  5.交貨期_________。

  6.裝貨港_________。

  7.目的港_________。

  8.保險

  在FOB和CFR條款下,保險由買方在裝船後負責辦理。

  9.付款

  在信用證付款條件下:買方在合同簽訂後14天內,將開出一個由北京銀行為付款行,以賣方為受益人,全部發貨金額的不可撤消信用證。此信用證在賣方向開證行出示即期匯票(金額為發票金額的100%)以及在條款10中所列裝運檔案時即有效。付款將由開證行在被提示上述匯票和檔案時透過電匯或航空匯款向賣方付出,此信用證在裝船期後的15日內有效。

  10.檔案

  (1)提單/空運單:

  a.在海運條件下:3份原始海運提單,註明:“運費到付(FOB)”、合同號、嘜頭、空白背書,並寫明完整的地址和電話號碼以通知買方。

  b.在空運條件下:一份原始和一份影印的空運單,註明“運費到付(FOB)”、合同號、嘜頭,指定給買方。

  (2)5份正本發票,註明:合同號、嘜頭(在多於一個嘜頭時,發票應分開列印),按照相關合同寫出明細。

  (3)由廠商/供貨商確認的2份正本和2份影印的裝箱單,註明:重量、裝箱件數和相應發票的日期。

  (4)2份由廠商/供貨商確認的質量、數量說明書。

  (5)1份發給買方通知發貨詳情的傳真的影印件。除此之外,賣方將在發貨後7天內,將整套上述檔案用空郵的方式直接寄給買方。

  (6)如果必要的話,一份由政府出具的出口許可證影印件。

  (7)一份正本、兩份影印的原產地證明。

  (8)檔案的數量和內容一定是完整和正確的。如果由於賣方沒有提供上述的檔案造成買方不能及時清關和提貨,全部損失由賣方負擔。買方的姓名和完整的地址和電話號碼必須列印在提單或空運單上,否則,賣方將負擔由此造成的損失。以上所有檔案的複製件要寄給喀土穆和北京辦公室。

  11.裝運(在FOB條款下)

  (1)賣方將用傳真通知買方如條款12(1)的事項以便買方定船。

  (2)定船由買方或其代理辦理。

  (3)買方或其代理將在預計船隻到達裝船港10天前通知賣方船名、預計轉運日期、合同號,以便賣方安排。賣方一定要與買方保持密切聯絡。當有必要更改船隻或其到達時間不得不提前或推遲,買方及其代理應及時通知賣方。如果買方的船隻在其通知的到達日後30天之內不能到達裝運港口。買方將從第31天起承擔倉儲和保險費用。

  (4)如果在買方的船隻準時到達裝運港後賣方沒有將要運的貨物準備好,那麼賣方將對空倉費和滯期費負責。

  (5)在貨物越過船舷之前,賣方將承擔所有的費用和風險;在貨物越過船舷之後,賣方將承擔所有的費用和風險。

  12.裝船通知

  (1)賣方為了以下目的(a、b、c)將於合同條款5中列明的裝船日期前40天,用傳真通知買方合同號、品名、數量、價值、箱數、毛重、尺寸和在裝運港就緒的日期。如果任何一箱的總量超過9公噸、尺寸範圍達到或者超過12米長,2.7米高,3米寬,賣方需要在裝運前50天通知買方這些資料。如果有易燃和危險物品需要標明。

  a.在條款9中的L/C付款條件下,開出一個信用證。

  b.在FOB條件下,由買方安排定船。

  c.為了使買方在收到上述通知時能安排好其國內運輸,如果重量和尺寸超過此條款(1)中的規定時,買方將要求採取措施以適合買方進行內陸運輸。

  d.如果賣方沒有履行上述規定,全部損失由賣方承擔。

  (2)賣方在完成貨物裝運後,立即用傳真通知買方合同號、商品、數量、箱數、發票價值、毛重、船名、開船日期、提單號(海運時)或空運單、航班號以及估計到貨日期等等。如果有易燃或危險品,應將其明細一起標明。由於賣方沒及時通知造成買方沒有及時辦理保險和清單事宜,全部損失由賣方負責。

  13.技術檔案_________。

  14.質量保證

  賣方保證其產品是用最好的材料、先進的技術製造、全新且沒有使用過,完全符合本合同的質量、效能和規格要求,與技術手冊相一致。質保期從貨物到達目的.港後算18個月,或由雙方代表簽字後的驗收合格證明有效後算12個月。

  15.檢驗

  (1)在交貨以前,製造方將按條款10(4)的要求,對貨物的質量、規格、效能和數量/重量做一準確、全面的檢驗,證明該商品與合同條款相符。這些證明將形成交給付款議付的檔案的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但是不被認為是最終結果。製造方試執行的結果和細節必須作為質量證明的附件出現。

  (2)當商品到達現場以後,買方將申請_________檢驗局對商品的質量、規格、數量/重量作一個初步檢驗,並作出檢驗報告,如果商檢局發現有規格和數量或者兩者都不符的地方,除非責任是保險公司或運輸公司的,買方將在商品現場檢驗之後30天以內有權拒收商品或向賣方索賠。

  (3)如果商品的質量和規格與合同不符,或在條款14所列的質量保證期內,由於任何原因被證實有缺陷,包括潛在缺陷或使用了不合格的材料,買方將安排由商檢局進行檢驗,並有權和賣方索賠。

  16.索賠

  在貨物到達目的地後90天內,除非保險公司或船主負有責任,如果發現有質量、規格或數量有與合同條款不符之處,買方將有權進行索賠,更換貨物或索賠損失,所有的費用(如商檢費、運還和運回替換貨物、保險費、倉儲和裝卸費用等)將由賣方承擔。對於質量,賣方將保證:從貨物到達目的地後的18個月內,如果由於該裝置由內在缺陷、製造材料不合格或做工低劣,買方將立即書面通知賣方。檢驗證明將作為索賠的基礎。賣方對於買方的索賠,有責任迅速排除缺陷,全部或部分更換商品或根據損壞的程度降價,如果有必要,將由賣方承擔費用買方自行排除缺陷,如果賣方在收到前述索賠一個月內不能回答買方,索賠將被認為已被賣方接受。

  17.不可抗力

  對於在生產過程或裝船或轉船過程中發生的不可抗力(如戰爭、嚴重火災、水災、颱風和地震或其他由雙方認可的事件)引起的延誤船期或不能交貨,賣方將不負任何責任。賣方將迅速通知買方上述發生的一切,並在從那以後的14日之內空郵一份由主管政府部門出具的事故證明書。在這種情況下,賣方仍然有責任採取必要的措施儘快運輸貨物。如果事故持續超過10周,買方有權取消合同。

  18.遲交貨和罰款

  如果賣方沒有按合同要求及時交貨,除非是合同款17的不可抗力引起的,買方在賣方同意付罰金(經付款行從貨款中扣除)的條件下同意延遲交貨,罰款總數不超過交貨全部金額的10%,每延遲交貨1天罰貨款的1%。如果超過合同交貨期10天后賣方仍不能交貨,買方有權取消合同,不管合同是否被取消,賣方仍要不推遲地交納前述罰款。

  19.仲裁

  與此合同有關的所有爭端及其執行將透過談判友好地解決,如果不能協商解決,案例將提交中國國際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根據其公佈的仲裁規則進行仲裁,仲裁將在北京進行,仲裁委員會的決定是終局性的,並對雙方都具有約束力,雙方既不能訴諸法庭,也不能向其他機構要求修改決定,仲裁費由敗訴的一方承擔。

  20.合同的生效

  合同從雙方簽字日期起生效。

  21.售後服務

  賣方要提供補口材料和售後服務。

  22.特殊條款

  茲證明本合同由買賣雙方共同簽署,雙方各保留一份正本。

  本合同的附件都將被視為合同的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並與合同具有同樣的效力。

  買方(蓋章):_________賣方(蓋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進出口貿易合同3

  甲方:_______

  乙方:_______

  本進出口代理合同由上述各方於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在_______市訂立。

  鑑於:

  1、甲方決定獨家發起,採取社會募集的方式設立_______股份有限公司,並將股份公司的股票在證券交易所上市交易。

  2、乙方為經甲方批准設立的股份公司籌委會。在股份公司籌建期間,由乙方代表股份公司辦理與股份公司設立、股票發行與上市有關的一切事宜。

  3、甲方有權在核定的經營範圍內代理其集團成員的進出口業務。

  4、股份公司成立後,將成為集團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其在進出口方面的業務將由甲方代理。

  5、甲、乙雙方同意,自股份公司依法設立之日,本合同所規定的乙方所享有及承擔的一切權利和義務,均自動轉由股份公司享有和承擔,本合同的乙方即為股份公司。

  甲、乙雙方根據有關法律、行政法規,本著“平等、自願、互利有償”的原則,達成如下合同條款:

  第一條代理許可權:

  1、甲方確認,甲方經主管部門批准,具備代理乙方進出口業務的權利。

  2、甲方同意在其進出口許可權許可範圍內,代理乙方辦理生產經營中所需之進出口{業務,以便乙方進口維持其生產所必需的物品,並根據具體情況安排出口。

  第二條代理雙方的權利、義務:

  1、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協助股份公司辦理進出口批文;負責對外談判,代表股份公司對外簽約;負責對i外執行合同,包括對外開證、結算、結匯、對外索賠等,並隨時向股份公司通報情況;負責提供外方及國內有關部門的資料、單據以便股份公司及時做財務處理。

  2、股份公司的權利、義務:

  負責進出口專案的全部技術問題,包括裝置、原材料的選型、驗收;負責簽署技l術附件;協助甲方對外進行談判,在價格、運輸、保險、索賠等方面提出參考意見;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及時進行收付款、驗收等工作;負責進出口貨物的境內運輸、保險等事宜;除按照進出口合同規定,及時進行收付款外,還需及時支付報關、商檢代理費等費用。

  第三條代理費用:

  本著對內優惠的原則,在外經貿部規定標準的基礎上,下調百分之××至百分之××。

  第四條特惠條件:

  除代理費優惠外,甲方將利用自身在銀行的信譽,為股份公司提供資信擔保,減少股份公司抵押款的數額,減少利息支出,加快資金週轉。

  第五條期限:

  本合同規定之進出口代理期限,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開始計算,至乙方獲得獨立之進出口權之日即告終止。

  第六條代理事項:

  本合同有效期內,甲方需負責辦理一切有關乙方進出口所必需的報關、清關手續痴及檔案,並儘量協助乙方取得有關的進出口批文。

  第七條違約責任:

  1、違反本合同約定,或無故終止合同視為違約,違約方應按《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有關規定,承擔違約責任。

  2、在合同有效期內,若無不可抗拒因素髮生,甲、乙雙方中的任何一方都不得終止合同,終止合同方視為違約。

  3、違約金的計算方法:(略)

  第八條保密責任:

  任何一方對因進出口代理而獲知的另一方的商業機密負有保密義務,不得向有關其他第三方洩露,但中國現行法律、法規另有規定的或經另一方書面同意的除外。

  第九條合同終止:

  1、甲方或乙方如要提前終止本合同,應提前三十天正式書面並電話通知對方,雙方應在結清所有費用及承擔相應責任後本合同才能終止。

  2、合同終止後,合同雙方仍應承擔原合同內所規定之雙方應履行而尚未執行完畢的義務與責任。

  第十條補充與變更:

  本合同可根據各方意見進行書面修改或補充,由此形成的補充合同,與合同具有相同法律效力。

  第十一條不可抗力:

  任何一方因有不可抗力致使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本合同或遲延履行本合同,應自不可抗力事件發生之日起三日內,將事件情況以書面形式通知另一方,並自事件發生之日起三十日內,向另一方提交導致其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或遲延履行的證明。

  第十二條爭議的解決:

  本合同各方當事人對本合同有關條款的解釋或履行發生爭議時,應透過友好協商的方式予以解決。

  如果雙方透過友好協商不能解決爭議,則可透過提起訴訟交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裁決。

  第十三條生效條件:

  本合同自各方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代理人在本合同上簽字並加蓋公章之日起生效。

  第十四條其他:

  本合同一式三份,具有相同法律效力。各方當事人各執一份,其他用於履行相關法律手續。

  甲方:_______乙方: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_______(簽字)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_______(簽字)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進出口貿易合同4

  甲方(賣方):_______

  乙方(買方):_______

  雙方同意按下列條款由甲方出售,乙方購進貨物:

  第一條 貨物名稱、規格、包裝:_______

  第二條 貨物數量:_______

  第三條 貨物單價:_______

  第四條 買賣貨物總值:_______

  第五條 貨物裝運期限:_______

  第六條 貨物裝運口岸:_______

  第七條 目的口岸:_______

  第八條 貨物保險:由甲方按發票金額_______%投保。

  第九條 付款條件:乙方應透過買賣雙方同意的銀行,開立以甲方為受益的人,不可撤銷的、可轉讓和可分割的、允許分批裝運和轉船的信用證。該信用證憑裝運單據在中國的中國銀行見單即付。

  該信用證必須在_______前開出。信用證有效期為裝船後_______天在中國到期。

  第十條 單據:甲方應向議付銀行提供已裝船清潔提單、發票,裝箱單/重量單。

  第十一條 裝運條件:

  ①載運船隻由甲方安排,允許分批裝運並允許轉船。

  ②甲方於貨物裝船後,應將合同號碼、品名、數量、船名、裝船日期以電報通知乙方。

  第十二條 品質和數量/重量的異議與索賠:貨到目的口岸後,乙方如發現貨物品質及/或數量/重量與合同規定不符,附屬於保險公司及/或船公司的責任外,乙方可以憑雙方同意的檢驗機構出具的檢驗證明向甲方提出異議。品質異議須於貨到目的口岸之日起30天內提出,()數量/重量異議須於貨到目的口岸之日起15天內提出。甲方應於收到異議後30天內答覆乙方。

  第十三條 人力不可抗拒因素:由於人力不可抗拒事故,是甲方不能在本合同規定期限內交貨或者不能交貨的,甲方不負責任。但甲方必須立即以電報通知乙方。如乙方提出要求,甲方應以掛號函向乙方提供由中國國際貿易委員會或有關機構出具的事故證明檔案。

  第十四條 仲裁:凡因執行本合同或與本合同有關事項所發生的一切爭執,應由雙方透過友好方式協商解決。如果不能取得協議時,則在被告國家根據被告國家仲裁機構的仲裁程式規則進行仲裁。仲裁決定是終局的,對雙方具有同等的約束力,仲裁費用除非仲裁機構另有約定外,均由敗訴一方負擔。

  第十五條 備註:

  甲方(蓋章):_______甲方(蓋章):_______

  代表人(簽字):_______代表人(簽字):_______

  電子郵箱:_______電子郵箱:_______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進出口貿易合同5

  甲方(買方):_______

  住所:_______

  聯絡電話:_______

  乙方(賣方):_______

  住所:_______

  聯絡電話:_______

  買賣雙方在平等、互利原則上,經充分協商一致,由買方購進,賣方出售下列貨物,並按下列條款履行:

  第一條、買賣標的

  1、名稱:_______

  2、品種:_______

  3、規格:_______

  4、價格:_______

  第二條、質量和數量的保證

  賣方保證商品系全新的且符合合同規定的規格和質量的各項指標,質量保證有效期為貨物到目的港後的________個月。

  第三條、生產國別和製造廠商

  1、生產國:_______

  2、製造廠商:_______

  第四條、包裝

  應當能達到防壓壞、防潮的基本要求,或符合甲方提出的其他要求。

  第五條、裝運通知

  賣方在裝貨結束後應立即用函電將合同號碼、貨物名稱、數量、發票價格、毛重、船名和船期通知買方。由於賣方未能及時通知造成買方不能及時買保險,則一切損失均由賣方負責。

  第六條、付款條件

  風險提示:

  應就對賬方式、確認形式,以及付款時間、開具發票等事項進行約定,以防雙方在實際履行過程產生分歧,甚至訴訟糾紛。

  作為供方,應特別注意在銷售合同中對需方貨款支付時間、金額(應明確是否為含稅價)進行明確約定。建議在合同中約定要求需方支付一定金額預付款或定金(不能超過合同總金額的20%),供方才予以發貨,或者在合同中約定供方收到需方支付的貨款全款後發貨。

  買方在收到賣方關於預計裝船日期及準備裝船的數量的通知後,應於裝運前_______天透過________銀行開立以賣方為受益人的不可撤消的信用證。該信用證憑即期匯款票及本合同規定的單據在開證行付款。

  第七條、單據

  1、各項單據均須使用與本合同相一致的文字,以便買方稽核查對。

  2、填寫通知目的口岸對外貿易運輸公司的空白抬頭、空白背書的全套已裝船的清潔提單(如本合同為fob價格條件時,提單應註明“運費到付”或“運費按租船合同辦理”字樣。如本合同為cfr價格條件時,提單應註明“運費已付”字樣)。

  3、發票:註明合同號、嘜頭、載貨船名及信用證號。如果分批裝運,須註明分批號。

  4、裝箱單及重量單:註明合同號及嘜頭,並逐件列明毛重、淨重和貨號。

  5、製造工廠的品質及數量、重量證明書。品質證明書內應列入根據合同規定的標準按貨號進行化學成分、機械效能及其他各種試驗的實際試驗結果。數量、重量證明書應按貨號列明重量。

  6、按本合同規定的裝運通知電報抄本。

  7、按本合同規定的航行證明書(如本合同為cfr價格條件時,需要此項證明書。如本合同為fob價格條件時,則不需此項證明書)。

  第八條、保險

  自裝船起由買方自理,但賣方應按本合同規定通知買方。如賣方未能按此辦理,買方因而遭受的一切損失全由賣方負擔。

  第九條、檢驗和索賠

  風險提示:

  應對送貨、簽收、驗收事項進行約定,特別是在發貨人或收貨人為一方當事人指定的第三人時,一定注意留存發貨單、簽收單等交易憑證並備註,以防另一方在結算、支付貨款、發生質量問題時不承認存在前述交易。

  為保障供方的合理利益,一般應在銷售合同中對需方進行產品檢驗的時間進行限制規定,即在限定時間內如需方未提出質量問題,則視為檢驗合格。同時,在機械裝置的銷售中,同時建議約定需方在質量檢驗(驗收)合格之前,不得使用產品,否則,視為驗收合格,供方對此後的質量問題不再承擔責任。

  貨卸目的口岸,買方有權申請_______國商品檢驗局進行檢驗。如發現貨物的品質或數量、重量與合同或發票不符,除屬於保險公司或船公司的責任外,買方有權在貨卸目的口岸後_______天內,根據_______商品檢驗局出具的證明書向賣方提出索賠,因索賠所發生的一切費用(包括檢驗費用)均由賣方負擔。fob價格條件時,買方有權同時索賠短重部分的運費。

  第十條、不可抗力

  由於人力不可抗拒事故,使賣方不能在合同規定期限內交貨或者不能交貨,賣方不負責任。但賣方必須立即以電報通知買方,並以掛號函向買方提出有關政府機關或者商會所出具的證明,以證明事故的存在。由於人力不可抗拒事故致使交貨延期_______個月以上時,買方有權撤消合同,賣方不能取得出口許可證,不得作為不可抗力。

  第十一條、延期交貨及罰款

  風險提示:

  作為供方,應在合同中明確需方延期付款的違約責任,同時還應根據供貨情況對需方貨款的支付程序、期限等進行必要的控制,如發生需方貨款遲延支付、差額支付等情況,應視情況追究其違約責任,減低風險。

  另外,違約金的數額不應過高亦不宜過低,過高可能會有被仲裁機構或法院變更的風險,過低則不利於約束買受人。因此,建議交由專業律師協助處理。

  除不可抗拒原因外,如賣方不能如期交貨,買方有權撤銷該部分的合同,或經買方同意在賣方繳納罰款的條件下延期交貨。買方可同意給予賣方_____天的優惠期。罰款率為每_____天按貨款總額的_______%。不足_______天者按_______天計算。罰款自第_______天起計算,最多不超過延期貨款總額的_______%。

  第十二條、爭議解決

  一切因執行本合同或與本合同有關的爭執,應由雙方透過友好方式協商解決。如經協商不能得到解決時,應提交中國國際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按照該仲裁委員會仲裁程式進行仲裁。仲裁委員會的裁決為終局裁決。對雙方均有約束力,仲裁費用除仲裁委員會另有決定外,由敗訴一方負擔。

  第十三條、本合同於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於_______國_______市用_______文簽署,正本一式_______份,買賣雙方各持_______份。

  風險提示:

  對於一些常年合作的供銷企業,每次供貨都簽訂合同是件很繁瑣的事情。雙方可以簽訂一份常年銷售合同,以消除前述煩惱。

  但是,即使簽訂了常年銷售合同,考慮到每次購銷的產品規格、價格、數量均不相同,每次交易的具體事項是以經雙方簽字確認的訂單為準,因此,應特別注意留存交易憑證及貨款結算憑證並妥善保管。

  甲方(簽字):_______乙方(簽字):_______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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