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暨南大學招生簡章

2016年暨南大學招生簡章

  為切實維護學校和考生的合法權益,制定了2016年暨南大學招生簡章,下面是簡章的詳細內容。

  暨南大學2016年招生簡章

  第一章總則

  一、總則

  (一)為了保證學校招生工作順利進行,切實維護學校和考生的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國務院僑辦和廣東省有關規定並結合學校實際情況,特制訂本章程。

  (二)學校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競爭、公正選拔、公開程式,德智體全面考核、綜合評價、擇優錄取”的原則,並接受紀檢監察部門、考生、家長以及社會各界的監督。

  二、學校全稱

  暨南大學

  三、辦學屬性及層次

  國務院僑務辦公室直屬全日制國家重點綜合性大學、國家“211工程”重點大學、中國第一所華僑高等學府。

  四、招生管理的組織機構

  (一)招生工作領導小組是本科生招生工作的決策機構,統一領導學校本科生招生工作,討論決定本科招生重大事宜。

  (二)招生辦公室是學校組織和實施招生工作的常設機構,負責學校本科招生的日常工作。

  (三)招生辦公室根據需要組建赴各省(區、市)招生宣傳組。招生宣傳組負責協助招生辦公室在各省(區、市)開展招生宣傳、諮詢等工作。

  五、錄取批次

  提前批、第一批。

  六、外語語種要求

  本校公共外語教學為英語,請非英語語種考生慎重報考。

  七、男女比例

  不作要求。

  八、招生計劃、收費標準、辦學地點

  學校分省分專業招生計劃、專業選考科目要求、收費標準、辦學地點及其他相關資訊由各省省級招生管理部門向社會公佈。

  九、錄取體檢標準

  執行教育部和衛生部、中國殘疾人聯合會頒佈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及《教育部辦公廳、衛生部辦公廳關於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學生入學身體檢查取消乙肝專案檢測有關問題的通知》等有關規定,不錄取體檢不合格考生。新生入學後進行體檢覆查(色盲、色弱兩項以高考體檢結果為準),複查不合格者,取消入學資格。複查合格但專業體檢受限者,轉入不受限的同分或低錄取分專業。

  十、投檔比例

  投檔比例視生源具體情況而定,原則上平行志願省份按1:(1~1.05)投檔,非平行志願省份按1:(1~1.2)投檔。

  十一、預留計劃

  按照不超過招生總數1%的比例安排預留計劃,預留計劃一是用作調節各省(區、市)統考上線生源的不平衡;二是用作按高出100%投檔後,多投檔的考生又服從專業調劑時,追加計劃進行錄取時使用。預留計劃的投向在正式投檔前確定。預留計劃將按照錄取進度和專業實際情況安排,用完即止。

  第二章錄取規則

  十二、錄取原則

  以高考成績為主要依據,德、智、體、美全面衡量,綜合評價,擇優錄取。

  十三、錄取細則

  (一)投檔分數:原則上以各省級招生管理部門依據教育部有關加分政策計算的投檔成績為準,總計加分累計不得超過20分,且考生的實際高考文化課成績不低於生源所在省(區、市)的第一批本科院校錄取控制分數線。

  (二)專業錄取:按高考文化課成績(裸分)由高到低安排專業,不設專業級差。高考文化課成績相同時,依據各省的排名方法和順序錄取。若各省無詳細排名或排序分,則按照我校擇優錄取原則,有加分者(加分高者)優先錄取。裸分相同,均無加分,優先考慮經我校認證的藝術特長生,若以上排序均相同,參考單科成績排序:文科:語文—文綜—數學—英語,理科:數學—理綜—語文—英語。若以上排序均相同,參考專業志願排序,優先考慮專業志願在前者。當考生填報的專業志願都未被錄取時,若考生服從專業調劑,調劑到未滿額專業;若不服從專業調劑,將予以退檔。

  (三)創新班在各學習階段,將根據學生的`學業、表現、健康和志願等綜合狀況進行適當分流或淘汰,不符合要求者將分流至相應專業的普通班學習,具體培養及管理辦法按學校相關規定執行。志願填報方式與普通專業相同。

  (四)報考建築學專業的考生,將根據實際高考文化成績進行專業預錄,入校加試素描後根據素描成績進行正式專業錄取。素描成績不合格者將參照我校當年各專業錄取分數線及考生高考志願,依據高考文化課成績酌情確定錄取專業。

  (五)藝術類考生,必須參加統一高考。在考生文化課考試成績達到生源所在地省(市、自治區)招生部門公佈的藝術類第一批(重點線)錄取控制線或省外線(解釋權歸各省招生部門),或者我校公佈的分數線的基礎上,按照如下方式錄取。

  1.文學院戲劇影視文學專業

  考生高考文化課成績達到所在省普通類本科第一批本科錄取控制分數線(重點線)的80%,語文單科成績不低於90分(按照滿分150分計,採取標準分或其他分值計算的省份參照本標準折算),專業校考成績合格前提下,按合成分從高到低順序進行錄取。合成分相同時,按照專業校考成績從高到低錄取。

  合成分計算公式為:

  合成分=【(考生校考成績/校考總分)×0.5+(考生高考文化成績/所在省普通類一本(重本)分數線)×0.5】×100。

  2.新聞與傳播學院播音與主持藝術專業

  考生高考文化課成績達到所在省普通類本科第一批本科錄取控制分數線(重點線)的80%,專業校考成績合格前提下,以合成分從高到低順序進行錄取。合成分相同時,按照專業校考成績從高到低錄取。

  合成分計算公式為:

  合成分=【(考生校考複試成績/複試總分(300分)×0.6+(考生高考文化成績/所在省普通類一本(重本)分數線)×0.4)】×100

  3.藝術學院各專業

  (1)在考生高考文化成績達到生源所在省藝術類第一批本科錄取控制分數線(重點線)或省外線(解釋權歸各省招生部門)、專業校考成績合格前提下,不分文理科,依據報考志願順序,按照專業校考成績從高到低錄取;專業校考同省同分情況下,按高考文化成績從高到低錄取。

  同時,美術學、動畫、戲劇影視導演專業加設高考文化課語文和外語錄取控制分數線,即:

  美術學專業:語文不低於90分,外語不低於60分。

  動畫專業:語文+外語≥170分。

  戲劇影視導演專業:語文+外語≥170分。

  其中,語文、外語的單科均按滿分150分計,採取標準分或其他分值的省份參照滿分150分的標準進行折算。

  (2)專業校考成績計分方式:

  美術學專業:書法創作 + 中國畫創作 + 中國書畫常識筆試

  動畫專業:初試(速寫 + 命題創作)+ 複試(面試)

  戲劇影視導演專業:複試(面試)

  音樂學專業(音樂演奏藝術):複試(面試)

  音樂學專業(電腦音樂製作):面試×50% + 筆試×50%

  藝術類專業錄取時原則上文理兼收,但是如果各省考試院要求報送文理科計劃,我校將根據生源情況分配文理科指標。

  (六)高水平運動員考生。體育測試和文化課成績合格,透過教育部陽光高考網公示的考生,按照以下順序錄取:獲得一級運動員、運動健將、國際健將及武術武英級(或以上)稱號之一的考生,參加我校組織的文化課單獨考試成績合格者,先行錄取。高考文化課成績達到生源所在省份本科第二批次錄取控制分數線(部分省份本科二批分A、B線的,取分數高的線,下同)及以上的考生,根據專案需要,按照體育測試成績順序,擇優錄取。最後為高考文化課成績達到生源所在省份本科第二批次錄取控制分數線65%以上的考生,根據專案需要,按照體育測試成績順序,擇優錄取。

  (七)體育教育專業考生。原則上出檔原則按照各省有關體育專業出檔原則執行,如果該省無具體要求的,則按照我校原則:在考生專業考試成績合格,高考文化考試成績達到生源所在地省(市、自治區)招生部門劃定的體育類本科第一批(重點線)錄取控制分數的情況下,以體育成績排序,擇優錄取。

  (八)文藝特長生。曾獲得全國、省、市級獎項及專業考試認證,參加本年度高考,成績達到我校投檔線的,在同分情況下予以優先錄取。文藝特長生須經我校有關部門面試。聯絡單位:學生藝術團(電話:020-85222056)。

  (九)面向貧困地區定向招生等專項計劃的錄取,按照教育部及各省級考試院相關檔案錄取,原則上考生錄取分數不低於我校普通類所在批次錄取控制分數線。

  (十)藝術類、體育教育專業考生,入學後不允許申請轉專業。

  第三章其他

  十四、獎貸助學金設定

  (一)優秀新生獎學金

  1.特等獎。高考文化總成績在所在省(自治區、直轄市)排名第一至第十名者,可獲獎學金10萬元。

  2.一等獎。廣東省考生,文科高考文化成績排名前400名的,理科高考文化成績排名前1500名的,可獲獎學金5萬元。非廣東考生,高考文化成績在所在省(自治區、直轄市)文科排名前100的,理科排名前300名的(當年高考總人數在10萬人以下省、自治區或直轄市前30名的),可獲獎學金5萬元。

  3.二等獎。廣東省考生,文科高考文化成績排名前600名的,理科高考文化成績排名前2000名的,可獲獎學金3萬元。非廣東考生,高考文化成績在所在省(自治區、直轄市)文科排名前200名的,理科排名前500名的(當年高考總人數在10萬人以下省、自治區或直轄市前50名的),可獲獎學金3萬元。

  4.三等獎。高考文化成績(不計加分)達到我校在其所在省(自治區、直轄市)普通錄取考生前2%且高考文化成績超出一本線80分以上(非750分制省份折算為750分計算)的,可獲獎學金1萬元。

  學生高考文化課成績同時符合特等獎、一等獎、二等獎、三等獎中的兩個以上獎勵的,以最高額度計算,不重複獎勵。

  5.單科狀元獎。高考成績單科分在所在省、直轄市、自治區第一名者,獎勵1萬元。

  6.高水平運動員考生獎

  健將級以上運動員獎勵第一學年學費,一級運動員獎勵第一學年半額學費。

  7.競賽和學生幹部獎

  高中階段參加全國數學、物理、資訊學(計算機)三門學科奧林匹克競賽獲得全國二等獎、省(自治區、直轄市)賽區一等獎者;高中階段獲國家級優秀黨員、優秀學生幹部、優秀團幹、優秀共青團員、三好學生稱號者,獎勵2萬元。

  8.學生“勵志獎”

  孤兒和農村無勞動能力的特困家庭子女,報考暨南大學並錄取,獎勵5萬元。

  (二)在讀生年度獎學金。

  各類獎學金金額從400元到10000元不等。

  (三)專項獎學金。

  學生入學後在校期間參加國際、國家、省(市、自治區)組織的學術、科研、科技作品競賽活動或文藝、體育比賽等活動取得優異成績的,或在社會實踐、社會公益活動中表現突出的,可獲專項獎學金,獎金數額從數百元至數千元不等。

  (四)社會獎學金。

  熱心教育事業的企事業單位、社會團體、個人在學校設立了各種獎學金,獎學金數額從1000元至10000元不等。

  (五)扶困助學。

  家庭經濟特別困難的學生,入學請辦理好由當地政府或民政部門開具的家庭經濟困難證明(證明須由鄉、鎮以上政府機關或民政部門出具,且需有經辦者親筆簽名和有效聯絡方式),由學校根據不同情況採取不同的方式予以資助,如國家助學貸款、勤工助學、助學金等。

  十五、錄取結果公佈

  錄取結果由各省(市、自治區)招生部門統一公佈。我校的錄取結果透過學生所在省級招生主管部門稽核後,將在學校招生資訊網上公佈供查詢。

  十六、入學資格複查

  我校將對錄取的新生進行復查,取消不符合招生條件和違規學生的入學資格,並通報給所在省招生主管部門和中學,按照有關規定處理。

  十七、招生工作的監督與申訴

  學校成立招生監督小組,接受紀律監督與申訴的聯絡電話:020-85228929,傳真:020-85221340。

  十八、暨南大學招生辦聯絡方式

  諮詢電話:020-85220130

  傳真:020-85221340

  網址:

  郵箱:[email protected]

  地址:廣州市黃埔大道西601號暨南大學行政辦公樓403室

  郵編:510632

  十九、附則

  本章程由暨南大學招生辦公室解釋。本章程若與國家的政策、規定不一致,以國家的政策、規定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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