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資績效考核方案

工資績效考核方案

  為了確保事情或工作有序有力開展,常常需要提前制定一份優秀的方案,方案是書面計劃,是具體行動實施辦法細則,步驟等。那麼應當如何制定方案呢?下面是小編為大家收集的工資績效考核方案,歡迎大家借鑑與參考,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工資績效考核方案1

  一、指導思想

  根據績效工資的有關檔案精神和學校實際,在上級核撥的績效工資總量內,以實行聘任制和崗位管理為重點,維護教職工利益,構建科學合理、公平、公正的激勵機制,規範學校內部分配辦法,探索建立科學規範的分配機制,充分發揮津貼補貼的槓桿作用,以責任和業績為依據,多勞多得,優績優酬,拉開分配差距,體現干與不幹不一樣,幹多幹少不一樣,幹好幹壞不一樣,激勵教職工愛崗敬業,紮實工作,開拓進取,積極主動完成各項工作任務,推動教育教學工作又好又快發展。

  二、實施物件我校在編在崗的正式教職工。

  三、分配原則

  1、堅持“不勞不得,多勞多得,優績優酬,兼顧公平”的原則,津補貼發放以工作績效考評結果(教師量化積分)作為主要分配依據,適當拉開分配距離,向一線教師,骨幹教師和成績突出的教師傾斜。無論什麼原因,只要沒有崗位績效考核結果,就不能參與獎勵性績效。

  2、根據崗位職責科學分配,實行相應職稱就近分配。

  3、堅持“公正、公平、公開”的原則,實行陽光操作,分配方案經教師大會或教代會通過後實施。學校對教職工的思想政治表現、工作態度、業務能力、履行職責、工作成績等,每月進行一次考核,考核分德、能、勤、績四部分,總分為100分(不包括加減分)考核後及時公示,確保教職工有知情權,參與權和監督權。

  4、實行全鄉統籌,兼顧各校實際的原則,統籌部分適當向薄弱學校傾斜。各村小參照本方案就近考核教師。

  四、考評程式

  1、每月結束,由校行政組織教導處、教研組相關人員組成考評小組,按考評細則,對照過程進行檢查評估,綜合考評,實行量化積分,然後將考評結果進行公示,無異議後累計分配一學期績效工資。

  2、中心小學組織考評小組對轄區內的村級完小、教學點,依照考評辦法進行抽查複評,對各校教職工的工作績效進行評定,進行津貼發放 . 3、中心完小副校長和各村小校長由中心完小校長考核,中心完小教師由教學副校長按照方案組織考核,各村小教師由各村小校長以學區為單位,參照本《績效考核方案》,結合各自實際。制定本校考核細則量化考核本校教師,然後把考核結果報中心小學審查。

  五、績效工資分配辦法

  1、績效工資總額的70%分別按對應檔次按月打入工資帳戶。

  2、績效工資總額的30%,由學校統籌整體安排,不屬於任何個人,學校按教師績效考核結果依照相應職稱職責對應量化分配。

  凡違反《教師法》、《中小學教師職業道德規範》及有關檔案規定,受到主管部門通報批評、警告、記過、開除留用察看處分的,或是受到公安機關刑事處罰的,不參與考評,不享受所有績效工資,70%部分列入學校30%部分總額一同考核。3、績效工資的30%一學期發放一次(即每年的1一6月在六月底結算,7—12月12月底結算)。其中假期的一月份、七月份考核的成績列入上年12月份和當年的6月份計算套發,元月份、7月份扣除全鄉統籌部分外按本人的績效津貼全部發放,二月份、八月份按本人上撥績效津貼足額髮放。

  4、凡是教育局認可的借調人員,減除教育局和鄉統籌部分後全額髮放;

  5、由縣以上醫院鑑定無法正常上班的精神病人,癌症病人及其他特殊病人,減出統籌部分外全額髮放,在職人員在法定休假期內、公傷治療期間,績效工資全額髮放,一學期病事假累計在一個月以內的基礎績效工資照發,病事假累計超過一個月的,從超假之日起,扣一月基礎績效的10,累計超過兩個月的(含兩個月),扣兩個月基礎績效的15,累計超過三個月(含三個月)以上五個月以下(含五個月)扣25;六個月及以上的,基礎性績效每月只發50。連續請病假一月及以上的,其獎勵性績效工資均納入所在學校統籌,按績效工資分配辦法執行。6、班主任津貼按每生每月一元發放,不足20人的按每月20元發放,班主任津貼每學期按五個月計算,依據班主任考核細則實行每月量化,期末累計結算。

  7、教研組長每月發30元崗位津貼,每學期按五個月結算,取消每月行政管理人員崗位津貼;

  8、正在立案審查或停職的人員,停發審查停職期間的獎勵性績效工資,基礎性績效按第2款執行。

  六、分配方式

  1、從全體教師獎勵績效總額中提留10?用作期末教學質量獎懲,每月從總津貼中扣除應該支付的班主任津貼,教研組長津貼,代課金等相關津貼外,以上合稱公共金。期末結算時按相應職級依照一定的方式分攤公共金,根據量化積分累計計算兌現教師每月績效工資。

  2、根據我校實際,本年度教師工作量均按有關檔案執行,沒有超工作量。

  3、本方案中沒有涉及的內容在具體量化過程時由考核小組參照有關條款和檔案會議決定。

工資績效考核方案2

  一、績效考核管理小組工作章程

  (一)醫院績效考核管理小組在醫院法人代表的直接領導下開展工作,主要對醫院績效考核目標值實施有效評估。

  (二)績效考核管理小組組織結構

  1、堅持公開、公平原則,堅持民主集中制和規範管理原則,有效落實績效考核標的,促進醫院內部管理持續、健康發展;

  2、透過不斷修訂、完善醫院績效考核制度,進一步加強績效考核的實效工作,充分發揮績效考核的激勵作用。

  (三)績效考核管理小組組成結構

  1、組長:醫院法人代表或黨委書記;

  2、副組長:醫院黨委書記或副書記;

  3、組員:院級副職行政領導、醫務科、護理部、財務科、質控核算管理部、人事科、醫院感染管理科、科教科、藥學科、紀檢監察等線管部門的負責人;

  4、受法人代表委託,績效考核管理小組的行政協調事務由承擔績效考核行政職能的部門(人事科)負責。

  (四)績效考核管理小組的主要工作任務

  1、建立、健全醫院績效考核管理體系,對相關科室提出的績效考核專案與標準進行審議;

  2、補充、修訂、完善醫院績效考核管理制度和績效考核標的目標值;

  3、跟蹤並評估科室績效情況,指導科室改進管理缺陷,對存在問題及時提出改正措施或懲戒意見;

  4、建立個人績效考核檔案,追蹤並評估個人績效考核情況並作為獎懲、職務晉升和年度考核的依據;

  5、對有爭議的績效考核專案及管理等相關事宜進行審議,確定考核方式,不斷提高績效考核管理效率。

  (五)績效考核管理小組採取民主集中制工作制度。

  (六)召開績效考核管理小組會議,實際參會人數不應少於應到會人數的2/3,會議決議方為有效。

  (七)績效考核管理小組,根據需要討論的問題,定期或不定期召開會議,原則上每月一次。

  (八)績效考核管理小組的重要會議應形成會議紀要,以檔案形式作為績效考核管理的執行依據。

  (九)在本工作章程(試用)具體實施過程中,如遇未盡事宜,可由人事科提交績效考核管理小組研究決定。

  (十)本檔案自下達之日起實施,原有關規定與本檔案不符的,按本檔案規定執行。

  (十一)本檔案最終解釋權歸績效考核管理小組。

  二、醫院績效考核管理辦法

  為進一步加強醫院績效考核實施力度,建立科學的激勵約束機制,實現全方位的綜合平衡管理,經研究,制訂以下績效考核管理辦法。

  (一)績效考核管理意義

  績效考核是透過一定的方法和客觀的標準,對科室及職工個人在醫德醫風、財務管理、規章制度執行以及工作業績等方面進行的綜合評價,是醫院行政管理工作的重要核心環節和基礎工作。

  (二)績效考核目的

  有效的績效考核,是促進職工提高制度執行力和綜合素質的積極手段,以保證醫院管理目標的實現,更好地促進醫院發展。

  (三)績效考核組織機構

  1、績效考核工作在醫院績效考核管理小組的監督指導下實施;

  2、醫院績效考核管理小組的工作由醫院法人代表直接負責;

  3、負責績效考核工作的各相關職能管理部門。

  (四)績效考核實施手段

  1、手工-計算機輔助管理

  由於部分考核文件需要被考核人親筆簽字,所以只能是手工與計算機一起管理,對於有條件的醫院無需簽字的文件均可納入網上考核管理。

  2、計算機資訊化管理

  未來,當全區/縣/市統一實施醫院資訊化管理,醫院可以選取市面上通用的醫院績效考核軟體進行績效考核管理,以會計核算管理、成本核算管理、物流管理、固定資產管理、績效核算管理為基礎,關鍵考核指標(KPI)為主導的績效考核體系,在績效考核中引導科室和醫務人員正確開展醫、教、研各項工作,科學實現醫院發展的戰略目標。幫助醫院管理層對具有戰略重要性的領域做全方位的追蹤,確保日常業務運作與醫院所確定的戰略目標保持一致。

  3、個人績效檔案管理

  建立個人績效考核和醫德考評檔案,實行職工績效(醫德)考核加分或缺陷登記,作為 獎懲、職務晉升和年度考核的依據。

  (五)績效考核專案

  1、科室績效考核專案

  運用“二八”管理原理,建立平衡計分卡和關鍵績效考核指標(KPI),對科室實施績效考核。具體如下:

  1)平衡計分卡(權重百分制)

  ① 財務管理維度60%——收入與成本控制/月指標

  ② 顧客服務維度15%——創造病人忠誠度/月指標

  ③ 內部流程維度20%——質量與品質控制/月指標

  ④ 學習成長維度5%—— 開發核心競爭力/年指標

  平衡計分卡由四級關鍵考核指標(KPI)組成。

  2)關鍵績效考核指標(KPI)

  ① 財務管理維度指標(月指標)

  a、二級考核指標:效益效率;專項控制

  b、三級指標:

  效益效率指標含:業務收支結餘率;人均收支結餘;百元收入耗材率;百元固定資產收入;庫存總額控制額;盤點金額;費用控制率。

  專項控制指標含:門診藥品比例;住院藥品比例;醫保專項。

  ② 顧客服務維度指標(月指標)

  a、二級考核指標:病人信任度;零缺陷管理

  b、三級指標:

  病人信任度指標含:病人滿意度;門診工作量;住院工作量;檢查人數;處方調配人次。

  零缺陷管理含:投訴;差錯;事故與賠償。

  ③ 內部流程維度指標(月指標)

  a、二級考核指標:服務質量;服務效率

  b、三級指標:

  服務質量指標含:入、出院診斷符合率;出院病人治癒好轉率;手術前後診斷符合率;甲級病歷;醫療質量綜合考評指標;院感、醫保管理綜合考評指標;首問負責制;有質量有效率的完成崗位職責等。

  服務效率指標含:合理用藥(含合理用血);出院病人平均住院日;無故延時出診;相關科室滿意率等。

  ④ 學習成長維度指標(年度指標)

  a、二級考核指標:科研教學;員工成長

  b、三級指標

  科研教學指標含:開展新專案;教學;科研;論文。

  員工成長指標含:繼續醫學教育;學歷教育;素質教育;後備人才梯隊建設。

  ⑤ 護理質量綜合考評指標

  ⑥ 藥學科綜合考評指標

  ⑦ 四級考核指標

  a、事故與賠償:詳見《醫院醫療事故、醫療糾紛處理及責任追究制度(試行)>的通知》。

  b、醫療質量綜合考評指標:詳見《醫院醫療質量管理方案(修訂稿)》

  c、費用質量控制

  d、院感、醫保管理綜合評價指標

  2、個人績效考核

  1)對個人績效考核主要建立在財務維度、顧客服務維度和內部流程維度指標的基礎上,並實行個人績效考核缺陷扣分登記制。

  2)個人績效考核專案

  ① 財務維度指標

  a、二級指標:業績考勤

  b、三級指標:出勤率

  ② 顧客服務維度指標

  a、二級考核指標:服務意識;零缺陷管理

  b、三級指標:

  服務意識指標含:首診負責制(首問負責制)

  零缺陷管理含:投訴;差錯;事故與賠償。

  ③ 內部流程維度指標

  a、二級考核指標:服務質量;服務效率

  b、三級指標:

  服務質量指標含:甲級病歷;醫療質量綜合考核指標;護理質量綜合考評指標;藥學科綜合考評指標;院感、醫保管理綜合考評指標等。

  服務效率指標含:合理用藥(含合理用血);無故延時出診等。

  ④ 個人績效考核按權重百分制扣分

  合格:85分及以上;

  基本合格:60分-84分;

  不合格:60分以下。

  (六)對科主任(含護士長)及以上幹部的職務考核

  1、對科主任(護士長)的職務考核分別以科室或護理單元的績效考核得分作為參考值。

  2、科主任(護士長)職務考核評分標準

  1)合格:85分-75分;

  2)基本合格:74分-60分;

  3)不合格:60分以下。

  3、科主任(護士長)無故三次不參加院週會或醫院通知的中層幹部會議,給予“院內記過”一次。

  (七)醫德醫風考核

  1、醫德醫風考核《醫院醫德醫風考評實施方案(試行)》規定執行。

  2、醫德醫風考評等次

  優秀:考評得分在90分以上(含90分),且沒有扣分。

  良好:考評得分在80分以上(含80分),且扣分不超過15分。

  一般:考評得分在60分以上(含60分),且扣分不超過30分。

  較差:考評得分在60分以下或扣分超過30分或有“一票否決行為”。

  3、建立醫務人員醫德考評檔案,進行加分與扣分登記。

  (八)績效考核辦法

  1、績效考核工作由醫院績效考核管理小組監督、指導實施。

  2、醫德醫風考評由醫院醫德考評工作領導小組監督、指導實施。

  3、各項績效考核關鍵指標(KPI),對應不同型別科室。

  4、各相關管理部門,負責組織本部門職能範疇內的績效考核和醫德考評工作,對應各項考核指標按月、季度、年度實施考核(詳見醫院績效考核實施總表和醫院醫務人員醫德考評標準),並將相關評分值輸入計算機資料庫和醫德考評資訊登記,以便及時彙總各科室和個人的最後考評得分。

  5、個人績效考評缺陷管理

  對個人績效考核的重大缺陷扣分,由負責績效考核的各相關管理部門,提交人事科登記在個人績效考核檔案中。

  6、對有爭議的績效考核專案及評分等相關事宜,由負責績效考核(醫德考評)的各相關管理部門提出確認申請,提交醫院績效考核管理小組或醫德考評工作領導小組審議確認。

  (九)雙重扣分與一票否決

  1、試行雙重扣分與處罰的績效考核專案

  1)病歷質量

  2)事故與賠償

  3)傳染病疫漏報

  2、一票否決情形

  1)醫德醫風違紀(詳見《醫院醫德考評實施方案(試行)》)

  2)一級甲等醫療事故

  (十)獎懲

  1、績效考核結果與績效獎金分配、職務晉升和年度考核掛鉤。

  2、個人績效考核情況

  1)一個年度內有一個月得分在60分以下的,當年度考核等次即定為:基本合格;二個月得分在60分以下的,當年度考核等次即定為:不合格。

  2)一個年度內有一個月得分在70分-84分之間的,當年度考核等次不得評定為:優秀;二個月得分在70分-84分之間的,當年度考核等次即定為:基本合格。

  3)發生一票否決情形的,當年度考核即定為:不合格。

  4)被鑑定為一級醫療事故的.直接負責人延遲3年晉升、晉級;被評定為二、三級醫療事故的直接負責人延遲2年晉升、晉級。

  5)醫德考評等次被確定為“一般”的人員,當年不得申報晉升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專業技術職務任職年限計算延遲一年;醫德考評等次被確定為“較差”的人員,其任職年度考核等次直接確定為不稱職(或不合格),不計算考核年限,當年度不得申報晉升專業技術職務任職和晉升薪級工資,專業技術職務任職年限計算延遲2年。

  3、中層幹部(含護士長)及以上幹部的職務考核情況

  1)科室或護理單元在一個年度內有一個月得分在60分級以下的,相關科室主任或護士長,當年度考核等次不得評定為:優秀。

  2)科室或護理單元在一個年度內有二個月得分在74分-60分的,相關科室主任或護士長,當年度考核等次即定為:基本合格。

  3)中層幹部(含護士長)一年內因各種原因3次被“院內記過”的,當年度考核即定為基本合格,並取消6個月中層幹部(含護士長)職務津貼,6個月後視為整改情況再予恢復或撤銷性質職務。

  4)行政管理連帶責任

  對科室或護理單元的績效考核結果以及行管綜治等方面工作出現的重大問題,職能科室和院級領導負行政管理連帶責任,並由醫院績效考核管理小組提出獎懲意見。

  4、績效考核(醫德考評)結果如達到《關於下發<醫院職工獎懲條例>的通知》規定的,按獎懲條例處罰。

  5、科研論文獎勵按醫院科教部相關規定執行。

  (十一)本辦法將根據執行情況,實施動態管理。原有關規定與本檔案不符合的,按本檔案規定執行。

  (十二)本辦法從檔案下達之日起全面推行實施。

  (十三)本辦法最終解釋權歸醫院績效考核管理小組。

  三、醫院醫療事故、醫療糾紛處理機責任追究制度

  (一)總則

  1、為加強醫療質量管理,明確醫療糾紛的責任,便於有關責任人員吸取教訓,保障醫患雙方的合法權益,特制定本制度。

  2、本制度適用於全院各科室。

  3、各科室應進一步加強醫療質量管理,重視醫療安全工作,健全並落實各項醫療制度,積極防範醫療事故、醫療糾紛的發生。

  (二)醫療糾紛的處理

  4、醫療糾紛發生後,當事科室負責人及當事人應積極做好解釋工作,以利糾紛及時解決。當患者或家屬不能理解或接受時,當事人或當事科室可以提請醫務科進行處理。

  5、醫務科接到報告後,應立即組織人員對醫療糾紛進行調查核實,得出初步結論,必要時封存有關的病歷資料及相關物品,將情況如實向本醫療機構的負責人報告,向家屬通報、解釋,並組織力量維護工作秩序。

  6、較為複雜的醫療糾紛由院領導根據醫務科的調查結論,提出初步處理意見,並向患者通報、解釋。

  7、醫療糾紛發生後需市衛生局出面協調解決的,由醫務科提請市衛生局醫政處進行調解。

  (三)醫療糾紛評析

  8、醫務科負責組織相關專家對醫療糾紛進行初步評析工作,評析結論定期提交醫院績效管理小組討論,責任科室根據情況制定整改措施,質控核算管理部負責落實處理意見並對整改、處理結果進行督查。

  9、醫療糾紛評析工作程式

  1)醫院績效考核管理小組對醫療糾紛性質和對當事責任人的處理負有最終裁決權,必要時邀請相關專家參加討論提出評鑑意見。

  2)對需要進行評析醫療糾紛的識別

  ① 凡發生補償的所有醫療糾紛(包括醫藥費減免);

  ② 雖無補償,但已嚴重影響本單位聲譽的醫療糾紛;

  ③ 當事人或當事科室對本單位評析結果不滿,要求複評的醫療糾紛(原則上覆評1次)。

  3)醫療糾紛的經濟補償包括以下費用:

  ① 由人民法院裁定,醫院應作出的經濟補償或賠償;

  ② 糾紛發生後經上級行政機關或醫院調解,醫院應作出的經濟補償或賠償;

  ③ 糾紛發生後經上級行政機關或醫院調解,由醫院承擔或免除的醫療費用。

  4)醫療糾紛的資訊來源

  ① 病人或家屬的投訴;

  ② 當事人或當事科室的報告;

  ③ 上級部門或醫院在醫務工作檢查中發現的。

  5)醫療糾紛的評析內容

  ① 醫療糾紛的原因;

  ② 醫療糾紛的性質;

  ③ 醫療糾紛的評析結果:可以避免、存在缺陷、不可避免。

  (四)醫療糾紛性質的認定

  10、經醫療糾紛評析,醫院績效考核管理小組對醫療糾紛發生的原因、存在的缺陷、應吸取的教訓提出書面整改意見。

  11、醫院績效考核管理小組根據醫療事故及糾紛的評析意見,認定當事人或當事科室應承擔責任的大小,主要責任人及次要責任人。

  12、有下列情形之一,應認定為可以避免的醫療糾紛:

  1)上級醫療事故專家鑑定組鑑定屬醫療事故的或經人民法院審定認為診療行為存在過錯的。

  2)雖未經醫療事故鑑定,但醫務人員在診療護理過程中,有違反或未嚴格執行衛生管理法律、行政法部門規章和診療護理規範、常規等醫療行為,給病人造成人身損害的。

  3)由其他缺陷直接導致的醫療糾紛。

  4)因管理不善、醫德醫風敗壞引起,並導致嚴重後果的,經醫院績效考核管理小組評析認為屬可以避免的醫療糾紛。

  13、有下列情形之一,應認定為存在缺陷的醫療糾紛:

  1)在整個診療護理過程中,存在醫療管理缺陷、醫德醫風缺陷或其他缺陷的,但夠不上“可以避免”的醫療糾紛。

  2)存在醫療缺陷,但該缺陷與不良後果無直接因果關係。

  14、符合下列條件,應認定為不可避免的醫療糾紛:

  1)《醫療事故處理條例》規定的六種不屬於醫療事故的情形;

  2)醫務人員在診療護理過程中無過失,由難以預見或雖在預料之中,也已採取了預防措施,但終因難以防範的原因導致的醫療糾紛。

  (五)醫療糾紛責任人的處理

  15、存在缺陷的醫療糾紛的處理:相關責任人員承擔醫院補償(賠償)費用額分段計算比例如下:

  A段、0-1萬元(包括1萬元):15%

  B段、1-2萬元(包括2萬元):10%

  C段、2-5萬元(包括5萬元):5%

  D段、5-10萬元(包括10萬元):3%

  E段、10萬元以上:1-2%

  1)補償(賠償)費額度在1萬元以內(包括1萬元):相關責任人承擔醫院補償(賠償)費用為A段的65%,醫療組長承擔25%,科室主任承擔10%;

  2)補償(賠償)費額度在1-2萬元(包括2萬元):取消相關責任人當年評先評優資格並承擔醫院補償(賠償)費用(A+B)段的65%,醫療組長承擔25%,科室主任承擔10%;

  3)補償(賠償)費額度在2-5萬元(包括5萬元):取消相關責任人當年評先評優資格並承擔醫院補償(賠償)費用(A+B+C)段的65%,醫療組長承擔25%,科室主任承擔10%;

  4)補償(賠償)費額度在5-10萬元(包括10萬元):相關責任人當年年度考核為基本合格,相關責任人承擔醫院補償(賠償)費用(A+B+C+D)段的65%,醫療組長承擔25%,科室主任承擔10%;

  5)補償(賠償)費額度在10萬元以上:相關責任人當年年度考核為不合格並承擔醫院補償(賠償)費(為A+B+C+D+E)段的65%,醫療組長承擔25%,科室主任承擔10%。

  16、可以避免的醫療糾紛:責任人員承擔醫院補償(賠償)費用額分段計算比例如下:

  A段、0-2萬元(包括2萬元):20%

  B段、2-5萬元(包括5萬元):10%

  C段、5-10萬元(包括10萬元):5%

  D段、10萬元以上:1-3%

  1)補償(賠償)費額度在2萬元以內(包括2萬元):相關責任人承擔醫院補償(賠償)費用為A段的65%,醫療組長承擔25%,科室主任承擔10%;

  2)補償(賠償)費額度在2-5萬元(包括5萬元):承相關責任人當年評先評優資格並承擔醫院補償(賠償)費用(A+B)段的65%,醫療組長承擔25%,科室主任承擔10%;

  3)補償(賠償)費額度在5-10萬元(包括10萬元):相關責任人當年年度考核為基本合格並承擔醫院補償(賠償)費用(A+B+C)段的65%,醫療組長承擔25%,科室主任承擔10%;

  4)補償(賠償)費額度在10萬元以上:相關責任人當年年度考核不合格並承擔醫院補償(賠償)費用(A+B+C+D)段的65%,醫療組長承擔25%,科室主任承擔10%。

  17、經醫療事故技術鑑定為一級事故:相關責任人專業技術職務低聘一檔兩年,情節來得者報上級部門吊銷執業資格證書。相關責任人承擔醫療補償(賠償)費用參照可以避免的醫療糾紛承擔比例。

  18、如同一糾紛存在多個責任科室,各科室相關責任人承擔醫療補償(賠償)費用比例由醫院績效考核管理小組根據責任程度決定。

  19、未設床科室(含醫技科室)產生醫療糾紛賠償責任時,相關責任人承擔醫院補償(賠償)費用各比例段的85%,科室主任承擔15%。其它責任參照上述條款。

  20、因護理人員產生醫療糾紛賠償責任時,相關責任人承擔醫院補償(賠償)費用各比例段85%,護士長承擔15%。其它責任參照上述條款。

  21、同一人員一年內連續發生兩起可以避免的醫療糾紛,且均為主要責任人,暫停執業半年進行培訓,情節嚴重者應予待聘、直至終止聘用合同。暫停執業期間按職工最低工資標準發放生活費,暫停執業期滿經考核合格方可重新執業。

  22、同一科室一年連續發生兩起可避免的醫療糾紛,且給醫院造成5萬元以上(包括5萬元)經濟損失或給醫院造成嚴重不良影響者,該科室將被列為重點監控科室,質控核算管理部應對其每月不少於2次的質量監控,該科室責任人每月將科室整改情況向質控核算管理部進行彙報,醫院將視整改情況對監控科室作出相應處理,直至達到醫院下達的整改要求為止。

  23、雖未經醫療事故技術鑑定,但由於工作人員脫崗、嚴重不負責任、嚴重違規違紀、違規開具醫學證明等造成的醫療事故或糾紛,或因私自收費、私自向病人賣藥賣器械等造成醫療事故或糾紛的,相關責任人承擔全部賠償費用,同時按有關規定作出行政處理;構成犯罪的,由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24、對於技術原因導致的醫療糾紛從輕處理,對於責任原因導致的醫療糾紛加重處理。

  (六)管理者的責任

  25、發生補償(賠償)額度在50萬元以上(包括50萬元)的醫療糾紛,並經評析或鑑定屬可以避免的醫療糾紛,相關科室負責人,除經濟處罰外另給予院內記過一次。

  26、出現重大醫療事故,給醫院造成巨大經濟損失和惡劣社會影響的,按相關規定追究 院領導和管理人員的責任。

  (七)醫療糾紛、事故的備案登記

  27、各科室應及時將本科室醫療糾紛發生情況上報醫務科、瞞報、漏報醫療糾紛及發生糾紛後未按規定及時上報的科室,經查實每發現一起扣質控考核總分3-5分。

  28、醫務科對發生的醫療糾紛、事故登記備案、經醫院績效考核管理小組討論認定後納入個人檔案。醫務科對醫療糾紛下述相關資料另案儲存備案:

  1)醫療糾紛資訊來源;

  2)當事人員的書面陳訴和認識;

  3)院部對事件的調查報告;當事病人、醫務人員及其他有關部門人員的證據和檢驗、檢查報告;

  4)醫學鑑定報告、醫院及科室對醫療糾紛的評析結論;

  5)醫院的處理意見及醫患雙方協商解決的協議書;

  6)醫院對相關責任人的行政處理意見。

  29、醫院設立“風險獎”。如科室一年未發生產生賠償的糾紛或事故,同時科室效益與上一年度相比增加5%、10%、15%及20%以上者,醫院將分別給予科室3000元、6000元、9000元及12000元的獎勵(目前暫限在開放床位10張以上病區的科室及急診科試行)。

  (八)附則

  30、本制度最終解釋權歸醫院績效考核管理小組。

工資績效考核方案3

  為確保公司發展戰略的順利實施,建立和完善公司績效考核體系,特制定本辦法。

  一、基本原則

  (一)堅持科學、系統、客觀、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

  (二)建立面向公司戰略、全過程監控的績效考核體系;

  (三)按照權責對等的要求,進一步明確上級和下級之間的管理關係、責任關係;

  (四)按照現代人力資源管理的要求,公司各級管理者要認真履行績效管理的職責,切實承擔起績效責任和績效管理責任;

  (五)績效考核工作與評選先進工作相結合,兼顧部門績效與員工個人績效,兼顧業務部門與綜合部門;

  (六)注重持續不斷的績效溝通和績效改進。

  二、總體要求

  (一)考核工作要建立在客觀事實的基礎上,考核者應當根據公司制定的考核評價標準,客觀、公正的對被考核者進行績效評估;

  (二)考核者要把績效考核作為一項重要的管理工作,透過績效考核過程中的績效輔導、績效溝通、績效反饋,指導、幫助、激勵直接下屬更好的工作、更好的成長,不斷提升自身的管理能力;

  (三)加強對績效考核工作的監督,對員工反映的問題,要按職責範圍及時檢查和處理,追究有關人員的責任。

  三、考核指標

  (一)部門績效考核:結合年度全面預算工作,在各部門上報、彙總分析的基礎上,由公司財務管理部牽頭組織,各部門配合,共同制定部門年度績效考核指標(即各部門經濟指標和重點工作)、方法和程式,報公司經理辦公會議審定,並以部門工作目標責任書作為部門的績效合約,在公司年度工作會議上籤訂。

  (二)員工績效考核:包括中層管理人員的績效考核和一般員工的績效考核。

  1、考核指標採取“定量+定性”的方式設計,儘可能量化,不能量化的儘量細化。主要考核以關鍵績效指標為核心的工作業績,由關鍵績效指標和一般績效指標組成。

  2、關鍵績效指標基於對公司戰略目標的分解,()是對戰略目標的細化和具體化;一般績效指標基於對工作職責的考核。

  3、公司人力資源部牽頭組織制定《公司員工績效考核指標體系及評價標準》,並對該指標體系及評價標準實行動態管理,每年進行修訂、完善,公司分管領導、中層管理人員依據部門年度工作目標責任書確定的考核內容、部門工作計劃、員工所承擔的崗位職責,在溝通的基礎上,分別提出直接下屬的具體考核內容,人力資源部彙總後報公司經理辦公會議審定。

  4、中層管理人員的關鍵績效指標、一般績效指標權重分別為60%、40%;一般員工的關鍵績效指標、一般績效指標權重分別為50%、50%;

  四、組織實施

  (一)績效考核實行統一組織、分步實施、分級負責。

  (二)公司財務管理部負責部門績效考核的牽頭組織和總體實施工作。

  1、制定年度內部經濟指標和重點工作考核及獎勵辦法;

  2、組織實施對各部門季度、年度的績效考核工作;

  3、對各部門經濟指標完成情況進行核定;

  4、對員工績效考核工作提供資料支援。

  (三)人力資源部負責員工績效考核的牽頭組織和總體實施工作。具體是:

  1、制定員工績效考核管理制度、流程,改進、完善員工績效考核體系;

  2、組織實施績效考核培訓,對考核者、被考核者進行績效考核輔導;

  3、協助公司分管領導,組織實施對中層管理人員的績效考核工作;

  4、協助部門負責人,組織實施對一般員工的績效考核工作;

  5、收集考核資訊資料,彙總並統計考核結果。

  (四)公司各部門負責對本部門員工的績效考核實施工作。具體是:

  1、提出本部門員工的績效考核指標及評價標準;

  2、根據工作安排和計劃要求,組織實施本部門員工的績效考核工作;

  3、向本部門員工反饋考核結果,制定績效改進措施。

  (五)員工績效考核工作每年度進行兩次,半年考核和年度考核分別結合半年工作總結和年度工作總結實施開展,一般情況下,分別安排在每年6月底和12月底。

  五、基本程式

  (一)起草通知、實施準備

  每年6月底和12月底,由人力資源部制定實施半年考核和年度考核的檔案通知,印發績效考核評價打分、結果反饋有關表格。年度考核時,需召開全體員工動員大會。

  (二)個人述職

  被考核者起草並提交年度述職報告,中層管理人員在全體員工大會上集中述職,一般員工由各部門自行組織述職,個人述職工作僅在年度考核進行。

  (三)綜合評價

  公司全體員工以無記名的方式互相評價打分,人力資源部彙總評分結果,綜合評價工作僅在年度考核進行,評價結果作為評選先進的參考。

  (四)績效評估

  員工績效評估是績效考核的核心環節,在半年考核和年度考核安排兩次進行。半年考核是對員工績效考核指標完成情況的中期檢查,目的是肯定成績、指出不足,提出下半年工作的改進方向,半年考核結果作為年度考核的重要參考。

  1、中層管理人員:由公司總經理、分管領導依據考核指標評價標準,對中層管理人員進行評價打分,評分權重為總經理30%,分管領導70%。總經理可授權委託分管領導對中層管理人員進行評價,並有權質詢分管領導的評價打分依據。

  2、一般員工:由公司總經理、分管領導、部門負責人依據考核指標評價標準,對一般員工進行評價打分,評分權重為總經理10%,分管領導20%,部門負責人70%。總經理可授權委託分管領導對一般員工進行評價,總經理、分管領導有權質詢部門負責人的評價打分依據。

  3、彙總績效評估得分

  人力資源部彙總中層管理人員的績效評估得分,各部門負責人彙總本部門員工的績效評估得分,計算方法為:

  績效評估得分=∑

  4、描述性評語

  根據員工績效評估得分,由公司分管領導對中層管理人員形成描述性評語,各部門負責人對本部門員工形成描述性評語,描述性評語一般應包括被考核者績效狀況、績效優劣點、績效改進點和期望等。

  (五)考核結果稽核

  人力資源部將公司各部門中層管理人員、一般員工的考核結果提交公司經理辦公會議稽核,並形成決議。

  (六)考核結果反饋、績效面談

  1、根據績效評價結果,按照分級負責的原則,公司分管領導向中層管理人員反饋考核結果、中層管理人員向一般員工反饋考核結果。

  2、在半年考核、年度考核結果反饋的同時,考核者與被考核者要進行正式的績效面談(績效溝通),並形成績效面談記錄。

  3、考核者要真實、客觀的肯定被考核者的成績和進步,指出被考核者的不足之處,並共同研究制定績效改進方案。

  (七)考核結果存檔

  人力資源部將績效考核表格、結果存檔。

  (八)例外情況

  1、年度內變動部門的中層管理人員,由現在工作部門分管領導在徵求原工作部門分管領導意見的基礎上考核;

  2、年度內變動部門、工作崗位的一般員工,由現在工作部門負責人在徵求原工作部門負責人意見的基礎上考核;

  3、其他特殊情況,由公司經理辦公會議研究決定。

  六、考核的等級

  根據員工績效評估得分,考核等級分為A、B、C、D、E五個等級。

  1、A級,績效評估得分為90分(含)以上;

  2、B級,績效評估得分為80分(含)以上90分以下;

  3、C級,績效評估得分為70分(含)以上80分以下;

  4、D級,績效評估得分為60分(含)以上70分以下;

  5、E級,績效評估得分為60以下。

  七、考核結果的運用

  (一)部門績效考核結果是公司確定年度“四好”部門的重要依據。

  (二)員工績效評估結果是勞動合同續簽、職務晉升、教育培訓、輪崗轉崗、確定年度優秀中層管理人員、優秀員工的重要依據。

  (三)根據公司《薪酬管理辦法》,員工連續兩年考核成績均為基本稱職以上的(對應考核等級為D級以上),可從下一考核年度相應月份(入職滿兩年)起,在本崗位所對應的工資標準內晉升一個工資檔次。

  (四)根據公司《勞動合同管理辦法》,對在公司連續工作滿三年,且年度考核均為優秀的員工,可與公司簽訂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五)根據公司《員工獎懲管理辦法》,連續兩年考核被確定為不稱職(對應考核等級為E級)的員工,公司將解除勞動合同或不再續訂勞動合同。

  八、考核申訴

  被考核者對本人考核結果有異議時,應首先與所在部門的分管領導進行溝通,仍不能解決時,在考核結果反饋後7日內,向分管人力資源部的公司領導提出申訴,填寫考核申訴表。

  人力資源部將組織有關人員對申訴人考核情況進行調查核實,並提出處理意見,報公司經理辦公會議審定。

  九、附則

  (一)本辦法適用於公司各部門、全體正式員工。

  (二)本辦法由公司人力資源部負責解釋。

  (三)下屬子公司應參照本辦法,制定本公司的部門、中層管理人員、一般員工的績效考核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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