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兒園租賃合同模板錦集6篇

幼兒園租賃合同模板錦集6篇

  隨著人們法律意識的建立,合同的法律效力與日俱增,正常情況下,簽訂合同必須經過規定的方式。你知道合同的主要內容是什麼嗎?下面是小編精心整理的幼兒園租賃合同6篇,歡迎閱讀與收藏。

幼兒園租賃合同 篇1

  出租方(以下簡稱甲方):

  承租方(以下簡稱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的基礎上,就甲方將房屋出租給乙方使用,乙方承租甲方房屋事宜,為明確雙方權利義務,經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 甲方保證所出租的房屋符合國家對租賃房屋的有關規定。

  第二條 房屋的坐落、面積、裝修、設施情況

  1、甲方出租給乙方的房屋位於 (省、市)(區、縣) ;門牌號為

  2、出租房屋面積共 平方米(建築面積/使用面積/套內面積)。

  3、該房屋現有裝修及設施、裝置情況詳見合同附件。

  該附件作為甲方按照本合同約定交付乙方使用和乙方在本合同租賃期滿交還該房屋時的驗收依據。

  第三條 甲方應提供房產證(或具有出租權的有效證明)、身份證明(營業執照)等檔案,乙方應提供身份證明檔案。雙方驗證後可影印對方檔案備存。所有影印件僅供本次租賃使用。

  第四條 租賃期限、用途

  1、該房屋租賃期共 個月。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2、乙方向甲方承諾,租賃該房屋僅作為 使用。

  3、租賃期滿,甲方有權收回出租房屋,乙方應如期交還。

  乙方如要求續租,則必須在租賃期滿 個月之前書面通知甲方,經甲方同意後,重新簽訂租賃合同。

  第五條 租金及支付方式

  1、 該房屋每月租金為 元(大寫 萬 仟 佰 拾 元整)。

  租金總額為 元(大寫 萬 仟 佰 拾 元整)。

  2、房屋租金支付方式如下:

  甲方收款後應提供給乙方有效的收款憑證。

  第六條 租賃期間相關費用及稅金

  1、 甲方應承擔的費用:

  (1)租賃期間,房屋和土地的產權稅由甲方依法交納。如果發生政府有關部門徵收本合同中未列出專案但與該房屋有關的費用,應由甲方負擔。

  (2) 。

  2、乙方交納以下費用:

  (1)乙方應按時交納自行負擔的費用。

  (2)甲方不得擅自增加本合同未明確由乙方交納的費用。

  第七條 房屋修繕與使用

  1、在租賃期內,甲方應保證出租房屋的使用安全。該房屋及所屬設施的維修責任除雙方在本合同及補充條款中約定外,均由甲方負責(乙方使用不當除外)。

  甲方提出進行維修須提前 日書面通知乙方,乙方應積極協助配合。

  乙方向甲方提出維修請求後,甲方應及時提供維修服務。

  對乙方的裝修裝飾部分甲方不負有修繕的義務。

  2、乙方應合理使用其所承租的房屋及其附屬設施。如因使用不當造成房屋及設施損壞的,乙方應立即負責修復或經濟賠償。

  乙方如改變房屋的內部結構、裝修或設定對房屋結構有影響的裝置,設計規模、範圍、工藝、用料等方案均須事先徵得甲方的書面同意後方可施工。租賃期滿後或因乙方責任導致退租的,除雙方另有約定外,甲方有權選擇以下權利中的一種:

  (1)依附於房屋的裝修歸甲方所有。

  (2)要求乙方恢復原狀。

  (3)向乙方收取恢復工程實際發生的費用。

  第八條 房屋的轉讓與轉租

  1、租賃期間,甲方有權依照法定程式轉讓該出租的房屋,轉讓後,本合同對新的房屋所有人和乙方繼續有效。

  2、 未經甲方同意,乙方不得轉租、轉借承租房屋。

  3、甲方出售房屋,須在 個月前書面通知乙方,在同等條件下,乙方有優先購買權。

  第九條 合同的變更、解除與終止

  1、雙方可以協商變更或終止本合同。

  2、甲方有以下行為之一的,乙方有權解除合同:

  (1)不能提供房屋或所提供房屋不符合約定條件,嚴重影響居住。

  (2)甲方未盡房屋修繕義務,嚴重影響居住的。

  3、房屋租賃期間,乙方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收回出租房屋;

  (1)未經甲方書面同意,轉租、轉借承租房屋。

  (2)未經甲方書面同意,拆改變動房屋結構。

  (3)損壞承租房屋,在甲方提出的合理期限內仍未修復的。

  (4)未經甲方書面同意,改變本合同約定的房屋租賃用途。

  (5)利用承租房屋存放危險物品或進行違法活動。

  (6)逾期未交納按約定應當由乙方交納的各項費用,已經給甲方造成嚴重損害的。

  (7)拖欠房租累計 個月以上。

  4、租賃期滿前,乙方要繼續租賃的,應當在租賃期滿 個月前書面通知甲方。如甲方在租期屆滿後仍要對外出租的,在同等條件下,乙方享有優先承租權。

  5、租賃期滿合同自然終止。

  6、因不可抗力因素導致合同無法履行的,合同終止。

  第十條 房屋交付及收回的驗收

  1、甲方應保證租賃房屋本身及附屬設施、裝置處於能夠正常使用狀態。

  2、驗收時雙方共同參與,如對裝修、器物等硬體設施、裝置有異議應當場提出。當場難以檢測判斷的,應於 日內向對方主張。

  3、乙方應於房屋租賃期滿後,將承租房屋及附屬設施、裝置交還甲方。

  4、乙方交還甲方房屋應當保持房屋及設施、裝置的完好狀態,不得留存物品或影響房屋的正常使用。對未經同意留存的物品,甲方有權處置。

  第十一條 甲方違約責任處理規定

  1、甲方因不能提供本合同約定的房屋而解除合同的,應支付乙方本合同

幼兒園租賃合同 篇2

  出租方: (以下簡稱甲方)

  承租方: (以下簡稱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相關法律規定,為了明確甲、乙雙方的權利、義務,經雙方平等協商,簽訂本合同。

  一、甲方將位於 市 路 號的 畝土地的使用權及地上法律物、構築物、附著物等(見附件)出租給乙方做幼兒園使用。

  二、乙方承租本土地必須進行合法經營,否則甲方有權收回土地使用權,終止合同。

  三、乙方不得擅自轉租本宗土地的使用權,如需進行轉租應徵得甲方書面同意,否則甲方有權收回土地使用權,終止合同。

  四、甲方應保證本宗土地上的水、電、暖等基本設施完整,並幫助乙方協調同水、電、暖的提供方的有關事宜,但具體收費事宜由乙與水電暖的提供方協商,所有費用由乙方承擔。

  五、乙方在租用期間,不得隨意改變本宗土地狀況和地上的建築物、構築物、附著物及水、電、暖管網等設施,如確需改動或擴增裝置應事先徵得甲方書面同意後方可實施,對有關設施進行改動或擴增裝置時如需辦理相關手續,由乙方辦理,甲方根據實際情況給予協助,所需費用有乙方承擔,否則,乙方應恢復原狀,並賠償由此給甲方造成的損失。

  六、乙方租用期間,有關市容法律衛生、門前三包等費用由乙方承擔。國家行政收費,按有關規定由甲、乙雙方各自負擔。

  七、乙方在租賃期間因生產經營所發生的所有事故及造成他人損害的,由乙方承擔責任,與甲方無關。

  八、合同約定的租賃期限界滿或雙方協商一致解除合同後10日內,乙方應向甲方辦理交接手續,交接時乙方應保證工作人員撤離、將屬於自己的裝置騰清,並將租賃範圍內的垃圾雜物等清理乾淨。

  九、租賃期限為 年,從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十、經甲乙雙方商定,租金的交納采取按年支付先付後用的方式,年租金為 元,由乙方於每年 月 日交納給甲方 。如逾期交納租金30日以內,乙方除應補交所欠租金外還應向甲方支付年租金日千分之二的違約金;如逾期超過30日,甲方有權解除合同,乙方應甲方支付年租金百分之二十五的違約金。

  十一、甲方向乙方收取約定租金以外的費用,乙方有權拒付。

  十二、在租賃期限內,因不可抗拒的原因或者因城市規劃建設,致使雙方解除合同,由此造成的經濟損失雙方互不承擔責任。

  十三、爭議解決方式:

  十四、雙方協商一致可另行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五、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

  十六、本合同一式四份,雙方各執兩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或簽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附件:土地及地上建築物、構築物、附著物情況。

  參考條款: 甲方收取租金時必須出具由稅務機關或縣以上財政部門監製的收租憑證。無合法收租憑證的乙方可以拒付。

幼兒園租賃合同 篇3

  出租方(簡稱甲方):

  承租方(簡稱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銀川市房屋租賃管理條例》及其它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乙方承租甲方房屋相關事宜,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 租賃房屋基本情況及使用範圍

  1、甲方出租給乙方的房屋位於 (以下簡稱該房屋)。該房屋建築面積共計平方米,房屋結構為 結構。

  2、甲方承諾為該房屋的合法所有權人,並保證乙方對該房屋的承租權不受任何第三方的權利所影響。

  3、乙方確認已經對承租房屋的所有狀況有了充分了解,無異議。

  第二條 租賃用途、租賃期限

  1、乙方保證該房屋僅作為 幼兒教育 使用。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不得擅自改變該房屋用途。

  2、該房屋租賃期限為 10 年,自 20xx 年 月 日始至 20xx 年 月 日止。

  第三條 交付

  1、甲方於乙方付清租金全款後二日內向乙方交付房屋。

  2、乙方付清全款後二日內至甲方委託的物業公司受領房屋鑰匙。乙方依據甲方向物業公司辦理的交接資料所示的內容在本合同租賃期滿向甲方交還該房屋。

  第四條 保證金、租金及支付方式

  1、乙方應在本合同簽訂當日向甲方一次性交納履約保證金人民幣 元(大寫 元整)。在本合同履行過程存在違約行為,則甲方有權直接從保證金中抵扣相應金額彌補損失。抵扣後履約保證金低於 50000.00 元時,乙方於甲方通知之日起15日內補足。本合同終止後15個工作日內,甲方將保證金無息退還乙方。

  2、租金支付方式:第一年度租金 元,於合同簽訂當日支付,以後每年度租金於當年 月 1 日前一次性支付。具體如下:

  3、甲方應於收到房屋租金後五個工作日內向乙方提供房屋租賃發票,遇於國家法律法規政策及規定上調稅收,增收其它規費,增加部分由乙方承擔。

  第五條 優先購買權、續租

  1、租賃期限內,甲方有權出售該房屋,出售時甲方應提前30天書面告知乙方,在同等條件下,乙方可享有優先購買權。乙方於收到書面告知後十五日內不予書面答覆視為放棄優先購買權。

  2、乙方放棄優先購買權的,甲方應保證不因所有權發生變動 而使本合同的履約受到影響。

  3、租賃期滿乙方繼續承租該房屋,應在租賃期滿兩個月前書面告知甲方,經甲方同意後,雙方重新續簽租賃合同,租金標準雙方另行商定。

  第六條 稅收及費用

  1、因本租賃合同產生的除發票內稅收之外的新產生或後增加的其它稅、費,均由乙方承擔。甲方應當按照相關法規的規定辦理房屋租賃的登記手續,乙方可協助提供登記所需資料。

  2、該房屋在租賃期內實際發生的制熱、製冷、水、電、電話、網路、電視收視費等費用均由乙方按有關規定自行承擔,不包含在租金內。上述繳費專案如由甲方委託的物業管理公司代扣代繳的,乙方應在物業管理公司繳費通知單規定的期限內向物業管理公司結清所有費用;如由乙方自行繳納費用的專案,乙方應及時足額地向有關單位繳納並承擔相應責任。

  3、該房屋的物業費乙方直接向甲方委託的物業管理公司交納。乙方在租賃期內,應服從甲方委託的物業管理公司的統一管理,按時交納物業費,並與甲方委託的物業管理公司每年簽訂消防、安全、綜合治理責任書。

  4、如遇政府向房屋使用者徵收的新費用發生(如垃圾處理費等)、漲價(如水費、電費等),乙方按國家規定承擔。

  5、甲方對乙方完成上述事項負有協助義務。

  第七條 房屋修繕與使用

  1、乙方承擔該房屋發生的所有修繕責任。甲方應保證交付時出租房屋的建築結構、裝置設施、裝修裝飾符合建築、消防、治安、衛生等方面的安全條件,不危及乙方財產和人身安全。

  2、乙方在租賃期內,如需設定戶外廣告、門頭招牌等,需將方案書面告知甲方,並提供效果圖,經甲方同意後,方可辦理戶外廣告等相關手續。

  3、乙方在租賃期內,不得改變該房屋現有結構。如需對該房屋再次進行改建、隔斷、裝修或增擴裝置時等裝修,必須按行業的有關規定辦理排汙許可證、消防審批手續等,方可開始該房屋的裝修工作,且不得有損租賃房屋的主體結構。乙方對該房屋進行裝修前,必須書面申請甲方及甲方委託的物業管理公司備案,同時提供裝修方案、施工平面圖,並將裝修方案報銀川審圖中心、消防部門進行審批並辦理相關手續。乙方的裝修要符合國家有關行業標準的消防要求,在自行裝修完成後,由乙方負責上報消防部門驗收。未經同意,乙方不得擅自裝修或改變裝修方案,否則甲方有權解除合同,由此造成的損失由乙方負責。因乙方原因未能及時辦理行業相關手續,致使本合同不能繼續履行的,由乙方承擔相應的經濟與法律責任。

  4、乙方對甲方委託的物業管理公司正常的房屋檢查負有協助義務。

  5、甲方委託的物業公司負責對該房屋所涉小區公用裝置、裝置、設施等進行日常維修保養。乙方應合理使用該房屋及其附屬設施裝置。對該房屋及其中公用裝置、裝置、設施出現自然損耗導致的故障,乙方發現後應及時維修。如因乙方管理、使用不當造成該房屋及屬甲方所有的設施裝置毀損、滅失的,乙方應負責修復並承擔損害賠償任。

  第八條乙方經營過程中注意事項及特別約定

  1、乙方在經營過程中應對其經營人員在消防知識、安保、兒童保健、飲食安全、活動安全等方面進行專業知識培訓,如發生相應事故,由乙方自行妥善處理,與甲方無關。對甲方及第三方人身及財產造成損失應承擔相應賠償責任。

  2、甲方為乙方無償提供室外獨立的兒童活動場地,在此場地內幼兒發生的一切事故責任均由乙方承擔。如遇緊急情況,甲方所委託的物業公司有權使用此塊場地,乙方應無條件給予配合。

  3、乙方應服從物業公司對小區整體管理。在不影響小區居民正常生活情況下,合理安排時間組織兒童室外活動。

  4、甲方委託的物業公司僅負責小區整體範圍內秩序維護義務,乙方應對幼兒進出及安全作出全面考慮,幼兒進出幼兒園內的責任由乙方及監護人承擔。

幼兒園租賃合同 篇4

  甲方(出租方):衡陽縣西渡鎮清平小學 (以下簡稱甲方) 乙方(承租方):賀興歡(以下簡稱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等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本著平等互利的原則,乙方承租甲方出租房租的有關事宜達成如下合意:

  一、租賃房屋的基本情況:

  1、租賃房屋位置:清平小學左側辦公樓 。

  2、租賃房屋樓層:清平小學左側辦公樓房屋一至二樓,除一樓樓梯左邊的.四間房子以外剩餘的全部房間出租給乙方用作開設幼兒園。

  二、租賃期限:

  1、租賃期為5年,自 20xx年7月 15日起至 20xx年 7月15日止。

  2、租賃期滿,甲方有權收回出租房屋,乙方應如期完好交還,不得以任何理由和藉口拒絕交還。

  2、租賃期滿,乙方如要求續租,在同等條件下享有優先續租權,但必須在本租約未到期2個月之前向甲方提出書面申請,續租租金雙方另行協商。

  三、租金及支付方式:

  1、20xx年7月15日至20xx年7月15日期間,租金為每年18000元

  2、從20xx年7月15日起至20xx年7月15日止,租金在18000

  元的基礎上逐年遞增10﹪。(即從20xx年7月15日起至20xx年7月15日止兩年的租金分別為每年19800元和21780元。)

  3、支付期限與方式:乙方在本合同簽訂之日一次性交付4萬元承租金,相當於預交5年總計部分租金(每年8000元),剩餘的承租金分年交付,在每年的9月1日之前乙方及時付清給甲方(20xx年9元1日另行交付:10000元,20xx年9元1日另行交付:10000元,20xx年9元1日另行交付:10000元,20xx年9元1日另行交付:11800元,20xx年9元1日另行交付:13780元,不得拖欠。

  4、在本合同有效期內,租金不予調整,由於乙方自身原因停辦幼兒園或停用合同內的承租房時,甲方不予退還乙方已經繳納給甲方的租金,一切損失由乙方負責。

  5、乙方同甲方共用一口水井,並每年另行支付給甲方水費500元,同每年租金一併交納,乙方用電另立電錶,所產生的電費乙方自己負責。乙方須先做到用電單獨立戶,才可進行房屋裝修以及經營。

  6、如果乙方在每年的9月1日之前未繳納當年剩餘的承租金,視作為乙方放棄承租、單方面毀約,甲方有權將該場地轉租或自行添辦幼兒園。

  四、甲乙雙方應承擔的合同義務:

  1、乙方租賃期內可根據自己的需要同甲方商量後,在不損壞甲方房屋結構和質量的基礎上進行裝修改造,甲方不得提出異議和阻止。

  2、甲方在房屋租賃期間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擾乙方工作,更不能隨意帶閒雜人等進出乙方教室,以免影響乙方的正常工作。同樣乙方也

  不得影響甲方的正常工作,雙方應做到互不干擾。

  3、本合同期內,乙方承租房的一切維修由乙方負責。

  4、甲方在合同期間,不得再開辦學前班或相關的幼兒學前教育興趣班等類似班級,不得以任何藉口要求加收租金或又另租給他人使用。

  5、乙方如無故拖欠或不交納房租,甲方有權要求終止本合同。

  6、本合同期內,如遇政府行為徵收學校土地,或由於政策原因不允許學校房屋出租(以相關部門出具的檔案為依據)時,甲乙雙方自然解除本合同,雙方互不承擔任何賠償責任,甲方退還給乙方本合同未到期時間的承租金。

  7、乙方在承租期內辦班接收的所有學生、工作人員的安全管理以及房屋質量安全管理工作由乙方負責,一切安全事故責任由乙方負責,甲方不承擔任何的事故責任以及連帶責任。

  8、乙方須負責辦公樓及一樓前坪的衛生打掃,保持學校的清潔,及時處理由於乙方辦學行為產生的垃圾。

  9、甲方出租給乙方的所有場地,乙方只能用作幼兒教育班的辦學之用,不得更改本場地的用途,否則視乙方為違約行為,甲方有權終止本合同。

  10、乙方在辦學過程中使用的車輛只能在校門之外執行,不得停置在學校圍牆之內。

  11、甲方在遇各級領導的工作檢查以及大型活動中,乙方須儘自己的義務和責任配合甲方做好相關迎檢工作和準備工作。

  五、乙方在本合同有效期內、在甲方出租給乙方的場地之內所開設的幼兒教育班是乙方的獨立行為,其在辦學過程中的所有收益以及

  帶來的所有社會影響和相應責任與甲方無關,甲方只享有在本合同有效期內的出租房的收益權。

  12、在本合同有效期內,乙方不得將承租場地部分或全部再轉租,否則甲方有權終止本合同。

  13、在本合同簽訂日,乙方須繳納給甲方20xx元財產保證金,租賃期滿,乙方應如期完好交還承租房,不得將其在承租期內裝修的門窗拆換,更不得破壞任何固定資產及裝置,不得以任何理由和藉口拒絕交還,雙方在合同到期移交房屋時,經甲方驗收合格後甲方才予以退還財產保證金,驗收不合格,財產保證金視作財產損壞賠償金,甲方不再退還。

  五、本協議共四頁,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一份由西渡鎮中心學校儲存。雙方簽字後,具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自簽訂之日起生效!

  甲方簽章: 乙方簽章:

  甲方負責人簽字: 乙方負責人籤: 在場人員簽字:

  20xx年5月22日

幼兒園租賃合同 篇5

  甲方(出租方):(以下簡稱甲方)

  乙方(承租方):(以下簡稱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等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本著平等互利的原則,乙方承租甲方出租房租的有關事宜達成如下合意:

  一、租賃房屋的基本情況:

  1、租賃房屋位置:清平小學左側辦公樓 。

  2、租賃房屋樓層:清平小學左側辦公樓房屋一至二樓,除一樓樓梯左邊的四間房子以外剩餘的全部房間出租給乙方用作開設幼兒園。

  二、租賃期限:

  1、租賃期為5年,自 20xx年7月 15日起至 20xx年 7月15日止。

  2、租賃期滿,甲方有權收回出租房屋,乙方應如期完好交還,不得以任何理由和藉口拒絕交還。

  2、租賃期滿,乙方如要求續租,在同等條件下享有優先續租權,但必須在本租約未到期2個月之前向甲方提出書面申請,續租租金雙方另行協商。

  三、租金及支付方式:

  1、20xx年7月15日至20xx年7月15日期間,租金為每年18000元

  2、從20xx年7月15日起至20xx年7月15日止,租金在18000元的基礎上逐年遞增10﹪。(即從20xx年7月15日起至20xx年7月15日止兩年的租金分別為每年19800元和21780元。)

  3、支付期限與方式:乙方在本合同簽訂之日一次性交付4萬元承租金,相當於預交5年總計部分租金(每年8000元),剩餘的承租金分年交付,在每年的9月1日之前乙方及時付清給甲方(20xx年9元1日另行交付:10000元,20xx年9元1日另行交付:10000元,20xx年9元1日另行交付:10000元,20xx年9元1日另行交付:11800元,20xx年9元1日另行交付:13780元,不得拖欠。

  4、在本合同有效期內,租金不予調整,由於乙方自身原因停辦幼兒園或停用合同內的承租房時,甲方不予退還乙方已經繳納給甲方的租金,一切損失由乙方負責。

  5、乙方同甲方共用一口水井,並每年另行支付給甲方水費500元,同每年租金一併交納,乙方用電另立電錶,所產生的電費乙方自己負責。乙方須先做到用電單獨立戶,才可進行房屋裝修以及經營。

  6、如果乙方在每年的9月1日之前未繳納當年剩餘的承租金,視作為乙方放棄承租、單方面毀約,甲方有權將該場地轉租或自行添辦幼兒園。

  四、甲乙雙方應承擔的合同義務:

  1、乙方租賃期內可根據自己的需要同甲方商量後,在不損壞甲方房屋結構和質量的基礎上進行裝修改造,甲方不得提出異議和阻止。

  2、甲方在房屋租賃期間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擾乙方工作,更不能隨意帶閒雜人等進出乙方教室,以免影響乙方的正常工作。同樣乙方也不得影響甲方的正常工作,雙方應做到互不干擾。

  3、本合同期內,乙方承租房的一切維修由乙方負責。

  4、甲方在合同期間,不得再開辦學前班或相關的幼兒學前教育興趣班等類似班級,不得以任何藉口要求加收租金或又另租給他人使用。

  5、乙方如無故拖欠或不交納房租,甲方有權要求終止本合同。

  6、本合同期內,如遇政府行為徵收學校土地,或由於政策原因不允許學校房屋出租(以相關部門出具的檔案為依據)時,甲乙雙方自然解除本合同,雙方互不承擔任何賠償責任,甲方退還給乙方本合同未到期時間的承租金。

  7、乙方在承租期內辦班接收的所有學生、工作人員的安全管理以及房屋質量安全管理工作由乙方負責,一切安全事故責任由乙方負責,甲方不承擔任何的事故責任以及連帶責任。

  8、乙方須負責辦公樓及一樓前坪的衛生打掃,保持學校的清潔,及時處理由於乙方辦學行為產生的垃圾。

  9、甲方出租給乙方的所有場地,乙方只能用作幼兒教育班的辦學之用,不得更改本場地的用途,否則視乙方為違約行為,甲方有權終止本合同。

  甲方:

  乙方:

幼兒園租賃合同 篇6

  甲方(出租方):

  乙方(承租方): 身份證號碼:

  本著平等自願、互惠互利的原則,經雙方友好協商,就原廣沅賓館租賃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一、租賃房屋和用途

  1、甲方將位於 的面積為㎡ 賓館一樓和二樓出租給乙方經營幼兒園;原賓館內的相關裝置設施一併租賃給乙方(明細作為合同附件)。

  2、乙方未事先徵得甲方書面同意,不得擅自更改租賃用途。

  二、租賃期限

  承租期限年,從年月日至 年月日止。租賃期滿後,如甲方繼續對外出租,在同等條件下,乙方享有優先承租權。

  三、租賃金額

  每年租金 萬元。

  四、租金支付方式

  1、第一年租金於合同簽訂之日一次性付清,同時加付壹萬元作為押金。以後每年租金均須在當年月日前一次性支付。如未按期一次性全額付款,每逾期一天,乙方按年租金總額的千分之三向甲方支付滯納金;如逾期 天,甲方有權單方解除合同,由乙方承擔違約責任並按實際逾期天數支付滯納金。

  2、租賃期滿或合同解除後,押金於雙方辦好交接手續之日無息返還給乙方。若乙方未按約支付租金、未結清相關債務或撤離時發現甲方資產毀損的,甲方有權從押金中扣除,不足部分有權向乙方追償。

  五、雙方權利義務

  1、甲方保證對租賃給乙方的房屋沒有產權糾紛。

  2、甲方確保房屋裝置設施完好移交給乙方,雙方當場驗收清點後簽字確認,移交前如存在故障或不能正常使用的,由甲方出資修復。甲方在經營期間未了結的債權債務與乙方無關,概由甲方負責。

  3、租賃期間,乙方經營所產生的一切稅、費(包括但不限於水、電、通訊、裝置維修及日常消耗品的更新更換費用等)由乙方承擔,同時乙方應承

  擔延期支付上述費用而產生的滯納金及相關費用。

  4、乙方在承租期限內對甲方提供的房屋享有使用權,但必須保持裝置設施完好,如因乙方管理不當,導致甲方裝置設施毀損無法繼續正常使用的,由乙方負責賠償。但乙方不承擔自然損耗的賠償責任。

  5、未經甲方事先書面同意,乙方不得對房屋進行裝修改造,不得擅自改變或破壞房屋結構;乙方擅自拆改、裝修房屋及相關設施,或者改變租賃用途的,甲方有權單方解除合同,由乙方承擔違約責任,並由乙方承擔因此而產生的一切費用。

  6、 合同期滿或合同解除後,乙方不得破壞已裝修部分,應將租賃房屋(包括裝修部分)無償交付給甲方。

  7、乙方必須依法經營,否則,乙方承擔由此產生的一切後果;若因乙方的行為給甲方造成損失,乙方應承擔賠償責任;同時,甲方

  有權提前解除合同並沒收乙方的押金。

  8、 下面是禁止活動區域,為保證安全,乙方應採取有效措施禁止幼兒園師生進入。否則,由此造成的後果由乙方承擔。

  9、租賃期間,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不得轉租。否則,甲方有權解除合同,沒收押金,造成甲方損失的,由乙方賠償。

  六、違約責任

  1、在本合同執行過程中,由於一方違約或因違反法律法規造成損失,違約方應向守約方支付違約金 元。如有損失,違約方還應另行按實際損失金額予以賠償。

  2、本合同在履行中如發生爭議,雙方應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任何一方均可以向沅江市人民法院起訴,因訴訟所產生的一切費用(包括但不限於催收費用、訴訟費、保全費、公告費、執行費、律師費、差旅費及其它費用等)均由違約方承擔。

  七、其他

  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簽字之日生效。

  甲方: 乙方:

  (公章)(簽字捺印)

  法人代表(簽字):身份證號碼:

  年月 日 年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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