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版商品房合同中存在的9大不平等格式條款

最新版商品房合同中存在的9大不平等格式條款

  針對上海目前商品房市場中存在諸多不規範行為,筆者擬對商品房買賣合同中存在的9大不平等格式條款一一進行點評:

  認購定金一去不返

  《××苑商品房認購書》規定:“認購方選擇一次性付款的,應在簽訂上述買賣合同的同時付清全部房款,認購定金自動轉為房款,逾期者則所繳認購定金不予退還。”

  點評:商品房買賣屬於大宗消費,購房者通常需要有一個合理的“決定期”,以便購房者在深入研究有關資料,全面理解自己的權利、義務前提下,自主決定是否購房。“決定期”內要求退定金的',不適用定金罰則。

  購房簽約請先交錢

  上海市××房地產公司制定的《××都市花園商品房認購書》規定,“在乙方交清首期房款以及本認購書第7條所述費用時,甲方應與乙方簽署《商品房買賣合同》”。

  點評:在籤認購書時,購房者已交付了定金,提供了立約擔保。該條款又規定購房者必須先交清首期房款及有關費用,才能簽署商品房買賣合同,實際上顛倒了簽約與付款的順序。這種條款把購房者置於非常不利的境地,侵犯了購房者的公平交易權,屬不公平、不合理的條款,購房者應堅決抵制這樣的條款。

  因此,在簽約之前,一定要了解有關商品房買賣方面的法律法規;要關注開發商是否有不良記錄以及土地使用權證、建設工程用地許可證、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施工許可證、商品房預(銷)售許可證“五證”是否齊全;務必要求開發商提供《商品房買賣合同》及相關資料,特別是對補充協議、附件、雙方約定的內容要認真閱研,不要在不知情的情況下貿然交付定金;對於顯失公平的條款,要堅決要求對方修改,不要在導購人員、宣傳廣告、沙盤模型、口頭承諾的影響下草率簽字。

  單方設定解約權

  上海市××置業公司制定的《××認購書》規定:“如在上述期限內(籤認購書十五日內),認購方未能繳付上述各期樓款,出售方除可將認購方所付之款項沒收外,並有權將該物業另行出售,無需事前告知認購方。”

  點評:“沒收”屬強制性措施,是國家有關行政機關、司法機關依照其所具職能、法定程式方可行使的權力。任何組織和個人無權“沒收”公民合法財產。交易雙方是平等的主體,一方不得將自己的意志強加給另一方。當事一方主張解除合同的,應當通知對方,不得擅自變更或者解除合同。

  免除責任巧設計

  上海市××置業總公司制定的《××認購書》規定:“在未簽署正式預售契約前,若因出售方原因致使該物業不能出售時,出售方不受任何約定約束,只需退還所收定金而不必附加利息或賠償。”

  點評:按法律規定,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約定的債務,應當雙倍返還定金。這一條款意味著開發商有過錯時,不僅不受任何懲罰,就連利息和損失也得由購房者承擔,是違法、無效條款。

  模糊標的好圈錢

  上海浦東××房地產公司在預售房屋時,並未講明所售房屋是精裝修房,《商品房買賣合同》等相關資料中也未明確所售房屋為精裝修房,而其制定的《商品房買賣補充協議》中卻加入了不明確的有關精裝修房的條款,並強迫購房者與開發商的關聯公司——××裝飾有限責任公司簽訂裝修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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