傢俱賣場裝修工程施工合同

傢俱賣場裝修工程施工合同

  發包方(甲方):平涼恆通商貿公司

  承包方(乙方):

  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規定,甲乙雙方就傢俱賣場裝修事宜在平等自願的基礎上經共同研究施工圖紙,多次現場實地勘察,充分協商達成如下協議,以共同遵守。

  一、協議條款:

  1、賣場位置:甲方同意將坐落在世博偉業傢俱建材廣場B區2號樓2樓面積350平方米賣場裝修工程發包給乙方,由乙方按施工圖紙進行裝修施工。

  2、施工期限:施工期限為年日起至

  3、裝修所需材料由甲方負責供應,材料進場乙方簽單接收。

  4、計費標準:石膏板為每平方米18元(按板材實際面積計算),電路(裝燈、開關、插座、線路、燈光除錯)總計為1150元,乳膠漆增白貼桌布和牆面其它裝飾統一為每平方米7元(按實際面積計算),玻璃按裝為平方米6元(按實際面積計算)。

  5、付款方式:乙方進場開工後第五天付1500元,第十天付乙方2000元,其餘款項完工後付總工程款60%,剩餘尾款等代理廠家驗收後付清。

  二、甲方責任:

  1、甲方保證施工場地內水、電、路三通。

  2、甲方負責對施工質量進行監督,對存在質量問題,結構不合理,材料浪費等問題有權做出指正,乙方應馬上進行整改,如乙方拒不整改,甲方有權停工,所造成的損失由乙方負全部責任。

  3、施工期內,甲方不得無故停料,或讓乙方停工,如因不可抗拒原因導致停工,甲方不負責任。

  4、甲方有權對施工圖紙做出部分修改,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絕施工。

  三、乙方責任:

  1、乙方在施工現場應遵守《安全消防管理制度》,所有施工工具由乙方負責籌備,乙方在施工現場應牢記安全第一、效益第二,按國家施工安全標準進行施工,乙方對自己所有施工人員安全負全部責任。

  2、乙方應在保證在質量的.前提下在合同期限內交工,提前一天交工甲方獎勵現金壹佰元,推遲一天甲方扣壹佰元。(不可抗拒原因除外)。

  3、乙方應按圖施工不得對圖紙結構進行任何變動,確實需要變動,應徵得甲方同意。

  4、乙方可將部分工程與第三人合做,但在質量監督及付款方面甲方只對乙方進行監督和結算。

  四、違約責任:

  1、合同期內,乙方不得解除合同,隨意停工,由此帶來損失(賣場開業延遲,市場形象受損)乙方應賠償甲方總造價200%。

  2、合同期內任何一方未徵得另一方同意而單方變更合同屬性或違約合同條款的,另一方有權要求賠償損失。有權按工程總施工費的10%收取違約金,另一方可終止合同履行義務。

  3、如不可抗拒的原因,造成本合同無法履行的雙方互不承擔違約責任。

  五、未盡事項

  未盡事項甲乙雙方可另行議定,其補充條款經雙方簽字後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補充:1、2、六、本合同一式貳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雙方簽字後生效。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負責人:負責人:

  電話: 電話: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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