貼牌生產合同模板彙編5篇

貼牌生產合同模板彙編5篇

  隨著法律法規不斷完善,人們越發重視合同,隨時隨地,各種場景都有可能使用到合同,合同是對雙方的保障又是一種約束。那麼合同要怎麼擬定?想必這讓大家都很苦惱吧,以下是小編收集整理的貼牌生產合同5篇,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貼牌生產合同 篇1

  合同編號:

  甲 方:

  聯絡地址:

  開戶行賬號:

  法人代表:

  聯絡電話:

  乙 方:

  聯絡地址:

  開戶行賬號:

  法人代表:

  聯絡電話:

  為了能充分發揮雙方企業資源優勢,本著互利雙贏、共同發展的原則,甲乙雙方就 貼牌生產專案達成如下條款:

  一、 雙方交換企業資信材料,且必須真實、有效,否則,由此帶來的損失由違約方承擔。

  1、 營業執照(副本)影印件;

  2、 稅務登記證(副本)影印件;

  3、 組織機構程式碼證(副本)影印件;

  4、 商標受理書(註冊證);

  5、 企業質量管理體系證書影印件;

  二、 協議範圍

  1、甲方委託乙方貼牌生產保這些產品是不侵犯任何第三方智慧財產權和合法權益的合格產品。

  2、甲方利用自身的營銷網路開發市場、銷售貼牌產品;乙方利用其技術、裝置、人力等資源生產製造符合甲方要求並經甲方認可的貼牌產品。

  3、貼牌產品完全由甲方銷售,乙方不負責銷售,乙方不得將甲方委託生產的貼牌產品轉賣給任何第三方。

  4、雙方合作期滿後或終止合作後,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再生產或銷售有甲方品牌標識的產品。

  5、甲方有權派員監督貼牌產品的原料、配件、生產的整個過程、產品質量等,乙方應予以全力配合與協助。

  三、 產品名稱、型號、價格(RMB)

  四、交(提)貨地點、方式及費用

  1、乙方直接送貨到甲方指定倉庫或雙方協定的交貨點,運費甲方負責;

  2、乙方嚴格按訂購計劃單中規定的數量和日期準時交貨;乙方在裝車或交付託運後須在2小時內以電話或傳真的形式通知甲方發貨情況及預計到貨時間、地點,以便甲方及時提貨。

  五、產品包裝與防護要求

  1、外箱包裝、彩盒、說明書、標貼、銘牌、合格證、保修卡等相關包材由甲方提供設計稿,乙方負責採購,彩盒生產所需的費用由乙方承擔,樣品由甲方確認封樣;

  2、產品的包裝所需要的製版費由乙方負責支付;

  3、乙方提供的產品包裝應達到甲方認可的包裝要求,有足夠的強度,以便適應運輸及氣候變化的要求,達到防潮、防震、防壓等作用;

  六、提出交貨及期限

  交貨數量和時間以《訂購計劃單》為準;乙方接到訂購計劃單後若有異議,應在接到訂購計劃單24小時內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否則視為乙方接受甲方訂單。

  七、價格與結算方式

  1、產品價格按甲乙雙方確認的價格為準,若價格有變動須經雙協商同意,並確定新的價格及執行日期,乙方應不斷提升產品質量並透過提高加工效率等來降低產品成本和價格;

  2、雙方確定貨款結算方式為:甲方在乙方確定《訂購計劃單》起7日內付款70%,乙方出貨前付清。

  八、質量要求

  1、乙方應保證其所提供的產品各項指標符合國家標準並應適時滿足國家標準的有關最新要求;

  2、乙方應保證其所提供的產品各項指標符合甲方的《產品規格書》與《檢驗規範》及其他相關要求,同時應達到雙方所籤的《質量保證協議》的要求;

  3、乙方應保證其所提供的產品符合相關環保要求;

  4、有必要時,經雙方確認,可採取封樣的方式來確定上述條款未能確定的產品要求。

  九、品牌管理

  1、甲方提供的商標(包括包裝設計、圖形、漢字、英文及其組合等)所有權歸甲方所有,乙方只能在甲方授權許可的範圍內使用,不得私自轉讓或擴大其使用範圍;

  2、雙方合作期滿或終止後,乙方即無權以任何方式使用或生產任何帶有甲方標識的產品。

  十、售後服務

  1、乙方必須嚴格履行《質量法》規定的相關義務,對於因乙方質量問題所引起的退貨、換貨,乙方應予以全力解決,與此相關的費用由乙方承擔;產品因非正常使用而損壞所發生的相關費用由甲方負責;

  2、乙方對所貼牌生產的產品按國家規定的有關工業產品售後服務法規進行售後服務保證,免費保修十四個月(日期以乙方銷售出庫日開始計算),終身成本維修;甲方對乙方所貼牌生產的產品進行售後服務,甲方無法維修時,乙方應協助甲方將產品維修好;

  3、乙方應供給甲方足夠的零配件以保證甲方進行售後服務工作,具體辦法如下:

  1)原則上,配件發放按以舊換新來操作;

  2)在保修期內,乙方免費提供必要的易損件供甲方維修使用;如甲方所需的易損件超出乙方的配備數,則甲方所需配件應以舊換新,否則,乙方有權收取超出部分的成本費;

  3) 超出保修期所用維修物料,甲方需按材料成本價向乙方購買;

  4、乙方有義務在雙方協定的地點為甲方人員與甲方客戶的售後人員免費提供售後培訓。

  十一、產品認證、檢驗報告

  1、甲方委託乙方貼牌生產的產品,乙方已有產品認證證書與第三方檢測報告應免費提供給甲方;

  2、甲方所需而乙方所沒有的產品認證證書與相關第三方檢測報告,乙方應全力予以支援與協助,相關費用由甲方承擔;

  十二、合同的終止與解除

  1、若乙方未能履行合同所規定的任何條款,並無合理解釋,甲方有權終止合同,未結算的貨款甲方推遲為三個月後給付;

  2、乙方若提前解除合同,應在甲方未找到替代供應商前繼續供貨,保持甲方的經營銷售正常執行,原則上不超過3個月;

  3、甲方若提前解除合同,應保證消耗完乙方根據甲方訂單生產的產品,並按合同規定的方式結清餘款;

  4、無論合同終止或解除,乙方仍有義務按成本價向甲方提供足夠的零配件以供甲方進行售後服務。 十三、解決合同糾紛的方式

  甲乙雙方在履行本合同時發生的`一切爭議均應透過雙方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則按《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透過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訴訟解決。

  十四、其他約定

  1、未經甲方書面允許,乙方不得將甲方的圖紙、資料、檢驗標準及合同內容、價格等商業機密以任何形式出示或借用、轉讓、洩漏給任何第三方;

  2、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不得將甲方已經與乙方訂立採購產品合同或服務這一情況進行廣告宣傳或公之於眾,也不能在廣告中使用甲方或甲方任何客戶的名稱。

  3、甲方確保“”貼牌商標的獨佔性與無爭議性,如貼牌商標出了爭議的,該爭議引起的法律責任由甲方承擔;

  4、本合同為總合同,每批訂單執行以雙方確定的《採購計劃單》為準,《採購計劃單》與本合同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

  5、合同執行期內,甲乙雙方均不得隨意變更或解除合同;本合同如有未盡事宜,經雙方共同協商作出補充,補充規定與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十五、合同有效期

  本合同一式肆份,甲乙雙方各執貳份,經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合同有效期為一年(以合同簽訂日起計算),即年月日起至 年月日止;合同到期後,雙方均無意見則自動續約一年。

  甲方 乙方

  單位名稱(章):單位名稱(章)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委託代表人:委託代表人: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

貼牌生產合同 篇2

  合同編號:

  簽訂地點:

  生效日期:

  匯客食品(福建)有限公司

  甲方:匯客食品(福建)有限公司

  乙方:

  甲乙雙方本著友好合作、互惠互利的原則經友好協商,就乙方 產品定牌生產事宜,達成如下一致協議:

  一、產品名稱、規格型號、單價、數量、交貨時間

  1、產品名稱、規格型號、單價見價格表,此價格包含:包裝袋、外包裝箱、標識、品牌、商標的印刷品等內外的包裝物(由乙方提供樣版)。 乙方首付的印刷定金 萬元人民幣,待雙方合作終止,一切費用清算完畢,甲方返還定金。

  2、數量和交貨時間以乙方訂單為準,乙方每次下訂單採取傳真方式(蓋章生效)給甲方,甲方收到傳真個工作日給予蓋章確認並回復。乙方款到後 天內交貨。乙方必須在個月內將生產完成的產品提完,否則甲方按收取滯納金。若甲方未按自己確認的時間交貨,超出自己確認時間滿______,甲方承擔對乙方欠發貨物價值按_________標準收取。

  二、乙方產品商標及其產品管理

  1、乙方委託甲方定牌生產的指定產品應嚴格執行產品技術質量標準生產,沒有乙方的授權委託書,甲方不得私自生產乙方的產品。乙方對所需產品的生產向甲方下授權訂單,甲方只能在授權範圍內和授權有效期內生產。

  2、乙方授權甲方印製的專用件(指含有“乙方產品”商標字樣或其他乙方產品專用的圖案、標識、銘牌、 包裝物等),甲方應妥善保管,決不允許流失給第三方,如發生流失給第三方現象,乙方有權按商標法相關之規定追究甲方的法律責任。

  三、產品的規格型號、款式及花色品種的要求

  1、甲方提供給乙方可以作為定牌的產品其規格型號、款式及花色的品種等須經乙方授權確認方可在外觀及裝飾上設計乙方產品專用款式,產品的效果圖出來後,經乙方確認即視為該產品為乙方定牌之產品,標註乙方產品專用型號。今後若有改動再協商解決。

  2、甲方提供乙方的產品,無論是甲方或第三方是否申請過專利,乙方都可以使用,如有追究一切責任由甲方承擔(乙方提供的模具除外)。

  四、交貨時間及付款方式

  1、甲方須按雙方確認的時間交貨,付款方式:可用現金或承兌匯票支付同等金額貨款。

  2、乙方每次下訂單時,預付貨款總額的 做定金,本批次貨提完,定金轉入貨款結清。

  五、質量異議

  1、乙方檢驗過程中發現甲方產品有生產質量問題的甲方應無條件將該批次貨物返工。

  2、乙方在甲方所生產的定牌產品出現批次的質量問題時,其責任由甲方負責解決,如需返廠來回運費由甲方承擔。

  3、消費者在正常消費時,由於甲方的產品質量問題造成事故並有直接後果的,經

  雙方調查核實或由權威部門調查認定的,其全部責任與損失由甲方承擔。

  六、產品的外包裝要求

  內外包裝由甲方協助乙方設計,經乙方認可後由甲方負責製作。

  七、本協議定牌產品甲方無權銷售,其銷售權統一歸乙方委託代理人全權處理。如被乙方發現甲方進行銷售或直接與第三方進行交易,乙方將追究甲方法律責任。

  八、乙方由註冊商標引起的智慧財產權糾紛與甲方無關。

  九、補充協議

  1、甲方有義務幫助乙方做好各種認證工作,並提供營業執照、各種認證、許可證的影印件。

  2、乙方貼牌總數為 箱,分別:

  3、附OEM價格執行表1份。

  4、在協議期間,如有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如有協商不成雙方同意由仲裁機構仲裁。

  5、未經程式批准的合同協議和承諾一律無效,甲方不承擔因此之後果。

  6、本協議必須由公司法人代表簽字蓋章方能生效。自簽字之日起年內有效。一式肆份,各持二份。

  7、合同有效期:從日至年月日。

  8、產品質量按匯客食品產品質量標準執行,雙方以匯客食品產品封樣為準。

  9、產品的銷售不得進入匯客自主品牌的所有代理商。

  10、乙方每次下定單,總量不能低於 箱;單品種不能低於 箱。

  11、乙方在改區域的銷售額連續三年未達到公司的銷售目標時,甲方有權在乙方銷售區域內開發代理商,甚至停止合作,乙方不得有意。。

  甲方: 乙方:

  法人代表: 法人代表:

  委託代理人: 委託代理人:

  電話: 電話:

  傳真: 傳真:

  簽約日期: 簽約日期:

貼牌生產合同 篇3

  合同編號: 簽訂地點: 簽訂時間:

  甲方: 乙方:

  為了能充分發揮雙方企業資源優勢,本著互利雙贏、共同發展的原則,甲乙雙方就 貼牌生產專案達成如下條款:

  一、 雙方交換企業資信材料,且必須真實、有效,否則,由此帶來的損失由違約方承擔。

  1、 營業執照(副本)影印件; 2、 稅務登記證(副本)影印件; 3、 組織機構程式碼證(副本)影印件; 4、 商標受理書(註冊證); 5、 企業質量管理體系證書影印件;

  6、 乙方應提供產品爆炸圖和結構明細、零配件明細表、主機板原理圖、控制面板原理圖、關鍵元器件

  規格書等以及他相關的檢證證書與檢驗檢測報告。

  二、 協議範圍

  甲方委託乙方貼牌生產 牌 系列產品,採用甲方的廠名、廠址、品牌標識;乙方應確保這些產品是不侵犯任何第三方智慧財產權和合法權益的合格產品。

  甲方利用自身的營銷網路開發市場、銷售貼牌產品;乙方利用其技術、裝置、人力等資源生產製造符合甲方要求並經甲方認可的貼牌產品。

  貼牌產品完全由甲方銷售,乙方不負責銷售,乙方不得將甲方委託生產的貼牌產品轉賣給任何第三方。 雙方合作期滿後或終止合作後,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再生產或銷售有甲方品牌標識的產品,乙方若違反規定,甲方有權乙方按銷售所得的10倍進行賠償。

  甲方有權派員監督、見車貼牌產品的原料、配件、生產整個過程、產品質量等,乙方應予以全力配合與協助。

  三、 產品名稱、型號、價格(RMB)

  產品價格應包含內外包裝、說明書、標貼、合格證、保修卡等相關包裝費用(不含增值稅發票),具體承擔情況見產品價格表。

  四、交(提)貨地點、方式及費用

  乙方直接送貨到甲方指定倉庫或雙方協定的交貨點,單價含運費;

  乙方嚴格按訂購計劃單中規定的數量和日期準時交貨;乙方在裝車或交付託運後須在2小時內以電話或傳真的形式通知甲方發貨情況及預計到貨時間、地點,以便甲方及時提貨。 五、產品包裝與防護要求

  外箱包裝、彩盒、說明書、標貼、銘牌、合格證、保修卡等相關包材由甲方提供設計稿,乙方負責採購,彩盒生產所需的菲林費用由乙方承擔,樣品由甲方確認封樣;

  產品的包裝所需要的製版費由乙方負責支付;

  乙方提供的產品包裝應達到甲方認可的包裝要求,有足夠的強度,以便適應運輸及氣候變化的要求,達到防潮、防震、防跌等作用;

  乙方應保證不出現說明書、標貼、合格證、保修卡等產品資料錯放、漏放、多放的情況。 六、提出交貨、質量異常及期限

  交貨數量和時間以訂購計劃單為準;乙方接到訂購計劃單後若有異議,應在接到訂購計劃單24小時內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否則視為乙方接受甲方訂單;對於不能及時供貨,造成甲方裝機停產的,按每個品種200元/天賠償。

  七、價格與結算方式

  產品價格按甲乙雙方確認的價格為準,若價格有變動須經雙協商同意,並確定新的價格及執行日期,乙方應不斷提升產品質量並透過提高加工效率等來降低產品成本和價格;

  雙方確定貨款結算方式為:月結30天,例:20xx年3月1日至20xx年3月31日的貨款,甲方在次月月底前結清。 八、質量要求

  乙方應保證其所提供的產品各項指標符合國家標準並應適時滿足國家標準的有關最新要求;

  乙方應保證其所提供的產品各項指標符合甲方的《產品規格書》與《檢驗規範》及其他相關要求,同時應達到雙方所籤的《質量保證協議》的要求;

  乙方應保證其所提供的產品符合相關環保要求;

  有必要時,經雙方確認,可採取封樣的方式來確定上述條款未能確定的產品要求。 九、品牌管理

  甲方提供的商標(包括包裝設計、圖形、漢字、英文及其組合等)所有權歸甲方所有,乙方只能在甲方授權許可的範圍內使用,不得私自轉讓或擴大其使用範圍;

  雙方合作期滿後,乙方即無權以任何方式使用任何帶有甲方標識的產品。 十、售後服務

  乙方必須嚴格履行《質量法》規定的相關義務,對於因乙方質量問題所引起的退貨、換貨,乙方應予以全力支援,與此相關的費用由乙方承擔;產品因非正常使用而損壞所發生的相關費用由甲方負責;

  乙方對所貼牌生產的產品按國家規定的有關工業產品售後服務法規進行售後服務保證,保修十四個月(日期以乙方銷售出庫日開始計算),終身成本維修;甲方對乙方所貼牌生產的產品進行售後服務,甲方無法維修時,乙方應協助甲方將產品維修好;

  乙方應供給甲方足夠的零配件以保證甲方進行售後服務工作,具體辦法如下:

  1、 原則上,配件發放按以舊換新來操作;

  2、 在保修期內,乙方按貨款2%的比率免費提供易損件供甲方維修使用(或並在貨款中直接扣除);如甲方所需的易損件超出乙方的配備數,則甲方所需配件應以舊換新,否則,乙方有權收取超出部分的成本費;

  3、 超出保修期所用維修物料,甲方需按材料成本價向乙方購買;

  4、 甲方下達派件發放通知單後,乙方應保證在五個工作日內將配件準備完成,並按甲方退回的舊配件數量及時發出,運費由乙方支付;

  乙方有義務在雙方協定的地點為甲方人員與甲方客戶的售後人員免費提供售後培訓。

  貼牌產品本身出現重大質量事故的,由乙方承擔由此產生的相關責任和費用,如:訴訟費、律師費、責任

  賠付費及法律責任等。

  十一、產品認證、檢驗報告與專利申請

  甲方委託乙方貼牌生產的產品,乙方已有產品認證證書與第三方檢測報告應免費提供給甲方;

  甲方所需而乙方所沒有的產品認證證書與相關第三方檢測報告,乙方應全力予以支援與協助,相關費用由甲方承擔;

  甲方要求辦理的專利費用由甲方承擔,乙方應全力協助甲方辦理或透過。 十二、合同的終止與解除

  若乙方未能履行合同所規定的任何條款,並無合理解釋,甲方有權終止合同,未結算的貨款甲方推遲為三個月後給付;

  乙方若提前解除合同,應在甲方未找到替代供應商前繼續供貨,保持甲方的經營銷售正常執行,原則上不超過3個月;

  甲方若提前解除合同,應保證消耗完乙方根據甲方訂單生產的產品,並按合同規定的借款方式結清餘款; 無論合同終止或解除,乙方仍有義務按成本價向甲方提供足夠的零配件以供甲方進行售後服務。 十三、解決合同糾紛的方式

  甲乙雙方在履行本合同時發生的一切爭議均應透過雙方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則按《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銅合同簽約地人民法院訴訟解決。 十四、其他約定

  未經己方書面允許,乙方不得將甲方的圖紙、資料、檢驗標準及合同內容、價格等商業機密一任何形式出示或借用、轉讓、洩漏給任何第三方;

  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不得將甲方已經與乙方訂立採購產品合同或服務這一情況進行廣告宣傳或公之於眾,也不多在廣告中使用甲方或甲方任何客戶的名稱。

  甲方確保“ ”貼牌商標的獨佔性與無爭議性,如貼牌商標出了險爭議的,該爭議引起的法律責任由甲方承擔;

  本合同為總合同,每批訂單執行以雙方確定的《採購計劃單》為準,《採購計劃單》與本合同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

  合同執行期內,甲乙雙方均不得隨意變更或解除合同;本合同如有未盡事宜,經雙方共同協商作出補充,補充規定與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十五、合同有效期

  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經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合同有效期為壹年(以合同簽訂日起計算);合同到期後,雙方均無意見則自動續約一年。

  甲方 乙方

  單位名稱(章):單位名稱(章)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委託代表人:委託代表人: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

貼牌生產合同 篇4

  合同編號:

  甲 方:

  聯絡地址:

  開戶行賬號:

  法人代表:

  聯絡電話:

  乙 方:

  聯絡地址:

  開戶行賬號:

  法人代表:

  聯絡電話:

  為了能充分發揮雙方企業資源優勢,本著互利雙贏、共同發展的原則,甲乙雙方就 貼牌生產專案達成如下條款:

  一、 雙方交換企業資信材料,且必須真實、有效,否則,由此帶來的損失由違約方承擔。

  1、 營業執照(副本)影印件;

  2、 稅務登記證(副本)影印件;

  3、 組織機構程式碼證(副本)影印件;

  4、 商標受理書(註冊證);

  5、 企業質量管理體系證書影印件;

  二、 協議範圍

  1、甲方委託乙方貼牌生產保這些產品是不侵犯任何第三方智慧財產權和合法權益的合格產品。

  2、甲方利用自身的營銷網路開發市場、銷售貼牌產品;乙方利用其技術、裝置、人力等資源生產製造符合甲方要求並經甲方認可的貼牌產品。

  3、貼牌產品完全由甲方銷售,乙方不負責銷售,乙方不得將甲方委託生產的貼牌產品轉賣給任何第三方。

  4、雙方合作期滿後或終止合作後,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再生產或銷售有甲方品牌標識的產品。

  5、甲方有權派員監督貼牌產品的原料、配件、生產的整個過程、產品質量等,乙方應予以全力配合與協助。

  三、 產品名稱、型號、價格(RMB)

  四、交(提)貨地點、方式及費用

  1、乙方直接送貨到甲方指定倉庫或雙方協定的交貨點,運費甲方負責;

  2、乙方嚴格按訂購計劃單中規定的數量和日期準時交貨;乙方在裝車或交付託運後須在2小時內以電話

  或傳真的形式通知甲方發貨情況及預計到貨時間、地點,以便甲方及時提貨。

  五、產品包裝與防護要求

  1、外箱包裝、彩盒、說明書、標貼、銘牌、合格證、保修卡等相關包材由甲方提供設計稿,乙方負責採購,彩盒生產所需的費用由乙方承擔,樣品由甲方確認封樣;

  2、產品的包裝所需要的製版費由乙方負責支付;

  3、乙方提供的產品包裝應達到甲方認可的包裝要求,有足夠的強度,以便適應運輸及氣候變化的要求,達到防潮、防震、防壓等作用;

  六、提出交貨及期限

  交貨數量和時間以《訂購計劃單》為準;乙方接到訂購計劃單後若有異議,應在接到訂購計劃單24小時內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否則視為乙方接受甲方訂單。

  七、價格與結算方式

  1、產品價格按甲乙雙方確認的價格為準,若價格有變動須經雙協商同意,並確定新的價格及執行日期,乙方應不斷提升產品質量並透過提高加工效率等來降低產品成本和價格;

  2、雙方確定貨款結算方式為:甲方在乙方確定《訂購計劃單》起7日內付款70%,乙方出貨前付清。

  八、質量要求

  1、乙方應保證其所提供的產品各項指標符合國家標準並應適時滿足國家標準的有關最新要求;

  2、乙方應保證其所提供的產品各項指標符合甲方的《產品規格書》與《檢驗規範》及其他相關要求,同時應達到雙方所籤的《質量保證協議》的要求;

  3、乙方應保證其所提供的產品符合相關環保要求;

  4、有必要時,經雙方確認,可採取封樣的方式來確定上述條款未能確定的產品要求。

  九、品牌管理

  1、甲方提供的商標(包括包裝設計、圖形、漢字、英文及其組合等)所有權歸甲方所有,乙方只能在甲方授權許可的範圍內使用,不得私自轉讓或擴大其使用範圍;

  2、雙方合作期滿或終止後,乙方即無權以任何方式使用或生產任何帶有甲方標識的產品。

  十、售後服務

  1、乙方必須嚴格履行《質量法》規定的相關義務,對於因乙方質量問題所引起的退貨、換貨,乙方應予以

  全力解決,與此相關的費用由乙方承擔;產品因非正常使用而損壞所發生的相關費用由甲方負責;

  2、乙方對所貼牌生產的產品按國家規定的有關工業產品售後服務法規進行售後服務保證,免費保修十四個月(日期以乙方銷售出庫日開始計算),終身成本維修;甲方對乙方所貼牌生產的產品進行售後服務,甲方無法維修時,乙方應協助甲方將產品維修好;

  3、乙方應供給甲方足夠的零配件以保證甲方進行售後服務工作,具體辦法如下:

  1)原則上,配件發放按以舊換新來操作;

  2)在保修期內,乙方免費提供必要的易損件供甲方維修使用;如甲方所需的易損件超出乙方的配備數,則甲方所需配件應以舊換新,否則,乙方有權收取超出部分的成本費;

  3) 超出保修期所用維修物料,甲方需按材料成本價向乙方購買;

  4、乙方有義務在雙方協定的地點為甲方人員與甲方客戶的售後人員免費提供售後培訓。

  十一、產品認證、檢驗報告

  1、甲方委託乙方貼牌生產的產品,乙方已有產品認證證書與第三方檢測報告應免費提供給甲方;

  2、甲方所需而乙方所沒有的產品認證證書與相關第三方檢測報告,乙方應全力予以支援與協助,相關費用由甲方承擔;

  十二、合同的終止與解除

  1、若乙方未能履行合同所規定的任何條款,並無合理解釋,甲方有權終止合同,未結算的貨款甲方推遲為三個月後給付;

  2、乙方若提前解除合同,應在甲方未找到替代供應商前繼續供貨,保持甲方的經營銷售正常執行,原則上不超過3個月;

  3、甲方若提前解除合同,應保證消耗完乙方根據甲方訂單生產的產品,並按合同規定的方式結清餘款;

  4、無論合同終止或解除,乙方仍有義務按成本價向甲方提供足夠的零配件以供甲方進行售後服務。

  十三、解決合同糾紛的方式

  甲乙雙方在履行本合同時發生的一切爭議均應透過雙方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則按《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透過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訴訟解決。

  十四、其他約定

  1、未經甲方書面允許,乙方不得將甲方的圖紙、資料、檢驗標準及合同內容、價格等商業機密以任何形式出示或借用、轉讓、洩漏給任何第三方;

  2、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不得將甲方已經與乙方訂立採購產品合同或服務這一情況進行廣告宣傳或公之於眾,也不能在廣告中使用甲方或甲方任何客戶的名稱。

  3、甲方確保“”貼牌商標的獨佔性與無爭議性,如貼牌商標出了爭議的,該爭議引起的法律責任由甲方承擔;

  4、本合同為總合同,每批訂單執行以雙方確定的《採購計劃單》為準,《採購計劃單》與本合同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

  5、合同執行期內,甲乙雙方均不得隨意變更或解除合同;本合同如有未盡事宜,經雙方共同協商作出補充,補充規定與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十五、合同有效期

  本合同一式肆份,甲乙雙方各執貳份,經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合同有效期為一年(以合同簽訂日起計算),即年月日起至 年月日止;合同到期後,雙方均無意見則自動續約一年。

  甲方 乙方

  單位名稱(章):單位名稱(章)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委託代表人:委託代表人: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

貼牌生產合同 篇5

  甲方:

  乙方:

  甲乙雙方本著友好合作、互惠互利的原則經友好協商,就乙方 產品定牌生產事宜,達成如下一致協議:

  一、產品名稱、規格型號、單價、數量、交貨時間

  1、產品名稱、規格型號、單價見價格表,此價格包含:包裝袋、外包裝箱、標識、品牌、商標印刷品等內外包裝物(由乙方提供樣版)。 乙方首付印刷定金 萬元人民幣,待雙方合作終止,一切費用清算完畢,甲方返還定金。

  2、數量和交貨時間以乙方訂單為準,乙方每次下訂單採取傳真方式(蓋章生效)給甲方,甲方收到傳真個工作日給予蓋章確認並回復。乙方款到後 天內交貨。乙方必須在個月內將生產完成的產品提完,否則甲方按收取滯納金。若甲方未按自己確認的時間交貨,超出自己確認時間滿______,甲方承擔對乙方欠發貨物價值按_________標準收取。

  二、乙方產品商標及其產品管理

  1、乙方委託甲方定牌生產的指定產品應嚴格執行產品技術質量標準生產,沒有乙方的授權委託書,甲方不得私自生產乙方的產品。乙方對所需產品的生產向甲方下授權訂單,甲方只能在授權範圍內和授權有效期內生產。

  2、乙方授權甲方印製的專用件(指含有“乙方產品”商標字樣或其他乙方產品專用的圖案、標識、銘牌、 包裝物等),甲方應妥善保管,決不允許流失給第三方,如發生流失給第三方現象,乙方有權按商標法相關之規定追究甲方的法律責任。

  三、產品的規格型號、款式及花色品種的要求

  1、甲方提供給乙方可以作為定牌的產品其規格型號、款式及花色品種等須經乙方授權確認方可在外觀及裝飾上設計乙方產品專用款式,產品效果圖出來後,經乙方確認即視為該產品為乙方定牌之產品,標註乙方產品專用型號。今後若有改動再協商解決。

  2、甲方提供乙方的產品,無論是甲方或第三方是否申請過專利,乙方都可以使用,如有追究一切責任由甲方承擔(乙方提供的模具除外)。

  四、交貨時間及付款方式

  1、甲方須按雙方確認的時間交貨,付款方式:可用現金或承兌匯票支付同等金額貨款。

  2、乙方每次下訂單時,預付貨款總額的 做定金,本批次貨提完,定金轉入貨款結清。

  五、質量異議

  1、乙方檢驗過程中發現甲方產品有生產質量問題的甲方應無條件將該批次貨物返工。

  2、乙方在甲方所生產的定牌產品出現批次的質量問題時,其責任由甲方負責解決,如需返廠來回運費由甲方承擔。

  3、消費者在正常消費時,由於甲方的產品質量問題造成事故並有直接後果的,經雙方調查核實或由權威部門調查認定的,其全部責任與損失由甲方承擔。

  六、產品的外包裝要求

  內外包裝由甲方協助乙方設計,經乙方認可後由甲方負責製作。

  七、本協議定牌產品甲方無權銷售,其銷售權統一歸乙方委託代理人全權處理。如被乙方發現甲方進行銷售或直接與第三方進行交易,乙方將追究甲方法律責任。

  八、乙方由註冊商標引起的智慧財產權糾紛與甲方無關。

  九、補充協議

  1、甲方有義務幫助乙方做好各種認證工作,並提供營業執照、各種認證、許可證的影印件。

  2、乙方貼牌總數為 箱,分別:

  3、附OEM價格執行表1份。

  4、在協議期間,如有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如有協商不成雙方同意由仲裁機構仲裁。

  5、未經程式批准的合同協議和承諾一律無效,甲方不承擔因此之後果。

  6、本協議必須由公司法人代表簽字蓋章方能生效。自簽字之日起年內有效。一式肆份,各持二份。

  7、合同有效期:從日至年月日。

  8、產品質量按匯客食品產品質量標準執行,雙方以匯客食品產品封樣為準。

  9、產品的銷售不得進入匯客自主品牌的所有代理商。

  10、乙方每次下定單,總量不能低於 箱;單品種不能低於 箱。

  11、乙方在改區域的銷售額連續三年未達到公司的銷售目標時,甲方有權在乙方銷售區域內開發代理商,甚至停止合作,乙方不得有意。。

  甲方: 乙方:

  法人代表: 法人代表:

  委託代理人: 委託代理人:

  電話: 電話:

  傳真: 傳真:

  簽約日期: 簽約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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