吳江市散客旅遊單項委託服務的合同
吳江市散客旅遊單項委託服務的合同
委託人(散客)就以下事項與受委託人(旅行社)達成一致,為保證服務質量,明確雙方的權利義務,本著平等、自願、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簽訂以下協議:
一、委託內容與標準
委託專案用√選擇
1□行李提取和委託4□抵離接送服務7□代訂汽車2□聯絡參觀5□代購文娛票8□代訂飯店3□代購交通票6□代辦國內旅遊委託9□提供導遊服務說明代購交通票旅客姓名身份證號碼行 程日期時間00:00航班號或車、船次購票人電話自至代訂飯店入住者飯店名稱及檔次客 房住店時間抵達時間00:00訂房人電話型別價格自至委託事項總費用 元委託人預付費用 元餘款償付時間委託代辦費 元交通票取票地點
二、違約責任
1.因受委託人的過錯給委託人造成損失的',委託人可以要求賠償損失。
2.受託人處理委託事務時,因不可歸責於自己的事由受到損失的,可以向委託人要求賠償損失。
3.委託人經受託人同意,可以在受託人之外委託第三人處理委託事務。因此給受託人造成損失的,受託人可以向委託人要求賠償損失。
4.委託人或者受託人可以隨時解除本合同。因解除合同給對方造成損失的,除不可歸責於該當事人的事由以外,應當賠償損失。
三、爭議的解決方式
履行本合同如發生爭議,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雙方可約定向有關仲裁機構申請仲裁或向法院提起訴訟。
四、本合同一式二份,合同雙方各執一份,從簽定之日起生效,具有同等效力。
委託人(簽字):_________ 受託人(旅行社)(簽章):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