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宅小區水電安裝清包合同
住宅小區水電安裝清包合同
甲方:
乙方: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及其它有關法律、行政法規,遵循平等、自願、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雙方就本工程水電安裝工程承包事項協商達成一致,訂立本協議。
一、工程概況:
1.1、工程名稱:
1.2、工程地點:
1.3、結構形式:牆結構,地下層地上層,地上層高 m,總建築面積約。
二、承包方式:
2.1、包工不包材料的大清包方式
三、承包範圍:
3.1、本建築安裝工程水施、電施設計施工圖紙及圖紙會審交底資料、設計變更所含的安裝工程。
3.2、施工期內安全文明施工和配合各項檢查一切協助用工。
四、承包內容:
4.1、給、排水系統預埋及安裝;
4.2、給水裝置安裝及除錯;
4.3、照明用電系統線路預埋及安裝;
4.4、照明用電裝置、開關插座安裝及除錯
4.5、配合各專業分包安裝施工隊伍施工(包括送電、配合各專業隊伍裝置除錯及外網施工單位完成系統綜合除錯驗收)。
五、清包工期:
5.1、於土建同時竣工交驗。
備註:如進場時間變化,甲方須提前15天通知乙方準備。
六、質量要求:
6.1、乙方必須按照國家規定對所承包的'工程施工質量負責。如果因為施工質量不合格造成經濟損失由乙方負責,材料問題由甲方負責。
6.2、乙方在施工中必須嚴格遵守國家《工程建設標準強制條文》及現行的建築施工規範和操作規程,工程質量要求達到合格標準,雙方對工程質量有爭議,以當地質量監督站及有關單位、專家評定為準。
七、安全文明施工要求:
7.1、乙方在整個施工過程中必須全面嚴格遵守安全規章、規程、規定。
7.2、乙方應按有關規定及專項施工方案自備安全帶、安全帽、膠鞋、絕緣手套等一切安全防護用具並確保按規定佩戴使用。
八、雙方義務:
8.1、甲方義務:
8.1-1、向乙方提供施工圖紙一套;
8.1-2、完成技術交底及安全教育、交底;
8.1-3、提供電焊機一臺及電源線、焊把線,提供無齒鋸一臺及電源線,提供套絲機、臺鑽的電源線但不提供裝置。
8.2、乙方義務:
8.2-1、嚴格按照甲方指定的進度計劃,投入足夠的人力、物力,保證工期;
8.2-3、加強安全教育,認真執行安全技術規範,嚴格遵守安全制度,落實安全措施,確保施工安全;
8.2-4、乙方自帶本工程所需的工具用具、勞保安全防護用品。
8.2-5、乙方應按規定完成班組的技術交底、安全交底、三級安全教育簽字齊全並經甲方稽核備案。提供真實有效的特殊工種證件到甲方備案,並確保施工中人證相符;
8.2-6、乙方必須制定現場負責人一名負責施工現場的管理並與甲方專案部對接工作。
8.2-7、乙方應提前7天向甲方報送經專案負責人簽字材料計劃;
8.2-8、工程完工後按甲方要求將所有甲方提供剩餘、節餘材料及裝置清點辦理交接手續。
九、合同價款及支付方式:
9.1、本合同以單價元/建築平方米包乾(不含任何稅費),該總價已包括人工施工及安裝、輔材安裝、除錯等各項費用,此單價不再因設計變更、定額調整、市場變化等一切因素而調整。
9.2、本合同第一次付款為棟住宅主體施工至負一層頂板混凝土澆築完畢,甲方支付乙方已完工程價款的80%;其後每月5號甲乙雙方核對上月完成產值,並與本月15號前支付乙方上月產值的80%,本合同約定工程全部完工並經甲方、監理單位驗收合格,甲方一次性支付乙方工程款。
十、爭議解決:
10.1、甲方和乙方在履行合同時發生爭議,可以自行和解或要求有關主管部門調解,任何一方不願和解、調解或和解、調解不成的,雙方約定向工程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十一、合同終止:
11.1、乙方承包工程經甲方和建設單位、監理單位驗收合格後並向甲方交付作業成果,工程價款支付完畢,雙方履行的本合同全部義務即告終止。
十二、合同份數:
12.1、本合同一式三份,具有同等效力,由甲乙方各執一份,存檔一份。
甲方:(簽字蓋章)
身份證號:
年 月 日乙方:(簽字蓋章) 身份證號: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