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用的委託技術開發合同書

實用的委託技術開發合同書

  現今社會公眾的法律意識不斷增強,合同的使用頻率呈上升趨勢,合同的簽訂是對雙方之間權利義務的最好規範。相信大家又在為寫合同犯愁了吧,下面是小編為大家收集的實用的委託技術開發合同書,歡迎閱讀與收藏。

實用的委託技術開發合同書1

  甲方:

  乙方:

  甲方:

  住所:

  法定代表人:

  乙方:

  住所:

  法定代表人:

  甲方因業務需要擬委託有資質有能力的軟體開發企業開發軟體,而乙方擁有相應的軟體開發資質和能力並願意承擔甲方委託的軟體開發任務。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規定,經雙方友好協商,就甲方委託乙方開發軟體事宜達成如下條款:

  1.委託軟體開發

  1.1甲方委託乙方開發其指定的軟體,乙方同意接受甲方的委託開發軟體。

  1.2甲方對乙方的委託期限為年,即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1.3本合同為框架合同,甲方在本協議委託期限內委託乙方開發的軟體均受本框架合同約束。具體軟體開發的內容、要求、功能、指標、開發期限和費用等事項,由雙方在軟體開發任務單中明確約定。本框架合同與軟體開發任務單有衝突的,以軟體開發任務單為準。甲方軟體開發任務單指定簽署人為,並需加蓋甲方公章或甲方【 】部門印章。

  1.4合同期內甲方委託乙方開發軟體最高限價為元。本合同項下累計金額超過最高限價的,乙方應立即通知甲方,除非甲方予以書面確認,否則超過最高限價部分的金額不予結算,由乙方自行承擔。

  2.軟體開發費用支付

  雙方約定按以下第【 】種方式結算

  (一) 按任務單結算,每個任務單完成並透過驗收後按單結算;

  (二) 以【 】為週期定期結算,以上【 】實際完成並透過驗收的任務單為結算依據;

  結算前,乙方應提交付款通知書、甲方確認透過驗收的書面證明以及正式發票。

  3.智慧財產權

  3.1甲方向乙方提供任何檔案、資訊和資料不構成向乙方轉讓、授予非基於為甲方提供本專案項下技術開發目的的使用權、任何特許權或其他任何權利。

  3.2為確保甲方有權實施乙方依據本合同所完成的技術成果,乙方應給予甲方永久地、免費地、不可撤銷的使用乙方在與甲方簽署本合同之前所擁有的為實施本合同技術成果所不可避免的相關智慧財產權的權利。

  3.3雙方在履行本合同過程中形成的所有技術成果(包括階段性成果和最終成果,

  無論是否最終被甲方採用或認可)、軟體系統、硬體裝置及技術資料的智慧財產權均歸屬於甲方,乙方應積極配合甲方以合法方式取得並行使上述智慧財產權,包括但不限於及時披露在本合同執行過程中甲方認為可能需要進行專利申請的技術方案。未經甲方事先書面許可,乙方不得實施該項技術成果,也不得將該項技術成果以任何方式透露、提供、許可、轉讓或交換給任何第三方。

  3.4 乙方保證向甲方提交的技術成果,為乙方自行研究開發併合法利用了公有領域的資訊和知識,不侵犯他人的版權、專利權和商業秘密等智慧財產權,也不違反乙方與第三方的保密義務或有關智慧財產權協議,甲方不會因為實施本合同技術成果導致侵犯第三方的智慧財產權,否則,由乙方承擔全部責任。

  3.5乙方向甲方移交軟體的軟體成果,包括目標程式、原始碼、文件和使用說明等。

  4.驗收

  4.1在乙方交付軟體成果後,雙方按軟體開發任務單確定的開發要求、功能、指標對軟體成果進行初步驗收,各項開發要求、功能、指標符合軟體開發任務單的,由雙方簽署初驗合格報告。

  4.2初驗合格後即進入六個月試執行階段(軟體任務單對試執行期限有特殊約定的按特殊約定處理),試執行結束,各項開發要求、功能、指標仍符合軟體開發任務單的,由雙方簽署終驗合格報告。如在試執行期間出現重大故障,則試執行期間從故障修復之日起重新起算。

  4.3乙方不能按甲方指定的時間和地點參加驗收的,甲方有權單獨驗收,甲方無條件認可甲方的驗收結論。

  4.4甲、乙雙方對驗收結果有異議的,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以甲方意見為最終結論。

  5.技術培訓服務

  5.1乙方負責無償對甲方有關工作人員進行必要的技術培訓,使其能熟練掌握並使用軟體成果。

  5.2在軟體成果移交之日起年內,乙方對軟體成果提供免費維護。軟體開發任務單對免費維護期有特殊約定的,按軟體開發任務單執行。

  5.3免費維護期滿後,乙方仍應對其軟體成果進行維護,並按其人員成本向甲方收費。

  5.4維護期(包括免費維護期和收費維護期)內,對執行中出現的問題保證在小時內響應並在內徹底解決。

  6.雙方權利義務

  6.1甲方應按軟體開發任務單約定及時向乙方提供軟體開發所必需的資料及資料,並向乙方提供配合條件及輔助性工作。

  6.2甲方應按軟體開發任務單的約定及時向乙方支付費用。

  6.3乙方應按照軟體開發任務單或雙方確認的其它書面資料所確定的開發進度,完成軟體開發專案。

  6.4在軟體開發完成前,甲方有權對軟體開發任務單中的“軟體要求、功能和指標”進行修改的,乙方應在收到甲方新的“軟體要求、功能和指標”後5個工作日內,與甲方進行技術論證,編寫並確認“軟體要求、功能和指標”。“軟體要求、功能和指標”變更影響軟體開發進度的,雙方應同時重新商定軟體開發進度。

  6.5乙方保證所開發的軟體不侵犯第三方的智慧財產權和其他合法權利。如有第三方對乙方開發的軟體提出權利主張的,乙方應負責解決糾紛並承擔全部責任。

  6.6如因智慧財產權侵權,造成甲方無法繼續使用軟體的全部或部分的,甲方可酌情要求乙方採用以下措施之一:(1)在甲方限定的時間內為甲方重新獲得使用上述軟體的權利;或(2)在甲方限定的時間內重新開發、更換或修復上述軟體,讓甲方可以不受限制的繼續使用軟體。若乙方透過上述措施仍無法使甲方按照約定合法的使用軟體的,則甲方有權要求乙方返還所涉軟體的全部開發費用,並按軟體開發費用的倍賠償甲方損失,賠償金不足以補償甲方損失的,乙方還應進一步賠償甲方全部損失。

  6.7乙方在接受軟體開發前應充分評估風險,如確因現有水平和條件下難以克服的技術困難,導致軟體開發專案部分或全部失敗,所造成的損失由乙方承擔,乙方應退還已收取的全部費用。

  6.8維護期內,如甲方需要對個別軟體功能模組進行完善或更新時,在不改動軟體基本框架結構的前提下,乙方應按甲方要求的時間進度及需求功能指派有經驗的軟體開發人員,無償為甲方完成工作。

  6.9甲、乙雙方應各自指定一名固定聯絡人負責本專案的聯絡與協調工作,任何一方變更聯絡人時,至少應提前5天書面通知對方:

  甲方聯絡人:;聯絡方式:;

  乙方聯絡人:;聯絡方式:。

  6.10乙方應親自履行本合同及其項下的軟體開發任務單,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不得以任何形式將本合同及軟體開發任務單的任何部分轉讓給任何第三方或委託第三方履行。

  6.11甲方經提前通知後有權解除本合同及/或軟體開發任務單,但是應根據軟體開發任務單的約定和乙方實際已完成的開發進度向乙方支付相應報酬。乙方不得提前解除本合同及/或軟體開發任務單。

  6.12乙方保證其指派的參加軟體開發工作的人員應具備相應的軟體開發資質和能力並符合甲、乙雙方約定的其他要求。乙方軟體開發人員應保持穩定,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不得進行更換,不得離開開發現場;但甲方有權根據乙方指派人員的能力或者專案實施情況,要求乙方對軟體開發人員進行增加或調整。甲方要求乙方對軟體開發人員進行增加或調整的,乙方應在5個工作日內完成增加或調整。

  6.13乙方保證與其指派的軟體開發人員簽署合法有效的勞動合同,並及時、足額髮放工資和各類福利,及時、足額繳納社會保險。乙方指派軟體開發人員的加班工資和出差補貼等費用均由乙方自行承擔。乙方保證不因其與指派的員工發生糾紛而導致甲方承擔任何責任,否則,甲方有權要求乙方賠償全部損失。

  7.違約責任

  7.1甲方若未能按時支付軟體開發費用,則應按中國人民銀行公佈的銀行同期貸款基準利率向乙方支付逾期款項的違約金。

  7.2乙方若未能按軟體開發任務單要求的期限交付軟體成果或透過驗收,則每延期一天應向甲方支付該軟體開發費用的違約金;延期超過天,甲方有權單方解除該軟體開發任務,乙方應退還已收取的該軟體開發費用並按該軟體開發費用的賠償甲方損失。

  7.3在使用過程中,由於乙方開發軟體的缺陷或隱患給甲方造成經濟損失的,乙方應當予以賠償。

  7.4乙方違反本合同第3.1條約定或者違反其保密義務的,甲方有權立即解除本合同及本合同項下的全部軟體開發任務單,並要求乙方承擔違約責任。

  7.5若乙方違反本合同3.2、3.3、3.4條約定的,甲方有權解除本合同,乙方並應向甲方支付合同總額【】倍的違約金,違約金不足以補償甲方損失的,乙方應賠償甲方的實際損失。

  8.保密義務

  8.1乙方應對在軟體開發過程中所獲悉的甲方商業秘密(包括但不限於技術資料、客戶資料等)予以保密,未經甲方許可不得洩露給第三人。

  8.2乙方應按雙方簽訂的保密協議履行保密義務。

  9.爭議解決

  雙方若發生爭議,應友好協商解決。友好協商解決不成的,向【甲方住所地】人民法院訴訟解決。

  10.其他

  本合同自雙方簽署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四份,雙方各執二份。

  甲方:

  授權代表:

  乙方: 授權代表:

  【 】年【 】月

實用的委託技術開發合同書2

  合同編號:_________委託方: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專案聯絡人:_________

  聯絡方式:_________

  通訊地址: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

  電子信箱:_________受託方: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專案聯絡人:_________

  聯絡方式:_________

  通訊地址: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

  電子信箱:_________

  開戶銀行: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賬號:_________委託方委託受託方研究開發_________專案,並支付研究開發經費和報酬,受託方接受委託並進行此項研究開發工作。雙方經過平等協商,在真實、充分地表達各自意願的基礎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等法律、法規的規定,達成如下協議,並由雙方共同恪守。

  第一條專案名稱

  _________

  第二條技術內容、範圍和要求

  1.技術內容:

  (1)新技術;

  (2)新產品;

  (3)新工藝;

  (4)新材料。

  2.技術範圍:_________。

  3.技術要求:_________。

  第三條研究開發計劃

  1.本合同約定分以下三個階段完成專案開發:

  第一階段:從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到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所要解決問題:_________,完成的研究內容_________,達到的目標:_________。

  第二階段:從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到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所要解決問題:_________,完成的研究內容_________,達到的目標:_________。

  第三階段:從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到_________年_________月

  _________日止,所要解決問題:_________,完成的研究內容_________,達到的目標:_________。

  第四條研究開發經費的數額及其支付、結算方式

  1.研究開發經費總額為:_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_元人民幣)

  2.專案開發經費由_________提供,或者雙方按比列_________分擔提供。

  3.支付方式為:_________

  (1)一次總付:_________元,時間:_________

  (2)分期支付:_________元,時間:_________

  (3)按利潤_________%提成_________,期限:_________

  (4)按銷售額_________%提成,期限:_________

  4.結算方式:經費的結算包括經費包乾和經費實報實銷,合同約定採用下列第_________種方式結算:

  (1)合同經費包乾使用的,合同完成後經費出現剩餘時,結餘經費歸受託方所有,經費不足,不足由受託方自行解決。並且受託方的報酬應包含在結餘的研究開發經費中,委託方不另行支付報酬。雙方未約定結算方式的,按包乾使用處理。

  (2)經費實行實報實銷的,研究開發經費不足時,委託方應補充支付,經費剩餘時,受託方應如數返還。

  第五條利用研究開發經費購置的裝置、器材、資料的財產歸屬

  1.屬於委託方的裝置、器材、資料:_________

  2.屬於受託方的社別、器材、資料:_________

  3.同屬於雙方的裝置、器材、資料:_________

  第六條履行的期限、地點、方式

  1.履行期限

  第一階段:從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到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第二階段:從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到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第三階段:從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到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2.履行地點:

  本合同約定在_________履行。

  未約定履行地點或約定不明確的,推定在受託方所在地履行。

  3.履行方式:_________

  第七條技術情報和資料的保密

  1.委託方:

  (1)保密內容(包括技術資訊和經營資訊):_________;

  (2)涉密人員範圍:_________;

  (3)保密期限:_________;

  (4)洩密責任:_________。

  2.受託方:

  (1)保密內容(包括技術資訊和經營資訊):_________;

  (2)涉密人員範圍:_________;

  (3)保密期限:_________;

  (4)洩密責任:_________。

  3.雙方保證對在討論、簽訂、執行本協議過程中所獲悉的屬於對方的且無法自公開渠道獲得的檔案及資料(包括商業秘密、公司計劃、運營活動、財務資訊、技術資訊、經營資訊及其他商業秘密)予以保密。未經該資料和檔案的原提供方同意,另一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洩露該商業秘密的全部或部分內容。但法律、法規另有規定或雙方另有約定的除外。保密期限為_________年。

  4.保密條款不應與法律、行政法規相牴觸,當事人雙方未就保密條款進行約定的,按《合同法》規定,合同雙方當事人亦應履行法定的保密義務,否則,將承擔法律責任。

  5.無論合同是否被撤銷、變更、解除或終止,無論合同是否生效,合同之保密條款不受其限制而繼續有效。

  第八條風險責任的承擔

  1.在本合同履行中,因出現在現有技術水平和條件下難以克服的技術困難,導致研究開發失敗或部分失敗,並造成一方或雙方損失的,雙方按如下約定承擔風險損失:_________。認定技術風險的基本條件是:

  (1)本合同專案在現有技術水平條件下具有足夠的難度;

  (2)受託方在主觀上無過錯且經認定研究開發失敗為合理的失敗;

  (3)一方發現技術風險存在並有可能致使研究開發失敗或部分失敗的情形時,應當在_________日內通知另一方並採取適當措施減少損失。逾期未通知並未採取適當措施而致使損失擴大的,應當就擴大的損失承擔賠償責任。

  2.認定風險責任標準為:

  (1)課題在現有技術水平下具有足夠的難度;

  (2)受託方在研究開發工作中是否充分地發揮了主觀能動性;

  (3)其同行業專家的鑑定結論認為研究開發工作的失敗屬於合理失敗;

  3.風險責任應由_________方或雙方共同承擔風險責任,承擔方式為:_________;

  4.在未作約定或約定不明確時,由雙方協議補充,不能達成補充協議的,按照合同有關條款或交易習慣確定。仍不能確定的,風險責任由雙方合理分擔。

  第九條技術成果的歸屬與分享

  1.委託方向受託方支付了部分研究開發經費和報酬的,可對技術成果(包括專利技術和非專利技術,下同)享有免費普通實施權;受託方自己保留使用權和向第三方轉讓的權利。

  2.委託方向受託方支付了全部的研究開發經費和報酬的,可對技術成果享有優先實施權;受託方在約定的期限或範圍內,自己可保留使用權,但不得向第三方轉讓該成果。

  3.委託方除了向受託方支付了全部的研究開發經費和報酬外,還支付了約定的

  4.委託方如果有意獲得該技術成果完整的專利申請權或專利權,也可以根據協商一致、平等有償原則與受託方另外訂立專利申請權或專利轉讓合同。

  5.對開發完成的技術成果的歸屬,如果未作約定,申請專利的權利屬於受託方,委託方可以免費實施該專利。受託方轉讓專利申請權的,委託方享有以同等條件優先受讓的'權利。

  第十條驗收的標準與方式

  1.驗收時,雙方都有權取得實施技術成果所必要的技術資料、試驗報告和資料,並要求另一方給予必要的技術指導和保證所提供的技術成果實施的條件。但合同終止後仍需上述服務的,應另行訂立技術諮詢或技術服務合同。

  2.驗收標準:技術指標:_________;技術引數:_________。

  3.驗收方式:驗收可採用技術鑑定會、專家技術評估的方式進行。驗收方出具的驗收證明及檔案,作為合同驗收透過的依據。

  第十一條委託方應向受託方提供的技術資料及協作事項如下:

  1.技術資料清單:_________;

  2.提供時間和方式:_________;

  3.其他協作事項:_________。

  4.本合同履行完畢後,上述技術資料按以下方式處理:_________。第十二條 委託方應按以下方式支付研究開發經費和報酬:

  1.研究開發經費和報酬總額為_________。其中:_________。

  2.研究開發經費由委託方_________(一次、分期或提成)支付受託方。具體支付方式和時間如下:_________。

  3.雙方確定,委託方以實施研究開發成果所產生的利益提成支付受託方的研究開發經費和報酬的,受託方有權以_________的方式查閱委託方有關的會計賬目。

  第十三條委託方權利義務

  (一)委託方義務

  1.委託開發合同的委託方應當按照約定支付研究開發經費和報酬;

  2.提供技術資料、原始資料,完成協作事項;

  3.接受研究開發成果。

  (二)委託方權利

  1.委託開發合同委託方在不妨礙受託方正常工作的情況下,有權對受託方履行合同和使用研究開發經費的情況進行必要的監督檢查,包括查閱帳冊和訪問現場。

  2.研究開發成果驗收時,委託方有權取得實施技術成果所必需的技術資料、試驗報告和資料,要求另一方進行必要的技術指導,保證所提供的技術成果符合合同約定的條件。

  3.若受託方不能按計劃實施研究開發工作,委託方有要求其實施研究開發計劃並採取不救措施的權利。如果受託方逾期兩個月仍然補實施研究開發計劃,委託方有權解除合同。

  4.如果受託方將委託方支付的研究開發經費用於履行履行合同以外的目的時,委託方有權制止並要求其退還相應的經費用於研究開發工作.如果受託方逾期兩個月仍補退還經費用於研究開發工作時,委託方有權解除合同。

  5.作為技術開發合同標的技術已經由他人公開,致使合同履行沒有意義的,委託方有權解除合同。

  6.開發完成的技術秘密成果的使用權,轉讓權利以及利益分配方法,合同沒有約定或約定不明確,按照《合同法》的有關規定仍不能確定的,委託方和受託方都有使用和轉讓的權利。

  第十四條受託方權利義務

  (一)受託方的義務

  1.按照約定製定和實施研究開發計劃。

  2.合理使用研究開發經費。

  3.按期完成研究開發工作,交付研究開發成果,提供有關的技術資料和必要的技術指導。

  (二)受託方的權利

  1.有接受委託方支付的研究開發經費和享受科研補貼的權利。

  2.有要求委託方補充必要的背景資料和資料(單不得超過履行合同所需要的範圍)的權利。

  3.委託方逾期兩個月不支付研究開發經費或報酬的,受託方有權解除合同。

  4.委託方逾期兩個月不提供技術資料、原始資料和寫作事項時,受託方有權解除合同。

  5.委託方逾期六個月不接受研究開發成果時,受託方有處分研究開發成果和請求委託方賠償損失的權利。

  6.委託開發所完成的發明創造,除合同另有約定外,受託方享有申請專利的權利。

  7.作為合同標的的技術已經由他人公開,致使技術開發合同的屢行沒有意義的,受託方也有權解除合同。

  8.開發完成的技術秘密或成果的使用權,轉讓權以及利益的分配方法,沒有合同約定或合同約定不明確,受託方與委託受託方都有權使用或轉讓。

  第十五條違約責任

  (一)委託方

  1.委託方遲延支付研究開發經費,造成研究開發工作停滯、厭惡的,受託方不成但責任。

  2.委託方未按照約定提供資料、原始資料或完成寫作事項,所提供的技術資料、原始資料或晚場寫作事項有重大缺陷,導致研究開發工作停滯、延誤、失敗的,委託方應當承擔責任。委託方未提供約定技術資料、原始資料和協作事項,經催告後在合理期限內仍未提供的,受託方有權解除合同,委託方還應當承擔因此給受託方所造成的損失。

  3.委託方不按照約定接受研究開發成果,經催告後在合理期限內仍未接受研究開發成果的,受託方有權處分研究開發成果,將其轉讓或者變賣給第三人,所獲得的受益在扣除約定的報酬、違約金和保管費後,返還委託方;所得受益不足以抵償有關報酬、違約金和保管費的,受託方有權請求委託方賠償損失。

  (二)受託方

  1.受託方未按計劃實施研究開發工作的,委託方有權要求其實施研究開發計劃並採取補救措施;受託方未實施研究開發計劃,經催告後在合理期限內仍未實施研究開發計劃的,委託方有權解除合同,受託方應當返還研究開發經費,賠償由此給委託方造成的損失.當事人可以約定損失賠償的計算辦法,如果無約定的,一般不能超過對方訂立合同時所能預見的錯誤。

  2.受託方提供的技術成果不符合合同約定的條件的,受託方除應返還委託方研究開發經費外,還應當承擔委託方由此遭受的損失。

  3.受託方因違約承擔的賠償損失,應當包括合同履行後委託方可以獲得利益,單不超過受託方那訂立合同時所能預見或者應預見到因違反合同而造成的損失。

  第十三條合同變更

  本合同的變更必須由雙方協商一致,並以書面形式確定。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一方可以向另一方提出變更合同權利與義務的請求,另一方應當在_________日內予以答覆;逾期未予答覆的,視為同意。

  第十四條合同轉讓

  1.受託方不得在向委託方交付研究開發成果之前,自行將研究開發成果轉讓給第三人。

  2.未經委託方同意,受託方不得將本合同專案部分或全部研究開發工作轉讓第三人承擔。但有下列情況之一的,受託方可以不經委託方同意,將本合同專案部分或全部研究開發工作轉讓第三人承擔:

  3.受託方可以轉讓研究開發工作的具體內容包括:_________。

  第十五條通知

  在本合同履行中,因作為研究開發標的的技術已經由他人公開(包括以專利權方式公開),一方應在_________日內通知另一方解除合同。逾期未通知並致使另一方產生損失的,另一方有權要求予以賠償。

  第十六條受託方應當保證其交付給委託方的研究開發成果不侵犯任何第三人的合法權益。如發生第三人指控委託方實施的技術侵權的,受託方應當_________。

  第十七條雙方確定,受託方應在向委託方交付研究開發成果後,根據委託方的請求,為委託方指定的人員提供技術指導和培訓,或提供與使用該研究開發成果相關的技術服務。

  1.技術服務和指導內容:_________;

  2.地點和方式:_________;

  3.費用及支付方式:_________。

  第十八條專案聯絡人

  1.雙方確定,在本合同有效期內,委託方指定_________為委託方專案聯絡人,受託方指定_________為受託方專案聯絡人。

  2.專案聯絡人承擔以下責任:_________。

  3.一方變更專案聯絡人的,應當及時以書面形式通知另一方。未及時通知並影響本合同履行或造成損失的,應承擔相應的責任。

  第十九條合同解除

  雙方確定,出現下列情形,致使本合同的履行成為不必要或不可能的,一方可以通知另一方解除本合同;

  1.因發生不可抗力或技術風險;

  2.雙方透過書面協議解除本合同;

  3.合同期限屆滿,雙方不再續簽本合同;

  4.在合同期限屆滿之前,當事人一方明確表示或以自己的行為表明不履行合同主要義務的;

  5.當事人一方遲延履行合同主要義務,經催告後在合理期限內仍未履行;

  6.當事人有其他違約或違法行為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實現的;

  7._________。

  第二十條爭議處理

  雙方因履行本合同而發生的爭議,應協商、調解解決。協商、調解不成的,確定按以下第_________種方式處理:

  (1)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二十一條雙方確定:本合同及相關附件中所涉及的有關名詞和技術術語,其定義和解釋如下:

  材料及其系統等技術方案,如果是就技術上沒有創新,而只是對現有的產品外形、工藝變更、材料配方調整以及技術成果的檢驗、測試和使用訂立的合同,則不在技術開發合同之列。

  1.技術背景資料:_________;

  2.可行性論證報告:_________;

  3.技術評價報告:_________;

  4.技術標準和規範:_________;

  5.原始設計和工藝檔案:_________;

  6.其他:_________。

  第二十三條補充與附件

  本合同未盡事宜,依照有關法律、法規執行,法律、法規未作規定的,雙方可以達成書面補充合同。本合同的附件和補充合同均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二十四條合同效力

  本合同自雙方或雙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代表人簽字並加蓋單位公章或合同專用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為_________年,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_____份,雙方各執___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二十五條

  本合同經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委託方(蓋章):_________

  受託方(蓋章):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簽訂地點: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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