產品檢驗委託的合同

產品檢驗委託的合同

  甲方:

  乙方:

  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就甲方委託乙方進行產品檢驗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一、甲方將下列樣品委託乙方,由乙方根據甲方要求或國家、地方、行業、企業標準對樣品進行檢驗檢測,並及時出具檢驗報告書交與甲方,乙方僅對甲方送樣樣品負責。

  二、樣品名稱、數量及檢驗專案。

  樣品:副產鹽酸;

  送樣量:1000ml/批;

  檢測專案:重金屬含量。

  三、收費標準

  檢驗費:200元/件。

  四、協議期限:本協議自2013年元月1日起至2015年12月31日內有效。

  五、收費方式: 甲方送檢前付委託檢驗費,乙方待甲方費用付清後再作檢驗。

  六、違約責任: 乙方必須向甲方提供優質的服務,檢驗報告書及時通知並交給乙方簽收。

  七、本協議一式二份,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八、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

  甲方:             乙方:

  (蓋章)              (蓋章)

  經辦人(簽字):      經辦人(簽字):

  簽訂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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