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物流運輸合同範本(通用5篇)

關於物流運輸合同範本(通用5篇)

  隨著人們法律意識的建立,合同起到的作用越來越大,簽訂合同也是最有效的法律依據之一。那麼大家知道合法的合同書怎麼寫嗎?下面是小編整理的關於物流運輸合同範本(通用5篇),供大家參考借鑑,希望可以幫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物流運輸合同1

  甲方: 簽訂地點:

  乙方: 簽訂時間:

  根據相關法律規定,經過雙方充分協商,特訂立本合同,以資共同遵守。

  第一條 業務模式

  甲方根據業務當天___採購實際情況以《物流發貨單》的方式通知乙方去甲方指點供貨單位提貨,乙方根據甲方《物流發貨單》, 《貨物提單》上的貨物名稱、規格、產地、數量跟實物確認無誤後進行裝運貨物,並運到甲方指定地點。

  第二條 貨物運輸定價

  自合同簽訂生效當年為人民幣___元/噸,以後年份運費隨行就市。甲方除支付上價格外,不再乙方支付任何其他費用(包括但不限於乙方裝車、轉運、卸貨等產生的費用),但本合同另有約定的除外。

  第三條 貨物驗收要求

  乙方根據甲方供貨單位拿《貨物提單》,核實兩張單據跟實物無誤後,將《物流發貨單》蓋章後回傳甲方指定地點,如發現其中單據跟實物不符應立即通知甲方相關負責人,否則相關損失由乙方全部承擔。

  第四條 貨物起運地點

  貨物起運點:

  貨物到達地:

  第五條 貨物承運日期及到達時間

  承運日期:乙方根據當天《物流發貨單》上面的日期,將貨物安全及時的運到甲方指定的地點,如逾期未將貨物及時送達目的地,視為乙方違約,因此給甲方的損失(包括但不限於甲方另行組織運輸工具所支付的運費的差額、甲方因違約給第三方的賠償,實現債權的律師費、訴訟費等)由乙方承擔;乙方派出的運輸工具和人員的行為視為乙方的行為,因此給甲方或者第三人造成的損失由乙方承擔。

  貨物運到期限:貨物必須在拿取貨物提單的第二天上午___之前送到貨物指定地點。

  第六條 運輸質量及安全要求

  乙方在貨物運輸過程中出現貨物毀損、丟失,調換等。甲方有權根據該批貨物的當時購買的市場價值提出全額賠償,並承擔由此引起的一切損失,並解除合同,乙方不得有異議。

  第七條 運輸費用、結算方式

  乙方將貨運到甲方指定地點,甲方倉庫管理人員在《物流發貨單》上簽字蓋章後,乙方司機憑《物流發貨單》去甲方財務辦公室結算,每月___日和___日為結算日(遇法定節假日順延)

  第八條 各方的責任、義務

  一、甲方的責任

  1、有權要求乙方按照合同規定的時間、地點、把貨物運輸到目的地。貨物託運後,甲方需要變更到貨地點或收貨人,或者取消託運時,有權向乙方提出變更合同的內容或解除合同的要求。但必須在貨物未運到目的地之前通知乙方,並相應支付給乙方所需費用。

  2、 因甲方原因而引起的無法抵達目的地或找不到收貨人的,乙方必須妥善保管好貨物,並以書面通知甲方,否則造成的損失由乙方承擔。

  3、甲方保證按合同要求在乙方向甲方提交相關單據時在結算日及時結算運費給乙方,乙方不得以甲方未支付運費或者甲方許可的費用為由對運輸貨物進行留置,必須將所運貨物交付給甲方指定的人和指定的地方。

  4、貨物到達甲方運輸目的地,在乙方運輸司機的配合下,甲方應積極組織人員進行貨物解除安裝,其吊裝費用由甲方承擔。

  二、乙方的責任

  1、乙方收到甲方的《物流發貨單》後,應根據《物流發貨單》上的聯絡方式去甲方供貨單位提貨,提貨時結合《物流發貨單》上的名稱,數量,規格清點貨物,如發現數量,名稱,規格,材質與實際不符,應及時通知甲方。

  2、乙方作為甲方運輸合作單位,對甲方的貨物有優先承運權;不得推脫運輸。

  3、在合同規定的期限內,將貨物運到指定的地點,按時向收貨人發出貨物到達的通知,對託運的貨物要負責安全,保證貨物無短缺,無損壞,否則應承擔由此引起的一切賠償責任。

  4、司機把貨物送達目的地後,若客戶對貨物有任何意見,司機絕對不可以與客戶發生爭持,應立即與乙方負責人聯絡,並將事件及時回報給甲方。

  5、乙方必須嚴格按照附件中所列運輸時間執行,若因特殊情況,貨物沒有按預訂時間到達時,乙方應及時與甲方取得聯絡,並說明原因,若甲方調查發現有不屬實的,有權要求乙方承擔違約賠償責任。

  6、乙方貨物裝運過程中應將該批貨物的《材質證明書》,銘牌等隨機檔案交給甲方收貨人員。

  第九條 違約責任

  1、每次發貨前,甲方提供準確《物流發貨單》,作為乙方去甲方供貨單位作為提貨依據,由於乙方未按提單要求清點貨物的數量,規格型號、材質及產地提貨導致運輸出現錯誤,其賠償責任由乙方承擔。

  2、因甲方提供資料不齊全而導致乙方無法送達或者延誤送達,損失由甲方負責。乙方在運輸過程中如果發現甲方所提供的收貨人聯絡電話、地址有誤,必須及時與甲方聯絡尋求解決辦法。否則損失由乙方負責。

  3、乙方錯運到達地點或收貨人的,乙方必須無償將貨物運到指定地點交付給收貨人,由此造成的損失由乙方承擔。

  4、由於乙方的過失造成貨物過期到達,超過上雙方所約定的時間(且沒有取得甲方的認可),每次乙方需支付給甲方人民幣___元的違約金,並承擔由此引起的一切責任,但由於不可抗力造成乙方交貨延誤,乙方應及時通知甲方並採取措施防止事件的擴大,經雙方協商可適當放寬到貨時間。

  5、乙方如在一個月內有三次推託運輸業務,甲方視為乙方單方終止本合同,乙方不得有異議。

  第十條:變更與終止

  1、合同如有變更或者補充,經協商一致後,以補充協議形式確定,補充協議與原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2、本合同終止後,合同雙方仍承擔合同終止前本合同規定的雙方應該履行而未履行完畢的一切責任與義務。

  3、合同如需提前終止,須雙方書面同意。

  第十一條 糾紛處理

  若本合同在履行過程產生糾紛,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由甲方註冊地人民法院管轄。

  第十二條 其他約定

  1、甲方的職工的許可權只是監督乙方履行本合同,無權對合同的作出任何修改,更無權收取合同項下任何金額。如果確有必要對本合同作出修改或者簽訂補充協議,必須由授權代表簽字並加蓋甲方公章才具有法律效力,所有現金必須進入甲方的銀行帳戶,所有票據必須有甲方行使票據權利方為有效,否則均不視為甲方收到此款項,由此產生的責任由乙方自行承擔,不免除乙方付款的責任。

  2、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傳真件與原件有同等的法律效力,與本合同有關的補充協議、《物流發貨單》作為履行本合同的有效組成部分。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物流運輸合同2

  訂立合同雙方:

  託運方: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承運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一、根據國家有關運輸規定,經過雙方充分協商,特訂立本合同,以便雙方共同遵守。

  一,貨物名稱、規格、數量、價款:

  二、包裝要求:託運方必須按照國家主管機關規定的標準包裝;沒有統一規定包裝標準的,應根據保證貨物運輸安全的.原則進行包裝,否則承運方有權拒絕承運。

  三、運輸辦法及運雜費負擔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託運時間及地點

  五、到貨時間及地點

  六、收貨人領取貨物及驗收辦法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七、付款辦法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八、違約責任: 託運方責任:

  1、未按合同規定的時間和要求提供託運的貨物,託運方應按貨物價值的____%償付給承運方違約金。

  2、由於在普通貨物中夾帶、匿報危險貨物,錯報笨重貨物重量等而招致吊具斷裂,貨物摔損,吊機傾翻,爆炸,腐蝕等事故,託運方應承擔賠償責任。

  3、由於貨物包裝缺陷產生破損,致使其他貨物或運輸工具,機械裝置被汙染腐蝕、損壞,造成人身傷亡的,託運方應承擔賠償責任。

  4、在託運方專用線或在港、站公用線、專用鐵道自裝的貨物,在到站卸貨時,發現貨物損壞,缺少,在車輛施封完好或無異狀的情況下,託運方應賠償收貨人的損失。

  5、罐車發運貨物,因未隨車附帶規格質量證明或化驗報告,造成收貨方無法卸貨時,託運方應償付承運方卸車等存費及違約金。

  承運方責任:

  1、不按合同規定的時間和要求配車(船)發運的承運方應償付託運方違約金__元。

  2、承運方如將貨物錯運到貨地點或接貨人,應無償運至合同規定的到貨地點或接貨人。如果貨物逾期達到,承運方應償付逾期交貨的違約金、

  3、運輸過程中貨物滅失,短少,變質,汙染,損壞,承運方應按貨物的實際損失(包括包裝費,運雜費)賠償託運方。

  4、聯運的貨物發生滅失,短少,變質,汙染,損壞應由承運方承擔賠償責任的,由終點階段的承運方向負有責任的其他承運方追償。

  5、在符合法律和合同規定條件下的運輸,由於下列原因造成貨物滅失,短少,變質,汙染,損壞的,承運方不承擔違約責任:

  ①不可抗力;

  ②貨物本身的自然屬性;

  ③貨物的合理損耗;

  ④託運方或收貨方本身的過錯。

  九、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合同雙方各執一份;合同副本一式____份,單位各留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物流運輸合同3

  託運方:(以下簡稱甲方): 承運方(以下簡稱乙方):

  委託代表人: 委託代表人: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相關法律、法規,在平等互利、誠實信用的基礎上,經甲乙雙方友好協商,就甲方委託乙方運輸貨物事宜,達成本合同。

  第一條:運輸事項

  1、運輸線路及方式:

  運輸線路:(1)從新省疆烏魯木齊始發運輸至江蘇省鹽城濱海縣

  運輸方式:公路汽車運輸。

  2、貨物情況:全自動6色電腦凹版印刷機裝置及附屬裝置

  3、運輸價格:

  4、運輸時限:甲方需要運輸時,提前24小時通知乙方派車,乙方必須按甲方要求派出合格車輛到甲方公司裝貨,不得拖延,裝好貨後及時向甲方提供車號和司機手機號碼,按甲方指令要求並在規定的時間內安全到達目的地卸貨。

  5、其他:如果由於國家政策調控導致乙方的直接經營成本(如過路、過橋費、油價等)變動,甲方概不負責。

  第二條:費用結算方式、期限和憑證:

  1、結算運費的方式為貨到後付款,乙方須提供正式運輸發票和貨物簽收單。

  2、其他:甲方貨物到達目的地後,如未發生破損、丟失、延期等情況,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拒付乙方費用。

  第三條:雙方權利義務

  一、甲方權利義務

  1、甲方在通知發貨時應向乙方同時提供其貨運計劃,計劃內容包括:貨物名稱、件數/箱數、產品規格、收貨單位、收貨人地址及裝車地點及時間。

  2、甲方應派專人負責與乙方聯絡並協調貨物的運輸及其他相關事宜。

  3、甲方所託運的貨物應符合法律規定:貨物的包裝要符合行業標準,不得在所託運貨物中夾帶易燃、易爆、易碎品、有腐蝕性物品、現金、匯票等。

  4、甲方有權指派專人監督、指導乙方對貨物的運輸活動,以確保乙方正確無誤地運輸貨物。

  5、甲方所運輸貨物總價值 萬元 。

  6、貨物託運後,甲方有權要求乙方返還貨物、中止運輸、變更到達地、收貨人等,只有經過甲方親自

  7、在運輸過程中,由於乙方的原因造成貨物損失的,甲方要求乙方賠償損失的權利應當自提貨之日起

  8、甲方有權要求乙方在三個月(甲方提供索賠函之日起)時間內結算賠償費用或補償費用,否則甲方有權向乙方收取應付費用1%/天的滯納金,直到付清為止。

  二、乙方權利義務

  1、乙方有權要求甲方在規定的時間裡結算運費,否則乙方有權向甲方收取應付費用1%/天的滯納金,直到付清為止。

  2、乙方在接收貨物時對託運貨物的包裝違反有關包裝規定的,乙方有權拒絕運輸。

  3、乙方應保證貨物運輸的安全性、及時性、準確性。

  4、由於乙方原因造成貨物產生的滅失、損毀等情況,由乙方按本合同規定賠償甲方損失。

  5、在運輸過程中,由於自然災害,如地震等造成貨物的滅失、損毀等情況,乙方應及時通知甲方,並採取必要減損措施。

  7、乙方的工作人員不得對甲方及相關客戶收取本合同規定外的任何費用。

  8、由於乙方責任導致甲方的產品損毀、滅失,乙方應按甲方產品牌價的標準賠償承擔全額損失責任,理賠金額巨大(超過10萬元)時,雙方友好協商按照出廠價賠付。

  9、如因不可抗因素原因造成甲方的貨物滅失的,除乙方購買的保險公司承擔相應賠償部分損失外,其他損失部分由甲乙雙方等額平均承擔。

  第四條:合同時效

  1、本合同一式貳份,自雙方簽章之日起正式生效,傳真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2、合同有效期限壹年,自20xx年 4 月 日起至20xx年 4月 日止。

  3、本合同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協商簽署補充協議,補充協議具有與本合同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五條: 爭議及其處理

  本合同若在履行中發生爭議,雙方應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向雙方所在地有管轄權的法院提起訴訟。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物流運輸合同4

  甲方(託運方)

  聯絡人:聯絡人手機:聯絡人電話(傳真) :

  乙方(承運方)

  聯絡人:聯絡人手機:聯絡人電話(傳真) :

  甲乙雙方根據《合同法》及國家有關運輸規定,本著平等、互利的原則。就甲方貨物委託乙方承運有關事宜。經過友好、充分協商、特訂立本合同,以便雙方共同遵守執行。

  一、甲方委託乙方承運貨物基本情況:

  貨物名稱規格、型號包裝狀況數量重量體積貨物價值備註

  貨物起運地點:

  貨物到達地點:

  貨物送達提貨方式:送貨上門口收貨人自提口

  運輸費用

  送達地每立方價每公斤價送達時限送達地每立方價每公斤價送達時限

  二、物流運輸合同甲方的權力與義務

  1、 甲方的權利:

  (1) 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按照甲方確認的規定時間、地點把貨物運輸到目的地。

  (2) 甲方有權對乙方送貨的過程進行監督/指導以確保送貨質量。

  (3) 貨物承運後,甲方需要變更到貨地點或者取消託運時,有權向乙方提出變更合同的內容或解除合同的要求。

  2、 甲方的義務:

  (1) 甲方對託運的貨物,應按照規定的標準進行包裝,遵守有關運輸的規定,按照合同中規定的時間和數量交付託運貨物。

  (2) 甲方應向乙方提供有關送貨的單據等相關檔案。

  (3) 甲方應提供貨物的數量、體積、重量、性質及收貨人名稱地址與電話。

  三、物流運輸合同中乙方的權力與義務

  1、 乙方的權利:

  (1) 經甲方認可後,乙方有權向收貨方收取運雜費用。

  2、 乙方的義務:

  (1) 在承運期間,乙方對承運貨物應負全部責任,保證貨物無短缺、無損壞,否則應按全部損失承擔賠償責任。

  (2) 乙方需按照甲方提供的運輸程式的有效檔案完成甲方的運輸任務。若甲方委託乙方收取票據或現金,乙方須及時將票據或現金送達甲方。

  (3) 乙方應保證提供符合運輸貨物運輸條件的運輸工具(必須保證證照齊全、有效並已投保貨險和車險)運輸車輛均應為無蛀蟲、無異味、清潔乾燥且得到良好保養。

  (4) 乙方在派車單規定的期限內,不能將貨物運到指定地點,負責賠償所列各項責任。

  (5) 未徵得甲方同意,不能同車裝載非甲方貨物、不得擅自將所託運貨物運往其他卸貨地點,不能中途換裝其他車輛,除車輛故障或其他不可抗原因外,違例事件一經發現,甲方有權追究責任予以索賠及處罰。

  (6) 乙方須在運輸過程中定時向甲方反饋資訊,如有特殊情況發生應及時通知甲方,並提供處理方案,在徵得甲方同意後方可處理。

  (7) 乙方裝卸工,駕駛員等全部人員在承運甲方貨物過程中的任何階段(包括但不限於運輸準備工作、準備階段、預備運輸公司等)其安全保障、人身安全由乙方負責,其人員也和甲方不存在任何關係。如甲方承擔了相關責任,可向乙方追償。

  物流運輸合同5

  委託方:

  承運方:

  鑑於甲方和乙方依法設立且合法存續,雙方本著公平、平等、等價有償和誠信原則,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等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就甲方委託乙方承運貨物事宜簽訂本合同,以資共同信守:

  第一條:運輸費用

  1、1 甲乙雙方建立戰略商業夥伴關係,乙方給甲方最優惠的價格。

  1、2 運輸費用以甲乙雙方簽章確認的乙方報價單為準,該報價單作為本合同的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1、3 如果乙方需變更價格,須提前1個月書面通知甲方。經甲方書面確認後,方可執行,否則,甲乙雙方按變更前的價格結算。

  第二條:甲方責任

  2、1 運輸時間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甲方預報當月運輸計劃,貨櫃數量根據甲方所提供的數量而訂,以便乙方提前調配車輛,確保運力。

  2、2 甲方需呼叫車輛前,應提前一至兩天向乙方傳真書面的《託運單》並註明裝櫃地點和時間、貨物名稱、箱型、重量及卸貨地點,聯絡人及電話,落重日期等。並對所提供託運資料的真實性負責。

  2、3 特殊原因需臨時增加拖櫃量,提前24小時通知乙方,經雙方協商同意後,由乙方安排拖櫃來廠裝貨。

  2、4 廠方正常裝櫃時間為每天24小時。

  甲方按協議約定及時與乙方結清各項費用。

  第三條:乙方責任

  3、1 乙方所提供的車輛必須是技術性能良好,證照齊全、合法、有效,併購買了交強險、商業險、物流責任險。貨物啟運前,乙方須向甲方提供承運車輛及駕駛員的基本資料影印件(行駛證、營運證、保險卡、駕駛證、身份證)

  3、2 乙方需按甲方《託運單》準時安排貨櫃到工廠裝貨,如遇特殊原因不能準時到廠,需提前6小時書面通知甲方,並經甲方同意後方可延遲。否則,所產生的費用由乙方承擔。

  3、3 貨物運輸過程中若發生意外交通事故,無論是否導至貨物損壞,乙方在啟動交通事故救急預案的同時,還應及時通知甲方,並隨時通報事故處理情況。

  3、4 本協議為甲方商業機密,乙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洩露,否則,由此所產生的後果由乙方負責。

  3、5 乙方在運輸過程中對甲方的貨物造成損壞、丟失的風險責任由乙方承擔,對造成經濟損失的,由乙方負責。

  第四條:費用及結算方式:

  4、1 乙方車輛按計劃時間正常到達甲方指定工廠或倉庫,如廠方無法即時裝貨,所產生的壓夜費用為 元/天,由甲方支付。

  4、2 運輸費用以月結方式結算,乙方需在次月5日前將上月的月結對帳單傳給甲方,甲方須在10天核心對完後回傳給乙方確認,經雙方確認無誤後,提交給甲方財務部,於10個工作日內將該費用按以下約定的方式支付給乙方。

  4、3 乙方同意採用以下方式收款:

  由甲方將款項付至乙方如下賬號:

  賬戶名: 物流有限公司

  開戶行: 建行 支行

  賬 號:

  以上資訊如有變更,乙方應書面通知(需加蓋公章)。

  第五條:合同的終止

  5、1 如因不可抗力(僅指戰爭 四級以上地震)無法履行本合同的,本合同自動終止,甲 乙雙方承擔各自的損失,互不追究責任。

  5、2 乙方在一個月內延遲到櫃 10 次,六個月內累計延遲到櫃 60 次,甲方有權終止本合同並追究乙方的違約責任。

  5、3 除上述外,甲、乙任何一方終止合同,需提前二個月以書面報告形式告知對方。

  第六條:違約責任

  6、1 乙方需按甲方的裝櫃時間表安排到櫃,在未經甲方同意而延遲到櫃,每延遲 6 小時按該櫃的運輸費用10%向甲方支付違約金。

  6、2 甲乙任何一方違反誠信商業、有賄賂行為的,守約方有權不再向違約方支付所有應付但未付的款項。

  第七條:其它

  7、1 凡因執行本合同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任何爭議,雙方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則提交人民法院管轄,訴訟解決。

  7、2 本合同自簽訂之日起生效,有效期至 20 年12 月31 日止。合同期滿前二個月, 雙方可商議續約,協商一致,另行簽訂續約合同。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執二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簽章:

  乙方簽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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