硬質岩棉板的購銷合同

硬質岩棉板的購銷合同

  供方: 需方:深圳市建築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簽訂地點:哈爾濱市香坊區建北街19號 簽訂時間:2013 年7月1日 為了增強甲乙雙方的責任感,加強經濟核算,提高經濟效益,確保雙方實現各自的經濟目的,經甲乙雙方充分協商,特訂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一、 產品名稱、品種規格、數量、交售時間

  二、產品的質量標準:按國家標準執行。

  三、供方交貨產品的型號、規格、外觀顏色、質量符合合同規定的產品要求。 四、驗收方式及時間、地點: 產品到達供方指定倉庫後,供方及時通知需方(不遲於48小時),需方指派人員到供方倉庫現場驗貨。

  五、交(提)貨地點及運輸方式和費用負擔: 需方自行到供方指定(哈爾濱市區內)倉庫提貨,該運費及裝車費用由需方負責(供方哈爾濱指定倉庫至需方施工現場)。

  六、包裝標準、包裝物的供應與回收和費用負擔: 裝置包裝執行相關國家及行業包裝標準,滿足裝置包裝及儲物的規定。供方不回收包裝物,裝置出廠的包裝費用全部含在裝置單價內,需方不在支付任何包裝費。 七、結算方式及期限: 自合同簽訂三日起,全額付款 。

  八、違約責任: 供方如不按期交貨時,應向甲方償付不能交貨部分貨款的30 %的'違約金;供方所交產品品種、型號、規格、花色、質量不符合合同規定的,如果需方同意使用,應當按質論價;如果需方不能使用的,應根據產品的具體情況,由供方負責包換或包修,並承擔修理、調換或退貨及延誤工期而支付的實際全部費用。

  議,甲、乙雙方應透過友好協商解決;如果協商不能解決,應向有管轄權的法院提起訴訟,訴訟費用和勝訴方的律師費用應由敗訴方承擔。

  十、其他約定事項: 裝置保質期為三年,合同簽訂同時,供方需附產品質量保修書。

  有效期限:自 20XX 年 7月1日至 20XX年 11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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