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村核桃專業技術協會章程範本
農村核桃專業技術協會章程範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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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村核桃專業技術協會章程範本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
會名:xxx村農村核桃專業技術協會
會址:xxx村委會辦公室
第二條 性質、宗旨
一、本協會遵循自願原則。由從事專業生產、經營的勞動者和具有專業技術的人,在自願的基礎上,聯合起來的技術經濟合作組織,入會自願,退會自由。
二、本協會遵循互利原則。在家庭經營的基礎上,實行統一經營和分散經營相結合的雙層經營體制,以共同經營方法增加會員的經濟收入和改善會員生活,實現共同富裕。
三、本協會遵循平等原則。會員享有權利和義務平等,實行一人一票制。
四、本協會遵循民主原則。實行民主集中制和民主監督,會員是本協會的主人。
五、本協會屬於農村科技群眾團體。是同級科協的團體會員,受同級黨委、政府領導和同級科協業務指導,在經濟活動中承擔有限責任。
第三條 本協會的業務,為下列各款之一種或數種:
一、為發展專業生產,聯合從事科技開發技術諮詢、技術轉讓、技術推廣、技術服務;
二、為參與市場流通渠道,建設營銷網路和專業市場,營銷會員生產、加工的產品;
三、為方便會員消費,供應會員需要的生產和生活資料;
四、為滿足共同經營的需要,用股份合作制,籌集資金;
五、為實現農產品增值,聯合進行生產、加工、銷售一體化經營;
六、為謀求會員的共同發展,聯合開發其它業務。
第二章 成立登記
第四條 本協會至少由三人以上的專業生產、經營者組成。
第五條 本協會的設立應由發起人發起,成立籌備小組,制定章程,召開成立大會,透過章程,選舉理事、監事,確定工作任務,於一個月內,向當地主管機關登記。
應當向登記管理機關提交下列材料:
一、登記申請書;
二、章程;
三、辦事機構地址和聯絡人姓名;
四、理事、監事的姓名、性別、年齡、籍貫、職務、住址;
五、會員數額。
第六條 主管機關接到登記申請書後,應於十五日內予以批覆。
第三章 會員
第七條 本協會會員,應具有以下資格:
一、年滿十八週歲;
二、從事專業生產、經營、技術者。
第八條 同本協會專業有關的企業、事業單位,以及願支援本協會發展生產、經營的單位,可申請為團體會員。
第九條 申請參加的個人和團體,要填寫入會申請書,也可口頭申請,經理事會批准,即為本協會會員。有條件的要發給《會員證書》。
本協會設有會籍登記簿。按會員姓名、性別、年齡、籍貫、住址、入會時期進行登記。
第十條 會員的權利:
一、參加會員大會,享有表決權、選舉權和被選舉權;
二、享有民主管理權和監督權;
三、優先和優惠接受產前、產中、產後服務,有權參加服務工作;
四、優先購買本協會供應的生產、生活資料;優先參加生產、加工、銷售一體化經營。
第十一條 會員義務:
一、遵守本會章程和會員大會決議;
二、交納會費以及會員大會決定的其它費用;
三、接受本協會指導,嚴格履行簽訂的承包、服務、運銷等合同;
四、參加本協會組織的生產、經營等活動;完成本協會委託的任務。
第十二條 本會會員有退會自由
退出本會要提出申請,經理事會審議,履行有關合同,清算債權債務後,辦理退會手續。
第十三條 會員有下列情況之一,由理事會決議,予以除名:
一、不遵守本會章程和會員大會決議;
二、給本協會正當利益帶來嚴重損害者。
會員除名,必須有三分之二以上理事出席,出席理事三分之二的票數透過方能生效,對理事、監事的除名,由會員大會決議。
第四章 機構設定
第十四條 本協會的機構設定如下:
一、會員大會;
二、理事會;
三、監事會。
第十五條 會員大會是本會最高權力機構。由全體會員組成,會員大會的許可權是:
一、透過理事會和監事會的工作報告;
二、選舉理事會理事、監事會監事;
三、透過上年度財務決算;
四、透過本協會內部的各種規章制度。
第十六條 理事會是本協會的執行機構。由3—13名理事組成,理事任期3年,可以連選連任。
由理事會選舉產生理事長1人,副理事長1—3人,負責本協會日常工作。
理事會的.許可權是:
一、執行本協會章程和會員大會決議;
二、制定生產、經營計劃和技術成果推廣計劃,經會員大會通過後,負責組織實施;
三、制定生產、經營計劃和技術成果推廣計劃,經會員大會通過後,負責組織實施;
四、審查本協會財務收支情況,代表本協會簽訂合同、協議。 第十六條 監事會是本協會的監察機構。由3—5名監事組成,會員較少的設監察員1—2人,監事任期3期,可以連選連任,理事及其家屬、財務人員不能擔任監事。
由監事會選舉產生監事長1人,副監事長1—2人。
監事會的許可權是:
一、監督理事會對章程和會員大會決議執行情況;
二、維護會員的合法權益;
三、監督本會的財務和經營情況。
監事會有權派代表列席理事會。
第五章 經費來源及開支
第十七條 本協會的經費來源
一、收取個人會費和團體會費;
二、接受社會各界、企事業單位及團體捐贈;
三、本協會興辦實體中的上交利潤;
四、本協會開展產前、產中、產後服務收入;
五、上級補助收入。
第十八條 本協會的經費開支範圍:
一、印刷各種科技資訊、資料及郵寄費;
二、召開會員大會,理事會會議的會務費;
三、引進新技術、新產品的費用;
四、上交科協的團體會費;
五、其他需要的開支。
第六章 會議及活動
第十九條 本協會會議,分下列三項:
一、會員大會,每年至少召開一次;
二、理事會,每季度至少召開一次;
三、監事會,每季度至少召開一次。
第二十條 本協會根據專業生產和經營的需要,及時組織技術交流、技術培訓、新技術推廣、普及科技和市場經濟以及管理知識等活動,不斷提高會員的科學文化素質。
第二十一條 本協會會議必須做好書面記錄。會議做出的決議,除做好會議記錄外,還應由會議主持人簽字。
第七章 解散及清算
第二十二條 本協會有下列各項之一者,應予以解散:
一、章程所擬定解散的事由;
二、會員大會決議解散;
三、與其他專業技術協會合並。
第二十三條 本協會決定解散時,應對本協會財產和債權、債務依法進行清理和清償。
第二十四條 本協會決議解散,應於一個月內向主管機關申請登出登記。
第八章 附則
第二十五條 本章程經會員大會透過生效。
第二十六條 本章程由會員大會通過後,報主管部門備案,本章程的解釋權屬理事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