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物業管理合同範本(精選5篇)
最新物業管理合同範本(精選5篇)
隨著時間的推移,合同出現在我們生活中的次數越來越多,簽訂合同是減少和防止發生爭議的重要措施。那麼合同書的格式,你掌握了嗎?下面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最新物業管理合同範本(精選5篇),僅供參考,歡迎大家閱讀。
最新物業管理合同1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 本合同當事人
委託方(以下簡稱甲方):
組織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絡電話:______________
受委託方(以下簡稱乙方):
企業名稱: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
註冊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絡電話:______________
根據有關法律、法規、在自願、平等、協商一玫的基礎上,甲方將_______(牧業名稱)委託乙方實和行物業管理,訂立本合同。
第二條 物業基本情況
物業型別:______________
座落位置:____市____區____路(街道)____號
四至: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佔地面積:____平方米
建築面積:____平方米
(委託管理的物業構成細目見附件)
第三條 乙方提供服務的受益人為本物業的全體業主和物業使用人,本物業的全體業主和物業使用人均應履行本合同,承擔相應的責任。
第二章 委託管理事項
第四條 房屋建築共用部位的維修、養護和管理,包括:樓蓋、屋頂、外牆面、承重牆體、樓梯間、走廊通道、門廳、庭院____.
第五條 共用設施、裝置的維修、養護、執行和管理,包括:共用的上下水管道、落水管、汙水管、共用照明、中央空調、供暖鍋爐房、樓內消防設施裝置、電梯、____、____、____.
第六條 公共設施和附屬建築物、構築物的維修、養護和管理、包括道路、室外上下水管道、化糞池、泵房、自持車棚、停車場、____、____、____、____.
第七條 公共綠地的養護與管理。
第八條 附屬配套建築和設施的維修、養護和管理,包括商業網點、文化體育場所____、____、____.
第九條 公共環境衛生,包括房屋共用部位的清潔衛生,公共場所的清潔衛生、垃圾的收集、____、____、____.
第十條 交通與車輛停放秩序的管理。
第十一條 維持公共秩序,包括安全監控、巡視、門崗執勤、____、____、___.
第十二條 管理與物業相關的工程圖紙、住使用者檔案與竣工驗收資料。
第十三條 負責向業主和物業使用人收取下列費用:
1. 物業管理費:________
2. 保潔費:________
3. 保安費:________
4. 房屋裝置執行費:________
5. 維修養護費:________
第十四條 業主和物業使用人房屋自用部位、自用裝置及裝置的維修、養護,在當事人提出委託時,乙方須接受委託併合理收費。
第十五條 對業主牧業使用人違反《業主公約》的行為,針對具體行為並根據情節輕重,採取批評、規勸、警告、制止、____等措施。
第十六條 其他委託事項
第三章 委託管理期限
第十七條委託管理期限為____年。自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時起至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時止。
第四章 雙方權利義務
第十八條 甲方權利義務
1、 代表和維護產權人、使用人的合法權益;
2、 制定《業主公約》並監督業主和物業使用人遵守公約;
3、 審定乙方制定的物業管理方案;
4、 檢查監督乙方管理工作的執行情況;
5、 審議乙方年度管理計劃、資金使用計劃及決算報告;
6、 在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日內向乙方提供____平方米建築面積管理用房(產權仍屬甲方),由乙方按下列第____項執行;
(1) 無償使用;
(2) 按建築面積每月每平方米____元租用,其租金收入用於____.
7. 負責歸集物業管理所需全部圖紙、檔案、資料,並於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日內向乙方提供;
8. 當業主和物業使用人不按規定交納牧業管理費時,負責催交或以____方式償付;
9. 協調、處理本合同生效前發生的管理遺留問題;
(1)________
(2)________
10. 協助乙方做好牧業管理工作和宣傳教育、文化生活;
第十九條 乙方權利義務
1. 根據有關法律、法規及本合同的約定,制定牧業管理方安;
2. 對業主和物業使用人違反法規、規章的行為,提請有關部門處理;
3. 按本合同第十五條的約定,對業主和物主使用人違反業主公約的行為進行處理;
4. 選聘專營公司承擔本物業的專項管理業務,但不得將本物業的管理責任轉讓給第
三方;
5. 負責編制房屋、附屬建築物、設施、裝置、綠化的年度維修養護計劃, 經雙方議定後由乙方組織實施;
6. 向業主和物業使用人書面告知物業的使用的有關規定,當業主和物業使用人裝修物業時,書面告知有關限制條件,並負責監督;
7. 每___個月向全體業主和物業使用人公佈一次維修養護費用收支使用情況;
8. 對本物業的公共設施不得擅自佔用和改變使用功能,如需擴建或完善配套專案,須與甲方協商後報有關部門批准方可實施;
9. 本合同終止時,乙方必須向甲方移交全部管理用房及物業管理的全部檔案資料;
第五章 物業管理服務要求標準
第二十條 乙方須按下列約定,實現管理目標,即業主和物業使用人對乙方的管理滿意率達到___%
1. 房屋外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 裝置執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 房屋及設施、裝置的維修、養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 公共環境: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5. 綠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6. 交通秩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7. 保安: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8. 急修: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小修: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六章 物業管理服務費用
第二十一條 物業管理服務費
1. 管理費由乙方按建築面積每平方米___元或按套每戶___元向業主收取;
2. 保潔費由乙方按建築面積每平方米___元或按套每戶___元向業主或物業使用人收取;
3. 保安費由乙方按建築面積生平方米___元或按套每戶___元向業主或物業使用人收取;
4. 高層住宅電梯、水泵、___執行費按實結算,由乙方向業主收取;
5. 管理服務費標準的調整,按___調整;
6. 對業務和物業使用人逾期交納物業管理費的,乙方可以從逾期之日起按應繳費用千分之三加收滯納金。
第二十二條住宅區域的非居住用房管理服務費按居住收費標準的___倍收取。
第二十三條車位和使用管理費用由乙方按下列標準向車位使用人收取;
1、 露天車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 車庫車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十四條 乙方對業
主或物業使用人的房屋自用部位、自用裝置維修養護及其他特約服務,由業主或物業使用人按實際發生的費用計付。
第二十五條乙方向業主和物業使用人提供的其他服務專案的收取標準約定如下: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十六條 房屋共用部位、共用裝置、設施、公共設施的維修、養護費用由物業管理區域內的全體業主按照各自擁有的住宅區建築面積比例共同承擔,在物業維修基金中列支或直接向業主收取。
第七章 違約責任
第二十七條 甲方違反本合同第十八條第___款的約定,使乙方未完成規定管理目標,乙方有權要求甲方在一不定期限內解決,逾期未解決的乙方有權終止合同;造成乙方經濟損失的,甲方應給予乙方經濟賠償。
第二十八條乙方違反本合同第五章的約定,不能完成管理目標,甲方有權要求乙方限期整改,逾期未整改的,甲方有權終止合同;造成甲方經濟損失,乙方應給予甲方有權終止合同;造成甲方經濟損失的,乙方應給予甲方經濟賠償。
第二十九條 乙方違反本合同第六章的約定,擅自提高收費標準的,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清退;造成甲方經濟損失的,乙方應給予甲方經濟賠償。
第三十條 甲乙雙方任何一方無法律依據提前終止保同的違約方應賠償對方___元的違約金;造成對方經濟損失的,應給予經濟賠償。
第八章 附則
第三十一條 雙方約定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___天內,根據甲方委託管理事項,辦理接管驗收手續。
第三十二條 雙方可對本合同的條款進行補充,以書面形式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合同具有相同等效力。
第三十三條 本合同之附件均為合同有效組成部分。在合同及其附件內,空格部分填寫的文字與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效力,但不得修改本合同印製條款的本意。
本合同及其附件和補充協議中未規定的事宜,均遵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法律、法規和規章執行。
第三十四條 本合同正本連同附件____頁,一
式三份,甲乙雙方及物業管理行政主管部門(備案)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三十五條 因房屋建造質量、裝置設施質量或安裝技術等原因,達不到使用功能,造成重大事故的,由甲方承擔責任並作善後處理。產生質量右故的直接原因,以政府主管部門的鑑定為準。
第三十六條 本合同執行期間,如遇不可抗力,致使合同無法履行時,雙方應按有關法律規定及時協商處理。
第三十七條 本合同在履行中如發生爭議,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提請____市仲裁委員會裁決(當事人雙方沒有達成書面仲裁協議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三十八條 合同期滿,本合同自然終止,雙方如續訂合同,應在該事同期滿____天前向對方提出書面意見。
第三十九條 本合同自簽訂之日起生效。
甲方簽章:乙方簽章:
代表人:代表人
最新物業管理合同2
被委託方:________物業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甲方)
委託方: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搞好廠房的物業管理,________物業管理有限公司與進駐企業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經友好協商,甲、乙雙方簽訂如下協議,以茲共同遵守。
一、甲方負責大樓進駐企業的供水、供電和電梯,以及提供治安保衛,環衛清掃、綠化管理等項服務。甲方為乙方提供服務,乙方應積極協助,提供便利條件。
二、乙方提出的供水、供電要求:
1、用電類別: ; 用水容量:
用電容量: ; 用表直供:
用甲方配電房 櫃直供。
2、 每月水費、排汙費按黃石市規定工業用水、排汙費的收費標準計取;
電費按供電部門費用標準另分攤配電費及維修費0.15元/度;每月初3號抄表,7號收費。
3、除突遇不可抗拒因素導致停水、停電外,凡因維(檢)修等原因,甲方應提前一天通知乙方作準備。
4、 乙方要嚴格按申報的電容量用電,若一經發現超負荷用電,除按有關規定給予處罰外,由此造成的事故責任和損失,由乙方全部承擔。
5、 凡由甲方配電、供水的直供戶,不得向樓外鄰近的使用者提供水、電,也不得在內部擅自接用水、電,如若超負荷造成的配電裝置損壞,或因其他原因影響他人生產或造成下水道堵塞而造成的損失,由乙方負責賠償,修復。
三、計量辦法:
1、乙方專線始端應配置電度表,每月按表計費,並分攤部分公用電費用;
如中小企業合用一個電錶、水錶時,則按電錶、水錶的實用數進行各戶分攤,分攤比例按各戶使用情況,水管直徑等情況議定。
2、根據XX市供電局有關規定,實行基本電價 元/KVA.月,基本水價以自來水公司規定底價,作為該戶的起動價。
3、乙方接到甲方《繳費通知》後,如對耗電量費用有疑問時,應在2個工作日內向甲方提出諮詢、核對,逾期被視為認可。
4、甲方向乙方發出《繳費通知》(含本協議第七條規定的收費專案和租房合同所規定的專案)後三日內(遇節、假日順延)應繳納費用,如電話催促仍逾期不交者,按日加收滯納金0.05%,每月20日前仍不結清欠款的,則停止水、電供給。
四、物件設施管理:
1、甲方有償提供給乙方的物件、裝置、設施(如門窗、配電櫃、廁所、空調、電梯)應完好無損。
2、乙方要加強員工管理教育,愛護公物和公共設施,自覺遵守衛生條例,不亂扔廢棄物,不亂堆垃圾,不亂停放車輛,違法亂紀者將處以5.50元罰款。
3、甲、乙雙方都要加強治安保衛工作,甲方負責門衛治安,乙方負責內部保安工作。甲、乙雙方要互相支援,密切配合。
五、電梯使用管理:
1、甲方提供正常執行客貨梯,其維修、大修、保養費用和電費,由乙方或使用電梯單位共同承擔。
2、原則上由甲方指派專業人員操作電梯,也可由乙方指派專人持證上崗操作電梯,並且負責保養電梯、打掃電梯內衛生。
3、若電梯出現故障時,應及時通知甲方物業管理部門派專業人員檢修,其維(檢)修費或更換零件費等開支,由乙方支付。
4、電梯為客貨兩用,不能超重,嚴格按照電梯使用的有關制度進行管理。
六、收費專案及金額:
1、電梯使用費:0.1元/平方米?月,使用電費由企業共同承擔。
2、物業管理費用:3元/平方米?月(含市政設施、公用維修、環衛、公共衛生、綠化及治安等費用)。
七、其他:
1、本協議系甲、乙雙方所籤孵化場地租賃合同之附件,與該合同具同等效力。
2、本協議未盡事宜,雙方另行議定,其補充協議書經雙方簽章後與本協議具同等效力。
3、本協議經雙方簽章後生效。
4、本協議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
乙方:
甲方代表:
日期:
最新物業管理合同3
委託方(以下簡稱甲方): 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受委託方(以下簡稱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經濟合同法》、《城市新建住宅小區管理辦法》(建設部第33號令)、《深圳經濟特區住宅區物業管理條例》及《<深圳經濟特區住宅區物業管理條例>實施細則》等國家、地方有關法律、法規和規章,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甲方委託乙方對_______實行專業化、一體化的物業管理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 物業基本情況
座落位置: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佔地面積:_______平方米;建築面積:_______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築面積_______平方米,地下建築面積_______平方米,綠化覆蓋率為_______%;物業型別:_______.
第二條 委託管理事項
(一)房屋建築本體共用部位(外牆面、樓梯間、走廊通道、門廳、裝置機房等)的維修、養護和管理;
(二)房屋建築本體共用設施裝置(共用的上下水管道、落水管、垃圾道、煙囪、共用照明、天線、中央空調、暖氣幹線、供暖鍋爐房、加壓供水裝置、配電系統、樓內消防設施裝置、電梯、中水系統等)的'維修、養護、管理和執行服務;
(三)本物業規劃紅線內屬物業管理範圍的公用設施(道路、室外上下水管道、化糞池、溝渠、池、井、綠化、室外泵房、路燈、腳踏車房棚、停車場等)的維修、養護和管理;
(四)本物業規劃紅線內的屬配套服務設施(網球場、游泳池、商業網點等)的維修、養護和管理;
(五)公共環境(包括公共場地、房屋建築物共用部位)的清潔衛生、垃圾的收集、清運;
(六)車輛行駛及停泊;
(七)配合和協助當地公安機關進行安全監控和巡視等保安工作(但不含人身、財產保險保管責任);
(八)社群文化娛樂活動;
(九)物業及物業管理檔案、資料;
(十)法規和政策規定由物業管理公司管理的其他事項。
第三條 合同期限
本合同期限為_______年。自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起至_______年 月_______日止。
第四條 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一)與乙方議定年度管理計劃、年度費用概預算、決算報告;
(二)對乙方的管理實施監督檢查,每年全面進行一次考核評定,如因乙方管理不善,造成重大經濟損失或管理失誤,經市政府物業管理主管部門認定,有權終止合同;
(三)委託乙方對違反物業管理法規政策及業主公約的行為進行處理:包括責令停止違章行為、要求賠償經濟損失及支付違約金、對無故不繳有關費用或拒不改正違章行為的責任人採取催繳催改措施;
(四)甲方應按有關規定向乙方提供能夠直接投入使用的物業管理用房。物業管理用房建築面積_______平方米(不含設施裝置用房面積)。物業管理用房屬甲方所有,乙方在本合同期限內無償使用,但不得改變其用途。
(五)甲方在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___日內按規定向乙方提供本物業所有的物業及物業管理檔案、資料(工程建設竣工資料、住用房資料等),並在乙方管理期滿時予以收回;
(六)不得干涉乙方依法或依本合同規定內容所進行的管理和經營活動;
(七)負責處理非乙方原因而產生的各種糾紛;
(八)協助乙方做好物業管理工作和宣傳教育、文化活動;
(九)法規政策規定由甲方承擔的其他責任。
第五條 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一)根據有關法律、法規政策及本合同的規定,制訂該物業的各項管理辦法、規章制度、實施細則,自主開展各項管理經營活動,但不得損害大多數業主(住使用者)的合法權益,獲取不當利益;
(二)遵照國家、地方物業管理服務收費規定,按物業管理的服務專案、服務內容、服務深度,測算物業管理服務收費標準,並向甲方提供測算依據,嚴格按合同規定的收費標準收取,不得擅自加價,不得只收費不服務或多收費少服務;
(三)負責編制房屋及附屬設施、裝置年度維修養護計劃和大中修方案,經雙方議定後由乙方組織實施;
(四)有權依照法規政策、本合同和業主公約的規定對違反業主公約和物業管理法規政策的行為進行處理;
(五)有權選聘專營公司承擔本物業的專項管理業務並支付費用,但不得將整體管理責任及利益轉讓給其他人人或單位,不得將重要專項業務承包給個人;
(六)接受物業管理主管部門及有關政府部門的監督、指導,並接受甲方和業主的監督;
(七)至少每3個月向全體業主張榜公佈一次管理費用收支賬目;
(八)對本物業的公用設施不得擅自佔用和改變使用功能,如需在本物業內改擴建完善配套專案,須報甲方和有關部門批准後方可實施;
(九)建立本物業的物業管理檔案並負責及時記載有關變更情況;
(十)開展有效的社群文化活動和便民服務工作;
(十一)本合同終止時,乙方必須向甲方移交原委託管理的全部物業及其各類管理檔案、財務等資料;移交本物業的公共財產,包括用管理費、公共收入積累形成的資產;對本物業的管理財務狀況進行財務審計;
(十二)不承擔對業主及非業主使用人的人身、財產的保管保險義務(另有專門合同規定除外)。
第六條 管理目標
乙方根據甲方的委託管理事項制定出本物業“管理分項標準”(各項維修、養護和管理的工作標準和考核標準)。
第七條 管理服務費用
(一)本物業的管理服務費按雙方協商的標準向業主(住使用者)收取,即每月每平方米建築面積_______元;如業主或物業使用人將宿舍改為商業用途,物業管理服務費將按商業用途收取。
(二)乙方對物業產權人、使用人的房屋自用部位、自用裝置的維修養護,及其他特約服務,採取成本核算方式,按實際發生費用計收;但甲方有權對乙方的上述收費專案及標準進行稽核和監督;
(三)房屋建築(本體)的共同部位及共用設施裝置的維修、養護與更新改造,由乙方提出方案,經雙方議定後實施,所需經費按規定在房屋本體維修基金中支付。房屋本體維修基金的收取執行市政府物業管理主管部門的指導標準。甲方有義務督促業主繳交上述基金並配合維護;
(四)本物業的公用設施專用基金由甲方負責按法規政策的規定到位,以保障本物業的公用配套設施的更新改造及重大維護費用。
第八條 獎懲措施
(一)乙方未完成合同規定的各項管理目標,或出現重大事故,經市政府物業管理主管部門確認需由乙方承擔責任的,甲方有權解除與乙方所籤物業服務合同。
(二)合同期滿後,乙方可參加甲方的管理招投標並在同等條件下優先獲得管理權,但根據法規政策或主管部門規定被取消投標資格或優先管理資格的除外。乙方全部完成合同責任並管理成績優秀,多數業主反映良好,可以不參加招投標而直接續約_______年。
第九條 違約責任
(一)如因甲方原因,造成乙方未完成規定管理目標或直接造成乙方經濟損失的,甲方應給予乙方相應補償;乙方有權要求甲方限期整改,並有權終止合同;
(二)如因乙方原因,造成不能完成管理目標或直接造成甲方經濟損失的,乙方應給予甲方相應補償。甲方有權要求乙方限期整改,並有權終止合同;
(三)因甲方房屋建築或設施裝置質量或安裝技術等原因,造成重大事故的,由甲方承擔責任並負責善後處理。因乙方管理不善或操作不當等原因造成重大事故的,由乙方承擔責任並負責善後處理。(產生事故的直接原因,以政府有關部門的鑑定結論為準);
(四)甲、乙雙方如有采取不正當競爭手段而取得管理權或致使對方失去管理權,或造成對方經濟損失的,應當承擔全部責任。
第十條 其他事項
(一)雙方可對本合同的條款進行修訂更改或補充,以書面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二)合同規定的管理期滿,本合同自然終止,雙方如續訂合同,應在該合同期滿6個月前向對方提出書面意見;
(三)本合同執行期間,如遇不可抗力,致使合同無法履行時,雙方均不承擔違約責任並按有關法規政策規定及時協商處理;
(四)本合同在履行中如發生爭議,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提請物業管理主管部門調解,調解不成的,提交深圳仲裁委員會依法裁決;
(五)本合同之附件均為合同有效組成部分;本合同及其附件內,空格部分填寫的文字與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及其附件和補充協議中未規定的事項,均遵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法律、法規和政策執行;
(六)本合同正本連同附件共陸頁,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及物業管理主管部門(備案)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七)本合同自簽訂之日起生效。
甲方簽章:
乙方簽章:
法人代表:
法人代表:
年 月 日
最新物業管理合同4
甲方:
乙方: (業主/物業使用人) 身份證號:
為了維護協信長壽百年廣場廣大經營者的共同利益、正常的經營管理秩序和商譽,統一規範經營者的經營行為,根據《重慶市商品交易市場管理條例》、《重慶市物業管理辦法》、國務院《物業管理條例》等法律、法規的規定特簽訂本協議,甲、乙雙方共同遵守執行。
一、甲、乙雙方權利和義務
(一)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 甲方享有對協信?長壽百年廣場實施統一經營管理、物業管理的權利,對管理範圍的場地、裝置、設施、環境衛生、治安消防、經營秩序及各項經營活動等事務全權實施管理,維護協信長壽百年廣場的正常執行。
2. 依據有關的法律、法規,制定和修改協信?長壽百年廣場的各項規章制度 。
3. 甲方享有依法向乙方收取物業管理費、公共設施維修基金,經營行為保證金、公共能源及相關費用 等權利。乙方不按規定交納相關費用,甲方有權向乙方收取每逾期一天3‰的滯納金,逾期20天不繳納的,甲方不再有義務提供各種管理服務,對所欠費用可採取催繳和強制措施,直至訴諸法律。
4. 尊重乙方自主經營的權利,不干涉乙方正當的經營活動。
5. 有權採取各種有效措施制止違反國家法律、政策 和經營管理協議之行為。
6. 在不影響整體經營佈局的情況下,可利用部分空地、牆面等處從事經營活動,收益用於市場推廣。
7. 依法行使政府職能部門委託的權利,接受行政主管部門的監督指導,接受業主/物業使用人對制度執行情況的監督,聽取合理化建議和意見,不斷改進工作。
8. 甲方可委託專業物業管理公司從事部分物業管理工作。
(二)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 依法享有在《商品房買賣合同 》中約定經營範圍內的依法自主經營權,服從甲方統一管理及整體的業態的統一規劃、統一佈局,自覺配合甲方組織的促銷活動,維護協信長壽百年廣場的整體形象。
2. 自覺遵守協信?長壽百年廣場的各項規章制度、辦法和規定,按時足額向甲方繳納物業管理費及各種相關費用。
3. 嚴格遵守執行國家有關法律、法規,保護消費者的利益,執證經營,依法納稅、交繳工商行政管理費。
4. 積極參加甲方組織的消防演練和培訓,確保經營區域的消防安全,並承擔相應的消防責任。
5. 對經營銷售的商品自覺建立質量保證體系,確保銷售商品不損害消費者的利益。
6. 對店鋪承租人、使用人及訪客等違反協信?長壽百年廣場管理制度所造成的損失、損害等承擔連帶賠償責任。
7. 自覺配合甲方做好日常事務管理工作和宣傳教育、文化工作。
8. 業主出租商鋪時,應事先以書面的形式通知甲方,與甲方簽定《委託經營管理協議》,在與甲方簽訂該協議前,一切責任仍屬乙方責任。
9. 承擔由乙方行 為引起的一切民事責任。
二、 各項費用標準及交納辦法
(一)裝修保證金
乙方如需要對店鋪進行裝修(租賃者需徵得業主同意),必須按協信?長壽百年廣場《業主/物業使用人裝修守則》規定,繳納裝修保證金,裝修需經甲方驗收合格後方可無息退還裝修保證金給乙方。
(二)物管費
按 元/平方米/月(按建築面積收取)每季度支付一次,提前15日收取。
(三)自用水、電費按乙方自掛錶抄數收取獨立上繳;公共能源費按實際發生費用根據經營建築面積比例據實分攤。實行月計交繳。
(四)市場推廣費
根據實際需要,由甲方制定推廣、促銷方案,甲方代收的推廣費全部用於協信長壽百年廣場整體的營銷推廣。計 元/平方米/月(按建築面積收取)。
(五)空調使用費
除乙方獨立安裝使用的情況外,由甲方根據空調使用當月總費用結合乙方場地面積大小,按比例收取。
(六)其他費用按相關規定辦理。
三、雙方約定遵守的市場管理公約
(一)經營秩序和經營行為的管理約定:
第一條:乙方必須遵守國家的法律、法規和長壽百年廣場的各項管理規定 。商品明碼標價,亮證亮照經營。嚴禁經銷假冒偽劣商品和違禁物品。
第二條:乙方承諾接受甲方管理人員的監督、檢查,不得擾亂市場秩序。
第三條:乙方因商品質量問題與顧客發生的糾紛,需按《中華人民共和國產品質量法》、《重慶市商品交易市場管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等有關規定進行協商解決,不得與顧客發生爭吵、打架等行為,遇到糾紛時應主動妥善解決,協商不成應與對方到相關部門或甲方協調處理。
第四條:乙方必須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產品質量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反不正當競爭法》、《重慶市商品交易市場管理條例》等法律、法規。做到文明經商、禮貌待客,嚴禁強買強賣、欺行霸市,維護協信?長壽百年廣場的整體信譽。
第五條:不得有使用大音量音響裝置或高聲叫賣、張貼、追逐、打鬧、玩弄電梯等影響他人正常經營和玩弄公共財物的行為。
第六條:不得有打牌、下棋、睡覺、酗酒、划拳,以及赤膊等不文明行為。
第七條:經營場地以店鋪門口為界,禁止在界外陳列商品,擺放商品展示模特兒(架)等任何物品,禁止任何佔道行為。
第八條:嚴格遵守規定營業時間,按時開門營業,並遵循:
1、 未經甲方同意不得遲開門和早關門;
2、 不得擅自中途或提前關門停業(超過3小時按歇業1天處理);
3、 不得擅自歇業。
第九條:乙方須遵守行業規定,嚴格維護全體業主/物業使用人的共同利益,不得詆譭其他商戶。
第十條:乙方的電話、傳呼、手機號及通訊地址等聯絡方式因申報內容不實或變化後未及時告知甲方而造成的一切損失由乙方自行負責。若由此給他人造成一切損失的應承擔相應責任。
第十一條:乙方從業人員應按規定向甲方管理部門申報,營業期間內需佩帶購物中心統一的《營業員證》,無證或佩帶他人證件不得從事經營活動事宜。
第十二條:遵守國家和甲方有關變更物業的規定,乙方轉讓、抵押、出租、轉租、調換、與他人合用攤位,需徵得甲方書面同意並登記備案。
(二)遵守甲方治安、消防管理的各項規定
第十三條:乙方須嚴格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安部61號令》、《重慶市消防管理條例》等法律法規規定,嚴禁在購物中心範圍內吸菸、動用明火及其他影響購物中心安全的行為。
第十四條:不得收藏、攜帶管制刀具和易燃易爆危險物品(汽油、鞭炮等)等違禁物品。禁止打架鬥毆、無理取鬧、干擾管理人員工作等行為。
第十五條:乙方捉獲違法分子不得自行處置,應及時通知並移交甲方。
第十六條:嚴禁偷竊、挪用協信?長壽百年廣場的公共設施、財產和他人物品等違法行為。
第十七條:乙方有協助國家執法人員履行職權的義務,不得有阻撓國家執法人員執行公務,作偽證等違法行為。
第十八條:乙方必須做好店鋪內的防火、防盜、防扒、防騙、防惡性案件和自然災害的自防工作,閉市和歇業時要收管好貨物並鎖好門窗。閉市後不得私自進入購物中心取貨,如有特殊情況須進入的,應當由乙方本人辦理相關手續後與保安員一同進入本店鋪,並迅速離開,不得逗留。
第十九條:嚴禁私自拆卸或損壞購物中心內的消防設施、裝置和各種消防器材。
第二十條:在非火警情況下,未經批准禁止移動和使用購物中心內所有的消防設施和器材。
第二十一條:嚴禁在消防卷閘門附近擺放任何物件,嚴禁圈佔消防栓或防火間距、堵塞、防礙消防通道。
(三)對購物中心機電設施裝置的管理約定
第二十二條:嚴禁動用送配電及照明設施,不得私自開關各電源、動力裝置以避免造成損壞。
第二十三條:照明及其他設施嚴禁私自拆除、亂拉(接)、更改和增加用電負荷和線路。
第二十四條:店鋪內電器設施發生故障,應向甲方提出報修 ,在甲方的監督下進行修理或由甲方進行修理、更換並按規定繳納委託維修費。
第二十五條:購物中心電梯(電扶梯)執行時,需嚴格遵守“乘坐須知”:
1、 未經管理部門同意,不得使用客運電梯和電扶梯運載貨物和其他雜物;
2、 電扶梯執行期間禁止反向行走、嬉戲和跑躍,停運期間禁止行走;
3、 14週歲以下的未成年人乘坐電梯須有監護人陪同;
4、 乘坐電扶梯時,頭手身體嚴禁超出扶梯外,以免發生事故;
5、 禁止向電梯上丟拋包裝箱(袋)等廢棄物,禁止攜帶超長物(1.5M以上)棍棒、杆等物件乘坐電扶梯;
6、 電扶梯執行期間,非緊急情況不得擅自使用停止電(扶)梯執行按鈕;
7、 使用電梯運載貨物時,需聽從電梯操作人員指揮,不得超載,進出貨物時應避免損壞電梯的行為。
第二十六條:店鋪內預留的電話線路及附屬設施,乙方有關人員不得私自拆、改、挪用甚至偷竊。安裝電話開通後,應自覺遵守電信部門的有關規定和甲方有關的專項管理規定。
第二十七條:乙方電話出現故障,應請電信部門維修或向甲方管理人員提出委託維修,不得私自拆修。
第二十八條:空調執行期間,購物中心外沿的窗戶需關閉,乙方不得擅自調整及用物體擋住進出風口,確因需要調整可向甲方管理部門提出書面申請,經同意後方可。
(四)清潔衛生管理約定
第二十九條:禁止隨地吐痰,亂扔瓜皮紙屑,亂倒汙水,亂扔包裝物、食品盒殘渣等有損清潔衛生的行為。
第三十條:自覺維護購物中心的環境衛生,依照規定定時對店鋪門、燈箱、柱等處進行清潔大掃除。
(五)對其它方面的管理規定
第三十一條:甲方對店鋪的統一裝修和設施裝置的統一安裝,乙方不得擅自拆卸、增添、移動。
第三十二條:開業後乙方需要對店鋪進行裝修的,需書面提出裝修申請並經批准,在完清手續後嚴格按照業主/物業使用人《裝修守則》的規定在閉市後入場進行施工並做好防噪處理,不得影響周邊經營和生活 。
第三十三條:因房屋、設施、裝置等故障必須及時搶修,需乙方讓出經營場地時,乙方須無條件配合。因城市建設、市場改造需要拆遷或停止使用場地設施,乙方須無條件服從配合。
第三十四條:不得擅自撕扯、塗汙、毀損甲方設定的封條、通知、宣傳、告示,不得損壞移動各種告示、警示牌、導向牌。
第三十五條:嚴禁攜帶各種寵物、家禽等進出購物中心。
第三十六條:乙方依照規定,須按時向甲方繳納各項應付費用,不得拖欠。
第三十七條:乙方家屬、來訪客人、僱用的臨時工(如營業員、搬運工、保姆等)或乙方店鋪的承租人或使用人違反本協議規定的,概由乙方負全部責任。
四、違約責任
第三十八條:凡有違反有關規定,乙方須向甲方支付100元-1000違約金並承擔全額賠償責任。超過規定期限加收滯納金(3‰/日),超過三天仍未完清的可由甲方對乙方攤位採取一切必要的措施。
五、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乙雙方簽字後生效,自乙方使用期滿完清有關手續退出商場當日為止。
六、本協議未盡事宜由雙方協商解決。
七、附則
《裝修守則》、《店鋪經營規範》、《治安消防安全責任書》、《裝修承諾書 》為本協議有效附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 方: 乙 方:
代表人簦章: 代表人簽章:
聯絡地址: 聯絡地址:
郵 編: 郵 編:
電 話: 電 話:
年 月 日
最新物業管理合同5
協議雙方:
物業管理方(以下簡稱甲方):
使用者方(以下簡稱乙方):
乙方系 一期小區商業街 號使用者(房屋座落圖詳見附件1), 甲方系該小區商業街的物業管理及服務單位。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XX市住宅區物業管理條例》等法律法規之規定,雙方在平等、自願和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其物業管理及服務的相關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甲方提供物業管理服務專案
負責提供小區商業街所有公共區域(走廊及休息亭)的衛生保潔。
負責保障小區商業街每日二十四小時供電、供水(如遇供電局停電,自來水公司停水及裝置維修保養除外)。
負責小區所有公共區域的花卉及植物擺放。
請使用者於每日20:30將室內垃圾用塑膠袋封好,放置指定位置。乙方若需要丟誒其房屋室內進行保潔,可向甲方辦理有償服務的相關手續。
為給乙方提供各種需要和方便,甲方將提供室內保修服務、商業服務和其他有償服務,本著“服務為主,適當收費”的原則,其收費標準以在甲方管理服務部的公榜為準。如乙方的室內保修事項為原裝裝置質量問題,則不收取任何費用。
為便於乙方與甲方公司聯絡有關事宜,物業管理公司的服務諮詢電話:********
甲方應承擔的管理事項
1、負責本小區公共次序的維護和管理,乙方房屋室內的自有財產等,由乙方自行保管並投保,如遺失或被盜,甲方管理公司將配合公安部門進行調查和處理。負責辦理乙方經營及管理人員出入本小區的有效證件。
2、凡乙方大件辦公室用品,如:辦公桌椅、影印機、電腦、保險櫃及其他貴重物品等,如需搬出商業街或大型搬遷,應由乙方詳細填寫物品清單,並由乙方負責人簽名,然後到甲方管理服務部辦理稽核批准手續,否則,甲方管理公司保安員有權拒絕放行。
三、乙方承擔的物業管理費的繳納及付款方式
1、乙方的用房面積為 平方米,乙方每月的物業管理綜合服務費為 元/平方米,每月總計 元,由乙方從簽定本協議,按先收費原則,每壹年繳納一次。
2、乙方房屋的室內用水、用電費用甲方收取押金1000元,甲方一方雙方於每月20日抄錄該房屋電錶、水錶實際讀數後,由乙方按實際使用讀數,於當月10日前向甲方繳納。本物業定於2003年10月30 日正式移交,此時間以前甲方原則上同意乙方先行使用,但甲方不承擔乙方在未正式移交前進行使用而可能帶來的任何責任(無論物業方是否許可),乙方提前使用則應先徵得物業管理公司認可並正常繳納物業管理費用。
3、乙方在小區停車場停車,應繳納車位使用費,甲方依照市物價局批准的收費標準進行收費。為方便使用者,甲方可以按月、季度、年度辦理車位使用證。
4、乙方所有對甲方的應繳納費用,可用現金、支票等方式的繳納。以支票的方式的付款,應以其付款到達甲方帳戶的時間為準。
使用者的配合事項
1、為了維護商業街的整體形象,乙方未經物業公司許可不得在店外經營及電外擺放物品。如確有需要則應在物業公司許可的情況下有償限時使用。店門一律內開,同時,本小區商業街內實行招牌的統一管理,乙方設立招牌應在指定區域,並徵得物業公司同意,否則物業公司有權制止。
2、乙方應注意愛護本小區商業街公共區域的清潔和衛生,不得隨意吐痰,扔菸頭、紙等雜物,並嚴禁發出影響其他使用者的噪音,如裝修噪音、高聲喧譁、播放音樂等,否則,將視情況進行處理或處罰。
3、若乙方需對房屋室內進行二次裝修,乙方應將裝修方案及圖紙報甲方審批,如無大的修改,甲方應在接到裝修方案及圖紙後三個工作日內審批完畢。二次裝修施工單位,不論是甲方推薦還是乙自帶(選),進場施工前,均須與甲方簽定《二次裝修管理服務協議》(另見),並交納一定數額的二次裝修管理服務費。所有裝修施工材料及施工人員,一律按甲方指定的時間及路線出入小區商業街。
為配合管理,乙方應將緊急聯絡方式提供甲方,以便非正常辦公時間異常情況的緊急聯絡。
根據《消防法》的規定和本小區商業街轄區消防主管單位的要求,
乙方應明確本單位的消防負責人,並簽定《武漢金色港灣商業街防火安全責任書》。
其他事項
1、本協議涉及的店面系小區內經營店面,在經營範圍上將會受到限制,乙方對此有充分的認識,原則上以提供社群服務為主,甲方鼓勵經營休閒類經營專案(無汙染專案),各店面經營應遵守國家相關法律法規並服從工商、城管等部門的管理。本小區商業街詳細地址為:XX市龍陽大道236號。
2、乙方所購店面中有部分店面系甲方提前出租,並簽有出租合同,
乙方同意保持該合同之延續性,依據原出租合同2xxx年x月xx日以後的租金收入權益將由乙方擁有,原出租合同中租賃期滿時間為2xxx年x月xx日,原租戶的權益應得到保證(原出租合同見附件2)。
為便於聯絡,乙方應指定本單位一聯絡人,專門負責辦理有償服務的有關事宜。
本協議於甲方
和乙方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本協議未盡事宜,甲方和乙方應儘量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可向本小區商業街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訴解決。
本協議一式兩份,甲方和乙方雙方各執一份,均具有同等效力。
乙方(蓋章): 甲方(蓋章):
代表(簽字): 代表(簽字):
日期: 年 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