混凝土代加工合同範本(精選5篇)
混凝土代加工合同範本(精選5篇)
隨著人們法律意識的加強,合同出現在我們生活中的次數越來越多,在達成意見一致時,制定合同可以享有一定的自由。你知道合同的主要內容是什麼嗎?下面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混凝土代加工合同範本(精選5篇),歡迎閱讀,希望大家能夠喜歡。
混凝土代加工合同1
甲方(委託方):
乙方(受委託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有關規定,甲、乙雙方本著平等互利、協商一致的原則,就甲方委託乙方加工混凝土事宜,簽訂本合同,以便雙方共同遵守。
第一條:甲方委託乙方加工混凝土所需混凝土攪拌站、混凝土輸送泵、攪拌站實驗裝置、供電裝置、電子汽車衡、裝栽機、廠房、場地,由甲方提供乙方無償使用。其維簡費、維護費、保養費、保險費、燃料費、動力費等相關費用支出,均由甲方承擔。如乙方對第三方生產銷售混凝土,應向甲方支付上述資產使用費。使用費支付標準按 元/M計算。
第二條:甲方委託乙方加工混凝土的數量、標號、供應地點、施工部位及施工時間等,在混凝土澆注前,應以書面形式提前24小時通知乙方,並對乙方下達委託加工混凝土加工單。乙方加工時間聽從甲方質監員安排。加工生產過程由雙方共同監督。月末,雙方就當月加工簽收混凝土數量、標號進行核對,並辦理核對簽字手續。乙方憑核對手續開票結算。
第三條:甲方委託乙方加工混凝土所需原材料(水泥、地材、粉煤灰、外加集、礦粉)由甲方採購提供,價格、質量由甲方控制。乙方參與材料進場數量驗收,並向甲方出具驗收單,見;建立備查帳薄登記。月末,乙方根據當月加工混凝土數量、標號,按照各標號混凝土材料理論消耗指標和材料合理損耗,向甲方提供材料使用匯總表,經甲方稽核簽字後,雙方作當月材料出庫依據。因甲方提供原材料質量不符合要求,而造成乙方加工混凝土出現質量問題,一切損失由甲方承擔。乙方有義務向甲方提供材料庫存資訊,以便甲方及時組織進料,確保混凝土加工材料需要。乙方對第三方生產銷售混凝土所需原材料,由乙方自行採購。合同終止時,甲方在攪拌站剩餘原材料,如乙方需要,可按市場價銷售給乙方。
第四條:乙方僅負責甲方所需混凝土的加工生產,甲方自行組織車輛運輸。運輸費、泵送費由甲方承擔。因甲方運輸能力不足或運輸不順暢,造成所加工混凝土報廢的,損失由甲方承擔。
第五條:甲方按20元/M(含稅23.4元/M)的標準向乙方支付加工費。加工費支付時間為次月 日前。加工費支付方式為現金結算。
第六條:雙方權利和義務。
1、乙方應確保攪拌站的正常執行。每月保證28天生產時間(2天維修保養), 每天24小時隨時加工混凝土(遇人力不可抗拒情況除外)。
2、乙方應確保甲方所需混凝土的數量、質量。加工混凝土的質量必須符合國家或行業標準及甲方要求。如因乙方原因造成混凝土質量出現問題的,一切損失由乙方承擔;如因甲方原因造成混凝土質量出現問題的,一切損失由甲方承擔。
3、甲方派專人到施工現場對混凝土的標號、塌落度、數量進行驗收。如混凝土與甲方要求不符,甲方有權拒收,乙方自行處理,所造成的損失由乙方承擔。如無異議,甲方必須簽字驗收。
4、乙方負責混凝土試件的製做和養護。甲方負責混凝土試件的檢驗。
5、乙方應向甲方提供每盤混凝土的配料單。
6、乙方向甲方免費提供5-6人在攪拌站的食宿。
第七條:其他特殊約定:
第八條:本合同未盡事宜,由雙方協商補充、修改;雙方簽字後,與本合同等效。
第九條:合同爭議的解決方式。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糾紛,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可申請仲裁或訴訟。
第十條: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執兩份。
第十一條:本合同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混凝土代加工合同2
委託方: (以下簡稱甲方)
受委託方: (以下簡稱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和混凝土行業相關規定,甲方將“明大王府”專案所需的混凝土委託乙方加工生產。為了明確甲乙雙方的責任,雙方本著平等互利的原則,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具體條款如下:
一、工程概況:
1、甲方委託乙方加工預拌混凝土,所需砂、石、水泥、粉煤灰等原材料委託乙方購進。 乙方負責所代購的材料質量和加工混凝土的質量符合甲方施工要求。
2、甲方委託乙方加工混凝土到施工部位包括除水電以外的所有物耗、機具、人力費用。
二、混凝土計價、計量、檢驗、結算及付款辦法:
1、混凝土委託加工的計價:見《委託加工混凝土合同價款表》
2、產品供貨價格原則不變,如遇混凝土主要原材料或油料價格變動每方增減5元時,雙方另協商相應調價,並以文字確認為依據。
3、本合同混凝土計量方法:
(1)按圖紙計量。甲乙雙方互排人到對方隨時核查實供量有無差異。如實用量有超則按超出圖紙數甲乙雙方各承擔超出圖紙部分50%。
(2)、每批次使用混凝土,雙方當日核心量簽收。甲方確定驗收人( )負責混凝土的驗貨簽收,作為實際混凝土使用方量的確認依據。非雙方確定收貨人,無權簽收混凝土送貨單。
4、結算方法:
(1)、每月25日為劃期,當月30日前辦理好上月26日至當25日委託加工結算。次月餘15% 在專案主體框架封頂一個月內甲方向乙方結清。
(2)、甲方支付貨款均應匯入乙方指定的結算人 的開戶銀行和賬號;無乙方書面授權,甲方支付現金乙方不予認可。
(3)、甲方指定 ,乙方指定 。負責雙方及時兌帳結帳。
三、甲方的責任和義務:
1、甲方應對交貨驗收以後的混凝土質量負責,並嚴格按照施工規範進行振搗、收光、抹平、養護,以及特殊情況下的保溫、防風措施等,否則,因養護不當所引起的混凝土質量問題,乙方不承擔任何責任。
2、甲方要求乙方提供預拌混凝土前,必須提前24小時以書面的形式提供預拌混凝土供應計劃及技術要求,包括供應時間及混凝土等級、坍落度、數量、澆搗部位(特殊要求提前48小時)等,以便乙方備料及進行必要的試驗。
3、甲方必須為原料進出場運輸車輛提供順暢、安全的現場道路和卸貨條件。並派專人對運輸車輛進入施工現場進行排程指揮。
4、由於甲方施工組織、澆築技術和外部保障條件等原因(如路況差、停電、外部人為
5、甲方應負責混凝土泵送列管安裝、固定、拆卸、清洗和保養工作。
6、甲方無償提供“明大王府”臨界“蜀景首席”的空地給乙方,用於乙方為甲方、“蜀景首席”自拌砼。使用時間切至20xx年12月底。
四、乙方責任和義務:
1、保證質量:乙方應按國家標準的技術要求生產預拌混凝土,並對交貨檢驗之前的預拌混凝土質量負責。
2、預拌混凝土配合比設計由乙方按GB14902—20xx《預拌混凝土》國家標準的合格要求進行。
3、乙方應按預拌混凝土技術規範和有關規定組織生產,按批次隨機取樣,製作出廠檢驗試塊並提供給甲方。
4、保證進度:統籌協調甲方需砼與“蜀景首席”專案用砼的進度,平等安排。乙方發貨單要準確填寫混凝土等級、數量、澆築部位和簽發日期,保證施工進度和工程連續澆築需要。
5、保證數量:乙方必須保證所發混凝土數量與發貨單一致,約定按每方C30混凝土2400KG。保證誤差不得超過2%
6、乙方若因緊急事由,不能滿足甲方需求時,應儘快通知甲方,同時應採取補救措施盡最大努力滿足甲方施工要求。
7、在商品混凝土澆築前後,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提供混凝土相關資料,乙方應及時提供。
8、乙方在施工現場服從甲方的統一指揮和管理。
9、乙方對施工現場人員進行工傷保險投保。
五、安全責任:
乙方在生產過程中必須對工人進行安全教育,嚴格按安全生產要求進行生產,保證不發生安全事故,並對安全事故負責。
六、違約責任:
1、乙方原因沒保證混凝土質量給甲方造成直接損失由乙方全額賠償。
2、乙方承擔未按時供貨給對方造成直接損失。
3、甲方如未及時結付給乙方合同款,則每天按應付款的千分之二向乙方支付違約損失。
4、本合同生效後,甲乙雙方都必須認真履約,不得隨意變更或解除。如因一方原因而造成合同的終止,違約方應承擔違約責任,並向對方支付本合同總價款 5% 違約金。
5、甲方不按合同約定支付貨款,乙方有權中止並解除合同,且保留在甲方足額支付混凝土款後繼續履行合同的權力。
6、如有惡意違約則違約方除按以上條款賠償對方違約金外還需承擔因違約給對方造成的間接損失。
七、合同爭議解決方式:
任何與本合同有關或因履行本合同而產生的爭議,應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提交通江縣仲裁委員會或向通江縣人民法院提起訴訟;在訴訟或仲裁期間,本合同仍須履行。
八、其他約定事項:
1、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貨款結清後自行失效。
2、甲乙雙方為履行合同而往來的函件及書面資料、單據等均視為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執二份。
4、未盡事宜雙方另行協商 。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混凝土代加工合同3
需方: (以下簡稱甲方)
供方: (以下簡稱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有關法律法規,為規範購銷行為,經雙方友好協商,一致同意簽訂本合同並共同遵守。
一、工程概況:
工程名稱: 工程地址:
二、產品概況:
三、質量標準:混凝土、配合比及原材料、外加劑等均符合產品質量標準及設計要求,符合現行的工程建設技術標準、驗收規範及備案要求,同時須符合巨匠建設集團有限公司質量驗收標準及工程所在地行政主管部門的有關規定和要求。
四、供貨時間:
五、交付方式、地點:
1、交付方式:乙方應按本合同約定將產品直接運至交付地點,泵送及運輸由乙方負責。
2、交付地點:甲方施工現場指定澆搗部位。
六、結算及付款方式:
1、結算方式:結算數量以甲方實際收到的合格產品數量為最終結算數量,單價: 。
2、付款方式: 乙方提供合法發票及按本合同約定履行相關義務為本合同付款前提。
七、其他約定事項:
1、乙方按甲方要求保質、保量、按時供應產品並提供相關資料(原件),滿足甲方施工工藝及施工組織及驗收要求,並確保安全。
2、在產品供應過程中,乙方應出具發貨單(一車一單),貨到甲方現場後,由甲方指定 對產品供應數量、送貨時間進行確認。
3、甲方可對產品進行隨機過磅抽檢,抽檢數量的平均值與標準值(以《預算定額》為基準)的折扣率作為自本次供貨時段至上次抽檢時段期間貨物供應數量的計算依據。
4、本工程均採用汽車泵。
5、混凝土緩凝時間要求:
6、當發生下列情況之一時,甲方可解除合同,由此給甲方造成的所有直接及間接損失均由乙方承擔:因乙方原因導致工程被行政主管部門停工或整改;乙方累計二次未按甲方要求及時供應產品;乙方已供產品經驗收不符合要求;乙方未能提供相關資料(原件);因乙方原因發生安全事故;因乙方其他原因導致工程遭受重大損失。發生上述情況,本工程應付乙方的所有款項在工程竣工驗收合格滿6個月後支付。
7、若乙方延期交貨,則乙方每延期一天應按合同總價的萬分之三向甲方支付違約金。
8、若乙方借用甲方的機械裝置及人員進行裝卸、運輸作業的,因此產生的一切責任事故由乙方承擔。
9、合同的修訂與補充,須另簽訂書面補充協議並加蓋公章。
八、解決合同糾紛的方式:
若本合同履行過程中發生爭議時,雙方友好協商,若協商不成時,雙方一致同意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九、其他:本合同一式 份,雙方各執 份,經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混凝土代加工合同4
甲方:
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有關規定,本著平等互利、協商一致的原則,甲乙雙方就甲方購買乙方混凝土一事簽訂本合同,雙方共同遵守、履行。
一、生產、供應方式
1、生產混凝土所需原材料(含水泥、地材、外加劑、粉煤灰、礦粉)由甲方採購、驗收,質量由甲方控制。所有進場材料由乙方負責保管與使用控制。
2、乙方負責甲方所需混凝土的生產和運輸(至甲方施工現場),生產(包括上料、攪拌)、運輸過程中的一切事宜和費用均由乙方承擔。
3、車輛及機械裝置的油料由甲方負責供應。
4、甲方無償為乙方提供整套裝置及車輛的施工和存放場地,裝置基礎由甲方出資承建。
二、合同期限及混凝土數量
1、合同期限:暫定自20xx年 08月29日至20xx年 08 月29日(具體使用時間以現場情況為準)。
2、混凝土數量:C50~5.6萬m3C30~5萬m3C35~1.3萬m3
三、混凝土價格
混凝土運到甲方施工現場價格分為:生產加工單價、運輸單價二部分。
1、生產加工單價: 35 元/m3,合計:4165000元。
2、運輸單價:27 元/m3,合計:3213000元。(雙方協商同意不論運距遠近,此專案執行統一單價)。
3、甲方如需使用混凝土輸送泵車,價格為 22 元/m3,合計:2618000元。
4、運輸和泵送、車輛產生的油費由乙方自行承擔。
四、結算及支付方式
1、合同生效時,甲方支付本合同總金額的20%作為預付款。雙方每15 天結算一次混凝土數量與加工運輸費,預付款中扣除結算時分12個月等額扣除,結算後乙方出具對帳單。甲方應付費計算式:應付費=混凝土量×單價
2、甲方以現金支票或轉帳方式支付應付款;應付費為不含稅價格。(甲方若需乙方出具正式發票,發票所產生的稅費由甲方承擔)。
五、雙方責任和權利
1、乙方應確保攪拌站、運輸車的完好,每月至少保證28天(3天維修保養)24小時隨時供應混凝土(遇人力不可抗拒之情況除外); 甲方材料進場和現場具備混凝土生產條件時,乙方則在甲方要求的時間內進行生產。
2、乙方應配備足夠的混凝土運輸車以保證甲方所需混凝土的運輸。(甲方每天最大需求方量為800m3)
3、乙方按甲方出具的混凝土配合比進行生產,並按規定時間(1小時內)運至甲方施工現場(運輸距離不超過1.5公里),確保到場混凝土的質量和數量,混凝土質量必須符合國家或行業標準及甲方要求。如因乙方原因造成混凝土質量問題的,則乙方必須承擔全部責任;如因甲方原因造成混凝土質量問題的,則甲方必須承擔全部責任。
4、甲方派專人在施工現場對混凝土的標號、塌落度、數量進行檢驗,如與甲方要求或混凝土發貨單不符,甲方有權拒收,乙方自行處理;如無異議甲方必須據實簽收。
5、甲方負責出庫混凝土試件的製做和養護,甲方負責試件的檢驗。
6、乙方有義務按甲方要求隨時提供庫存材料數量,以便甲方及時進料,確保混凝土的生產需要。
7、甲方應提供給乙方每盤混凝土的配料單。
8、乙方必須保證混凝土供應的連續性,如因此造成的質量事故,乙方承擔全部責任和損失;甲方負責提供200KW發電機一臺。(若甲方不配備發電機,則應和乙方及時溝通,合理安排生產)。
9、乙方的食宿自理。(甲方須在攪拌站場地內為乙方無償提供住房和辦公房共6間)
10、甲方應保證進場原材料的質量,因此造成混凝土的質量問題,乙方概不負責。
11、甲方應按合同約定及時支付預付款,因甲方預付款不足導致乙方停止供應混凝土而造成的損失由甲方承擔。
12、在混凝土澆注前,甲方應以書面形式提前5小時通知乙方所需混凝土的標號、數量、
供應地點、部位及施工時間等,並按要求提供混凝土委託單和施工配比單。具體生產時間聽從甲方質監員安排。
13、甲方質量監督員有權對混凝土生產過程及配比進行監督,乙方不得阻撓。因混凝土施工中可能有數量的增減,乙方必須聽從監督員的安排,及時增減混凝土的生產數量。監督員必須提前2小時通知乙方,否則乙方已經按委託單數量生產的混凝土,如無質量問題,甲方必須簽收。
14、甲方應保證混凝土施工現場的道路通暢、場地平整,協調好與當地群眾的關係,因此方面原因造成混凝土供應延誤或出現質量問題,乙方概不負責。
六、其他特殊約定
xxx
七、合同爭議的解決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應協商解決,協商解決不成,須在被告所在地法院解決。
八、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
九、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持兩份。
十、本合同經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
甲方:
乙方:
日期:
混凝土代加工合同5
需方(甲方):
供方(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相關法律、法規,遵循平等、自願、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甲方將工程所用混凝土加工、運輸業務承包給乙方,並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 業務概況
1.1 業務範圍: 等所用混凝土拌制、運輸。
1.2 業務內容:加工混凝土所用攪拌站裝置基礎製作,攪拌站裝置採購、安裝、除錯,設定避雷裝置,攪拌站裝置校驗標定,混凝土的拌制並運輸至各施工現場。
第二條 工期
2.1 開工日期: 年 月 日開始試執行;
年 月 日達到混凝土的正常供應量。
2.2 竣工日期: 年 月 日。
2.3 如業主、建設單位與甲方所籤合同工期調整,則甲乙雙方約定的竣工日期相應調整。
第三條 生產條件
3.1乙方必須保證建設二條完好的生產線使用,以確保達到甲方工程所需砼數量(高峰期日最大供應量 m3)。建站期間乙方使用的水電費用自理。
3.2 乙方所提供生產線必須裝置齊全、執行良好。要求使用新型 拌和站(自動上料,骨料倉、粉料倉、水、外加劑均使用電子計量)兩套。乙方提供100t地磅一臺,備用發電機一臺。
3.3乙方提供甲方宣傳所用條幅、標識等懸掛地點。
3.4乙方應出具成品混凝土的檢驗合格報告。
3.5乙方應具有混凝土罐車不少於 輛。
第四條 合同單價、數量、價值
4.1本合同採用包乾單價:
4.1.1混凝土加工、運輸綜合單價為 元/m3,單價包含的內容:混凝土的拌制及運輸、裝卸費(運距 公里);拌合站臨時設施費[含拌合站生活、貯存、生產設施、砼實驗設施(標養室)、圍牆、地面硬化、排水設施、文明施工設施等];地方事宜協調費;拌合站及攪拌車裝置費及安裝、維修、拆除費;砼原材料場內的保管、搬運、標識費;抽水裝置費及安裝、使用 、維修、拆除費;水電費;裝置及人員調遷費、各種保險費、稅費、安全措施費及施工管理費等為完成混凝土加工、運輸所需的全部費用。
4.1.2本合同為綜合單價,不因任何因素變化進行調整。
4.2數量:本合同各規格混凝土供應總數量約計 m3.具體結算時以實際供應數量為準。
4.3價值:價值為混凝土供應單價乘以混凝土供應數量。本合同總價值約計 萬元,具體以實際結算為準。
第五條 計劃及供貨
5.1甲方於混凝土使用前4小時填寫《混凝土需用計劃單》送乙方,乙方在計劃供混凝土時間前3小時簽字回執確認按計劃供應混凝土。
5.2如甲方變更需用混凝土時間,需提前2小時以書面形式書面告知乙方,乙方簽字回執甲方。
5.3乙方根據施工需要及時將混凝土送達施工現場。如因乙方原因導致不能及時供應或中斷混凝土供應時,所造成甲方損失由乙方承擔。
5.4甲方在灌注臨近結束最後兩車前向乙方電話通知剩餘實際需用方量。
第六條 運輸及裝卸
6.1乙方負責辦理混凝土的運輸、裝卸等手續直至交到甲方指定的施工現場。乙方混凝土運輸車輛送貨到達施工現場後,應安排專人負責排程指揮,保證車輛及隨行人員進出場的安全,以及車輛駛出現場達到環保要求。
6.2甲方為乙方提供必需的混凝土供應保障條件:做到施工現場道路平整、暢通,有足夠保證輸送混凝土必需的電力、照明、水源及臨時清洗車輛等設施。
第七條 檢驗和驗收
7.1乙方應按照國家現行的有關混凝土技術規範組織生產,並隨機取樣製作試件和養護。若出機口試件不合格,引起工程實體質量問題由乙方承擔;若出機口試件合格,需雙方具體分析原因,引起的工程實體質量問題由責任方承擔。
7.2甲方在混凝土到達施工現場後對混凝土相關效能指標進行檢驗測試。現場初試按本合同有關要求及國家標準進行,主要指坍落度、溫度、黏聚性等,不能滿足要求時,由乙方負責除錯,並承擔由此發生的費用。除錯合格,可以投入使用,否則乙方就地作廢處理。
7.3乙方製作的混凝土在澆築前經甲方表觀檢驗如有質量異常現象,不得在工程上使用,由此造成的損失及責任由乙方承擔。
7.4混凝土運輸到達澆築地點後,如果由於甲方現場準備不充分等原因不能及時澆築,導致混凝土拌和物的相關效能指標不能滿足灌注要求或產品失效報廢時,損失和責任由甲方承擔。
7.5混凝土運到施工現場後,乙方單方摻加外加劑、摻和物、生水等,由此發生的混凝土質量問題和造成的'損失、責任等由乙方承擔。
7.6甲方對澆注到工程部位的混凝土發現有質量異常時,應在發現之時24小時內書面通知乙方進行核實。如有爭議,應由甲方組織,會同工程監理、政府主管質量監督部門共同分析確認發生質量異常的原因、責任,並共同提出書面處理意見,造成的經濟損失由責任方承擔。
7.7甲方應按照國家關於混凝土質量控制標準規範(GB50164-92)加強澆搗養護,否則造成的質量問題及損失等由甲方承擔。
第八條 結算及付款方式
8.1工程計量方式:鑽孔樁基礎的混凝土數量按雙方實際籤認量(以跟隨車輛的單據為依據)進行結算(混凝土供應過程中甲方抽檢,發現數量不符時當批次供應量按最低的抽檢數量進行計量)。橋涵其他部位混凝土用量按
設計圖紙量為結算依據進行計量。出現跑模、漲模時按雙方現場確認的數量據實計量。根據配合比計算砂石料的實際數量。
8.2履約保證金:合同簽訂後7日內,乙方繳納合同總額的5%作為履約保證金。未按約定時間繳納的,乙方同意甲方從第一次結算款中扣除合同總額的5%作為履約保證金。甲方與業主、建設單位辦理工程竣工驗交(合格)後30日內,據合同履行情況無息返還。
8.3工程進度結算及付款:本工程無預付款。結合工程形象進度按月計量付款,每月按實際結算額的 70% 支付工程款,季度付款按實際結算額度的 90% 支付。
8.4竣工末次結算及付款:甲方與業主、建設單位辦理工程竣工驗收合格後30日內辦理末次清算手續,工程款付至結算款的95%,剩餘5%作為質量保證金。付款時乙方提供發票。
8.5質量保證金支付:保修期滿(一年),無質量問題或修復完所有質量缺陷後,經甲方出具質量保證金返還憑據後,由甲方返還(無息)。
8.6結算程式:乙方報送甲方並經甲方按稽核程式稽核(甲方稽核程式:技術負責人、材料負責人、預算工程師、施工負責人、專案經理)及工地代表親筆簽字的計量單,作為施工期間和最終結算、付款依據。除此之外任何證明、收條、欠款、信函等檔案資料,都不能作為結算、付款依據。甲方其他人員的任何簽字、籤認都不具有該事項最終確認的效力,甲乙雙方或任何第三方持有的此類檔案,對甲方不產生效力。
第九條 材料及裝置
9.1本工程所用水泥、砼外加劑、粉煤灰、砂石料由甲方供應,乙方負責保管及數量控制。
9.2本工程所用材料損耗數量以甲方提供的砼配合比乘以約定消耗係數 (一般碎石3%,中砂5%,水泥0,粉煤灰2%,外加劑1%) 為準。由於乙方原因造成的甲方供應材料用量超出配合比的額定數量部分,甲方在結算中按市場價扣除乙方所超用甲方供料款,並加收 8% 的管理費。
9.3乙方根據甲方的要求提供滿足工程需要的攪拌站及砼運輸裝置,保證在出現裝置故障、臨時停電、裝置檢修等情況時不中斷砼供應。主要裝置有:兩套 攪拌機及相應的四鬥配料機,配齊相關的水泥罐、粉煤灰罐;配備狀態良好的砼攪拌運輸車不少於十臺。
第十條 安全質量及職業健康
10.1乙方必須按照國家及鐵道部現行的有關技術標準、規範及甲方提出的具體要求進行施工,確保混凝土質量。
10.2乙方所承包的工程,必須對其工作內容全面負責,必須達到甲方技術交底要求、國家及工程所屬行業現行的工程質量驗收標準,滿足甲方同建設單位及業主簽訂的各專案標。
10.3乙方必須嚴格按照甲方實驗室提供的配合比通知單拌合混凝土,混凝土在拌制前,應測定砂、石含水率,並根據測試結果將理論配合比調整為施工配合比。乙方必須按規範要求製做砼抗壓試件,混凝土的強度等級及其它各項指標達到設計及行業規範要求。因砼質量原因造成損失的,由乙方全部負責。
10.4雙方在履行合同期間,應執行國家及行業有關環境及職業健康方面的法律法規,如在履行合同期間出現環境汙染問題及職業健康問題,由發生方負全部責任並負責賠償。
10.4在施工現場內,供方車輛要聽從甲方指揮,做到安全、文明施工。
第十一條 甲乙方駐工地負責人及主要管理人員
11.1甲方駐工地負責人 ,聯絡電話:
11.2乙方駐工地負責人 ,聯絡電話:
11.3乙方駐工地負責人(以及駐工地負責人書面委託的臨時駐工地負責人),甲方視為乙方的全權代表。
11.4乙方駐工地負責人需要更換時,乙方應提前10天通知甲方同意後,後任繼續承擔前任應負的責任。
11.5乙方所有與本工程有關的對外經濟活動,需經甲乙雙方駐工地負責人(以及駐工地負責人書面委託的臨時駐工地負責人)共同簽字認可,方能生效,否則甲方一律不認可,造成的損失由乙方無條件全部承擔。
第十二條 甲方權利與義務
12.1甲方負責該工程專案的監督、檢查、指導。包括混凝土運輸車輛到達施工現場,由專人負責對預拌混凝土品種、質量、數量進行檢查與驗收。
12.2甲方制定總體進度計劃,明確質量、安全管理目標、文明施工目標,指導乙方實現管理目標,保證施工時間準確,確保施工現場道路暢通,工地卸料及時。
12.3按本合同約定,提供技術交底資料,向乙方提供工程用量、混凝土配合比控制資料。
12.4審查乙方報送的各項管理制度和措施。
12.5及時組織砼所需各項材料,並運送到乙方攪拌站。
12.6按本合同約定辦理工程計量和結算手續,及時撥付工程款。
12.7按有關規定組織乙方參加竣工驗收交接工作。
第十三條 乙方權利與義務
13.1嚴格按照《預拌混凝土》GB/T14902、《混凝土質量控制》GB50164、《混凝土泵送技術規程》JGJ/T10現行國家標準進行生產。
13.2 按時保質保量的供應混凝土,並保證混凝土質量的勻質性、連續性。
13.3 保證混凝土坍落度及有關指標符合合同要求,在交貨檢驗過程中,發現有關指標超出現行有關標準、規範的規定時,甲方有權拒收或退回,損失由乙方承擔。
13.4在合同簽訂後,按要求的時間、機械裝置數量、人員(特殊工種必須持證上崗)及時組織進場。
13.5負責制定砼攪拌站各項管理規章制度和措施。
13.6按本合同約定的分工範圍,做好工程材料、砼的試驗檢測工作,加強裝置管理及維護工作,保障砼及時供給。
13.7負責辦理交通所需各項手續,混凝土的運輸車輛須有養路費,以確保混凝土的及時、不間斷供應。
13.8嚴格按國家、鐵道部、業主、甲方關於施工安全的有關規定,承擔施工安全的全部責任和經濟責任。
13.9遵守甲方的各種規章制度,維護甲方的利益及企業形象。必須執行甲方制定的進度、質量計劃及安全、文明施工要求,服從甲方的統一管理指揮,按甲方要求做好職工安全、職業等相關培訓。接受甲方及業主進行的安全、質量、工期、文明施工考核、評比和獎懲。
13.10乙方在施工過程中要主動接受質量監督部門和安全管理機構、監理單位對工程質量、安全的檢查和監督,並予以積極的配合支援。
13.11按照甲方統一的形象要求,做好現場文明施工、環境保護、勞動保護、安全生產及企業宣傳工作,臨時設施按照甲方要求統一規劃,作業人員、機械裝置統一標識。費用由乙方承擔。
13.12負責竣工原始資料的收集、整理、保管歸檔等工作,乙方服從甲方組織的竣工驗收工作安排,並積極配合處理有關事宜。
13.13乙方單位主要技術、質量、安全管理人員不得在其他專案兼職,並服從甲方的業務指導。
13.14乙方處理好與業主、設計、監理、接管使用單位關係,協助甲方處理地方事宜。自行處理及維護與地方的關係,加強與各橋涵勞務承包人之間的協調配合,保證滿足施工現場混凝土的供應。
13.15必須嚴格執行甲方和建設單位合同中及當地政府有關環境保護的規定,認真做好生態環境保護工作。施工中採取一切適當措施,保護(現場內外)環境,防止火災,減少汙染、降低噪音,並承擔由於施工作業造成的環境破壞、損害公眾利益和財產等引起的一切不良後果及經濟責任。
13.16及時提報工程計量資料、辦理工程價款結算及竣工結算。
13.17乙方不得將本工程專案或部分專案分包或轉包給他人,在本合同終止前乙方不得將本專案工程款挪作他用。
13.18由於業主、建設單位對甲方撥付資金不及時導致甲方不能按時支付乙方款項時,甲方按業主、建設單位遲延支付的時間及比例順延支付乙方,此種情況下甲方不承擔任何違約責任(包括不承擔支付利息及其他違約責任)。乙方應當自行籌集足量資金用於工程週轉,並不得以此為由拖延工期。
13.19乙方應及時支付參與本工程施工的勞務人員報酬。乙方在季度結算時,必須提供職工工資發放的原始憑證,並作為結算的附件存檔。如乙方不能及時足額支付勞務人員報酬,造成工期、延誤及不良社會影響時,甲方視作乙方違約並有權解除合同。
第十四條 違約責任
14.1本工程乙方應按本合同要求工期及有關安全、質量規定完成,如由乙方原因造成工期延誤,每延誤一天罰款5000元。如發生安全、質量事故或事件,按業主及上級對甲方的罰款及造成的甲方損失由乙方雙倍賠償。
14.2甲方對違反操作規程、安全規定等規章制度的乙方施工人員按規定給與罰款,情節嚴重者將清理出場,乙方代表必須無條件服從並及時執行。
第十五條 合同生效與終止本合同自甲、乙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第十六條 合同爭議的解決方式: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協商達不成一致意見的,向甲方法人住所地有管轄權的鐵路運輸法院起訴。
第十七條 其它約定:
17.1甲方為履行與業主所籤合同目標,有權力制定各種規章制度和計劃,乙方必須無條件執行。
17.2乙方資料需要上報業主、監理的,必須先上報甲方,由甲方稽核批准並加蓋公章統一上報,否則無效。
17.3乙方在甲方統一指導組織下開展公共關係工作,負責相應費用,時時處處維護甲方的聲譽。
17.4乙方管理人員納入甲方管理範圍,乙方人員必須服從甲方的統一指揮調配,不得影響甲方的總體計劃。
17.5本工程施工中,乙方發生的任何債務糾紛和責任均由乙方承擔。如困此造成甲方對外承擔責任的,甲方向乙方雙倍追索。乙方人員出現任何違法亂紀或刑事案件後果均自負,甲方不承擔任何責任。
第十八條 本合同一式 份,甲方 份,乙方 份。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