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鮮牛奶購銷合同範本

生鮮牛奶購銷合同範本

  收購方(甲方)

  銷售方(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公平、誠實信用的基礎上,經協商一致,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 購銷時間與數量

  1、購銷時間為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2、甲方負責收購乙方生產的合格生鮮牛奶,收購量 噸/天。根據季節和生產情況變化,每天允許 %的浮動。如因擴大生產規模等而增產的合格生鮮牛奶,乙方應提前 天通知甲方,雙方透過友好協商予以收購。

  購銷預算表

  年 份月份123456789101112

  數量(噸)

  第二條 計價標準

  以優質優價為原則,生鮮牛奶價格由基礎價和附加價兩部分組成。

  1、基礎價格:以現行國家標準規定的理化指標、感觀指標和細菌指標(ⅰ級)為基礎,且不含抗生素,生鮮牛奶 元/公斤(以省原料奶價格協調工作領導小組公佈價為準)。

  2、附加價格

  (1)以現行國家標準為基礎,脂肪含量每增加0.1個百分點,在基礎價格上增 元/公斤,最高不超過元/公斤。

  (2)以現行國家標準為基礎,蛋白質含量每增加0.1個百分點,在基礎價格上增 元/公斤,最高不超過元/公斤。

  (3)細菌指標≤20萬/ml,在基礎價格上增 元/公斤。

  (4)淡旺季基礎價格調整:

  第三條 質量要求

  1、生鮮牛奶的質量必須符合國家生鮮牛奶收購標準,包括:《生鮮牛乳收購標準》gb 691486、《鮮乳衛生標準》gb193012003、《無公害食品 生鮮牛乳》 ny50452001。

  2、禁止交售下列生鮮牛奶:

  (1)未取得健康證明和未經檢疫奶牛生產的'奶;

  (2)產犢7日內的初乳(生產牛初乳產品除外);

  (3)有抗生素類藥物殘留的奶;

  (4)患乳房炎、結核病、布魯氏桿菌病及其它傳染病的奶牛產的奶;

  (5)摻雜使假、變質、有異味和被汙染的奶;

  (6)其它不符合國家衛生安全質量標準的奶。

  (7)其他

  第四條 交付方式

  生鮮牛奶的交付按下列第 項執行:

  1、乙方到甲方指定地點送交生鮮牛奶,時間為每天 時至 時,乙方應按時送交。

  2、甲方到乙方指定地點收購生鮮牛奶,時間為每天 時至 時,甲方應按時收購。

  第五條 檢測驗收

  1、雙方約定由甲方進行檢測時,甲方應從抽樣時起48小時內出具檢測報告,費用由甲方承擔。乙方對檢測結果有異議的,由 負責檢測,由此產生的費用及造成的損失,由過錯方承擔。

  2、雙方約定由取得相應資質的進行檢測。雙方抽樣封存後小時內由方負責送檢,檢測費用甲方承擔 %,乙方承擔 %。

  第六條 結算方式

  貨款支付按下列第 項執行:

  1、在生鮮奶檢測合格後的 個工作日內,甲方應將貨款撥付到乙方指定賬內;

  2、其他付款方式

  第七條 合同的變更和解除

  1、本合同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以依法變更或解除。

  2、當發生不可抗力情況時,當事方應在事件發生後 天內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經協商一致方可調整購銷計劃。

  第八條 違約責任

  1、乙方不按時交奶或交送的生鮮牛奶不符合第三條規定,由此而給甲方造成損失,由乙方按生鮮牛奶價值的 %負責賠償。

  2、甲方不按時收奶或隨意提高標準和壓低價格,由此給乙方造成的損失,由甲方按生鮮牛奶價值的 %負責賠償。

  3、因違反本合同規定而拖欠奶款,甲方應當從合同約定支付之日起,每日按拖欠奶款的 %支付乙方賠償金。

  4、單方解除合同視為違約,由此而造成的損失由違約方承擔。

  第九條 爭議解決

  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如有爭議,雙方應本著友好合作的原則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可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條 其他約定事項

  1、甲方有權派員到乙方的奶牛養殖場對擠奶、運輸等關鍵環節進行實地調查,但需提前一天通知乙方。

  第十一條 合同效力

  本合同一式三份,經雙方簽字並蓋章後生效。甲乙雙方各執一份,交省原料奶協調價格辦公室一份,並具有同等法律效果。

  經**縣政府採購中心公開招標程式中標,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規定,簽訂本合同,以資共同信守。

  一、品名、規格、數量、價格、交提貨日期:

  品 名 規 格 單位 數 量 單 價 金 額

  kg 6.10元 元

  kg 6.10元 元

  總金額(大寫):xx佰壹拾玖萬陸仟肆佰貳拾xx元xx角xx分整 ¥:196420.0元 於20xx年10月22日前交貨。

  二、質量標準、驗收方法及地點:

  1、小麥質量標準:國家二級種標準(純度不低於99%,淨度不低於98%,發芽率不低於85%,水分不低於13%)。

  2、驗收方法:由縣農牧局組織局內相關部門的人員共同到指定存放點進行驗收,驗收時需提供種子管理部門的備案登記證明。

  3、驗收地點:天生路203號(原種子公司倉庫)。

  三、交(收)貨方法、地點及運雜費負擔:

  供貨商必須在簽訂合同三天內,按照農牧局的要求將小麥送貨到指定地點,經農牧局組織驗收並交付使用。運達時種子的運費、上下車費由供貨商承擔。

  四、貨款結算時間及方法:

  經種子管理部門對該批種子抽樣檢驗合格後,憑驗收合格證明書由**縣政府採購中心開具付款通知給採購辦,政府採購辦一次性付清種子款。

  五、包裝要求及包裝物費用負擔:

  包裝按照國家關於標籤管理的規定執行,包裝物由甲方承擔。

  六、經濟責任:

  因質量問題造成的所有經濟損失,由甲方按照《種子法》的相關規定承擔相應賠償責任。

  七、其他:

  (一)售後服務:供貨商即甲方必須按照國家二級種標準供貨。

  1、提供栽培技術說明;

  2、提供相應的技術指導服務;

  3、提供檢疫證明;

  4、包裝符合國家標籤管理規定;

  5、破袋率控制在1%以內。

  (二)供需雙方由於不可抗力的災害和確非一方本身造成的原因而不能履行合同時,可免予承擔經濟責任。

  八、本合同自簽訂之日起,雙方蓋章簽字後生效。

  任何一方不得擅自修改或終止,如需修改或終止時,應經雙方協商同意,另立協議方可有效,並報雙方業務主管部門備案。

  九、本合同在有效期內任何一方違約,雙方都有權按《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有關規定,向合同仲裁機關提出書面申訴,要求調解、仲裁處理。

  十、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十一、本合同有效期自20xx年10月19日至20xx年5月31日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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