矛盾糾紛排查調處工作制度

矛盾糾紛排查調處工作制度

  在充滿活力,日益開放的今天,人們運用到制度的場合不斷增多,制度是指一定的規格或法令禮俗。那麼相關的制度到底是怎麼制定的呢?以下是小編精心整理的矛盾糾紛排查調處工作制度,歡迎大家借鑑與參考,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矛盾糾紛排查調處工作制度1

  一、定期排查制度

  ⑴要建立矛盾糾紛排查調處協調組,在規定期限內,認真妥善地處置化解職責範圍內的各種矛盾糾紛。

  ⑵矛盾糾紛排查調處領導組每月召開一次協調會。

  ⑶實行矛盾糾紛排查調處工作月報表制度,各社群矛盾糾紛排查調處協調組將本轄區排查處置情況在每月的日、日前向街道領導組寫出工作報告,書面彙報一次,街道司法所、司法調解中心每月日前將本轄區上月的排查調處情況報上級排查調處辦公室。

  ⑷對排查出的重點問題,如因涉及社會治安引發的問題,婚姻、家庭鄰里等民間糾紛,要求做到及時上報。

  ⑸各矛盾糾紛排查調處協調組每季度至少寫兩份資訊及時落實排查情況。

  ⑹經過排查沒有發現問題的也要記錄在案,實行"零報告"制度,對於排查出的主要問題要以督辦卡的形式交有關部門辦理。

  二、臺帳制度

  對排查出的影響穩定的傾向性、苗頭性問題,全部登記造冊,建立臺賬。

  定責任單位、責任人,定處置措施,定處置期限。

  問題已經解決的要及時銷賬,到期未能解決的要跟蹤督辦。

  三、工作協調製度

  透過各種渠道及時收集矛盾糾紛排查調處資訊,認真分析,梳理歸類。

  每月召開一次矛盾糾紛排查調處工作協調會議,對排查出的各類矛盾糾紛,按照"分級負責,歸口處置"的原則,落實到有關部門、單位和責任人,並提出處置期限。每次協調會議必須形成會議紀要。

  對群眾反映強烈、處置難度大、有可能引發重大治安問題和群體性的事件的矛盾糾紛,及時提交矛盾糾紛排查調處領導組研究,提出具體的處置意見,並從有關部門抽調人員組成工作組,及時調查處理。

  四、定期報告制度

  各單位矛盾糾紛排查調處辦公室,要將排查出的矛盾糾紛情況定期報告同級黨委、政府和上一級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委員會辦公室。對排查出來的重大矛盾糾紛,按照協調會議議定的'要求由有關部門、單位限期處置,本級解決不了的,在向同級黨委報告的同時,報告上級綜治委,由上級黨委、綜治委協調有關部門限期解決。對有可能引發重大治安問題和群體性的事件的矛盾糾紛要隨時上報,經排查沒有發現問題,也要記錄在案,實行"零報告"制度。矛盾糾紛排查調處辦公室要將本單位部門矛盾糾紛排查處置情況每月總結一次,形成專門報告,上報同級黨委、政府和上級綜治委。做到一月一總結,一月一分析,一月一上報。對在本單位造成一定影響或發生越級赴地市以上群體上訪事件,要寫出專門報告,同時要認真填寫矛盾糾紛排查調處工作月報表。省綜治委統一印製了《全省矛盾糾紛排查調處工作情況月報表》,由各單位按月將矛盾糾紛排查調處情況統一填寫後,於下月的日前報局(委)矛盾糾紛排查調處辦公室。

矛盾糾紛排查調處工作制度2

  工作宗旨:

  維護校園安全、穩定、文明,定期排查、及時發現並化解校園內教職工及家屬之間、師生之間、學生之間各類矛盾糾紛,消除各種不安全、不穩定、不文明的因素,創安全、穩定、文明、和諧、團結的校園。

  工作要求:

  1、學校各類矛盾糾紛排查調處在學校矛盾糾紛排查調處小組領導下進行,小組成員要明確分工、各司其責。

  2、定期排查校園內各類矛盾糾紛,建立領導小組——各處室組——班級之間資訊雙向反饋的暢通渠道。

  3、排查調處矛盾糾紛要遵守預防為主、發現調處為次的原則,以說明教育為主要方法,以團結、安全、穩定為出發點。

  4、排查調處矛盾糾紛不推諉,誰先知道誰負責,重大問題上報校黨委、校委會研究處理。

  5、無論是定期排查,還是問題的發生及處理都要及時、真實地做好記載並做好歸檔工作。

  6、每月對學校矛盾糾紛排查調處工作進行彙總,填好矛盾糾紛排查調處月報表,供各級領導和學校檢查。

矛盾糾紛排查調處工作制度3

  一、重點和範圍

  排查的重點是:有可能影響社會穩定的突出治安問題;有可能引發影響社會穩定的各類矛盾糾紛;有可能發生重大治安、災害事故的苗頭、隱患;群眾比較關注、反映強烈的熱點、難點問題。

  主要範圍是:

  1、因宅基地、通徑等問題引發的矛盾糾紛;

  2、因私營企業和家庭工業拖欠職工工資的糾紛;

  3、因婚姻、家庭、鄰里關係引發的各類民間矛盾糾紛;

  4、因小區開發徵用土地等引起的糾紛;

  5、其他問題引發的矛盾糾紛。

  二、程式與方法

  l、定期排查。每月排查一次,對矛盾糾紛排查調處情況,及時彙總,經主要負責人簽字後於每月20日前報鎮政法辦。遇有重大緊急情況隨時上報。不得遲報、漏報或隱瞞不報。沒有發現問題的,實行“零報告”制度。

  2、每月召開一次矛盾糾紛排查工作資訊員會議,要有會議記錄,隨時掌握各小組糾紛情況。

  4、對排查出的矛盾糾紛,按照“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和部門職責分工,交辦給主管負責人。並配合協調至該糾紛解決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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