甜品店勞動合同範本

甜品店勞動合同範本

  隨著人們法律意識的加強,合同對我們的約束力越來越不可忽視,合同的簽訂是對雙方之間權利義務的最好規範。那麼合同要怎麼擬定?想必這讓大家都很苦惱吧,以下是小編收集整理的甜品店勞動合同範本,供大家參考借鑑,希望可以幫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甜品店勞動合同1

  甲方(聘用單位):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乙方(受聘人員):_________

  根據有關法律、法規、規章和《省事業單位人員聘用制度試行細則》((xx)117號),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簽訂本聘用合同。

  一、聘用合同期限

  按下列第_________項執行:

  (一)本合同為有固定期限合同。合同期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二)本合同為無固定期限合同。合同期自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法定或約定的終止(解除)合同的條件出現時止。

  (三)本合同為以完成一定工作為期限的合同。合同期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本合同約定試用期(大中專應屆畢業生見習期)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二、聘用崗位和職責要求

  甲方根據工作需要和乙方的崗位意向,決定聘用乙方從事崗位工作。乙方同意在該崗位工作,並按甲方崗位職責要求履行義務,完成工作任務。

  因工作需要,經雙方協商,甲方可以重新安排乙方的工作崗位,乙方也可選擇其他崗位。雙方就崗位變更事宜作如下約定:_________。

  三、工作條件和崗位紀律

  甲乙雙方都必須嚴格執行國家、省有關工作時間、勞動保護、安全衛生等方面的規定。

  甲方應當根據乙方的崗位及工作要求,為乙方提供必要的工作條件和勞動保護設施。乙方應當遵守國家法律法規,遵守甲方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和工作紀律,保守有關秘密。

  四、工作報酬、福利及社會保險

  (一)甲方依據國家和省有關事業單位工資政策及本單位內部分配辦法按月向乙方支付工資、獎金及各種津貼、補貼,並按規定調整工資標準。

  (二)甲方應按規定為乙方辦理各項社會保險,按期足額繳納社會保險費。其中,乙方個人應繳納的部分,由甲方從乙方的工資中代為扣繳。

  (三)乙方在合同期內的工時制度、公休假日、女職工保護、因工負傷、患病、死亡等待遇均按國家和省的有關規定執行。

  五、聘用合同的變更、解除和終止

  (一)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變更本合同的有關內容或重新簽訂聘用合同。

  (二)乙方年度考核或聘期考核不合格,甲方可以調整其工作崗位並相應變更本合同。

  (三)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合同。

  (四)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隨時單方面解除本合同,並書面通知乙方:

  1.在試用期內被證明不符合崗位要求又不同意甲方調整其工作崗位的;

  2.連續曠工超過10個工作日或1年內累計曠工超過20個工作日的;

  3.未經甲方同意,擅自出國或者出國逾期未歸的;

  4.違反工作規定或者操作規程,發生責任事故,或者失職、瀆職,造成嚴重後果的;

  5.嚴重擾亂工作秩序,致使甲方或其他單位工作不能正常進行的;

  6.被人民法院判處拘役、有期徒刑緩刑以上刑罰的。

  (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單方解除本合同,但應當提前30日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

  1.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甲方安排的其他工作的。在國家或省出臺新的規定前,醫療期參照國家對企業職工的有關規定執行;

  2.乙方年度考核或者聘期考核不合格,又不同意甲方調整其工作崗位,或者雖同意調整到新工作崗位,但到新崗位後考核仍不合格的;

  3.本合同簽訂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合同無法履行,經當事人協商不能就變更合同達成協議的。

  甲方按本款第1、2、3項規定解除本合同,未提前30日書面通知乙方的,解除行為無效,甲方應當繼續履行本合同約定的義務。

  (六)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不得依據本條第(五)款規定單方解除本合同:

  1.患病或者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的;

  2.女職工在規定的孕期、產期、哺乳期內的;

  3.因工負傷,治療終結後經勞動能力鑑定機構鑑定為1至4級喪失勞動能力的;

  4.患職業病以及現有醫療條件下難以治癒的嚴重疾病或者精神病的;

  5.正在接受紀律審查或者司法審查尚未作出結論的;

  6.屬於法律、法規規定不得解除聘用合同的其他情形的。

  (七)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隨時單方解除本合同,並書面通知甲方:

  1.在試用期內的;

  2.考入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的;

  3.被錄用或者選調到國家機關工作的;

  4.依法服兵役的;

  5.甲方未按照合同約定支付工資報酬、提供工作條件和福利待遇的;

  6.甲方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工作的。

  除本款規定的情形外,乙方提出解除本合同,應當提前30日書面通知甲方。未能協商一致的,乙方應當繼續履行;6個月後再次提出解除合同仍未能與甲方協商一致的,即可單方解除本合同。法律、法規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八)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合同終止:

  1.聘用合同期限屆滿的;

  2.甲乙雙方約定的終止條件出現的;

  3.甲方被撤銷、解散的;

  4.乙方退休、退職;

  5.乙方死亡或被人民法院宣告失蹤、死亡的。

  (九)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不得因聘用合同期滿或者約定的終止條件出現而終止本合同:

  1.因工負傷,治療終結後經勞動能力鑑定機構鑑定為1至4級喪失勞動能力的;

  2.患職業病以及現有醫療條件下難以治癒的嚴重疾病或者精神病的;

  3.屬於法律、法規規定不得終止聘用合同的其他情形的。

  (十)甲方應當在本合同期限屆滿30日前,就終止或者續訂聘用合同的意向書面通知乙方。續訂聘用合同的,雙方協商辦理續訂手續。

  (十一)本合同解除或者終止後,甲方應為乙方出具解除或者終止聘用合同的有效證明,並在解除或者終止本合同之日起15日內為乙方辦理人事檔案、社會保險關係的封存或者轉移手續。

  (十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應當根據乙方在本單位的實際工作年限,在解除本合同之日起15日內向其支付經濟補償:

  1.甲方提出解除本合同,經協商,乙方同意解除的;

  2.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規定的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甲方安排的其他工作,甲方單方面解除本合同的;

  3.乙方年度考核不合格或者聘期考核不合格,又不同意甲方調整其工作崗位的,或者雖同意調整工作崗位,但到新崗位後考核仍不合格,甲方單方面解除本合同的;

  4.本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合同無法履行,經協商不能就變更合同達成協議,由甲方單方面解除合同的;

  5.甲方未按照本合同約定支付工作報酬、提供工作條件和福利待遇,乙方單方面解除合同的;

  6.甲方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工作,乙方單方面解除本合同的;

  7.甲方被撤銷、解散,不能安置乙方就業的。

  經濟補償金應以乙方解除或者終止本合同前12個月的`月平均工資為標準,在甲方工作每滿1年支付1個月的經濟補償金;不滿1年的,按1年計算經濟補償金。乙方月平均工資高於當地月平均工資3倍以上的,按當地月平均工資的3倍計算。

  六、違反聘用合同的責任

  (一)由於本合同任何一方當事人的原因導致本合同無效或部分無效,給對方造成損害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聘用合同的無效,由人事爭議仲裁機構或人民法院確認。

  (二)甲乙雙方違反本合同約定,應當承擔相應的責任。給對方造成經濟損失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雙方當事人都違反本合同約定的,應當各自承擔相應的責任。對違反服務期約定和保守單位商業秘密約定的,可以約定違約金,具體標準為:

  (三)甲方未按照規定辦理解除、終止聘用合同手續,支付經濟補償,給乙方造成損失的,甲方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四)甲乙雙方對培訓費用沒有約定的,乙方經甲方出資培訓後解除本合同,甲方不得收取培訓費用;有約定的,按約定收取,但不得超過為乙方培訓的實際支出,並按乙方培訓後回單位服務年限,以每年遞減培訓費用20%的比例計算。

  七、雙方約定的其他事項

  略

  八、爭議處理

  甲乙雙方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爭議的,應當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可向甲方上級主管部門申請調解,也可在爭議發生之日起60日內向有管轄權的人事爭議仲裁機構申請仲裁。

  九、本合同未盡事宜,按照《浙江省事業單位人員聘用制度試行細則》及有關法律、法規、規章的規定執行。

  十、本合同一式三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乙雙方各執一份,一份存入乙方人事檔案。

  甲方(簽章):_________ 乙方(簽章):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甜品店勞動合同2

  甲方(用人單位)住所:

  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

  乙方(勞動者)住址:

  身份證號碼:

  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的基礎上,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等法律規定,就甲方招用乙方一事,經協商一致達成本合同,供雙方遵照執行:

  第一條、勞動合同期限:

  1、本勞動合同為(選擇其中一項並填寫完整):

  A.有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B.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自 年 月 日起。

  C.以完成工作為期限。

  2、本合同包含x個月的試用期(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第二條、工作地點: 省(自治區、直轄市) 市(縣) 路 號。

  第三條、工作內容:

  1、乙方同意在甲方部門(或崗位)擔任職務,乙方具體工作內容按照甲方的崗位職責要求執行。

  2、若因乙方不勝任該工作,甲方可調整乙方的崗位並按調整後的崗位確定一方的薪資待遇;如乙方不同意調整,甲方可以提前30日通知乙方解除勞動合同,經濟補償金按照國家規定發放。

  3、在工作過程中,因乙方存在嚴重過失或者故意造成甲方損失的,甲方有權向乙方追償。

  第四條、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1、工作時間:標準工時制,甲方保證乙方每天工作不超過8小時,每週工作不超過40小時。具體工作時間由甲方根據生產經營需要安排,乙方應當服從。

  2、休息休假:甲方按照國家的規定安排乙方休息休假。

  第五條、勞動報酬:

  1、乙方月工資標準為人民幣 元,其中試用期內工資為人民幣 元;

  (若實行計件工資的按照以下標準計法工資: )

  2、因生產經營需要,甲方安排乙方延長工作時間或者在休息日或者法定休假日工作的,甲方按國家規定的標準發放加班費。

  3、甲方保證按月發放工資,具體發放日期為年 月 日。

  第六條、社會保險:

  1、甲方按照國家的規定為乙方辦理各項社會保險,繳納社會保險費;

  2、依法應由乙方個人負擔的社會保險費,甲方從乙方應得工資中扣繳,乙方不得有異議。

  第七條、勞動保護、勞動條件和職業危害防護:

  甲方為乙方提供勞動所必需的工具和場所,以及其他勞動條件;保證工作場所的符合國家規定的安全生產條件,並依法採取安全防範措施,預防職業病。

  第八條、甲方依法制定和完善各項規章制度,乙方應當嚴格遵守。

  第九條、乙方應當保守工作期間知悉甲方的各種商業秘密、智慧財產權、公司機密等任何不宜對外公開的事項,否則造成甲方損失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第十條、乙方承諾在簽訂本協議時,未與其他任何單位保持勞動關係或者簽訂競業限制協議。否則,給其他單位造成損失的,由乙方單獨承擔責任,與甲方無關。

  第十一條、勞動合同解除或終止:

  1、若乙方需解除勞動合同書,應當提前30日以書面的形式通知甲方,書面通知以送達甲方(具體部門、職務)為準;

  2、有關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的事項,按照《勞動合同法》等法律、法規有關規定執行。

  3、在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時,乙方應當將正在負責的工作事項以及甲方交付乙方使用的財物與甲方指定的工作人員進行交接。因乙方原因未辦理交接造成甲方損失的,由乙方賠償。

  4、因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乙方依法應獲得經濟補償金,但乙方未與甲方辦理工作交接前,甲方暫不支付經濟補償金。

  第十二條、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的爭議,雙方本著合理合法、互諒互讓的原則協商處理;協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可依法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第十三條、本合同未約定的事項,按照法律、法規、行政規章以及地方性法規等規定執行。

  第十四條、本合同自雙方簽字或蓋章後生效,一式二份,雙方各執一份,本合同的任何條款的變更,應當以書面形式經雙方簽字或者蓋章確認。

  甲方(蓋章)

  乙方(簽字)

  簽約代表(簽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甜品店勞動合同3

  聘用單位(甲方):

  受聘人員(乙方):

  1、本聘用合同書根據《國務院辦公廳轉發人事部關於在事業單位試行人員聘用制度意見的通知》(國辦發[20xx]35號)制定,作為聘用單位與受聘人員簽訂聘用合同的範本。除本合同所列內容外,經聘用單位與受聘人員協商一致,可增加有關條款。

  2、填寫聘用合同書一律用藍、黑墨水書寫,字跡清晰、工整,塗改處必須加蓋校對章,否則無效。

  3、本聘用合同書須由聘用單位和受聘人員雙方當事人親自簽訂,因故確需代簽的,須經本人書面委託,否則代簽無效。

  4、本聘用合同書內的年、月、日一律使用公曆,除落款日期外,均用阿拉伯數字填寫,工資報酬等金額一律使用大寫。甲方(聘用單位)

  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委託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

  聯絡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受聘人員)

  姓名:_____________

  性別:_____________

  出生年月: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絡電話:____________

  根據《國務院辦公廳轉發人事部關於在事業單位試行人員聘用制度意見的通知》(國辦發[20xx]35號)和________________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簽訂如下聘用合同條款,共同遵照履行。本合同自雙方簽訂之日起生效。

  一、聘用合同期限

  本合同期限按下列第__項執行:

  (一)本合同期限為 年,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試用期為個 月,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二)本合同期限自簽訂之日起算,至乙方達到國家規定的退休年齡之日終止。

  (三)本合同期限自簽訂之日起算,至____________________工作任務完成時止。試用期為個 月,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二、聘用崗位及職責要求

  (一)甲方聘用乙方在_______部門從事_________崗位的工作。

  (二)由甲方確定乙方的崗位職責要求,具體內容如下: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乙方服從甲方的工作安排,按照崗位職責要求按時完成甲方規定的工作任務,達到規定的工作質量標準。

  (四)在聘期內,甲方可以根據工作需要,與乙方協商後,調整乙方的工作崗位。

  三、崗位紀律

  (一)甲方有權按照崗位職責,建立健全各項考核制度,做到職權清晰、責任明確、考核嚴格、獎懲分明。

  (二)乙方應嚴格遵守國家和本地方的各項法律、法規,遵守甲方的各項規章制度和崗位紀律,服從甲方的領導和管理。

  (三)乙方如違反規章制度和崗位紀律,甲方有權進行批評教育,按照有關規定給予相應的處理。

  四、崗位工作條件

  (一)甲方保障乙方履行職責所需的物質技術條件,提供必需的工作條件和有效的勞動安全衛生防護措施。甲方提供乙方的崗位工作條件須以書面形式告知乙方。

  (二)甲方嚴格執行國家有關職工工作時間和工休假日等規定,對乙方實行符合職業特點的工作日製。

  (三)甲方應當根據工作需要為乙方提供職業道德、專業技術、業務知識、安全生產和規章制度等方面的培訓。

  五、工資福利與社會保險待遇

  (一)甲方根據國家政策和單位的有關規定、乙方從事的崗位以及乙方的工作表現、工作成果和貢獻大小,以貨幣形式按時足額支付乙方的工資待遇。乙方工資的構成和標準如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乙方工資調整,獎金、津貼、補貼以及特殊情況下的工資支付等,均按照國家政策和單位的有關規定執行。

  (三)乙方享受國家和單位規定的各項福利待遇。本合同中未盡的權益,乙方在合同期內因工或非因工負傷、致殘、疾病及死亡等事宜按照國家政策和單位的有關規定執行。

  (四)參加社會保險的單位,甲方按照國家和地方的有關規定按期為乙方繳付失業保險金、醫療保險金、養老保險金以及其他社會保險金。乙方個人應繳納的部分可以由甲方從乙方的工資中代為扣繳,統一辦理有關手續,並及時以書面形式告知乙方。

  六、聘用合同的變更

  (一)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變更本合同的相關內容。

  (二)本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法律、法規、規章和政策已經發生變化的,應當依法變更本合同的相關內容。

  (三)本合同確需變更的,由甲乙雙方按照規定程式簽訂《聘用合同變更書》(附件一),以書面形式確定合同變更的內容。

  (四)乙方年度考核或者聘期考核不合格,甲方可以調整乙方的崗位或安排其離崗接受必要的培訓後調整崗位,並向乙方出具《崗位調整通知書》(附件二),對本合同作出相應的變更。

  七、聘用合同的解除

  (一)甲方、乙方雙方經協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合同。

  (二)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隨時單方面解除本合同:

  1、連續曠工超過10個工作日或者1年內累計曠工超過20個工作日的;

  2、未經甲方同意,擅自出國或者出國逾期不歸的;

  3、違反工作規定或者操作規程,發生責任事故,或者失職、瀆職,造成嚴重後果的;

  4、嚴重擾亂工作秩序,致使甲方、其他單位工作不能正常進行的;

  5、被判處拘役、有期徒刑緩刑以及有期徒刑以上刑罰收監執行,或者被勞動教養的。

  對在試用期內被證明不符合本崗位要求又不同意單位調整其工作崗位的,甲方也可以隨時單方面解除本合同。

  (三)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單方面解除本合同,但是應當提前30日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

  1、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甲方安排的其他工作的;

  2、乙方年度考核或者聘期考核不合格,又不同意甲方調整其工作崗位的,或者雖同意調整工作崗位,但到新崗位後考核仍不合格的。

  (四)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不得解除本合同:

  1、乙方患病或者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的;

  2、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和哺乳期內的;

  3、因工負傷,治療終結後經勞動能力鑑定機構鑑定為1至4級喪失勞動能力的;

  4、患職業病以及現有醫療條件下難以治癒的嚴重疾病或者精神病的;

  5、乙方正在接受紀律審查尚未作出結論的;

  6、屬於國家規定的不得解除本合同的其他情形的。

  (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隨時單方面解除本合同:

  1、在試用期內的;

  2、考入普通高等院校的;

  3、被錄用或者選調為公務員的;

  4、依法服兵役的。

  除上述情形外,乙方提出解除本合同未能與甲方協商一致的,乙方應當堅持正常工作,繼續履行本合同;6個月後再次提出解除本合同仍未能與甲方協商一致的,即可單方面解除本合同。

  (六)本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合同無法履行,經甲乙雙方協商不能就變更合同達成協議的,雙方均可以單方面解除本合同。

  (七)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應當根據乙方在本單位的實際工作年限向其支付經濟補償:

  1、甲方提出解除本合同,乙方同意解除的;

  2、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甲方安排的其他工作,甲方單方面解除本合同的;

  3、乙方年度考核或者聘期考核不合格,又不同意甲方調整其工作崗位的,或者雖同意調整工作崗位,但到新崗位後考核仍不合格,甲方單方面解除本合同的。

  經濟補償以乙方在甲方每工作1年,支付其本人1個月的上年月平均工資為標準;月平均工資高於當地月平均工資3倍以上的,按當地月平均工資的3倍計算。

  (八)合同解除後,甲方應當為乙方開具《解除聘用合同證明書》(附件三),並辦理相關手續。甲、乙雙方應當在3個月內辦理人事檔案轉移手續。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扣留乙方的人事檔案,乙方不得無故不辦理檔案轉移手續。符合規定的經濟補償條件的,甲方應當按照國家和本地方的有關規定給予乙方經濟補償。

  (九)乙方在涉密崗位工作的,解除本合同應當遵守國家有關涉密人員管理的規定。

  八、聘用合同的終止

  (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合同終止:

  1、本合同期限屆滿;

  2、甲、乙雙方約定的合同終止條件出現;

  3、乙方按照國家有關規定退休或退職的;

  4、乙方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的;

  5、甲方被依法登出、撤銷或者解散的。

  (二)聘用合同終止後,甲方應當為乙方開具《終止聘用合同證明書》(附件四),並辦理相關手續。

  九、聘用合同的續簽

  本合同期滿前,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以按照規定的程式續簽聘用合同,續簽聘用合同應當在聘用合同期滿前30日內辦理。續簽的聘用合同期限和工作內容等由雙方協商確定,並簽訂《聘用合同續簽書》(附件五)。

  聘用合同期滿,沒有辦理終止聘用合同手續而存在事實聘用工作關係的,視為延續聘用合同,延續聘用合同的期限與原合同期限相同,但最長不超過乙方達到退休年齡的年限。

  十、違反聘用合同的責任

  (一)甲方違約責任

  1、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向乙方支付賠償金:

  (1)剋扣或者無故拖欠乙方工資的;

  (2)解除本合同後,未依照有關規定給予乙方經濟補償的。支付賠償金的標準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因甲方違反本合同約定而造成乙方損失的,甲方應當按照乙方的實際損失承擔賠償責任。甲方違反本合同約定,造成乙方中斷履行合同的,應繼續履行合同,同時負責賠償在合同中斷期間乙方的經濟損失。

  (二)乙方違約責任

  1、乙方經甲方出資培訓,原約定的服務期未滿而提出解除本合同的,應當向甲方賠償培訓費,標準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乙方違反本合同的約定,使用或者允許他人使用甲方的智慧財產權、技術秘密的,應當依法承擔法律責任。

  3、因乙方違反本合同約定而造成甲方損失的,乙方應當按照甲方的實際損失承擔賠償責任。乙方違反本合同約定,造成甲方中斷履行合同的,應繼續履行合同,同時負責賠償在合同中斷期間甲方的經濟損失。

  (三)雙方共同約定的其他違約責任條款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一、雙方約定的其他事項

  (一)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二、爭議處理

  甲乙雙方因履行聘用合同發生爭議的,由當事人雙方協商解決。當事人也可以自爭議發生之日起60日內向有管轄權的人事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對仲裁裁決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決之日起15日內向甲方所在地或者聘用合同履行地的基層人民法院提起訴訟。一方當事人在法定期間內不起訴又不履行仲裁裁決的,另一方當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請執行。

  十三、附則

  1、甲方有權根據國家和本地方的法律、法規及有關政策的規定,制定本單位的規章制度,並以適當方式公告,或告知乙方,作為履行本合同的依據。乙方應當熟知本單位的規章制度,並嚴格遵守。

  2、本合同一式三份,聘用單位和受聘人員當事人雙方各執一份,一份存入受聘人員個人檔案。

  甲方(蓋章):

  乙方(簽字蓋章):

  年 月 日

  甜品店勞動合同4

  甲方名稱:__________________

  單位性質: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

  乙方姓名:__________________

  性別:______________________

  民族:______________________

  出生年月:__________________

  參加工作年月日:____________

  文化程度:__________________

  政治面貌:__________________

  戶口所在地:______省_____地(州、市)_____縣(市、區)____鄉(鎮)____村(街道及派出所)

  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_

  原在工作單位(崗位):______

  擔負工作:_______職務(職稱)

  為了確立雙方的聘用關係,明確雙方的責任、權利和義務,根據《貴州省事業單位試行人員聘用制度的意見》和國家、省的有關規定,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合同期限

  本合同自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共_____年。其中試用期至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共_____月

  特定工作任務合同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其中試用期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共______月。

  第二條崗位及職責要求

  1.甲方聘用乙方在_________崗位,從事_________工作,擔任_________職務。

  2.乙方須按照甲方崗位工作要求,按時完成工作任務,包括指令性工作任務、日常性工作任務、臨時性工作任務等。

  3.乙方須接受甲方委託代理人的日常考核和年度考核。

  第三條工作條件和保護

  甲方為乙方提供符合國家安全保護、職業衛生規定的完成工作任務所必須的工作條件和工作場所,保障乙方在工作時的人身安全和身心健康。

  第四條工作紀律和保密工作

  1.乙方必須遵守國家的法律、法規、規章,遵守甲方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和工作紀律,服從甲方的管理、教育。

  2.乙方必須遵守國家和單位的保密規定,維護甲方智慧財產權、技術秘密、經濟利益等合法權益。如違反規定造成甲方損失時,要依照甲方的章程、紀律等有關規定,接受甲方的紀律處分和賠償甲方的經濟損失,並依法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第五條工作報酬

  甲方以按勞分配和生產要素參與分配的原則,根據國家對事業單位的工資制度和標準,按照工作責任、工作量和工作任務完成情況,付給乙方工作報酬。

  在合同簽定時的工作報酬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今後工作報酬和福利待遇按國家規定發生變化時,乙方有權享受變化後的相應的工作報酬、津貼和補貼。

  甲方要及時合理地支付給乙方工作報酬,包括規定的各種津貼和補貼。

  第六條保險福利待遇

  1.甲方要依法參加社會保險,為乙方繳納社會保險金。其中應由乙方按規定繳納的個人部分,由甲方按月從乙方工資中扣除。

  2.乙方在合同期內的工作日、公休假日、因公負傷、致殘和死亡,非因公負傷、患病和女職工保護等福利待遇,均按照國家和省的有關規定執行。

  3.乙方的住房待遇,按照甲方公示的有關規定執行。

  4.甲、乙雙方應嚴格執行國家的退(離)休制度,乙方符合退休條件的,即辦理退休手續,並享受相應待遇。

  第七條合同的變更、解除和續簽

  1.因法律、法規、政策變化及不可抗拒力等原因致使本合同無法完全履行,經雙方協商同意,依照法律、法規、政策可以變更合同的相關內容。

  2.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單方面解除合同:

  (1)在聘用期內違反甲方的工作紀律,連續曠工超過10個工作日或者1年內累計曠工超過20個工作日的;

  (2)在試用期內,考核不合格的;

  (3)違反工作規定或操作規程,發生責任事故,或者失職、瀆職,造成嚴重後果的;

  (4)未經甲方同意,擅自出國或者出國逾期不歸的;

  (5)未經甲方同意在外兼職,嚴重影響本職工作,或嚴重損害甲方合法權益的;

  (6)在聘期內被勞動教養或被判處有期徒刑以上刑罰收監執行的;

  (7)嚴重擾亂工作秩序,致使甲方或其他單位工作不能正常進行的;

  (8)符合其他法定事由的。

  3.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合同,但應提前30日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

  (1)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公負傷,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甲方安排的其它工作的;

  (2)乙方年度考核或者聘期考核不合格,又不同意甲方調整其工作崗位的,或者雖同意調整工作崗位,但到新崗位後考核仍然不合格的;

  (3)合同簽訂後,簽訂合同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合同無法履行,經雙方協商不能就變更合同達成協議的;

  (4)甲方因法定的原因被撤消或解散的,甲方應在被撤消或解散前與乙方辦妥解聘手續。

  4.在聘用期內乙方被開除或自動離職,合同自行解除。

  5.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不得解除合同:

  (1)因工負傷或患職業病,治療終結後,經勞動能力鑑定機構鑑定為1至4級傷殘、喪失勞動能力的;

  (2)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內的;

  (3)患病或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的;

  (4)患職業病或患現有醫療條件下難以治癒的嚴重疾病或者精神病的;

  (5)乙方正在接受紀律審查或進入刑事訴訟程式尚未作出結論期間的;

  (6)有國家規定的不得解除聘用合同的其他情形的。

  6.乙方因公負傷或患職業病醫療終結,經有關部門確認不同程度喪失工作能力的,按以下辦法辦理:

  (1)完全和嚴重喪失工作能力的,甲方不得解除合同;

  (2)部分喪失工作能力的,聘用合同解除與否,由甲方與乙方商定;

  (3)國家另有規定的。

  7.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提出解除聘用合同,但應提前30日向甲方遞交書面報告:

  (1)在試用期內的;

  (2)考入普通高等院校需離崗學習的;

  (3)被錄用或者選調到國家機關工作的;

  (4)依法服兵役的;

  (5)甲方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的;

  (6)甲方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支付勞動報酬或者提供勞動條件的。

  8.任何一方要求解除合同,應保證在不損害雙方利益的前提下,對履行合同的善後事宜做出妥善處理。

  9.合同解除後,乙方仍負有保守在工作期間得知的國家和單位機密或技術秘密、商業秘密的義務。

  10.合同期滿後,需要續簽的可以續簽。續簽合同在本合同期滿30日前辦理。

  第八條雙方約定的其它事項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5.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6.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九條違約責任、經濟補償和生活補助

  1.任何一方違反聘用合同條款規定,應付對方違約金,主約金數額由雙方在本合同第八條中約定。一方造成對方經濟損鄉的,還應按實際損失承擔賠償責任。

  2.甲方出資培訓乙方的,甲乙雙方應根據實際情況在本{同第八條中約定培訓後的服務期限與違約責任。甲乙雙方沒有約定,乙方在培訓後服務期未滿5年提出解8合同的,應向甲方支付培訓違約金。培訓違約金按每服務一年{J去培訓費總額的20%支付。若甲方在培訓後服務期未滿5年提出解除合同的,乙方不支付培訓違約金。

  3.下列解除聘用合同的,甲方應根據乙方在甲方的實際工作年限,按每工作1年支付其本人1個月的上年度月平均工資(月平均工資高於當地月平均工資3倍以上的,按當地月平均工資的3倍計算)給予經濟補償。

  工作年限尾數不足1年的,按1年計算。

  (1)乙方患病或非因公負傷,規定的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甲方安排的其他工作,甲方單方面解除合同的;

  (2)乙方年度考核不合格或聘期考核仍不合格,又不同意甲方調整其工作崗位的,或者調整到新崗位後考核不合格,甲方單方面解除聘用合同的。

  (3)甲方因分立、合併、撤消,不能安置乙方到相應單位而解除聘用合同的。

  4.解除合同的乙方失業救濟,在已開展失業保險的地區,按當地失業保險規定辦理。未開展失業保險的地區,由甲方根據當地政府規定的職工最低生活保障標準,按月發給生活補助費。甲方對乙方的生活補助費的發放不超過24個月。如乙方在領取生活補助費期間被其他單位聘用,甲方從乙方被其他單位聘用的第2個月起不再發給生活補助費。

  5.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被解除合同的,不發給生活補助費:

  (1)出境或出國定居的;

  (2)受勞動教養或被判處有期徒刑以上刑罰收監執行的;

  (3)國家另有規定的。

  6.根據本合同第七條第2項解除合同的,不予以經濟補償。

  第十條人事爭議處理

  本合同生效後,雙方必須嚴格遵守。

  甲乙雙方因履行合同發生爭議後應協商解決。

  經雙方協商或主管部門調解不能解決的,可以按國家人事部《人事爭議處理暫行規定》和《貴州省人事爭議仲裁辦法》規定,向同級政府人事部門人事爭議仲裁機構申請仲裁。

  甲方(簽章):_________

  乙方(簽章):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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