燈具購銷合同範本4篇
燈具購銷合同範本4篇
燈具購銷合同範本1
甲方需方 :盛棠裝飾
乙方供方 :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其相關法律法規為明確雙方的權利和義務按照誠實、守信、平等互惠的原則經雙方協調一致簽訂本合同。
一、貨品說明及要求
1、本合同貨品為照明燈具。其具體名稱、型號、數量見下表。 序號 型號 規格 數量 單價
2、合計人民幣元整
二、質量要求、技術標準、乙方對質量負責的條件和期限
1、乙方所供產品依據甲方提供的產品樣品為準。全套燈具必須符合國家相關技術標準。
2、貨物進場時乙方須向甲方提供安裝說明書、產品合格證及由第三方權威機構出具的質量檢測報告等以便甲方對燈具型號、包裝、數量、出廠日期等進行檢查驗收。甲方如發現送至施工現場貨物中夾雜其它品牌的燈具及其元器件或與甲方提供的樣品不符的甲方有權拒收貨物若因此造成甲方的損失均由乙方負責賠償。
3、燈體安裝固定裝置應牢固可靠及安裝配件需齊全、燈體外觀漆面完整光滑烤漆面在質保期不得因自然環境以及燈體溫度變化出現有爆漆、起皮、脫落等現象。
4、電器箱內的整流器應與光源功率相匹配並設定有固定安裝裝
置導線與燈體連線長度為0.4米並有軟套管保護導線。
5、所購燈具在承諾與質保期範圍內發生由於燈具質量問題造成更換電器元件、光源及燈具的安裝配件乙方應無條件更換並負責更換安裝。
三、交貨地點、時間、方式及費用負擔: 交貨地點。 交貨時間合同生效之日起天內將貨品生產完畢並送到交貨地點。乙方如有困難應事先通知甲方。 手續交接貨物由甲、乙雙方共同驗收辦理好交接手續乙方應提供正規單據並加蓋公章。單據應明確材料的名稱、規格、數量等明細及收穫時間貨品需經雙方簽字確認。 費用負擔乙方承擔。
四、 乙方提供服務
1. 乙方就燈具安裝負責技術支援與指導。
2. 乙方所提供的燈具質保期為貳年電器光源部分質保期為壹年。
五、 結算、付款方式 預付款簽訂合同甲方訂貨後應預付給乙方當期總貨款的 。 結算方式結算金額按照實際到貨數量金額為準。結算方式按批結算。 付款方式貨到檢查合格後付總貨款的 剩餘 為質保金質保期滿後一次性付清。
六、 雙方權利和責任
1、乙方應保證及時供應優質合格符合質量及標準要求的產品。甲方按照國家相關技術標準及合同約定對貨品進行驗收。對質量因檢測不合格而造成的一切損失均由乙方承擔。
2、甲方未按合同之約定履行按期付款義務乙方有權拒絕送貨。
3、乙方遲延交貨每超過一日向甲方支付合同總價款‰的違約金。
4、乙方遲延交貨超過三日的除按前款規定支付違約金外甲方還有權解除合同乙方已收取的價款應全額返還。
5、甲方無正當理由單方解除合同的應賠償由此給乙方造成的損失。
七、 協商與仲裁 本合同的履行過程中如發生爭議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無果可提請仲裁委員會仲裁或經甲方所屬地人民法院裁決。
八、 合同說明 合同自雙方合法代表簽字並加蓋公章之日起生效至物資交貨完畢、驗收合格、結清全部貨款止。如甲乙雙方在合同期內單方廢除本合同違約方必須向對方支付總貨款的作為違約賠償金。
九、 其他約定的事項
1、乙方提供營業執照、稅務登記證、法人身份證的影印件如果是有代理人簽訂合同需提供法人的委託書。
2、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甲乙雙方授權代表簽字蓋章後正式生效。
3、其他與合同有關的協商事項均以雙方認可的文字函電為依據其為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
4、合同供應期至工程竣工止。自合同簽訂日起雙方將受本合同約束並執行合同條款至合同結束。
5、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處理。
十、 合同簽訂
甲方:乙方:
地址:地址:
授權代表:
電話:
傳真:
日期:
授權代表:電話: 傳真: 日期:
燈具購銷合同範本2
採購單位(甲方):
供應商(乙方):
鑑證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採購法》等法律法規和採購檔案(編號: ),甲、乙雙方經協商,達成如下條款:
第一條:裝置品牌、規格型號、數量、價格及其它
金額單位:元 數量單位:臺
注:以上合同總價包括運抵甲方的運費及安裝除錯費等。
第二條:質量保證
乙方所供的裝置是符合國家技術規範和質量標準,經國家“三C”認證或國家有關部門檢驗的合格產品,未曾開箱使用,與合同規定的型號與配置相一致,能夠與使用者現有裝置正常連線;裝置安裝除錯完畢後,能在裝置功能範圍內保障甲方的系統安全,並穩定執行,所供的裝置符合甲方的採購要求。軟體產品是原廠產品包或原廠商提供的許可證協議。如發生所供裝置與合同不符,甲方有權拒收或退貨,由此產生的一切責任和後果由乙方承擔。
第三條:交貨時間、地點
1、乙方在合同生效後 個工作日內,按照其與甲方的事先約定將所供裝置(出廠原包裝)運至指定地點(杭州市內)拆箱,負責安裝除錯和裝置的整合,按照甲方要求安裝其它相關軟體(軟體版權由甲方負責),正常執行後交甲方驗收。
2、所供裝置交付使用時,乙方必須向甲方提供產品使用說明書、質量保證書、三包憑證等相關資料和原配的附件。
第四條:驗收
1、乙方將所供裝置運至交貨地點拆箱、安裝除錯完畢後,由甲方當場驗收,雙方共同簽署《杭州市政府採購貨物驗收回復單》和《杭州市政府採購售後服務質量反饋表》。乙方提供的產品型號統一對應、描述一致。
2、鑑證方將會同採購辦、監察、審計等部門以及聘請的技術顧問履行監督責任。
第五條:售後服務
1、售後服務按國家有關規定執行,乙方提供上門現場服務。所購裝置從驗收合格之日起,質保期為 個月,乙方承諾免費提供7*24小時的'電話技術支援和5*12小時的現場技術服務。
2、現場服務響應時間:乙方在質保期內接到甲方的電話後,杭州市區30分鐘內響應,2個小時內到達現場,4小時內修復故障,4小時內不能修復的,承諾採取提供備品、備件或備機等措施,以保證甲方的正常工作,待維修配件到後再換回。
第六條:履約保證金
乙方在簽訂合同的同時須向鑑證方繳納合同總價2%的履約保證金(合計人民幣 元),
合同履行完畢後,由乙方開具統一收款收據(須有財政或稅務機關監製章),並持《杭州市政府採購貨物驗收回復單》、《杭州市政府採購售後服務質量反饋表》向鑑證方辦理履約保證金無息原額退還手續。
第七條:貨款的支付
經甲方驗收合格交貨後,乙方須在三個工作日內將《杭州市政府採購貨物驗收回復單》、《杭州市政府採購售後服務質量反饋表》報鑑證方備案後,憑原始憑據(發票)、《杭州市政府採購貨物驗收回復單》在 個工作日內,向甲方辦理結算貨款手續。
第八條:其他約定
。
第九條:違約責任
1、乙方逾期履行合同的,自逾期之日起,向甲方每日償付合同總價0.2‰的違約金;乙方逾期10日不能交付的,應向甲方支付合同總價2%的違約金,並且不再退還履約保證金,同時甲方徵得鑑證方同意有權終止合同。
2、甲方逾期支付貨款的,自逾期之日起,向乙方每日償付合同總價0.2‰的違約金;甲方無正當理由拒付貨款的,應向乙方償付合同總價2%的違約金。
第十條:爭議的解決
本合同如發生糾紛,供需雙方應及時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按《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採購法》的規定處理。
第十一條:合同的生效
1、本合同經甲、乙雙方法定代表人或其委託人簽字蓋章後,由乙方在三個工作日內送至鑑證方稽核鑑證,並向鑑證方繳納2%履約保證金後生效。
2、合同履行期內甲、乙雙方均不得隨意變更或解除合同。合同若有未盡事宜,需經甲、乙雙方和鑑證方共同協商,訂立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有同等法律效力。
3、採購檔案(編號: )、應標檔案及評標過程中形成的文字資料、詢標紀要均作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具有同等效力。
4、本合同一式三份,甲方、乙方、鑑證方各執一份。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或受委 託 人(簽字): 或受委 託 人(簽字):
地址: 地址:
郵編: 郵編:
聯絡人: 聯絡人:
聯絡電話: 聯絡電話:
傳真: 傳真:
開戶銀行: 開戶銀行:
帳 號: 帳 號:
鑑證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
或受委 託 人(簽字):
地址:
聯絡人:
郵編:
聯絡電話:
傳真:
燈具購銷合同範本3
購貨單位(簡稱甲方): 供貨單位(簡稱乙方): 中山市亮而的照明技術工程有限公司合同編號:
簽定地點:
為確保甲乙雙方利益得到保護和責任得到履行,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規定之內容,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就甲方向乙方購買LED照明燈具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 合同標的(產品名稱、型號、單價、數量等)
第二條 付款時間及方式
1、簽訂合同後,乙方支付合同總價的30%做為首付款,甲方開始向乙方供貨。
2、甲方按合同量完成供貨後,乙方支付合同總價的65%。
3、合同總價的5%做為質保金,期滿一年,甲方如無違約,乙方支付合同總價的5%。
第三條 交貨時間、地點、方式
1、交貨時間:甲方支付首期款後 5-7 工作日內交貨。
2、交貨地點: 梧州市路燈管理處
3、貨運方式: 汽車運輸
第四條 質量標準、要求及保修
1、符合國家、部委、地區、行業相應的技術標準和規範;
2、甲方如有要求,以封樣為準;
3、包裝標準:標準包裝;
4、質量保證:自收貨之日起,因產品本身質量引起故障,免費保修期為3 年;保修期內,由於產品質量需要維修或更換的產品,乙方必須在5個工作日內完成產品的維修或更換。如由於火災、水災、地震等不可抗拒原因及甲方人為破壞因素造成損壞,乙方可進行有償維修,裝置材料等成本費用由甲方承擔。
第五條 合同變更
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合同的變更及修改經雙方同意,以書面形式變更。
第六條 爭議解決方式
雙方如發生爭議,應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向乙方所轄人民法院提出訴訟。
第七條 合同的生效及終止
合同自雙方簽字並蓋章後生效,雙方權利義務履行完畢後合同終止。
第八條 此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簽字) 或代理人: 法定代表人(簽字)或代理人:
日期:年 月 日日期:年 月 日
燈具購銷合同範本4
購貨單位(簡稱甲方):廣西創藝樓宇智慧化工程有限責任公司 供貨單位(簡稱乙方): 梧州東明照明技術工程有限公司
合同編號: 簽定地點:
為確保甲乙雙方利益得到保護和責任得到履行,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規定之內容,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就甲方向乙方購買LED照明燈具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 合同標的(產品名稱、型號、單價、數量等)
注:上表中,“屬性”為功率、色溫等引數;“單價”為含稅單價。 第二條 付款時間及方式
1、簽訂合同後,乙方支付合同總價的30%做為首付款,甲方開始向乙 方供貨。 2、甲方按合同量完成供貨後,乙方支付合同總價的65%。
3、合同總價的5%做為質保金,期滿一年,甲方如無違約,乙方支付合同總價的5%。
第三條 交貨時間、地點、方式
1、交貨時間:甲方支付首期款後 5 工作日內交貨。
2、交貨地點: 梧州市路燈管理處3、貨運方式: 汽車運輸
第四條 質量標準、要求及保修
1、符合國家、部委、地區、行業相應的技術標準和規範;
2、甲方如有要求,以封樣為準; 3、包裝標準:標準包裝;
4、質量保證:自收貨之日起,因產品本身質量引起故障,免費保修期為3 年;保修期內,由於產品質量需要維修或更換的產品,乙方必須在5個工作日內完成產品的維修或更換。如由於火災、水災、地震等不可抗拒原因及甲方人為破壞因素造成損壞,乙方可
進行有償維修,裝置材料等成本費用由甲方承擔。
第五條 合同變更
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合同的變更及修改經雙方同意,以書面形式變更。 第六條 爭議解決方式
雙方如發生爭議,應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向乙方所轄人民法院提出訴訟。
第七條 合同的生效及終止
合同自雙方簽字並蓋章後生效,雙方權利義務履行完畢後合同終止。
第八條 此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簽字) 或代理人: 法定代表人(簽字)或代理人:
日期:年 月 日日期: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