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中學門衛職責

某中學門衛職責

某中學門衛職責1

  為保證幼兒園有一個良好的教育教學環境,切實保障幼兒園財產及周邊環境和全體師生的安全,根據《海濱縣幼兒園章程》第五十條的規定,特修訂本制度。

  1.按時開關大門,做到人不離崗,如離崗須有人代班。

  2.做好園內物資的'保衛工作,集體財產不得私自借、帶出園,特殊情況須有領導批示。

  3.保證園內的安全,教工的摩托車或非機動車進大門時,一律下車推行。推銷人員一律不得進入園內。

  4.工作時間無特殊情況拒絕私人訪客,工作來訪需問明情況登記入內。

  5.夜間值班時,注意防火、防竊、檢查門窗是否關好,如遇可疑情況,及時通知園長或公安機關。

  6.保持大門內外的清潔衛生,做好門內兩側的綠化的養護。

  7.門衛人員要衣著整潔,上班不抽菸,語言要和藹、文明,傳達室內要整潔,並有記事薄或留言黑板。

某中學門衛職責2

  為了維護正常的教學秩序,使學校師生財產免受破壞,保障師生員工人身安全。特制定門衛制度如下:

  1、學校門衛實行白天值班制度。

  2、值班人員必須嚴守崗位,認真履行值班職責,堅持文明團結,禮貌待人,不得擅離職守。

  3、未經允許外來人員不得隨意進出校園,對要求進入學校的人員,一律要先詢問清楚,進行登記,方可讓其入內。接送學生的家長在校門口止步。

  4、未到放學時間,不可讓學生從校門離開,有特殊原因,應由班主任出面才能讓學生離開。未到規定的時間不準讓寄宿生離開學校。

  5、外來車輛未經許可不得進入學校。進入校園的車輛應到規定位置停放。

  6、嚴禁各種商販進入校園或在校門口擺攤叫賣。

  7、配合值班教師管理好校門口的環境衛生。

  8、早上7:00開校門,晚上6:00鎖校門。負責校內及周邊安全防範工作,發現不安全隱患,採取措施及時處理,不能處理的要及時上報學校領導或值班老師。

某中學門衛職責3

  一、按時交接班,認真填寫交接班記錄。工作期間不能擅自離崗或找人頂替。因病因事確需請假,要經主管領導批准並作出門衛替班安排。

  二、做好來客登記,對會見學校領導和教師的要與其聯絡,同意後方可進入,嚴格禁止社會上的閒散人員進入學校。

  三、上課時間,禁止學生隨意進出校門。

  四、公物出校要驗明手續,須有領導或有關部門負責人簽字,方可放行。

  五、及時分發報紙、雜誌;對匯款單、信函、包裹、郵件要登記收發。

  六、校門口嚴禁停放各種車輛,要及時予以清理。

  七、工作期間不幹私活。保持門衛室內外衛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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