產品檢驗委託的合同
產品檢驗委託的合同
甲方:
乙方:
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就甲方委託乙方進行產品檢驗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一、甲方將下列樣品委託乙方,由乙方根據甲方要求或國家、地方、行業、企業標準對樣品進行檢驗檢測,並及時出具檢驗報告書交與甲方,乙方僅對甲方送樣樣品負責。
二、樣品名稱、數量及檢驗專案。
樣品:副產鹽酸;
送樣量:1000ml/批;
檢測專案:重金屬含量。
三、收費標準
檢驗費:200元/件。
四、協議期限:本協議自2013年元月1日起至2015年12月31日內有效。
五、收費方式: 甲方送檢前付委託檢驗費,乙方待甲方費用付清後再作檢驗。
六、違約責任: 乙方必須向甲方提供優質的服務,檢驗報告書及時通知並交給乙方簽收。
七、本協議一式二份,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八、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
甲方: 乙方:
(蓋章) (蓋章)
經辦人(簽字): 經辦人(簽字):
簽訂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