會議紀要與會議記錄的區別是
會議紀要與會議記錄的區別是
會議紀要與會議記錄的區別是什麼?那麼,下面是小編給大家介紹的相關內容,希望對大家有幫助。
一、概念
(一)會議紀要
會議紀要,是在會議宗旨的指導下,根據會議記錄和會議檔案以及其他資料錘鍊而形成的,它是反映會議的基本情況和精神的紀實性公文,是傳達會議決定事項.要求參加會議的單位共同辦理的一種文種。
(二)會議記錄
會議記錄是對會議情況真實記載的一種事務性文書,它是研究總結會議情況的依據和查閱與會者發言內容的憑證。
(三)回憶簡報
會議簡報是反映、交流會議情況、引導會議發展的一種事務性文書。本來這三者含義是很清楚的,但在使用時,一些機關工作人員和秘書人員對這三者的聯絡和區別認識不清,造成相互混淆,從而影響公文作用的正常發揮,影響辦公效率。對此筆者就會議紀要與會議記錄、會議簡報的區別談點膚淺認識。
二、區別
會議紀要與會議記錄兩者都要求如實地反映會議活動情況和會議成果。它們的區別在於:內容上,會議記錄無論是詳記還是略記都是會議的原始記錄,參加會議的人如何說就如何記,既不能遺漏重要內容,更不能添枝加葉,結構上也不能隨意安排,語言以口語為主,而會議紀要則是在會議記錄的基礎上,透過執筆人的分析綜合,遵照突出重點、照顧全面的原則,按一定的邏輯順序加工而成。在作用上,會議記錄對會後分析、研究問題,執行、傳達並上報會議主要精神,檢查決定執行情況等,提供可靠的依據,起著備查作用,並在編史、修志、幹部考核以及落實政策、核實歷史方面起著無可替代的重要憑證作用,而會議紀要在此作用上要遜色得多,主要以安排、指導工作為主旨。在行文方式上,會議紀要屬於正式文種,可以經上級批轉下達,還可以由主持會議的機關和領導加批語下發,有時還可將會議紀要公佈於報刊;而會議記錄一般不上傳下達,不公開發表。在形成時間上,會議記錄隨會議結束即形成;而紀要則要經會後加工整理才能形成。
會議紀要與會議簡報兩者差異較大。首先在內容上,會議簡報以反映會議活動為主要物件,以反映會議程序、作用、成果及重要領導的活動為主要內容,即主要反映會議進行的情況、與會人員討論的問題,提出的建議、意見以及形成的共識等。根據會議的程序,每期簡報內容各有側重,其側重點可以是某一階段會議的重點,但不一定是整個會議的重點;而會議紀要則以工作中存在的某個或某些議題為主要物件,以反映會議對某些問題的不同意見、解決方法為主要內容,側重點是會議的成果,反映的是會議的主要精神。其次是在作用上,會議簡報供通報情況、交流經驗和會議主持者指導會議之用,不對受文單位產生行為約束力;而會議紀要供受文單位參考執行,具有幫助、指導的作用。另外在發文時間、方法上,會議簡報在會議期間、會議結束後均可發文,可以發一期或發多期,會議結束時可以有若干份簡報;而會議紀要則在會後行文,一次會議只有一份會議紀要。
會議紀要與會議記錄的區別:
1.性質上,會議紀要是法定行政公文;會議記錄是機關、單位內部用於記錄會議發言的事務文書。
2.內容上,會議紀要是經過整理加工的會議上達成的一致認識,是會議內容的要點;會議記錄是會議發言的原始記錄,基本上要做到有言必錄。
3.形式上,會議紀要基本上按照行政公文的規範格式;會議記錄沒有統一的格式,多是各單位自定。
4.釋出方式上,會議紀要按公文發文程式發,但沒有主送和抄送機關;會議記錄僅作為內部資料儲存,絕不公開發布。
5.在提煉加工程度上有區別,會議記錄,無論詳細記錄還是摘要記錄,都是原始記載,參加會議的人怎麼說就怎麼記,既不能遺漏重要內容,更不能添枝加葉;紀要則是在記錄的基礎上,透過執筆人的分析綜合,摘其要點,舍其蕪雜,按一定的邏輯順序,編排加工而成。記錄不是文章,只能作文章的'原始材料;紀要則是經過抽象思維,加工製作之後形成的文章
會議紀要與會議決議的區別:
1.會議紀要是根據會議情況寫的要點,是根據會議情況寫的要點,起草後,只要有關主管負責人審閱同意就可以定稿;而決議必須經與會者表決,按照法定程式通過後,才能生效。
2.一份會議紀要可以同時寫不同方面的毫無關聯的幾項決定,而一個決議只能寫某一方面或某一問題。即便象《關於建國以來黨的若干歷史問題的決議》這樣意義重大的宏篇鉅製,它的豐富的內容,也是緊緊圍繞黨的指導方針和路線而展開的,前後左右互相關聯,渾然一體。
3.會議紀要的內容可輕可重,可大可小,只要是會議議定了的就要寫進去;而決議的內容常常是一個單位或部門、一個地區或系統乃至黨和國家的重大問題.
4.紀要可以反映會議上的不同觀點,決議則只能反映多數人透過的一種統一的觀點。
5.紀要和決議的社會效用也不盡相同。紀要雖然有一定的權威性,但其中有些條文和要求,側重於領會和掌握有關精神,更帶有引導、指導的性質,決議則是一旦形成,有關方面對各項條款必須嚴格執行。所以決議具有更強的權威性。
紀要和簡報的區別:
1.承擔的任務不同。簡報只是報告和交流情況,供上下左右參考,對閱讀物件沒有硬性要求,一般也沒有什麼約束力。會議紀要則有一定的權威性。它的結論可以指導有關方面統一認識,它列入的議定事項,要求有關方面共同遵守執行,它對特定的閱讀物件有一定的指導和制約作用。
2 .簡報的編寫者在簡報中可以對他所寫的事件發議論,談看法,既可肯定,也可否定;會議紀要則必須忠實於會議情況,客觀地扼要地敘述會議的內容,不允許編寫者在紀要中對其內容進行評論。
3. 簡報要求文字簡短,一般在千字左右,最好不超過兩千字;會議紀要則不受文字長短的限制,該短則短,該長則長。有些內容豐富、問題重大的座談會紀要,洋洋萬言也是常見的。
4.會議紀要可以作為一種情況反映,縮寫成簡報;簡報則起不到紀要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