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希望六和公司合同豬養殖合同書樣本

新希望六和公司合同豬養殖合同書樣本

  篇一:商品豬的銷售合同(6)

  商品豬的銷售

  購豬方:武漢通威飼料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甲方)

  售豬方:_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在乙方完全按照甲方的可控盈利保障體系的其它相關規範進行養殖,並生產出了合乎甲方要求的商品豬後,將由甲方負責回收。雙方根據國家相關法律、法規,經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詳細情況如下:

  一、 甲方將乙方加入了可控盈利保障體系,體重在105—115Kg

  以上的良種商品豬。

  二、 乙方保證所出售豬隻的體況健康,無違禁藥物殘留。

  三、 收購價格的制定:按照中國農業部委相關網站的當日當地

  生豬牌價;湖北省農業廳相關網站的當日當地生豬牌價;當地現場良種豬收購價格,三者取其平均值。根據當時豬肉行情,由甲方往上做0.4元每Kg的調整後定為收購價格。

  四、 義務與責任

  1、 甲方有義務及時回收乙方的合格良種商品豬

  2、 乙方有責任協助甲方對豬隻進行回收,同時為配合甲方

  全進全出的規範管理模式,售豬時應無條件全欄同出。

  3、 有以下條件之一的,乙方將賠償甲方所有損失

  A. 甲方或第三方檢測出豬肉中有違禁藥物殘留而並非

  出自甲方提供的飼料內的的

  B. 乙方擅自將商品豬留作父母代母豬進行飼養,產出

  商品豬導致種源弱化的

  C. 乙方將自己豬場公豬提供給他人配種的

  D. 以其它商品豬以次充好售給甲方的

  E. 將合格豬隻賣給其它個人、組織的

  五、 免責條件

  1、 租賃期間,若豬場因不可抗力的自然災害導致損毀或造

  成豬場損毀的,雙方互不承擔責任。

  2、 租賃期間,若乙方因不可抗力的自然災害導致豬場失去

  養殖功能,乙方有權終止合同

  六、本合同如有未盡事宜,一律按《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

  有關規定,經甲、乙雙方共同協商,作出補充規定,補充規定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共2頁,1式2份,甲、乙雙方各執1份,均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武漢通威飼料有限公司乙方:__________ 聯絡電話:__________ 聯絡電話:_________ 聯絡地址:__________ 聯絡地址:_________ 證件號碼:__________ 證件號碼:_________

  篇二:豬場租賃合同書(樣本)

  豬場租賃合同書

  甲方:(以下簡稱甲方)

  乙方: (以下簡稱乙方)

  經甲乙雙方共同充分協商,現就乙方租賃甲方豬場的有關事項達成如下協議:

  一、租賃概況:

  甲方將位於 村的 豬場租賃給乙方,租賃範圍為甲方豬場現有的固定資產(含土地使用權)、無形資產和現存的一切設施裝置及其他一切定著物,上列資產由甲方列具清單(詳見附表1)後雙方簽字認可,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二、租賃期限:

  租賃期限為 年。即 年 月日起至 年 月 日止。租賃期內如國家政策發生重大變革或不可抗因素,導致豬場未能正常經營,則豬場租金雙方另行協商。合同期滿後如乙方續租,同等條件下乙方享有優先承租權。

  三、租金及支付方式:

  經甲乙雙方協商後,乙方租賃甲方豬場年租金為人民幣: 元整,合同期內租金總額為人民幣: 元整(¥: 元);另乙方接收甲方豬場低耗物品、飼料及生豬等折價人民幣: 元整(¥:元)(詳見附表2),合計人民幣: 元整(¥: 元)。本合同簽訂之日起一個星期內乙方第一次一次性支付甲

  方 年(即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的租賃費用的90%及豬場低耗物品、飼料及生豬等的折價人民幣: 元整,合計支付元)。以後按相同租賃標準每 年支付租金一次。第一次所留10%的租金在合同期滿前兩個月之內付清。合同期滿,若有續租,甲乙雙方另行協商。

  四、雙方責任:

  1.乙方在合同約定的經營期限內產生的債權債務由乙方承擔,與甲方無關。乙方承租前甲方是債權債務由甲方負責清償,與乙方無關。

  2.乙方在經營過程中發生的任何生產安全責任、疫病防控等造成的損失均由乙方承擔,與甲方無關。

  3.乙方租賃甲方豬場後的所有開支(含員工工資、生產生活費用等)均由乙方自行承擔,與甲方無關。

  4.合同簽訂生效之日起10日內,甲方需移交全部豬場給乙方。

  五、其它約定:

  1、乙方承租後實行自主生產和管理,甲方不得干涉。

  2、乙方在租賃期內,豬場內的經營權歸乙方所有,甲方無權干涉。

  3、承租期內的豬場周邊外部環境、排汙等與群眾的一切糾紛由甲方全權負責協調、處理,與乙方無關。

  4、在乙方租賃期內,甲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轉租。

  5、在乙方租賃期內,若甲方需進入豬場,應徵求乙方同意且不能影響正常生產,並按乙方規定的消毒程式進出。

  6、租賃期內一切國家政策和申請專案資金、專案補貼等全部歸乙方(乙方所需有關材料甲方應積極配合支援),甲方不得干涉和另行申請(如甲方有特殊關

  系能申請到有關扶持資金,也必須徵得乙方同意再做商議)。

  7、甲方必須保證乙方擁有完整有效的承包經營權,並承諾其員工及豬場周邊的村民將不會干擾乙方正常的生產經營秩序,否則,造成的一切影響均由甲方負責。

  六、違約責任:

  本合同中任何一方違約,違約方均應向守約方支付豬場總租金 20 % 的違約金。

  七、糾紛解決:

  甲乙雙方在履行合同過程中發生的任何糾紛均應充分協商解決,若協商不能達成一致意見,則甲乙雙方均應到具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透過訴訟途徑解決。

  八、其他:

  1.本合同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另行協商。並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執兩份。本合同經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 (以下無正文,下頁為簽字頁)

  (本頁無正文,為《豬場租賃合同書》雙方簽字頁)

  甲方:

  代表人:

  乙方:湖南大康牧業股份有限公司

  代表人:

  年月日

  篇三:生豬訂購合同

  生豬訂購合同

  合同編號:

  訂購方(甲方):簽訂地點:

  出售方(乙方):簽訂時間:

  根據《合同法》及有關法律法規規定,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 生豬單體品種、毛色由雙方協商議定。品種

  毛色

  第二條 標的交售日期、數量、重量及價格:

  1、乙方在年月日前向甲方交售生豬頭。

  2、價格隨市場行情,由甲乙雙方按照次時市場價格進行收購。

  3、乙方出售的生豬單體重量每頭不得低於 公斤。

  4、甲乙任何一方如提前或延期交貨與提貨,均應事先通知對方,雙方另行達成新的協議,甲乙雙方應按本合同繼續履行。

  第三條 交貨、驗收、結算方式:

  1、生豬由甲方上門收購,雙方當面驗收。

  2、貨款由甲方支付給乙方,現金結算當場結算,錢貨兩清,甲方不得欠款。

  第四條不可抗力

  篇四:購豬合同

  購豬合同

  甲方(賣方):

  乙方(買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畜牧法》及有關規定,為明確雙方的權利義務,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一、 仔豬種類、品種、質量、數量、金額。

  乙方於2011年5月10日起分期分批從甲方處購買仔豬12000頭,價格500元/頭,合計價款6000000.00元(大寫金額:陸佰萬元整)。

  二、甲方對質量負責的條件:因畜牧(仔豬)質量問題給甲方造成的損失,甲方按照《山東畜牧條例規定》給予賠償。

  三、甲方交付畜牧(仔豬),應向乙方提供仔豬的簡要性狀說明等資料及有關服務,同時,向乙方交付書面的仔豬來源,產地,耳標或品牌,質量標準等簡要說明·乙方應按照甲方提供甲方提供資料中的要求飼養·繁殖。

  四、甲乙雙方現場對仔豬交付,驗收。

  五、仔豬透過受檢站時,需甲乙雙方共同在場驗收,如不符合要求,乙方可以不買!

  六、結算方式:乙方對甲方的仔豬驗收合格後,先預付給甲方80%貨款480萬元,餘款在3個月後付清。

  七、雙方在上述條款履行中,如有一方違約,違約方按本合同的總價款10%向對方支付違約金。

  八、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糾紛,由當事人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因仔豬質量出現問題由當地農業行政主管部門或者工商行政管理機關處理,其他爭議可向當地工商行政管理機關合同調解組織申請調解,也可直接向當地人民法院(法庭)起訴。

  九、本合同一式二份,合同雙方各持一份,本合同經雙方簽字或蓋章後生效。

  甲方(賣方) 簽字:

  乙方(買方) 簽字:

  2011年4月20日

  篇五:生豬運輸合同範本

  生豬運輸協議書

  甲方(託運方):連雲港市天緣食品有限公司

  乙方(承運人):

  甲、乙雙方本著互惠互利、合作共贏的原則,根據合同法有關規定,經過協商,訂立生豬運輸協議書,條款如下:

  一、合作期限:從年月日到年月日。

  二、合作方式:鬆散型。

  三、生豬收購地點由甲方指定,運送的到達地點是連雲港市天緣食品有限公司院內,運輸方式為貨車運輸。

  四、運輸費用結算方式為:單車結算。每車按距離遠近,分別給予150-600元/車,乙方將生豬運到院內後,經甲方驗收檢查無誤後,甲方應及時支付乙方運輸費用。

  五、甲方交付乙方承運的生豬,乙方對此應予以高度重視,避免生豬擁擠等危害生豬健康的行為。運輸過程中如發生生豬應急處置不當、生豬數量缺少等問題,乙方應確認數量並按照甲方的要求全額賠償。

  六、乙方車輛和駕駛員必須有符合國家相關部門要求的各類有效證件和保險。乙方在運輸過程中,出現的任何事故和意外傷害均與甲方無關。

  七、本協議未盡事宜,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可向甲方住所地法院提起訴訟。

  八、本協議一式兩份,雙方各持一份,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

  甲方:乙方: 1

  篇六:養豬協議書範本

  養豬協議書

  甲方:XXX果園

  乙方:

  為了支援果園發展養豬事業,按照國家有關政策法規,本著互惠互利的原則,經過甲乙雙方協商,同意在XXX果園進行養豬生產,特簽訂如下協議。

  一、 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甲方同意將果園自建的養豬場240平方米和豬場內設施租賃給乙方進行養豬生產,時間從20XX年 月 日至20XX 年 月 日止。

  2、同意提供養豬人員在養豬期間現有的水電設施及住宿房間二間和公用廚房炊事用具。

  3、乙方在養豬期間不得私自改變豬場設施和裝置,如需改造利用應徵求甲方同意,其所產生的經費開支由乙方負責。

  4、甲方向乙方提供擴建豬欄場地和種菜用地,費用由乙方自理。協議期停止後,其所建豬欄產權歸甲方所有。

  5、乙方養豬場地及配套設施不得私自轉讓,如改變養殖性質,甲方有權終止本協議。

  二、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按照甲方提供的養豬場地,進行自行投資、自行管理、自行銷售,年生產生豬出欄數達XXX頭以上。

  2、同意在養豬期間所有豬糞肥料無償提供給甲方使用,並按甲方的要求堆放豬場附近。

  3、承擔養豬場衛生管理裝置及甲方提供豬欄和管理人員生活住房內電費(每月由甲方承擔XX度後的電費。)

  4、合理使用甲方提供養豬場地及生活食宿設施,如在使用過程需維修改造或損壞設施,願自行負責經費開支。

  5、遵守甲方果園管理制度和國家法律法規安全生產,對不安全因素造成經濟損失與甲方無關。

  三、本協議書籤訂實效及有關問題說明

  1、本協議書時間20XX年月至 年月。

  2、本協議書甲乙雙方不得隨意終止,如遇國家徵地需要終止協議,應提前60天時間告知對方,並終止本協議。

  3、未盡事宜透過雙方協商,補充協議同樣產生效力。

  本協議書透過甲乙雙方自簽字之日起產生法律效力。

  甲方代表: 身份證號:

  乙方代表: 身份證號:

  貳零壹壹年 月 日

  篇七:生豬購銷合同

  購銷合同

  甲方:

  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本著平等、互利的原則,經買賣雙方充分協商,特訂立本合同,以便雙方共同遵守。

  一、品種與數量

  1、品種:生乳豬。

  2、數量:每天300頭,如臨時有改變則乙方要先知會甲方,甲方儘可能滿足乙方的需求。

  二、等級、質量和檢疫方法

  1、等級和質量:生乳豬必須是健康的,重量要在8-20斤之內。

  2、檢疫辦法:按國家或地方主管部門規定進行檢疫。

  三、價格、貨款結算

  1、價格:16元/每斤,如市場價格波動超過20%,則由雙方協商新價格,本合同繼續有效。

  2、貨款結算方式:乙方需預付一個月的貨款。

  四、交貨期限、地點和方式

  1、期限:一到兩天交貨一次。

  2、地點:乙方的加工產所。

  3、方式:甲方實物交貨給乙方,乙方透過銀行轉賬支付甲方貨款。

  五、乙方的違約責任

  l、乙方未按合同收購或在合同履行期內退貨的,應按未收或退貨部分貨款總值的30%,向甲方償付違約金。乙方因特殊原因逾期收購的,除比照中國人民銀行有關延期付款的規定,按逾期收購部分貨款總值10%(由買賣雙方約定)向甲方償付違約金外,還應承擔甲方在此期間所支付的保管費或飼養費,並承擔因此而造成的其他實際損失。

  2、對透過銀行結算而未按期付款的,乙方應按未付貨款總值的10%,向甲方償付延期付款的違約金。

  3、甲方按合同規定交貨,乙方無正當理由拒收的,除按拒收部分貨款總值的30%向甲方償付違約金外,還應承擔甲方因此而造成的實際損失和費用。

  六、甲方的違約責任。

  l、甲方逾期交貨,如乙方仍然需要,甲方應如數交貨,並應向乙方償付貨物總值的10%的違約金;如乙方不需要,甲方應按未交貨款總值的30%償付違約金。交貨少於合同規定的,如乙方仍然需要,甲方應如數補齊,並應向乙方償付少交部分貨物總值10%的違約金;如乙方不需要,甲方應按逾期應交部分貨款總值30%償付違約金。

  2、甲方交貨時間比合同規定提前,乙方有權拒收。如乙方同意接收,不按違約處理。

  3、甲方交售的生乳豬品種、標準與合同規定不符時,乙方可以拒收。

  七、合同有效期

  本合同有效期為2012年03月01日至2014年03月01日,由於臨近清明,

  乙方第一個合同月需要的生乳豬數量較大,在1.5萬頭左右,因此經雙方協定當乙方付首筆貨款250萬元時本合同正式生效。

  八、不可抗力

  合同履行期內,如發生自然災害或其他不可抗力的原因,致使當事人一方不能履行、不能完全履行或者不能適當履行合同的,應向對方當事人通報理由,並允許變更或解除合同。

  九、合同爭議的解決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也可以申請當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調解;調解或協商不成的,以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的方式解決。

  十、其他

  當事人一方要求變更或解除合同,應提前通知對方,並採用書面形式雙方達成協議。街道要求變更或接觸合同通知的一方,應在七天之內作出答覆,逾期不答覆的,視為預設。違約金、賠償金應在有關部門確定責任後十天內賠付,否則按逾期付款處理。

  本合同如有未盡事宜,須經買賣雙方共同協商,作出補充規定,補充規定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買賣雙方各執一份,每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簽名: 乙方簽名:

  2012年03月01日

  篇八:生豬購銷合同

  生豬(預售)購銷合同

  合同編號:HKSC00001供方: XXXXXXXXXXXXXXXXXXXX (以下簡稱:甲方)

  需方: XXXXXXXXXXXXXXX (以下簡稱:乙方)

  為了滿足市民對生活需求,提高生豬品質,經甲乙雙方充分協商,本著平等互利、協商一致的原則,簽訂本合同,以資雙方信守執行。

  第一條 商品名稱、種類、規格、單位、數量

  第二條 生豬(商品)質量標準

  本公司的生豬均按照中國農村七八十年代傳統餵養方式,飼料均以玉米、蔬菜、麥麩、米糠等餵養,在餵養過程中絕對不含有市場上的化學飼料,其豬的檢驗檢疫符合國家的生態豬的檢驗標準。

  第三條 生豬(商品)單價、總價及結算方式

  1、生豬商品定價,供需雙方同意按年底市場普通生豬價格的一倍定價執行。

  2、合同總金額:生豬宰殺前核算 。

  3、訂購需預付現金: 500人民幣,生豬預售後,如果乙方出現單方面的毀約,預付款甲方不在退於乙方。

  4、付款日期及結算方式: 宰殺前一次性付清餘款 。

  第四條 生豬預售後乙方可隨時到甲方農場去督查生豬的餵養和生豬情況,在生豬屠宰前乙方需對自己預定的生豬進行驗收和確認。

  第五條 根據合同要求,甲方為乙方提供免費的生豬的宰殺和指定的配送

  業務。不包含臘肉的熏製、香腸的製作,如需要熏製臘肉和香腸製作,則需另算費用,同時公司將免費給大家提供熏製臘肉的柏樹葉等材料。

  第六條:配送業務:甲方將宰殺的生豬按照乙方的要求配送到指定地方。

  第七條 違約責任

  1、需方延付貨款或付款後供方無貨。使對方造成損失,應償付對方此批貨款總價__%的違約金。

  2、供方如提前或延期交貨或交貨不足數量者,供方應償付需方此批貨款總值__%的違約金。需方如不按交貨期限收貨或拒收合格商品,亦應按償付供方此批貨款總值__%的違約金。任意一方如提出增減合同數量,變動交貨時間,應提前通知對方,徵得同意,否則應承擔經濟責任。

  3、約定的違約金,視為違約的損失賠償。雙方沒有約定違約金或者預先賠償額的計算方法的,損失賠償額應當相當於違約所造成的損失,包括合同履行後可以獲得的利益,但不得超過違反合同一方訂立合同時應當預見到的因違反合同可能造成的損失。

  第八條 當事人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時,應當及時通知對方,並在合理期限內提供有關機構出具的證明,可以全部或部分免除該方當事人的責任。

  第八九條 本合同在執行中發生糾紛,簽訂合同雙方不能協商解決時,可向成都市人民法院提出訴訟。

  第十條 合同執行期間,如因故不能履行或需要修改,必須經雙方同意,並互相換文或另訂合同,方為有效。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蓋章) 乙方:___________(蓋章)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____年__月__日 ____年__月__日

  篇九:生豬養殖合作協議書

  合同編號:

  公司+合作社養殖合同

  甲方:

  乙方:

  甲方為推動散養商品肉豬迴圈養殖產業的發展,特在桂林全州縣、南寧黎塘鎮及周邊地區培育有志於推廣和發展商品肉豬散養迴圈養殖的專業合作社,以示範並帶動當地農戶透過散養商品肉豬養殖脫貧致富。經甲方考察,乙方已具備發展專業合作社的條件,甲方將予以重點扶持。本著互惠互利的原則,為明確雙方的責權利,經甲乙雙方友好協商,達成以下協議:

  一、合作方式:公司+合作社+農戶。即由公司統一供應豬苗、統一發放價格、統一養殖流程、統一疫病防治、統一供應藥品、統一供應飼料、統一回收成肉豬、統一品牌銷售;合作社負責發展農戶,並嚴格按照公司制定的養殖流程即時跟蹤指導、跟蹤服務;農戶嚴格按照公司和合作社的要求和指導進行養殖。

  二、甲方的責任、權利和義務。

  1. 甲方向乙方生豬養殖的合作委託書,並協助乙方進行工商註冊。

  2. 甲方按與乙方簽訂的《養殖合同》規定的價格供給乙方優良豬苗、疫苗獸藥、飼料、養殖技術等,並指派專業技術人員協助乙方對養殖戶的豬欄建設進行現場指導。

  3. 甲方免費對乙方以及農戶進行生豬養殖管理、飼養、防疫等技術培訓。並定期或不定期地組織乙方以及農戶進行養殖專業技術的'專家講座和現場指導。

  4. 甲方為鼓勵乙方積極發展養殖戶,給予乙方一定的扶持政策:

  ① 乙方向自己發展的養殖戶提供豬苗,甲方將給予相應返利,即每隻豬苗返利5元,並在當月底按返利款的80%進行兌付。

  ② 乙方在甲方購買獸藥的,甲方給乙方購買總額的12%的返利;乙方在甲方購買飼料的,甲方給乙方購買總額的4.2%的返利,並於當月底按返利款的80%進行兌付。

  5. 甲方將根據當地的養殖環境和技術要求,制定嚴格的養殖流程,其中包括防疫流程、飼養流程等,從而確保養殖的質量。甲方將安排專人負責,嚴格按照流程及時通知乙方,由乙方督促每個養殖戶認真按流程規定用藥、用料和防疫。

  6. 為了保證農戶的養殖安全和質量,甲方將根據乙方所屬養殖戶購買豬苗的數量,按照甲方制定的流程進行疾病防疫和飼料投放的配比統計,並進行合理分析,如出現用藥用料資料配比偏差太大而造成的養殖損失,甲方概不負責。

  7. 甲方為保障乙方和養殖戶的利益,甲方將逐年與乙方簽訂《養殖合同》,並確定肉豬的當年回收價格(此價格將根據市場價格的波動而隨時調整),同時也制定出市場最低保護價。

  8. 回收指標:以乙方所購豬苗為基數,回收比例不低於95%。

  二、乙方的責任、權利和義務。

  1. 乙方所建立的養殖基地,將做為其所在片區的示範養殖基地,從而帶動該區域內農戶發展養殖。

  2. 乙方要做好所屬農戶的技術培訓和指導工作。在農戶養殖期間,乙方應嚴格按照甲方制定的養殖流程及時跟蹤服務。乙方解決不了的技術難題,應及時向甲方彙報,並由甲方派專業技術人員上門協助處理。

  3. 乙方在甲方的指導下進行生產養殖,充分發揮專業合作社的示範帶頭作用,積極發展養殖戶,完成甲方下達的發展養殖戶任務和養殖指標,其中:

  ① 合同簽訂第一年,發展養殖戶不得低於20戶,養殖數量不得低於100頭(如果乙方如期完成任務,本合同自動轉入下一年);

  ② 合同簽訂第二年,發展養殖戶不得低於50戶,養殖數量不得低於300頭;

  甲方將對乙方發展的養殖指標進行階段性考核,如乙方能夠完成上述任務指標,甲方在年底一次性向乙方支付剩餘20%返利款的一半。如乙方不能按甲方要求完成養殖指標,前述應付返利款將不再支付;第二年仍未完成當年指標的,甲方有權中止與乙方的合作協議。

  4. 乙方向所屬養殖戶提供豬苗時,應按甲方合同約定的統一價格進行發放,不得私自漲價。否則,乙方除向養殖戶退還多收的價款外,甲方還將扣除剩餘的返利款,同時乙方還應向甲方支付超出合同價格部分的雙倍罰款。

  5. 乙方要確保按照甲方規定的回收比例完成回收任務。當年乙方完養殖商品肉豬回收任務的,甲方將在年底兌付剩餘10%的返利款。

  6. 乙方應認真督促農戶按養殖流程進行餵養,否則,出現任何養殖事故,均由乙方和養殖戶自行承擔。

  7. 本協議簽訂後,乙方即為甲方確認的養殖專業合作社,乙方所在片區有直接找甲方聯絡養殖事宜的,甲方本著自願的原則,可根據養殖戶的意願介紹給乙方做為乙方的發展物件。

  本協議未盡事宜,雙方另行協商。

  本協議自雙方簽字確認後生效,希望雙方共同遵守。

  本協議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簽章):乙方(簽章):

  代表(簽章):代表(簽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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