吳江市散客旅遊單項委託服務的合同

吳江市散客旅遊單項委託服務的合同

  委託人(散客)就以下事項與受委託人(旅行社)達成一致,為保證服務質量,明確雙方的權利義務,本著平等、自願、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簽訂以下協議:

  一、委託內容與標準

  委託專案用√選擇

  1□行李提取和委託4□抵離接送服務7□代訂汽車2□聯絡參觀5□代購文娛票8□代訂飯店3□代購交通票6□代辦國內旅遊委託9□提供導遊服務說明代購交通票旅客姓名身份證號碼行  程日期時間00:00航班號或車、船次購票人電話自至代訂飯店入住者飯店名稱及檔次客 房住店時間抵達時間00:00訂房人電話型別價格自至委託事項總費用  元委託人預付費用  元餘款償付時間委託代辦費  元交通票取票地點

  二、違約責任

  1.因受委託人的過錯給委託人造成損失的',委託人可以要求賠償損失。

  2.受託人處理委託事務時,因不可歸責於自己的事由受到損失的,可以向委託人要求賠償損失。

  3.委託人經受託人同意,可以在受託人之外委託第三人處理委託事務。因此給受託人造成損失的,受託人可以向委託人要求賠償損失。

  4.委託人或者受託人可以隨時解除本合同。因解除合同給對方造成損失的,除不可歸責於該當事人的事由以外,應當賠償損失。

  三、爭議的解決方式

  履行本合同如發生爭議,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雙方可約定向有關仲裁機構申請仲裁或向法院提起訴訟。

  四、本合同一式二份,合同雙方各執一份,從簽定之日起生效,具有同等效力。

  委託人(簽字):_________  受託人(旅行社)(簽章):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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