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際網路+p2p可行性研究報告

網際網路+p2p可行性研究報告

  (一) 綜合金融服務平臺概念

  所謂綜合金融服務平臺,主要由四個服務板塊構成。

  1,P2P網路借貸平臺:是P2P技術與民間借貸相結合的金融服務網站。P2P借貸是peer to peer lending的縮寫,有中文翻譯為“人人貸”。網路借貸指的是借貸過程中,資料與資金、合同、手續等全部透過網路實現,它是隨著網際網路的發展和民間借貸的興起而發展起來的一種新的金融服務模式。P2P行業在中國大致與美英等發達國家發展同步,藉助資訊科技的發展,將過去分散的民間借貸搬到了網際網路上,從而讓出借人與借款人在網路上實現點對點的對接。2,C2C企業交流合作融資平臺:中小企業融資需求綜合解決方,為企業和高淨值個人提供投融資服務,為投資方提供融資方,為融資方尋找投資方,針對企業不同的融資需求提供不同的解決方案。為中小企業提供適合其本身發展的生存,發展規劃建議。另外我們利用自己的專業知識,和手上現有的客戶群體,為同行業中小企業之間的不良資產(裝置,廠房,人員,股權,智慧財產權等)提供合理的流通渠道。以及在此過程中為中小企業和高淨值個人提供財富增值和保值一攬子方案。

  3,優質專案創投,風險投資平臺,平臺專業團隊透過對專案初步篩選、盡職調查、估值、談判、條款設計、投資結構安排等一系列程式巨大增長潛力的創業企業,實現民間資金和專案的完美對接,同時為投資者帶來巨大收益。

  4,理財型產品釋出融資平臺,為正規的金融機構如證券公司、基金公司、信託公司提供金融理財產品交易平臺,平臺專業團隊透過對理財產品的篩選,實現投資高收益。此類產品的風險全部由合法的金融機構承擔,合同全部由投資者和金融機構簽署。平臺賺取一定的`銷售佣金。

  (二)p2p目前發展現狀以及行業前景

  目前P2P網貸平臺被人們視作金融資訊服務機構,主要服務於民間借貸,是民間借貸的網路版,在我國充其量可以劃歸民間金融、草根金融、非正規金融領域。在2012年P2P網貸平臺在全國各地迅速擴張,特別是有P2P網貸平臺入駐溫州、鄂爾多斯民間借貸服務中心,也有號稱是P2P網貸平臺的一些平臺倒閉或捲款逃跑,讓P2P網貸平臺成為2012年下半年金融理財領域的一個熱詞,讓人們對其前世今生突然產生了濃厚的興趣。

  用一句話概括目前P2P網貸行業的基本現狀,“三有三無四集聚”。具體而言,P2P網貸行業“三有”,是有需求、有供給、也有中間服務商,行業發展的基礎厚實和潛力強勁;但是P2P網貸行業卻長期處於三無狀態,即無准入門檻、無行業標準、無機構監管;也形成“四積聚”:大量的資金往P2P平臺積聚,很多人覺得這是個掙錢的機會紛紛入場,形成了人才的集聚,P2P平臺藉助高科技的手段增添了它的神秘色彩,同時也帶來了風險的積聚。

  國家不斷出臺利好政策,為民間資本參與金融服務提供了全所未有的發展機會,P2P網貸表現出極強的創新活力和快速擴張的勢頭。P2P網貸得到快速發展主要原因有如下幾點:一是服務的領域屬於民間借貸,因為“有借有還,再借不難”一直是中國人的傳統借貸觀念,人們認為借貸的風險不是太大;二是P2P借貸平臺的貸款利率很高,行業內的年化利率一般在15%以上,有的甚至高

  達40%,遠遠超越正規金融機構的利率水平,具有很大的誘惑力;三是有些P2P平臺推出了本金保證、擔保等模式,讓投資者在平臺放貸時感到放心;四是P2P平臺的投資原則是“小額分散”,投資者參與的門檻很低,故參與者甚多;五是有高科技資訊手段的支援,平臺運營較低;六是P2P高舉普惠金融旗幟,符合國家金融發展的政策趨向,起著很好的宣傳效果和社會效應,也吸引了一些公益慈善人士的投資和加入。七是在本輪地方金改中P2P充當了開路先鋒的角色,據不完全統計,截止2012年底全國P2P平臺已有近1000家,促成民間借貸金額多達300億元。

  從長時段來看,網際網路金融才大潮初起,難免泥沙俱下,但潮漲潮落,不改一浪高過一浪的發展趨勢。當前的魚龍雜混、良莠不齊的情況一定不會長期持續下去。P2P健康發展的前提可能是要經歷一些風雨,淘汰一批經營不善的網貸公司,甚至要打擊掉一批藉著P2P平臺進行違法犯罪活動的團伙。我相信,經過洗牌之後,一些巨型的、有實力的網貸公司或許將兼併一些中小型網貸公司,並且專注做平臺的P2P公司將引進和培育一批金融服務機構進行合作,連結網貸行業的上下游,最佳化產業鏈,形成一個巨大的網際網路金融產業叢集。以近年網際網路金融的發展趨勢推測,如果政策法律環境沒有顯著惡化,預計再過個三到五年,我國或許將成長出幾家巨型的線上、線下結合的P2P公司,可能透過連鎖加盟的方式,與本輪金融改革試點地區合作,並且與資本市場相結合,拿到投資後做進一步的區域擴張和功能最佳化。

  據悉,2013年以來P2P網貸平臺幾乎每天有1-3家註冊上線,行業發展速度之快,讓人汗顏。隨著中國的金融管制逐步放開,在中國日漸旺盛的融資需求、落後的傳統銀行服務以及有限的投資渠道下,這種新型網路借貸業務有望在中國推廣開來,得以長足發展。網貸行業在中國已經進入了大爆發時代。

  (三)政策法律依據

  P2P網貸作為網際網路時代的一種網上借貸模式,本質屬於民間借貸。

  1、民間借貸的定義:民間借貸是指自然人之間、自然人與法人之間、自然人與其它組織之間借貸。

  民間借貸是《民法通則》中一種民事法律行為,行為人在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即年滿18週歲,且不存在足以影響自身行為的精神疾病的情形)、 意思表示真實,借款合同符合法律、行政法規規定,則該借款合同完全受到《合同法》等法律的保護。

  民間借貸是民間資本的一種投資渠道,作為銀行金融的有效補充已逐漸成為民間金融的一種重要形式。

  2、民間借貸的法律環境:《國務院關於鼓勵和引導民間投資健康發展的若干意見》:新36條出臺,鼓勵民間資本進入金融領域,發起設立金融中介服務機構。 《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從法律上肯定了民間借貸行為的合法性,並從法律層面保護出借人收回借貸資金和利息的權利。 《合同法》第211條:“自然人之間的借款合同對支付利息沒有約定或約定不明確的,視為不支付利息。 自然人之間的借款合同約定支付利息的,借款的利率不得違反國家有關限制借款利率的規定”。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人民法院審理借貸案件的若干意見》第6條:“民間借貸的利率可以適當高於銀行的利率, 各地人民法院可以根據本地區的實際情況具體掌握,但最高不得超過銀行同類貸款利率的四倍,(包含利率本款)。超出此限度的,超出部分的利息不予保護”。

  3、網貸平臺模式的合法性:《合同法》第二十三章“居間合同”中明確規定,居間人提供貸款合同訂立的媒介服務,可依法向委託方收取相應的報酬。因此貸款服務機構的存在和服務費的收取都是符合法律規定並受法律保護的。網貸平臺既不吸儲,也不放貸,作為一個網路信用管理及借貸服務中介機構,業務範圍和經營活動完全符合相關法律和國家的政策規定。

  4、政策傾向:央行有關負責人曾表示,在遵守相關法律前提下,自然人、法人及其他組織間有自由借貸的權利。只要不違反法律的強制性規定,民間借貸關係都受法律保護。民間借貸是正規金融的有益補充。而一些地方性民間借貸的法規也已經在制定和執行中。

  (四)典型案例分析(P2P網貸紀事)

  2007年拍拍貸創立,國內最先涉足P2P網貸行業的是拍拍貸,於2007年在上海創立,目前入駐上海張江高科技園區。拍拍貸專注於傳統P2P行業模式,始終保持在借款人與放款人之間的中立狀態,不參與任何線下經營活動,拍拍貸每月活躍投資人在六千以上,成立至今人氣一直很活躍。

  優勢特點 : 拍拍貸定位於一種透明陽光的民間借貸,平臺本身一般不參與借款,更多做的是資訊匹配、工具支援和服務等一些功能。由於國內第一家網路借貸平臺,所以聚集了不少的人氣,平臺活躍度客觀。

  “劣勢”: 之所以加引號,不知道能不能用這個詞來簡單的定義,更多的也可以說是平臺自身的一種特點,拍拍貸對投資者資金,不承擔難保機制。一定程度上阻礙了不少大額投資者,所以平臺融資金額較小,資金流動有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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