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租汽車公司司機勞動合同範本

出租汽車公司司機勞動合同範本

  甲方:

  乙方: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北京市勞動局制

  甲方

  乙方姓名        性別

  法定代表人文化程度

  出生日期 年 月 日

  居民身份證號碼

  單位地址家庭住址

  郵政編碼

  所屬街道辦事處

  根據《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甲乙雙方經平等協商,自願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條款。

  第一條本合同期限型別為______期限合同。本合同生效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其試用期______個月,本合同______終止。

  第二條乙方同意根據甲方工作需要從事出租汽車駕駛員崗位工作。乙方應按照營運任務承包合同以及崗位責任制要求,按時完成規定的營運任務。

  第三條甲方為乙方提供符合北京市公安交通管理局和出租洫管理局規定的營運車輛,建立健全駕駛員服務規程、勞動安全等有關規章制度。

  第四條甲方負責對乙方進行政治思想、職業道德、遵章守紀、業務技術、勞動安全及有關規章制度的教育和培訓。按國家和北京市的有關規定組織安排乙方進行健康檢查。

  第五條乙方應遵守勞動紀律和甲方的規章制度,乙方違反勞動紀律或規章制度,甲可依據本單位的規章制度處理,直到解除本合同。

  第六條甲方安排乙方執行不定時工作制,乙方在保證安全行車、完成甲任務的前提下,工作、休息和休假由乙方自行安排。

  第七條乙方完成規定的工作任務,甲方每月______日支付乙方工資,工資不低於______元;其試用期內工資______元。乙方的其他勞動報酬按駕駛員營運任務承包合同辦理。因甲方原因造成車輛停運的,在停運期間甲方支付乙方的工資,不得低於北京市最低工資標準。

  第八條甲乙雙方應按國家和北京市社會保險的.規定繳納職工養老、失業、大病醫療統籌及其它社會保險費用。

  第九條乙方因工負傷的工資和醫療保險待遇按國家和北京市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條乙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其醫療和病假工資待遇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一條甲方按照國家和北京市有關規定,保障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的工資、保險和有關福利待遇。

  第十二條乙方應保證完成甲方擔負的外事、搶險、主要客運集散點供車及其它特殊任務。

  第十三條訂立本合同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的,經雙方協商同意,可以變更本合同相關內容。

  第十四條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第十五條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1.在試用期內,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2.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甲方規章制度的;

  3.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甲骨文方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4.被有關部門吊銷《機動車駕駛證》、《出租汽車準駕證》、《出租汽車駕駛員監督卡》的;

  5.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第十六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但是應當提前三十日以局面形式通知乙方:

  1.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3.符合本合同第十三條規定,雙方不能就變更合同達成協議的。

  第十七條甲方瀕臨破產進行法定整頓期間或者生產經營狀況發生嚴重困難,確需裁減人員的,應當提前三十日向工會或全體職工說明情況,聽取工會或職工的意見,並向勞動行政部門報告後,可以解除本合同。

  第十八條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不得依據本合同第十六條、第十七條的規定終止、解除勞動合同:

  1.因工負傷被確認喪失或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

  2.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的;

  3.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內的

  4.復員轉業軍人和國家建設徵地農轉工人員初次參加工作未滿三年的;

最近訪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