鐵礦石買賣的合同樣本
鐵礦石買賣的合同樣本
合同編號:
甲方(需方):
乙方(供方):
雙方依據平等互利的原則,經協商達成如下礦石買賣合同。
一、 產品名稱、發貨地點、數量、品味、礦價、運費 表一
二、交貨地點、費用的負擔:
1.交貨地點:到甲方指定料場
2.費用負擔:由 乙 方承擔運費。
三、驗收方式及提出異議期限:
1.礦石質量以乙方發貨料場化驗分析的資料為準,若對方化驗分析的資料持有異議,應在收到資料後五天內提出,並附樣品送昆鋼質檢中心檢驗,所產生的費用由提出的異議方承擔。
四、供礦要求:
1.計量以乙方發貨料場內的.電子磅秤過磅數量為準。
2.因由乙方組織運輸,若在運輸過程中發生各種事故及由此造成的一切損失,責任由乙方承擔。
五、結算方式:
1.每月以乙方發貨數量統計,經雙方核對簽字認可後,按10%水份扣除後以幹基量結算一次。
2.自合同簽發後乙方實行先發貨後收款原則。
六、違約責任:
1.甲、乙雙方應嚴格履行合同,一方違約,對方有權單方終止合同,並要求對方支付本合同總金額15%的違約金。
2.產品質量異議,雙方協調處理。
七、解決合同糾紛方式:
1.甲、乙雙方協商處理。
2.透過訴訟解決,但凡因本合同引起的訴訟由甲方所在地法院管轄。
八.其他:
1.因市場情況發生變化,合同雙方可另行協商並簽訂補充協議進行調整,補充協議及傳真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由雙方簽字後生效,有效期為 20XX 年 8 月 14 日至20XX年 8 月 14 日,本合同一式倆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蓋章): 集團有限公司乙方(蓋章):有限公司
法人(或委託代理人)簽字: 法人(或委託代理人)簽字:單位地址: 單位地址:
電話: 電話: 開戶行: 開戶行: 賬號:賬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