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家庭居室裝飾裝修工程施工合同模板

北京市家庭居室裝飾裝修工程施工合同模板

  發包方(甲方):

  承包方(乙方):

  合 同 編 號:

  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二〇一三年十二月

  使用說明

  1.本市行政區域內的家庭居室裝飾裝修工程適用本合同文字。

  2.乙方應當具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核發的營業執照。

  3.開工:甲乙雙方透過設計方案、首期工程款到位、工程技術交底等前期工作完成後,材料、施工人員到達工程現場開始施工。

  4.竣工:本合同約定的工程內容(含室內空氣質量檢測)全部完成,經甲乙雙方、監理單位驗收合格。

  5.驗收合格:甲乙雙方、監理單位在《工程驗收單》上就驗收事項簽字、蓋章。

  6.工期順延:是指非因乙方責任導致工程進度受到影響後,工程期限予以相應延展。在工期順延的情況下,乙方不承擔違約責任。

  7.甲方所付工程款等款項應當交至乙方財務部門,乙方應當為甲方開具發票。

  8.本合同中除特別標註外,所稱“日”均指“工作日”。

  北京市家庭居室裝飾裝修工程施工合同協議條款

  發包方(以下簡稱甲方):委託代理人(姓名): 民族: 住所: 身份證號: 聯絡電話: 電子郵箱:

  承包方(以下簡稱乙方): 營業執照號: 住所: 法定代表人: 聯絡電話: 委託代理人: 聯絡電話: 工程設計師:職稱: 證書號: 聯絡電話: 施工負責人:職稱: 證書號: 聯絡電話: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等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結合本市家庭居室裝飾裝修的特點,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公平、誠實信用的基礎上,就乙方承包甲方的家庭居室裝飾裝修工程(以下簡稱工程)有關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 工程概況

  1.1工程施工地點:

  1.2工程裝飾裝修面積:

  1.3工程戶型:

  1.4工程內容及做法,見《工程報價單》(附件三)和施工圖紙。

  1.5工程承包,採取下列第 種方式:

  (1)乙方包工、包全部材料(附件二)。

  (2)乙方包工、包部分材料,甲方供應其餘部分材料(附件一、二)。

  (3)乙方只包工。

  1.6工程期限 日(以實際工作日計算)。

  開工日期: 年 月 日;

  竣工日期: 年 月 日。

  1.7 工程款和報價單

  (1)工程款:本合同工程造價為(人民幣)

  金額大寫:

  (2)《工程報價單》(附件三)應當參考建設行政主管部門釋出的上一年度建設工程計價依據,由雙方本著優質優價原則約定。

  第二條 工程監理

  若本工程實行工程監理制,甲方應當與經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核批的工程監理公司另行簽訂《監理合同》,並將監理工程師的姓名、單位、職稱、聯絡方式及監理工程師的職責等內容以書面形式告知乙方。

  第三條 施工圖紙

  3.1施工圖紙採取下列第種方式提供:

  (1)甲方自行設計的,應當提供施工圖紙一式三份,甲方執一份,乙方執二份。

  (2)甲方委託乙方設計的,乙方應當提供施工圖紙一式三份,甲方執一份,乙方執二份。

  3.2開工三日前,甲方應當協助提供施工地點的原結構、水路、電路施工圖。

  3.3雙方應當對施工圖紙予以簽收確認。

  3.4對施工圖紙的變更應當以甲方簽字確認為準。

  3.5 雙方不得將對方提供的施工圖紙、設計方案等資料擅自複製或轉讓給第三方,也不得用於本合同以外的專案。

  第四條 甲方義務

  4.1開工三日前為乙方入場施工創造條件,以不影響施工為原則。

  4.2開工三日前對水電工程量予以確認。

  4.3無償提供施工期間的水源、電源和冬季供暖。

  4.4辦理物業部門開工手續並承擔相關費用。

  4.5遵守物業部門的規章制度,並告知乙方。

  4.6協調乙方施工人員與鄰里之間的關係。

  4.7不得強制乙方有下列行為:

  (1)隨意改動房屋主體和承重結構;

  (2)在外牆上開窗、門或擴大原有門窗尺寸,拆除連線陽臺門窗的牆體;

  (3)在室內鋪貼厚度一釐米以上石材、砌築牆體、增加樓地面荷載;

  (4)破壞廚房、衛生間地面防水層或拆改熱、暖、燃氣等管道設施;

  (5)強令乙方違章作業施工的其他行為。

  4.8凡必須涉及4.7款所列內容的,應當向房屋管理部門提出申請,由原設計單位或具有相應資質等級的設計單位對改動方案的安全性進行審定並出具書面證明,再由房屋管理部門批准。

  4.9施工期間甲方仍需部分使用該居室的,應當配合乙方做好安全及消防工作。

  4.10參與工程質量施工進度的監督,參加材料驗收、隱蔽工程驗收、中期工程驗收、竣工驗收。

  第五條 乙方義務

  5.1施工中嚴格執行有關法律法規及施工規範、質量標準、安全操作規程、防火規定,安全、保質、按期完成本合同約定的工程內容。

  5.2嚴格執行建設行政主管部門的施工現場管理規定:

  (1)無房屋管理部門審批手續和加固圖紙,不得拆改工程內的建築主體和承重結構,不得加大樓地面荷載,不得改動室內原有熱、暖、燃氣等管道設施;

  (2)不得擾民及汙染環境,每日十二時至十四時、十八時至次日八時之間不得從事敲、鑿、刨、鑽等產生噪聲的裝飾裝修活動;

  (3)因進行裝飾裝修施工造成相鄰居民住房的管道堵塞、滲漏、停水、停電、牆體開裂等,由乙方承擔修理和損失賠償責任;

  (4)負責工程成品、裝置和居室留存傢俱陳設的保護;

  (5)保證居室內上、下水管道暢通和衛生間清潔;

  (6)保證施工現場整潔,每日完工後清掃施工現場。

  5.3透過告知網址、統一公示等方式為甲方提供本合同簽訂及履行過程中涉及的.各種標準、規範、計算書、參考價格等書面資料的查閱條件。

  5.4甲方為少數民族的,乙方在施工過程中應當尊重其民族風俗習慣。

  5.5遵守物業部門的規章制度並承擔相應責任。

  5.6未經甲方同意,不得擅自在施工地點做飯、住宿。

  第六條 工程變更

  6.1施工期間本合同約定的工程內容如需變更,雙方應當協商一致,共同簽訂書面變更協議,同時調整相關工程費用及工期。工程變更協議,作為竣工結算和順延工期的根據。

  6.2 甲方對本合同約定的工程內容提出減項時,如該專案已開工,甲方應當承擔由此造成的損失。

  6.3 工程增項時,甲方應當根據工程量適當延長工期,並在工程變更協議中予以註明。

  6.4 甲方不得與乙方設計師或施工人員私自確定工程變更內容,否則乙方有權拒絕承擔相應責任。

  第七條 材料供應

  7.1按乙方編制的《工程材料、裝置明細表》(附件一、二)約定的供應方式、內容提供。

  (1)由甲方供應的材料、裝置,甲方應當在材料、裝置送到施工現場前通知乙方。雙方就材料、裝置的數量、質量、環保等內容按照約定共同驗收並辦理交接手續。甲方供應的材料、裝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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