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煤供應的合同模板

電煤供應的合同模板

  出賣人:

  買受人:

  一、品名、質量指標:

  二、供貨數量及期限:

  三、運輸及交(提)貨方式:出賣方自選運輸方式並代辦運輸,自卸車公路運輸或鐵路運輸。 交貨地點:電廠煤場,交貨前的運輸風險由出賣人承擔。

  四、質量和數量驗收標準及方法:

  1、質量按《商品煤質量抽查和驗收方法》(GB/T18666-2002)執行。

  2、買受方在煤炭到廠後7日內出具煤質化驗結果,出賣方應主動與買受方聯絡,索取化驗結果,若對化驗結果有異議,應在煤炭到廠10日內,向買受方提出複核,或將買受方留存的備份煤樣提出,交由X質量監督檢驗中心仲裁化驗,仲裁化驗結果作為雙方最終結算依據,費用由責任方承擔。若出賣方逾期未對化驗結果提出異議,視為認同買受方化驗結果。

  3、數量以買受方計量為準;計量方式:以買受方地中衡過磅計量結果作為雙方結算的依據。

  五、煤炭單價及執行期:

  1、以到廠單價進行結算,即:煤炭單價按收到基低位發熱量所對應的大卡含稅單價計價。煤炭結算價格詳見雙方蓋章認可的本合同附件,在買受方通知出賣方簽訂新的合同或補充協議之前,此價格一直有效。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出賣方供煤統一採用一票制(全額增值稅發票)結算,買受方根據出賣方到廠煤炭驗收質量,由出賣方提供全額增值稅發票進行結算。

  3、執行期自簽訂日起,如遇市場煤炭價格有一定幅度的波動,由買受方通知出賣方簽訂補充協議,結算價格由買賣雙方簽定的補充協議相關條款進行結算。

  六、計價方式、計價標準及質量要求:

  1、計價方式:發熱量計價。

  2、計價標準:出賣方煤炭煤質化驗指標(全水分Mt除外)在結算期內按加權平均數計算。

  3、噸煤熱值計價法:噸煤熱值計價法:1噸煤價=4500Qnet.ar ×0.135大卡含稅單價。

  4、全水分8%﹤Mt≤10%的,超過8%的部分按同等比例在煤量中扣除;全水分Mt﹥10%的,超過10%的部分按雙倍比例在煤量中扣除。扣除水分的部分給予扣水返熱值補償。

  5、出賣方供應的煤炭灰熔融性溫度(DT)﹤1350℃時,買受方有權要求出賣方停止供煤。

  七、貨款、運雜費結算方式及結算期限:

  1、結算時出賣方提供礦產品增值稅發票,增值稅稅率為17%,貨款由買受方一併支付。

  2、買受方收到貨經驗收後,以自然月為一個結算期;出賣方出具合法有效的票據後10個工作日內結清貨款。(全部運輸費用由出賣人自行與承運人進行結算)。

  3、付款方式:銀行轉賬或銀行承兌匯票。

  八、供煤誠信保證金:

  出賣方應向買受方繳納供煤誠信保證金,繳納金額及相關條款詳見雙方簽字蓋章認可的本合同附件:供煤誠信保證金協議,該協議作為本合同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九、違約責任:

  1、嚴禁煤炭分層、分割槽裝車,各層各區質量差值Aar≥5%,Qnet.ar≥200kcal/kg,按摻假處理。買受人在到貨驗收中發現木、石、鐵塊及雜物(以粒徑長端超過500mm為準),經雙方確認,罰款5000元/次,由買受人在出賣人當月辦理結算煤款中扣除。出賣方供應的煤炭摻假、摻雜、摻水一經發現,買受人有權停止接收出賣人的煤炭;同時通知出賣人立即整改,提高煤炭質量,並書面承諾不再作假,待出賣人整改完畢提出供煤申請,經買受人同意後可繼續發運。對於已卸車的摻雜使假煤炭,買受方有權按車內最差煤質樣化驗結果作為同批次煤車(指同一發運地當日進廠煤車)日後結算的依據,由此產生的一切損失由出賣人承擔。情節惡劣者,買受人有權通知出賣人前來辦理解除合同手續並罰款5000元,由買受人在出賣人辦理結算煤款中扣除。因摻雜使假,給買受方安全生產及裝置造成損失,出賣方應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

  2、出賣方供應的煤炭來自非合同要求的`礦點或非合同煤種時,買受方有權拒收出賣方供應的煤炭;如已發生卸車行為,出賣方須承擔裝車費自行運回。

  3、出賣方應嚴格按分月合同量組織發運,出賣方如要超合同量發運,應得到買受方的同意,未取得買受方的同意超過合同量發運,買受方有權拒收;買受方根據社會用電和電網負荷高低,有權對月度合同量進行調整,調整前買受方應提前通知出賣方。

  4、出賣方接到買受方簽定新的合同或補充協議通知,不按時前來簽定,買受方將停止接收出賣方的煤炭,並停止支付供煤暫付款,由此引起的後果出賣方自行承擔。

  十、解決合同糾紛的方式:

  1、雙方協商解決;

  2、上級機關協調;

  3、由買受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訴訟解決。

  十一、其它約定事項:

  1、本合同所有條款都是雙方真實意思的表達,一式7份。本合同由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

  2、合同變更、終止的條件:(1)合同的有效期:簽訂日期至2011年12月31日為止。(2)除上述第九條中明確的合同變更、終止的條件以外,雙方一致認為應變更、終止合同的。

最近訪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