朝陽市北票市第八小學學校章程
朝陽市北票市第八小學學校章程
為全面貫徹國家教育方針,全面實施素質教育,制定了學校章程,下面是小編給大家整理的朝陽市北票市第八小學學校章程,歡迎大家閱讀與參考。
朝陽市北票市第八小學學校章程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全面貫徹國家教育方針,全面實施素質教育,大力推進教育現代化,全面提高教育教學質量,推進依法治校的程序,建立設施好、質量高、師資優的民主、和諧、令人嚮往的學校,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教育部《中小學管理規程》及有關法律法規,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章 學校名稱、性質和辦學目標
第二條 學校名稱:北票市第八小學。創立於1951年。學制6年。
校址:北票市冠山街三工村
第三條 學校性質:公辦。
第四條 學校辦學宗旨:為教師的發展鋪路,為學生的成功奠基。
學校精神:團隊精神
辦學理念:讓每個孩子成功在人生的起跑線上。
校訓: 勤奮向上,自主自強
校風:“團結求實,務實創新”;
教風:嚴謹、善導、勤業、奉獻
學風:會學、善思、好問、求真
第五條 學校培養目標:面向21世紀,面向全體學生,全面貫徹教育方針,把學生培養成思想高遠、情趣高尚、身體健康、會學習、能創造、有個性,具有現代意識、國際意識的高素質人才。
學校近期目標是:以科研為先導,新課程改革為主線,全面深化素質教育,實現“輕負擔,高質量,使每個學生都感到教給他的東西終身受用不盡;使學習成為一種快樂的工作。使學校以花園小學的標準來推動學校各項工作,教育教學質量處於市直小學先進水平。
第六條 確定 《奮飛的八小》為學校校歌。
第七條 確定每年9月1日為學校成立紀念日。
第三章 入學與學籍管理凡按有關規定被本校招收或轉入本校學習的學生即取得本校學籍
第八條 根據《教育法》規定,學校招收本學區當年滿6週歲兒童入學,教學班學額不超過45人。
第九條 因傷病和本人不可抗拒的原因無法繼續學習的學生,(須具備指定醫療單位的證明)報學校申請,教育局批准後,可準其休學。休學期限為一年,不得提前或推遲復學。復學時學校可據據實際學習程度徵求本人及監護人意見後編入相應的年級。
第十條 對家庭貧困生的學生可以實行救助,對學習優秀的學生實行獎學金獎勵。
第十一條 學校無差生,不留級制。對智力超常,操行優良,身體健康,參加(跳級)年級考核學業成績優秀的學生經本人和家長申請,在學校批准後,可以跳級。跳級應在學年度開始進行。
第十二條 學校按市教育局統一要求建立電子學生學籍,按學期記載學生德、智、體全面發展的情況。學生受到學校以上的獎勵應記入學生檔案。學生畢業離校後,學生檔案由原校儲存備查。嚴肅招生、畢業證書頒發、學生檔案管理等各項紀律制度。
第四章 內部管理體制
第十三條 學校由北票市市教育局主管,設校長1人,副校長1人,下設校辦公室、教導處、少先隊大隊部、後勤保障處、安全保衛科。各處室設主任1名、副主任若干名,各自按照“分級管理,分工負責”的原則,在校長的領導下履行規定職責。學校校長依照幹部管理許可權任免。
第十四條 學校實行內部管理體制為核心的制度改革:校長負責制、教師聘任制、崗位責任制、考核獎懲制。校長有下列權力:
(一)重大事務決策權。在綜合各方面意見的基礎上,校長對學校的重大行政事務有最後決定權。
(二)人事任免決定權。校長有權提名任免副校長;有權按規定程式任免校中層幹部;有權決定對教職工的聘用。
(三)財務基建審批權。學校財務在市教育局(財政局)領導下,由結算中心統一管理,校長有權決定一般建設專案的列項與實施,有權增添一般教學裝置,報請相關部門主管領導批准。
(四)在市教育局的指導、監督下,多方籌集教育資金,接受地方社會各界的教育捐贈,規範捐贈行為。
第十五條 校長履行下列義務:
(一)堅持正確的辦學方向,遵循《憲法》和《教育法》確定的基本原則,認真組織開展學校的教育教學工作,依法保護師生的合法權益。
(二)按照教育規律辦學,實施素質教育,開齊、上足、上好各門學科。
(三)接受上級主管部門的領導,堅持民主集中制,充分發揮領導班子的集體智慧和力量,並接受教職工代表大會的監督。
(四)加強師資隊伍建設和管理,加強教學研究活動,保證教育教學質量穩步提高。
(五)加強總務後勤管理,堅持嚴格的財務管理制度。
(六)採取有效措施,防止發生安全事故,保證師生的人身安全。
(七)廉潔從政,以身作則,為人師表,團結協作。
第十六條 學校黨支部積極發揮其在貫徹執行教育方針和組織教學過程中的核心、監督和保證作用,除完成好上級黨組織交給的各項任務外,在學校的任務主要包括:
(一)建立黨組織統一領導的黨、政、工、團、隊齊抓共管的思想政治工作體制,充分發揮黨組織的戰鬥堡壘作用。
(二)加強對學校幹部的培養、教育、管理和監督。
(三)在學校發展規劃、重大的改革方案和工作安排涉及方向、政策、全域性性的重大問題上充分發揮保證和監督作用。
第十七條 教職工代表大會行使的職權:
(一)聽取校長的工作報告,討論審議學校的辦學思想、發展規劃、改革方案、財務預決算等重大問題,提出建議。
(二)評議監督學校的領導幹部。有權建議校長或上級主管部門,對教職工予以記功、晉升或處分、免職。根據XX市教育局統一部署,參與民主推薦學校行政領導人選。
(三)審議學校章程、各項管理制度及改革方案、素質教育實施方案及各項規章制度。 第十八條 副校長職責許可權:
(一)主動、積極協助校長工作,當好參謀。
(二)具體分管教育、教學、教科研工作,全面貫徹教育方針,面向全體學生,全面提高教育質量。
(三)加強對教導處、教科研室、保衛科的領導,指導教導處、教科研室、保衛科工作。
(四)組織德育工作的常規管理。制訂和實施各項德育常規。
(五)加強班集體建設的研究,進行優秀班集體的評定和考核。
(六)積極開展政治思想工作,瞭解教職工的思想動態,收集教職工的建議和意見,及時向校長彙報。
(七)拓寬德育實施途徑,辦好“家長學校”。
(八)負責學校文化建設,開展社會實踐活動和學生社團活動。
(九)負責教師的學歷進修,協助校長做好教師的年度考核和職改工作。
(十)完成校長安排的其他工作。
第十九條 校辦公室主任職責許可權:
(一)負責對內、對外的聯絡接待工作和群眾來信來訪工作。
(二)做好校長辦公會議記錄,填寫學校“大事記”。
(三)貫徹執行校長辦公會議的決定和決議。代表校長處理學校日常行政事務工作,釋出公告和通知。
(四)負責校長室檔案的收發歸檔工作,安排校級各種文字材料的撰寫和影印。
(五)具體負責校長辦公室每天的日常工作。
(六)做好學校人事工作。
(七)根據校長的部署和安排,做好各處、室的協調工作。
第二十條 教導主任職責許可權:
(一)在校長室領導下,全面主持教務處工作。
(二)制訂學校教學工作計劃,並組織實施。總結教學方面的經驗並加以推廣。
(三)制訂教學工作方面的有關規章制度和檢查考核制度,負責教學工作的期中抽測和期終檢測工作。
(四)組織、指導、審查各年級教育活動計劃,各教研組教學教研計劃,組織全校教育教學研究和經驗交流,組織檢測,審批試題及質量分析,領導和指導教研組工作。
(五)組織好教師的教育理論和業務知識的學習,安排教師的教學業務培訓,組織教學彙報會。
(六)關心全體學生的全面發展,安排好學生社團活動,組織好學生的競賽活動。
(七)組織好備課、聽課、評課工作,負責指導各科教研組工作,審查教學計劃,組織好教研活動。協助分管領導具體負責學校各室的管理工作。
負責教育教學的管理和學生的學籍管理工作。
(八)負責全校師生的教科書及各種資料的徵訂工作。
(九)安排好教師的任課工作,負責全校的排課、調課及其它教學事宜。
第二十一條 安全保衛科主任職責許可權:
(一)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認真宣傳、執行中央和上級公安機關、安全部門的有關政策、法規,協助校領導組織開展全校的安全保衛工作。
(二)負責校內一般政治、經濟、刑事案件的`偵破和安全事故的調查;協助上級公安機關和安全部門做好重大案件和安全事故的偵破和調查工作。
(三)負責並保證學校領導和教職工、學生良好的工作、學習秩序,對於無理取鬧、干擾和破壞教學和工作秩序的人進行勸阻和制止。調解和處理各類治安問題。
(四)協助校領導組織安全檢查,監督、檢查重點單位的安全防範,開展經常性的防火、防盜、防事故的安全教育,打擊各種不法分子的活動,維護學校的治安穩定。
(五)領導校衛隊做好護校工作,負責義務消防和基層安全防範組織的業務培訓工作。
(六)協助有關部門做好違法人員的幫教工作,對有一般違法行為的學生會同學管部門做好處理教育和處理工作。
(七)協助學管部門做好學生的穩定工作,掌握學生的各種思想動向,發現問題及時向校領導和上級有關部門彙報,按領導指示做好工作。
(八)完成校領導和上級公安、安全部門交辦的各項任務。
第二十二條 後勤保障處主任職責許可權:
(一)在校長室領導下,全面主持後勤保障處工作。
(二)負責制訂後勤保障處工作計劃,並根據計劃指導安排工作,保證計劃的實施。
(三)制訂後勤方面的有關管理制度及崗位職責,認真檢查、督促制度的執行及崗位職責的履行。
(四)做好後勤保障處教職工的業務指導,帶好全處教職工熟悉業務,積極工作,不斷提高整體業務素質以及後勤管理、服務水平。
(五)根據學校工作計劃及後勤保障處工作計劃,負責學校裝置的添置、更新,以及綠化、環境等校容、校貌管理。
(六)負責後勤保障處有關對外事務的聯絡、洽談,辦理並簽訂有關合同、協議。
(七)負責完成上級部門佈置的有關總務、後勤方面各種統計資料及其他工作。
(八)做好飲用水管理。定期召開管理人員會議,確保學生飲水衛生。
第二十三條 學校建立校內師生申訴制度,教師體罰學生一次性申告待崗制度,建立校長信箱。
第二十四條 學校接受財政、物價、審計等部門的檢查,自覺接受社會有關方面的監督。
第五章 教育教學管理
第二十五條 學校教職工基本編制數:26人。基本班級數:6。學生數:129人。學校預期發展規模:小班型 中等規模學校
第二十六條 依據國家教育部《中(小)學管理規程》,從事學校教育教學管理。
第二十七條 學校的主要任務是教育教學工作,其它各項工作以利於教育教學工作的開展為原則。學校教育教學工作主要內容:全面提高學生素質,為新世紀培養創新型人才,讓每一個學生成為一名合格的“中國人、文明人、現代人”。堅持以人為本與制度相結合,讓每一位教職工成為管理的主體,以公平、公平、公正達到民主與和諧;堅持自主與嚴格相結合,讓學生學會生活、學會合作、學會學習、學會健體、學會創新。
第二十八條 按照國家或省級教育行政部門釋出的課程計劃開足、開好。以此基礎上開設好學校的選修課程、校本課程。
第二十九條 將德育工作擺在重要位置,認真貫徹有關法規。堅持把學校德育工作放在素質教育的首要位置。根據素質教育的要求,確立學校德育工作的指導方針:總體規劃、重點突出、特色鮮明、效果顯著。
第三十條 牢固樹立育人為本的思想。北票八小學的學生今後都要步入高等學府,進入國家建設各行各業,甚至走上國際舞臺,因而要培養學生的公民意識,培養學生的現代文明舉止,讓學生懂得現代社會的遊戲規則,探索新形勢下德育工作的新途徑、新方法,將“思想政治素質是最重要的素質”的要求落實到教育工作的各個環節,貫穿於各學科教學之中,切實加強德育工作的時代感。建立健全全面實施素質教育中德育工作的有效機制,加強德育課程建設,引導學生積極參加社會實踐活動,開展愛黨愛國愛集體的主旋律教育,採用多種生動活潑的形式,使工作開展有針對性、有明顯的教育效果。
繼續抓好班集體建設,透過班集體建設,在全校形成一種班風正、學風好,既充滿競爭、又通力合作,積極向上的局面。
第三十一條 加強課程建設,改革教學模式。抓住新課程標準實施契機,著重解決幾個問題。
其一,深刻領會新課程體系對全面實施素質教育的關係,領會新的知識體系對學生素質能力要求與傳統要求的變化和差異,從根本上改變把新課程標準的實施理解為將幾本新教材簡單搬上講臺、並在具體教學中“新瓶裝老酒”的錯誤認識和做法;其二,改變過於注重知識傳授的傳統教學方法,著力於解決學生的學習態度問題,使學生獲得基礎知識與基本技能的同時成為形成正確學習觀的過程;其三,改變學生被動接受、死記硬背、機械訓練的學習方法,倡導研究性學習,培養學生主動參與、樂於探究、勤於動手的學習習慣,培養學生蒐集和處理資訊的能力、獲取新知識的能力、分析和解決問題的能力以及交流與合作的能力;其四,抓好學校校本課程建設,根據國家課程和地方課程的不足,根據素質教育對學生的要求,著力進行校本課程的研究和開發,同時透過校本課程建設,促進學校辦出特色,促進學生個性的充分發展。教師根據學科特點,積極探索課堂教學改革新模式。在“新概念課型”總的框架下,各學科組要形成帶有學科特點的新教學模式,教師在新學科教學模式基礎上形成新的個性化教育模式,使課堂教學在符合素質教育的要求、符合新課程標準要求、符合教育規律的基礎上,形成富有學校個性特色、形式多樣、內容豐富的“新概念課型”。
第四,校本課程建設要加快實施的程序,每一位教師都要從實施素質教育的高度,從有利於學生髮展成長的角度,認真分析,積極鑽研,大膽實踐,爭取達到每一位老師都能申報或開出至少一門選修課程。繼續實施選修課程的超市化管理,接受學生的選擇與評判,使學校校本課程實施形成門類豐富、選擇自主、富有創意、形成系列的良好局面。
第五,積極實施研究性學習,把開展研究性學習與更新教育觀念、手段和方法聯絡起來,課外進行為主與課堂教學聯絡起來,改變部分教師以為研究性學習是副業的思想,形成將研究性學習作為必修課,師生人人重視、人人參與的良好局面。同時要繼續加強研究性學習的實施培訓和組織管理,加強研究性學習的過程管理,探索研究性學習的科學評估,期待透過研究性學習的實施,逐步改變傳統落後的教師教學方式和學生學習方式。
第三十二條 學校主動與社會、家庭積極配合,建立以班級為點、家庭為面、社會為體的立體教育模式。成立家長學校,動員和吸收全體家長參與,監督學校教育改革和發展。每學期期中後舉行一次全面開放日活動。
第三十三條 學校貫徹實施《國旗法》,每週一早晨全體師生集中,舉行規範化升旗儀式,接受愛國主義教育。
第三十四條 學校全面推廣普通話,使用規範漢字。
第三十五條 堅持教學中心,積極進行教育教學改革,不斷更新教育觀念,採用現代化教育手段,提高教學質量。
第三十六條 依據省教育廳《課程教學計劃》實施教學活動。嚴格執行教學大綱和教學計劃,維護課程表操作的嚴肅性,任何班級不得擅自停課。停課半天以上需報北票市教育局批准,認真貫徹《課堂教學常規》,實行40分鐘課時制。
第三十七條 按上報有關檔案統一徵訂教材、學習資料。任何人不得擅自向學生推銷學習資料,切實減輕學生的負擔。
第三十八條 認真搞好教學研究和教育科研工作。組織教師積極參與新課程改革,積極撰寫教育教學論文。
第三十九條 各科考核實行100分制,60分以下為不及格。每學期進行期中、期末兩次考核。 第四十條 依照有關條例,正常開展學校的體育和衛生工作,每學年進行一次校運動會。組織學生定期開展勞動教育、社會實踐和課外活動,堅持開展心理輔導活動,促進學生的身心健康發展。
第四十一條 班主任及任課老師不得利用寒暑假、節假日進行集體補課,不得歧視後進生。 第四十二條 加強學籍管理,健全學籍檔案,對轉學、休學、借讀、復學等嚴格手續程式。嚴肅招生、畢業證書頒發、學生檔案管理等項紀律制度。
第四十三條 教導處和後勤保障處認真管理和積極使用教學設施、儀器裝置、文體器材、圖書資料,尤其要注重發揮現代化教學設施的使用效益,同時做好各類教育教學資料的收集與歸檔。
第六章 後勤保障、經費與資產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