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務派遣簡單合同範本(通用5篇)
勞務派遣簡單合同範本(通用5篇)
隨著法律觀念的日漸普及,合同的使用頻率呈上升趨勢,簽訂合同是為了保障雙方的利益,避免不必要的爭端。那麼大家知道合法的合同書怎麼寫嗎?以下是小編收集整理的勞務派遣簡單合同範本(通用5篇),僅供參考,歡迎大家閱讀。
勞務派遣簡單合同1
甲方:
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物業管理條例》和國家有關法律法規,經甲乙雙方平等協商,達成合同如下:
一、合同期限及崗位安排
合同期年月日到年月日止,在此期限內,受甲方委託,乙方派遣4名保安人員和甲方3名內保共同做好甲方物流中心的守護巡邏工作。安保人員實行部定時工作制,乙方每天16:0022:00時保持1名保安人員,22:00次日凌晨7:00時保持2名安保人員在崗執勤。
二、勞務費標準及支付方式
安保勞務費元/人/月(含乙方代發的安保人員工資、社會勞動保險、考核工資、等級工資、管理費、)安保勞務費半年共計人民幣:肆萬五千一百貳拾元整,在乙方進駐後,有甲方一次性預付給乙方。安保勞務費包含以下費用:
1、安保人員工資含基礎、考核、等級、工齡、超時工資等工資。
2、社會保險金含養老、醫療、工傷等工資
3、管理費含稅金、培訓費、服裝費,勞動合同解除備付金等其他辦公費用。
三、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指派人員對安保人員的工作進行監督、檢查和指導,有權要求調換不適應在甲方的安保人員。
2、及時認真研究解決乙方提出的安全問題,採取必要的改進措施。
3、負責處理安排安保人員在執勤中與甲方人員發生的爭議,與乙方共同處理進入執勤區域的外來人員的爭議。
4、免費提供當班安保人員工作餐和必要的執勤用品(如手電筒、筆、雨具及各類登記簿)
四、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加強安保人員的教育培訓、管理及督查,及時處理違紀安保人員和調換不適合甲方工作的安保人員,提高保安服務質量。
2、
3、對服務範圍的安全隱患有權向甲方書面提出改進意見和建議。本合同約定的安保職責以外的工作,有權拒絕非甲方指定負責人的直接指揮。
4、遇安保人員學習培訓或重大活動時,可提前與甲方聯絡,甲方應予支援,但乙方應保證人員在崗執勤
5、與安保人員建立合理的勞動關係,及時發放安保人員工資,提供執勤所需的制式服裝。
五、乙方安保人員的職責
遵守甲方門衛管理制度,推行乙方質量管理體系中門衛服務的相關檔案,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物業管理條例》所規定的安保服務要求。
1、對出入人員實行嚴格驗證,並依據甲方相關的制度嚴格詢問、聯絡、登記、嚴禁無關人員入內。
2、對出入人員和車輛所攜帶、裝載的物品、物資進行嚴格檢查、核查,嚴禁物資流失;禁止私自將危險品和違禁物品帶入。
3、疏匯出入車輛和行人,清理責任區無關人員,保證進出車輛暢通,人員出入有序。
4、加強夜間的巡邏檢查,做好盜竊、火災的防範工作,在崗期間保證每90分鐘巡邏一次,發現問題及時彙報,與甲方內保共同做好服務區域內的安全。
5、協助做好疏導工作,維護正常生產秩序。
6、上崗執勤文明禮貌,著裝規範統一。甲方員工上下班前後15分鐘保持單人立崗,重大活動時,需立雙崗時,甲方應提前通知乙方。
六、合同的變更、解除、終止和續訂
1、雙方嚴格履行合同約定。若遇國家或地方重大政策變化,或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繼續履約時,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變更合同內容。
2、本合同期限屆滿即終止。如一方要求續簽,應提前30日通知對方,由雙方協商確定續簽的相關事宜。
七、違約責任
1、在合同有效期內,任何一方除本合同允許的情形外單方面提前解除合同,應承擔違約責任,賠償對方合理可預期的損失。
2、如甲方拖欠勞務費,經乙方書面催告後仍未支付,乙方有權終止合同,甲方應一次性付清欠款,並承擔違約責任,違約金為人民幣8000元。
3、安保人員書面向甲方提出安全隱患改進意見和建議,甲方未及時採取有效措施或甲方財務人員不遵守財經紀律,造成的損失乙方不承擔責任。
八、附則:
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依法另行協商。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執二份。本合同雙方簽字(蓋章)生效。
甲方:
乙方:
年月日
勞務派遣簡單合同2
甲方: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和有關規定,甲乙雙方經平等協商一致,願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條款。
一、勞動合同期限
第一條本合同勞動期限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二、工作內容
第二條甲方同意根據乙方工作需要,派遣人員_____名擔任__________工作。
第三條甲方所派遣人員應遵守乙方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服從乙方管理。
三、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
第四條乙方負責對甲方進行職業道德、業務技術、勞動安全、勞動紀律和甲方規章制度的教育。
第五條乙方承擔甲方派遣人員(本市外)入店車費,負責工作期間住宿。
四、勞動報酬
第六條乙方每月______日以人民幣形式支付甲方所派遣人員工資月____________元。
第七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乙雙方應變更勞動合同並及時辦變更合同手續。
1、甲乙雙方協商一致的;
2、立本合同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的。
五、當事人約定的其他內容
第八條乙方同意付甲方準備金(月總工資的20%)______元,準備金由乙方提供派遣計劃的同時交付,準備金計入首月工資內。
第九條甲方所派遣人員有下列情形之一,乙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1、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2、嚴重違反勞動紀律和規章制度的;
3、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乙方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4、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第十條雙方解除合同應提前30天通知對方、雙方當事人在合同期滿30日內可向對方續訂合同。
六、違約責任
第十一條甲乙雙方必須嚴格履行勞動合同,除遇有特殊情況,經雙方協商一致不能履行勞動合同的有關內容外,任何一方違反合同給對方造成經濟損失的,應根據其後果和責任大小,給對方賠償經濟損失。賠償金額按有關規定或實際情況確定。
七、勞動爭議處理及其它
第十二條雙方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爭議,當事人應當自勞動爭議發生之日起,60日內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當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第十三條本合同未盡事宜或與今後國家、市人民政府有關規定相悖的,按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四條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蓋章):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
勞務派遣簡單合同3
甲方(勞務派遣單位):_______
乙方(實際用工單位):_______
甲方根據乙方的生產(工作)需要,為乙方提供勞務派遣人員和勞務派遣相關服務,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和《江蘇省勞動合同條例》等有關法律法規,為明確雙方的權利義務,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同意,訂立如下協議:
一、勞務派遣期限:
本協議期限自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起至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止。
二、勞務派遣內容:
1、甲方為乙方提供符合乙方用人需求的相關勞務派遣人員和勞務派遣服務。
2、甲方輸出派遣給乙方的勞務人員,為甲方員工,由甲方與勞務派遣人員簽訂勞動合同,發放工資,並辦理各項有關保險福利待遇等其他相關事宜。
三、勞務費用結算與支付:
1、勞務費用的構成:
(1)勞務人員的工資報酬(基本勞務費、考核勞務費)(標準不低於蘇州市規定的最低工資標準);
(2)乙方每月支付給甲方的勞務管理費:每人每月_______元;
(3)乙方每月支付給甲方的商業保險費:每人每月_______元;
(4)乙方每月支付給甲方的社保費:每人每月_______元(按社保局每年的實際繳費基數調整);
(5)乙方每月支付給甲方的農保費:每人每月_______元(按社保局每年的實際繳費基數調整)。
2、結算時間和方式:乙方應在每月日前將實際產生應付的勞務費用等一併轉入甲方指定的銀行帳戶,並提供各項勞務費用結算明細清單。勞務人員工資應由甲方在每月日前支付。
3、乙方支付給甲方的相關勞務費用,甲方必須開具正式勞務費發票給乙方。
四、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甲方根據乙方的用人需求,在本協議簽定後天內為乙方輸送派遣達到法定用工年齡、體檢合格、持有崗前培訓合格證並經乙方確認合格的勞務人員赴乙方工作,甲方在天內辦理好相關上崗手續並提供勞動政策指導服務。
2、乙方將實際產生應付的相關勞務費用轉入甲方指定的銀行帳戶後,甲方按本協議約定時間為勞務派遣人員發放工資、繳納相關保險費用(勞務人員個人應承擔稅費部分由甲方從工資中代扣代繳)。
3、甲方負責勞務派遣人員服從乙方的工作崗位安排,委派專人負責協助乙方對勞務派遣人員的日常生產管理、崗位調動、勞務考核,遵守乙方制訂的安全生產、勞動紀律、操作規範、崗位責任制等乙方各項管理規章制度,完成乙方佈置的勞動(工作)任務。
4、甲方負責定期對勞務派遣人員進行有效的勞務跟蹤和勞務管理,可以採取多種形式瞭解乙方使用勞務派遣人員的情況,乙方應予以配合;甲方應協助乙方教育勞務派遣人員遵守國家法律、法規,有義務協助乙方做好勞務派遣人員的思想工作。
5、甲方應負責對勞務派遣人員進行派遣前的政策、法律教育,職業道德培訓,提供必要的建議和指導,並如實介紹乙方情況。
6、甲方應對勞務派遣人員進行派遣前的健康體檢和崗前培訓,取得體檢合格和崗前培訓合格證者方可輸送派遣給乙方,體檢和培訓費用由負擔。
7、甲方負責勞務派遣人員的錄用、退工、退保費手續,協助乙方處理勞務糾紛以及勞務人員檔案管理,負責處理勞務派遣人員因在乙方工作期滿或因違反乙方各項管理規章制度被終止勞務工作的事宜。
8、勞務派遣人員在乙方工作期間發生工傷、職業病、死亡等事故的,乙方應及時通報和配合甲方處理。發生的相應費用以及辦理處理手續由甲方負責處理。
9、乙方如有違反本協議、拖欠應付勞務費用以及違反勞動政策法規損害勞務派遣人員合法權益行為的,甲方可依法向乙方交涉,要求乙方繼續履行義務並按實際損失的情況向乙方索賠。
10、甲方勞務派遣人員在工作中因故意或重大過失給乙方造成經濟損失的,經甲乙雙方認定或相關機構認定後,由責任人員負責賠償,甲方應配合乙方進行追償。
五、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乙方使用勞務派遣人員必須明確其告知勞務工作內容和要求以及勞務工資報酬等。
2、乙方應為勞務人員提供基本的勞動條件和崗位勞動保護,並對勞務派遣人員進行必要的崗位培訓和安全教育。勞務派遣人員發生工作傷亡事故或因工造成第三者傷害事故(經有關權威部門認定),乙方應協助甲方按國家相關規定處理。
3、乙方需按本協議規定及時足額向甲方支付本協議相關勞務費用,不得拖欠。
4、乙方有權按照制定的各項管理規章制度對勞務派遣人員進行考勤考核獎懲等綜合勞務考核,乙方可對勞務派遣人員採取相應的獎懲措施。
5、乙方有權查詢甲方發放勞務派遣人員的工資(勞務費)和繳納相關保險費等情況,乙方可以依法向甲方交涉要求糾正,因此造成乙方損失的,甲方應當給予乙方賠償。
6、乙方對勞務派遣人員實行每天八小時每週至少休息一天的工作制度,乙方因生產需要勞務人員加班的應按有關國家規定支付勞務人員加班費或給予調休。
7、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和《江蘇省勞動合同條例》,甲方勞務派遣人員有下列情況之一的,乙方有權遣返退回甲方,涉及經濟處罰或經濟賠償等問題時,按照乙方相關規章制度由甲方負責處理後返還乙方。
(1)試用期內被證明不符合乙方錄用工條件的;
(2)嚴重違反乙方勞動紀律和各項管理規章制度的;
(3)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乙方造成元以上損失的;
(4)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5)被派遣勞務人員與其他單位建立勞動關係對完成乙方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經提出拒不改正的;
(6)被派遣勞務人員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乙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7)被派遣勞務人員不能勝任工作,經培訓或調整崗位考核,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8、根據本協議第五項第7條(1)至(5)款,乙方遣返勞務派遣人員退回甲方的,應向甲方提供或傳真有關書面材料或有關部門認定事實材料經甲方確認後處理;根據本協議第7條(6)、(7)款,乙方遣返勞務派遣人員退回甲方的,乙方應提前30天書面通知甲方以便甲方處理。
9、除法律規定和本協議有約定外,乙方不得隨意遣返退回本協議期間的甲方勞務派遣人員,如有按《江蘇省勞動合同條例》和有關法律法規處理。
六、其他約定事項:
1、因乙方生產經營發生重大變化或因其他客觀原因乙方的確需要裁減用工或不能繼續用工的,由甲乙雙方協商處理,確定乙方需裁減或不能用工的,乙方應按《江蘇省勞動合同條例》和有關法律法規相應規定支付經濟補償金。
2、本協議履行過程中,協議有關內容如與國家新頒佈的法律、法規和勞動保障政策不一致的,按新的.法律法規政策執行。
3、本協議遇到不可抗力或政府政策變化等原因致使協議無法繼續履行或雙方認為需要修改、補充時,由甲乙雙方協商處理。
4、甲方所輸出派遣給乙方的勞務人員,在乙方試用期內被證明不符合乙方錄用工條件而遭到乙方遣返退工的,甲方應賠償乙方所支付的被遣返人員的體檢費、崗前培訓費、資質證書費、勞務管理費、相關保險費。
5、甲方因乙方需要本市城鎮勞務人員,有關用工手續辦理等費用,由甲方墊付後向乙方收取。
6、甲方在辦理勞務派遣人員勞務派遣事務中遇有重要事項需要乙方決定的,應徵得乙方同意後方能實施。
7、因客觀情況發生變化或本協議期滿前,雙方均應提前30天書面通知對方本協議是否繼續履行,是否繼續履行由雙方協商處理。
七、協議糾紛處理:
因履行本協議發生爭議的,由雙方協商處理;協商不成的,雙方均有權向有管轄權的法院提起訴訟。
八、其他事項:
1、乙方〈崗位人才需求表〉和勞務費用結算明細內容為本協議有效組成內容部分。
2、本協議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後書面補充約定,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內容有不一致的,以補充協議內容為準。
3、本協議一式兩份,經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甲乙雙方各執一份,每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蓋章):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
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勞務派遣簡單合同4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法律,根據平等互利原則,經友好協商,就甲方向乙方派遣員工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章派遣與借用
第一條派遣係指甲方按照本合同約定,將與甲方建立勞動關係的人員派往乙方工作的行為。
第二條借用係指乙方按照本合同約定,從甲方借調人員到乙方工作的行為。
第三條甲方根據乙方的要求向乙方派遣員工,乙方須按照約定向甲方支付借用費。
第四條員工與甲方為勞動關係,與乙方為勞務關係。員工的工作地點、崗位、方式由乙方根據業務需要確定。
第五條借用費係指乙方借用甲方員工的費用,包括:
(一)支付員工的工資。
(二)支付員工的社會保險、住房公積金費用。
(三)甲方為派遣員工提供商業保險、福利的費用。
(四)甲方對派遣員工的管理、經營成本及承擔的企業稅收等費用。
第六條甲方派遣人員的姓名、聘用職務、借用費及其組成在附件1中約定,附件1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
第二章甲方的義務與權利
第七條甲方承擔下列義務:
(一)根據乙方的要求推薦人選,與乙方決定借用的人員或乙方直接選定的人員簽訂《派遣員工勞動合同》。
(二)教育派遣員工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法規和規章。
(三)教育派遣員工遵守乙方的工作制度,保守乙方的商業秘密。
(四)從借用費中支付派遣員工的工資和應得收入。
(五)在乙方支付借用費後,依法承擔派遣員工的社會保險、住房公積金及福利費用,其中福利及醫療保險部分內容的具體實施按照本合同及其附件條款、甲方有關派遣員工福利待遇、醫療費用報銷的規定執行。
(六)為派遣員工提供附件2中雙方確定的服務內容。
(七)聽取乙方意見和建議,不斷改進工作。
第八條甲方享有如下權利:
(一)如遇特殊情況,甲乙雙方不能達成一致意見時,甲方有權撤回出去的派遣員工和解除本合同,但是應提前30天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和派遣員工(派遣員工在試用期內除外),同時甲方按下列方式向乙方一次性支付補償費:
派遣員工被派遣時間每滿一年,補償費為一個月的借用費,不足一年的部分按一年計算。補償費以派遣員工被撤回當月的借用費為計算標準。
(二)甲方有權對乙方違反本合同有關條款或損害派遣員工合法權益的行為提出書面意見,進行交涉。乙方應在收到甲方書面意見後六個工作日內,以書面形式回覆甲方。
(三)乙方若無故拖欠派遣員工的工資或借用費,甲方可隨時無條件解除本合同,並向乙方追索所欠費用。
(四)派遣員工若侵害了乙方的合法權益,甲方可協助乙方追究員工的相關責任。
第三章乙方的義務與權利
第九條乙方承擔下列義務
(一)尊重派遣員工不同的民族習慣和宗教信抑,不歧視派遣員工。
(二)為派遣員工提供符合有關勞動保護規定的工作場所和條件,確定其工作崗位和工作內容,並依法為派遣員工提供各項社會保險及住房公積金費用。否則,產生的後果由乙方自行承擔。
(三)實行每天工作不超過8小時,每週工作不超過40小時的標準工時制,如遇特殊情況需派遣員工延長工作時間,乙方須依法支付加班費。
(四)為派遣員工提供差旅等補貼,具體數額由乙方決定。
(五)保證派遣員工的法定節假日休息。為借用滿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員工每年安排一次帶薪休假,具體休假天數按乙方的規定執行。
派遣員工結婚時,乙方應按有關規定給予婚假3天,屬於晚婚的,應再給予晚婚假7天。
(六)派遣員工患病或非因工負傷,應按照國家規定享受醫療期。醫療期內,乙方應按國家規定發給派遣員工病假工資和疾病救濟費,但是最低不低於社會最低工資的80%。
女員工在孕期、產期及哺乳期內的,乙方不得降低其基本工資,但是女員工應提供合法的醫生證明。
女員工懷孕不滿四個月流產的,乙方應根據醫務部門的證明給予15天至30天的產假;懷孕滿四個月以上流產的,給予42天產假,流產假期間,其工資照發。
(七)不得解除或終止對孕期、產期、哺乳期內的女員工,以及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在規定醫療期內派遣員工的借用關係。
(八)不得解除對患職業病或因工負傷,醫療期滿,經勞動鑑定委員會鑑定為完全喪失或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派遣員工的借用關係。
(九)派遣員工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經勞動鑑定委員會確認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乙方另行安排的工作而被解除借用的,乙方應按照勞動部《違反和解除勞動合同的經濟補償辦法》(勞部發[1994]481號)第6條規定,向甲方支付該員工的醫療補助費。
(十)督促派遣員工遵守稅收法規,依法繳納個人所得稅。
(十一)督促派遣員工辦理借用期間的有關合法工作證件,依據中國的法律、法規制定乙方的規章制度,並教育派遣員工遵紀守法。
(十二)乙方因業務需要,搬遷至新辦公地址時,須提前15天通知甲方,以便業務聯絡。
(十三)乙方因故被撤銷時,須提前15天通知甲方,以便及時辦理終止本合同的手續。
(十四)派遣員工若向乙方提出辭職,須提前30天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但是在試用期內辭職可隨時提出。乙方接到通知後,應及時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否則,甲方按收到乙方書面通知之日計算收費截止日期。
(十五)向保險公司投保派遣員工駕駛的乙方機動車車輛損失險和第三者責任險。若乙方未投保,派遣員工駕駛乙方機動車輛發生交通事故,事故責任屬於派遣員工的,由乙方賠償損失。
本條所列第(三)、(四)、(五)項內容,乙方可以規章制度的形式作具體規定,也可與派遣員工以協議的形式作具體約定。只要不違反國家法律、法規,且送甲方備案,應以規章制度和協議為準。
第十條乙方享有如下權利
(一)對決定借用的員工可以規定試用期,試用期限應根據借用期限確定:
1.借用期在6個月以下的,試用期不超過15日;
2.借用期在6個月以上1年以下的,試用期不超過30日;
3.借用期在1年以上2年以下的,試用期不超過60日;
4.借用期在2年以上的,試用期最長不超過6個月。
試用期內,乙方對不符合要求者,有權終止試用,但是應支付試用期的借用費(含社會保險及住房公積金費用)。試用期滿,所派遣員工自動轉為正式派遣員工,其借用期自試用之日起計算。
(二)在借用期內,有解除派遣員工和解除本合同的權利,但是應提前30天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和派遣員工(派遣員工在試用期內除外),同時按下列方式向甲方一次性支付補償費:
派遣員工借用時間每滿一年,補償費為一個月的借用費,不足一年的部分按一年計算。補償費以派遣員工被退回甲方當月的借用費為計算標準。補償費中包含派遣員工被解除勞動合同的經濟補償金。
(三)如派遣員工因違反中國法律、法規和嚴重違反乙方規定(此規定對派遣員工和甲方應該是公開的)被解除借用,乙方經徵求甲方意見後可隨時通知甲方和派遣員工,並可不支付補償費。
(四)可與派遣員工另行簽訂個人協議作為甲方與派遣員工勞動合同的附件送甲方備案,但是該協議不得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有關法律、法規和本合同內容。
(五)乙方有權對甲方違反本合同有關條款的行為提出書面意見,並進行交涉。甲方應在收到乙方書面意見後六個工作日內,以書面形式回覆乙方。
第四章費用及其結算
第十一條本合同所涉及的借用費、派遣員工名單、借用時間和付費方式在本合同附件1中約定。
第十二條乙方須於當月20日前向甲方支付月借用費、補償費和年終附加的工資(乙方直接支付派遣員工工資的,須於當月底前向甲方支付借用費的其它部分),甲方收到後,於次月6日支付派遣員工工資。以上費用每逾期10天按1%加付滯付金。逾期30天的,甲方可視情況提出索要違約金____元,並解除或終止本合同,且不屬違約行為,雙方辦理相應手續。
第十三條加班、加點費用的計算方法為:
工作日加點費=月工資÷20.92天÷8小時×實際加點時間×150%;
休息日、帶薪休假日加班費=月工資÷20.92天÷8小時×實際加班時間×200%;
法定節假日加班費=月工資÷20.92天÷8小時×實際加班時間×300%;
第五章爭議與仲裁
第十四條在本合同履行過程中,甲乙雙方如發生爭議,應透過友好協商解決。經協商後仍不能解決的,可提交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處理。
第十五條甲方(或乙方)與派遣員工因本合同中有關勞動紀律約定、員工工資、保險等勞動權利和義務的內容發生勞動爭議,並提起勞動爭議仲裁時,如爭議的處理結果與乙方有利害關係,乙方有參加仲裁活動的權利和義務。
第六章其它
第十六條甲方為派遣員工提供的服務內容在附件2中約定,附件2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
第十七條本合同未盡事宜,國家有規定的按國家規定辦理,國家無規定的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或簽訂合同附件另行約定。
第十八條本合同在履行中,如因新頒佈的法律、法規和規章造成本合同條款必須修訂時,均應以新頒佈的法律、法規和規章為準,由甲乙雙方協商修訂。
第十九條本合同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起生效,有效期____年,合同期滿前一個月內,如甲乙雙方均未提出異議,有效期自行延長,延長期限與本合同期限相同。
第二十條本合同分別用中文和____文寫成,每種文字一式兩份,雙方各持中文字和____文字一份,兩種文字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當兩種文字出現矛盾時,以中文字為準。
第七章雙方約定的其它事項
第二十一條雙方約定需增加的內容
第二十二條雙方約定需修改或刪除的本合同條款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
勞務派遣簡單合同5
甲方:
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等法律、法規、規章的規定,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誠實守信的基礎上,同意訂立本勞務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條款。
一、本協議期限為______月。本協議於_______年___月___日生效。
二、甲方派遣乙方到用工單位的派遣期限為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止。
三、工作內容、工作地點
1、甲方派遣乙方工作的用工單位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
2、乙方同意根據用工單位工作需要,從事________________工作,工作地點_________________。
四、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1、用工單位必須根據國家有關法律規定確定工作時間。
2、用工單位依法保證乙方的休息休假權利。
五、勞動報酬及支付方式與時間
1、乙方在法定工作時間內提供正常勞務的月勞務報酬根據用工單位確定的薪酬制度確定不低於用工單位所在地最低工資標準,其他福利待遇由用工單位與乙方協商確定,並由用工單位直接支付。
2、乙方工資的增減,獎金、津貼、補貼、加班加點工資的發放,以及特殊情況下的工資支付等,均按相關法律法規及用工單位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執行。甲方支付給乙方的工資不得低於用工地最低工資標準。
3、甲方應當以貨幣形式按月支付工資,不得拖欠。
六、社會保險
甲、乙雙方約定參加養老、醫療、工傷、生育、失業保險,按月繳納社會保險費。乙方繳納部分,由甲方在乙方工資中代為扣繳。
七、勞動保護、勞動條件和職業危害防護
甲方應當要求用工單位執行國家勞動標準,提供相應的勞動條件和勞動保護。
八、規章制度
用工單位依法制定單位規章制度,並透過有效方式及時告知乙方。乙方服從用工單位管理,並嚴格遵守用工單位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
九、勞務合同變更、解除、終止
1、甲乙雙方變更、解除、終止勞務合同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和有關法律法規規定執行。
2、甲方在解除或者終止本合同時,為乙方出具解除或者終止勞務合同的證明,並在十五日內為乙方辦理檔案和社會保險關係轉移手續。
3、乙方按照雙方約定,及時辦理工作交接和有關手續,在辦結工作交接時,用工單位應當按有關法律法規一次性支付經濟補償。
十、其他
1、本合同在履行中發生爭議,任何一方均可向_________________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2、本合同未盡事項,按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執行;法律法規沒有規定的,由雙方協商解決。
3、本合同依法訂立,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雙方必須嚴格履行。
4、本合同一式________份,甲方執_____份,乙方執_____份,用工單位留存_____份。
甲方: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乙方: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