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蒙古大學2016年招生章程

內蒙古大學2016年招生章程

  高考填報志願很快就要開始了,下面就由小編帶大家瞭解下學校情況吧,下面是內蒙古大學2016年招生章程的詳細內容。

  內蒙古大學2016年招生章程

  為繼續實施高考招生“陽光工程”,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教育部關於高等學校招生工作實施陽光工程的通知》(教學〔2005〕4號)和《教育部關於做好2016年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學〔2016〕3號)等政策法規和檔案的要求,經學校招生工作委員會研究,制定內蒙古大學2016年招生章程。

  一、基本情況

  (一)學校全稱:內蒙古大學,學校國標程式碼:10126

  (二)學校校址

  北校區:呼和浩特市賽罕區大學西街235號

  南校區:呼和浩特市玉泉區昭君路24號

  滿洲里校區:滿洲里市華埠大街1號

  (三)辦學層次

  以本科、研究生教育為主,包括博士、碩士、本科、高職高專。辦學體系完備,除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外,還有留學生教育、成人教育等。

  (四)辦學性質

  地方綜合性大學,國家重點大學,國家“211工程”重點建設大學,內蒙古自治區人民政府和教育部共建大學,國家“中西部高校提升綜合實力計劃”高校。所有招生計劃均為國家任務。

  (五)學習形式

  所有計劃均為普通高等學校全日制計劃。

  (六)學習地點

  滿洲里校區所屬各專業學生在滿洲里市學習,民族學與社會學學院、文學與新聞傳播學院、歷史與旅遊文化學院、哲學學院、法學院、外國語學院、公共管理學院、交通學院等學院學生在內蒙古大學南校區學習,其他學院學生在北校區學習。

  (七)辦學特點

  內蒙古大學創建於1957年,是國家在少數民族地區建立最早的綜合大學。1978年被確定為全國重點大學,1997年成為國家“211工程”重點建設大學,2004年成為內蒙古自治區人民政府和國家教育部共建大學。2004年全國本科教學水平評估結論為優秀。2012年入選“國家中西部高校提升綜合實力計劃”高校。學校現為“國家級大學生創新創業訓練計劃”實施學校和教育部首批“來華留學示範基地”建設學校。2016年我校被內蒙古自治區人民政府確定為重點支援率先進入國內一流大學行列,爭取早日達到世界一流大學水平的高效。經過50多年的發展,已形成了較為齊全的學科門類,學科涵蓋哲學、經濟學、法學、文學、歷史學、理學、工學、農學、管理學、藝術學10個門類,具有博士、碩士、本科、高職高專等教育層次,已成為一所具有鮮明民族特色和地區特色,在國內外有一定影響的綜合性大學。

  (八)辦學定位

  有特色、高水平的綜合大學。

  二、招生計劃與錄取批次、錄取要求

  (一)招生計劃 內蒙古大學2016年招生總數為4730人。其中本科4080人,高職高專650人。

  (二)錄取批次

  1.國防生:本科提前批錄取(隨軍事院校一同錄取),政審、體檢等按軍事院校相同的標準進行,錄取最低控制分數線為當地的本科一批錄取分數線;

  2.藝術類本科:本科提前批錄取;

  3.國家專項、地方專項:本科提前批錄取;

  4.普通本科:本科一批錄取;

  5.高職高專:專科一批錄取。

  (三)計劃公佈

  分省來源計劃與專業招生計劃由有關省(自治區、直轄市)招生管理部門按規定的方式向社會公佈。考生可以同時在內蒙古大學招生網查詢。

  網址:或。

  (四)外語語種

  英語專業要求報考英語,俄語專業要求報考英語或俄語,日語專業要求報考英語。

  (五)外語口試要求

  英語專業要求考生具有口試成績,同時要求英語單科成績(包括筆試、口試)及格(筆試和口試均達到總分的'60%)。

  (六)體檢標準

  執行教育部、衛生部和中國殘疾人聯合會頒佈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國防生繼續按照《中國人民解放軍院校招收學員體格檢查標準》(總參、總政、總後〔2006〕6號)執行。

  (七)男女比例

  所有國防生計劃只招收男生,其他專業無性別要求。

  (八)保送生錄取

  嚴格執行教育部和各省、市(自治區)規定的普通高等學校招收保送生實施辦法。

  (九)高水平運動員選拔

  按照《教育部辦公廳關於做好2016年高校部分特殊型別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學廳〔2015〕11號)等檔案要求,進行高水平運動隊員選拔錄取工作。

  三、錄取規則

  (一)錄取原則

  堅持公平競爭、公正選拔、公開透明的原則,以全國普通高等學校統一招生考試的成績為依據,德智體美全面衡量,從高分到低分擇優錄取。

  (二)提檔比例

  在所有省區所有錄取批次所有類別均按不超過1:1.1的比例調閱考生檔案擇優錄取。

  (三)普通類專業錄取規則

  內蒙古自治區考生錄取時採取“專業志願清”的方式錄取,即對在我校投檔比例線上且已經投檔我校符合條件的考生,按專業志願順序,從高分到低分排序,在專業招生計劃內擇優錄取。

  內蒙古自治區外其他省市考生錄取採用“分數優先”的方式錄取,即在同一個學校志願中,按照“分數優先”的方式安排專業,專業之間不設專業志願級差。

  (四)藝術類專業錄取規則

  內蒙古自治區考生,報考我校美術類專業必須透過內蒙古自治區美術類專業統考本科合格分數線;報考我校其他藝術類專業,必須透過內蒙古自治區2016年普通高校其他藝術類相關專業聯考本科合格分數線。高考分數必須達到自治區藝術類考生文化課最低分數控制線。

  1. 播音與主持藝術專業、播音與主持藝術專業(蒙語授課)按專業聯考成績×60% 與高考文化課成績×40% 相加後的成績排序,按照專業招生計劃數1:1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擇優錄取。

  2.內蒙古大學滿洲里校區視覺傳達設計專業的考生,按高考文化課成績排序,按照專業招生計劃數1:1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擇優錄取。

  (五)第一志願錄取工作中未完成招生計劃的專業,可錄取第二志願報考我校或計劃所在省(市、自治區)再次徵集志願的考生,若第二志願或者徵集志願之後仍有個別專業未完成錄取,則學校可以對剩餘專業計劃調劑使用。

  四、年齡要求

  國防生要求高中應、往屆畢業生,男性,年齡不低於17週歲、不超過20週歲(截至當年8月31日);身體健康(心理檢測和必要的體能測試合格),符合《軍隊院校招收學員體格檢查標準》。

  五、優惠加分政策與分數排序

  (一)優惠加分

  我校原則上認可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教委(教育廳)或高招辦有關加分和降分投檔優先錄取的政策和做法。

  (二)分數排序

  依據政策加分後的分數排序確定錄取優先次序。

  六、學費、住宿費和新生獎學金

  (一)學費

  1.本科:普通文科(文史類)、普通理科(理工類)3500元/年·人 ;漢授藝術7200元/年·人;蒙授文科、蒙授理科2800元/年·人;蒙授藝術5760元/年·人。軟體學院軟體工程專業8000元/年·人。八省區協作計劃招收的蒙語授課學生的收費標準與相應類別的漢語授課學生收費標準相同。

  2.高職高專:5000元/年·人。

  (二)住宿費

  600元/年·人—1000元/年·人。

  (三)新生入學收費具體以各省(市)、自治區物價部門公佈的收費標準為準;學生入學後如國家收費政策進行調整,學校收費標準亦做相應調整。

  (四)新生入學獎學金

  新生入學獎學金分為標兵新生獎學金、基地新生獎學金、高中階段蒙古語授課新生獎學金(以下簡稱蒙授新生獎學金)三類。

  1.對按照普通文科、普通理科、蒙授文科、蒙授理科四個類別錄取到我校前6名的學生頒發標兵新生獎學金。

  名額和等級:特等獎不限名額,獎金每人50000元;一等獎4人,獎金每人14000元;二等獎8人,獎金每人7000元;三等獎12人,獎金每人3500元。

  獲獎條件:按“新生高考實考分與新生所在省(自治區、直轄市)本科一批錄取分數線”的比值由高到低按四個類別排序,遴選1名、2名、3名學生分別頒發一等、二等、三等標兵新生獎學金。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普通理科前100名、普通文科前50名,內蒙古自治區蒙授文科前10名、蒙授理科前10名的新生頒發特等標兵新生獎學金。

  2.基地新生獎學金,用於獎勵錄取到我校基礎科學研究和教學人才培養基地的學生。凡錄取到基地班的學生,入學後每人發放500元獎學金。

  3.蒙授新生獎學金用於獎勵錄取到我校的高中階段蒙古語授課的學生。凡錄取到我校的高中階段蒙古語授課的學生,入學後每人發放350元獎學金。蒙古語言文學基地學生不頒發蒙授新生獎學金。

  七、學校負責,接受監督

  (一)學校成立由校長負責的招生工作領導小組,負責研究決定招生工作中的重大問題;成立由分管校長任主任、教務處處長任副主任、學校主要職能部門負責人組成的招生工作委員會,負責招生工作中的具體事宜。

  (二)學校對招生工作人員進行嚴格的培訓,要求工作人員認真貫徹教育部和自治區有關招生工作檔案精神,確保學校招生工作有序進行。

  (三)嚴格遵守招生錄取原則,杜絕和防止錄取過程中的舞弊行為,對違反錄取原則和招生工作紀律的人和事,一經查實,嚴肅處理。

  (四)內蒙古大學不委託任何單位和個人從事“招生中介”活動。

  (五)所有被錄取學生,一經辦理錄取手續,實時在內蒙古大學招生網站公佈和公示。

  (六)實施招生工作“陽光工程”,熱情接待來信來訪,增強招生工作透明度,認真接受社會監督。

  (七)內蒙古大學監察室對招生工作加強監督檢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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