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規公司車輛租賃合同範本(通用5篇)
正規公司車輛租賃合同範本(通用5篇)
在人民愈發重視法律的社會中,合同的用途越來越廣泛,合同是企業發展中一個非常重要的因素。那麼大家知道合同的格式嗎?以下是小編整理的正規公司車輛租賃合同(通用5篇),僅供參考,大家一起來看看吧。
正規公司車輛租賃合同1
甲方: 身份證號:
乙方: 身份證號:
經過雙方協商,本著平等、互惠互利的原則,就乙方承包甲方計程車夜間經營權的有關事項,達成如下合同條款,雙方共同遵守:
一、合同期限:
合同期限為一年(從20 年 月 日至20 年 月 日止),期滿後乙方決定是否繼續承包,承包金以行情為準。
二、甲方承包給乙方的計程車情況:
1、甲方將屬於自己的(車牌號: ,頂燈號: )計程車的夜間經營權承包給乙方(時間為每天下午19:00至次日7:00)。
2、付款方式:每天按70元(柒拾元整)租金支付,每做一天算一天,次日結清。
三、雙方職責:
1、為了保證甲方承包給乙方的出租汽車的安全和正確使用,在合同簽定時,乙方向甲方交足履行合同的保證金4000元整。合同滿後,甲方退還保證金(不計利息)給乙方。
2、合同簽字後,乙方應立即到有關部門辦理相關營運證件(服務證、資格證、治安證),由於乙方證件不齊而產生的經濟和法律責任由乙方自行承擔。
3、在合同期內,乙方在經營時由於乙方自身原因造成車輛不能正常營業的,乙方應向甲方賠償損失費(標準每天150元整),直到該車能正常營運時為止;因為甲方自身原因而使乙方晚上無法經營,甲方應向乙方支付每晚30元賠償損失費。
4、在合同期內,如果乙方在經營期間內發生車輛事故或交通事故所造成的經營損失和法律責任全部由乙方自行承擔。甲方應向乙方提供保險單。
5、在合同期內,如果乙方在經營期間發生交通事故,致使車輛損壞或人員傷亡,所產生的修車費、醫療費乙方有先期墊付的義務,甲方應協助乙方向保險公司理賠。
6、在合同期內,乙方不得將該車交由無證或證件不齊者營運,否則將承擔由此產生的全部法律責任和經濟責任,甲方對此不承擔任何連帶責任。
7、乙方在承包經營期間,發生的傷殘、死亡事故由乙方自行負責,甲方不承擔任何經濟和法律責任。
8、在營運過程中,維修保養所產生的費用由乙方承擔20%,大修費由甲方全部負責。其他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共同協商解決,並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經甲乙雙方仔細閱讀,在無異議後雙方簽字生效。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
乙方:
20 年 月 日
正規公司車輛租賃合同2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有關規定,按照平等互利的原則,為明確出租方與承租方的權利義務,雙方經友好協商,就 車的租賃事宜達成一致意見,同意按下列條款簽訂本協議。
一、租賃數量: 輛。
二、車輛相關資料:
車輛型號: 車架號: 車牌號: 製造廠家: 出廠日期: 發動機號:
三、租賃期限:自 年 月 日開始,計劃租賃至 年 月 日。租賃期自車輛進入承租方指定的接收地點,經驗收合格後交付承租方之日起開始計算。
四、驗收地點及方法
1、交車時間: 年 月 日
2、交車地點:
3、驗收方法:有關部門檢查相關手續(行車證、車輛購置附加費、車輛保險、車輛年審驗證及隨車工具等)以及車輛的實際狀況,出租方必須保證所出租的車輛手續齊全、狀況良好。
五、租賃費用及結算方式
1、租賃價格:每月租賃費用人民幣 元,大寫叄仟元整(此費用包括司機費用)。
2、結算方式:承租方在出租方車輛交付使用一個月後,付給出租方上一個月的租賃費,以後每一個月結算並付款一次,結算時應出具租賃業正規發票。
3、結算時不足一個月的按天(日均租賃費=月租費/...天)計算。
六、進出場及費用
出租方負責車輛的正常年審費用、保險等國家規定的車輛本身必須具有的相關手續及行車證件,負責將車輛運送至承租方指定的接收地點,費用由出租方承擔。租賃結束,由出租方負責將車輛開出現場。
七、燃料、動力及維修
車輛在承租方使用期間所用的燃料(汽油、柴油)由承租方負責供給。車輛的正常維護、保養、修理、違章和交通事故的處理,以及所發生的費用由出租方全部承擔。
八、汽車保管
承租方對租賃車輛要妥善保管,如因承租方保管或駕駛不善造成車輛損壞及各種證件的丟失,由承租方按照保險公司的賠償標準賠償出租方。(此款項不包括自帶、自駕車輛)
九、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協商解決或報請鄭州仲裁機關仲裁。
十、本合同一式四份,正副本各二份,雙方各持正二份,副本二份,簽字蓋章後生效。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簽字): 法定代表人(簽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正規公司車輛租賃合同3
出租方(甲方): 身份證號:
承租方(乙方): 身份證號:
經甲乙雙方共同協商,就車輛出租事宜訂立本協議,以資共同遵守。
一、車輛出租
甲方自願將其擁有的牌汽車(牌照號碼: )出租給乙方使用。甲方應當於本協議訂立之日起 日內向乙方交付車輛,同時還應交付行駛證、購置稅繳納證、已付保險憑證、隨車工具。
二、租賃期限
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共 個月。
三、租金及支付方式
1、租金數額為每月 元,共 元。乙方應於接車時向甲方支付第 年(或月、或季度)租金 元,以後租金採用先交後使用的方式向甲方支付,即應在上年度合同到期前 個月付清下年(或月或季度)的租金。
2、支付租金同時乙方還應支付 元租車押金,該押金在租期到期時,如乙方無違約及車輛損壞情況下予以退還。
四、甲方乙方的其他權利義務
1、甲方應保證車輛手續齊全,包括行駛證、購置稅繳納證、交強險等各種行車手續;如因甲方辦理手續不全導致使用車輛過程中被有關部門查處,相關責任由甲方承擔,如因此耽誤乙方使用車輛,應根據實際向乙方賠償損失。
2、乙方應按照本協議約定用途使用車輛。在乙方不按約定用途使用車輛時,甲方有權解除協議,並要求承擔違約責任。
3、乙方應按照本協議約定時間和數額足額支付租金。在乙方不按約定時間足額支付租金時,應按照遲延履行部分租金的每日 %向甲方支付違約金,遲延支付超過 日,甲方有權解除協議。
4、車輛交付乙方後,計程車輛的、車船使用稅、保險費、年審等一切因使用車輛有關的稅費等均由甲方向有關部門繳納,燃油由乙方自行負擔。如因繳納不及時或未繳納而造成的相關責任由各責任方負擔。
5、甲方應繳納的保險費應當包括:第三者責任險、車損險、盜搶險、交通強制險等險種,具體投保數額按照保險公司核定數額計算。
6、在出租期限內,車輛發生交通事故,或者在使用過程中出現非甲方責任產生的其他風險,保險公司不予理賠部分,由乙方承擔所有責任,並均由乙方自行處理,如需甲方出具手續,甲方予以協助。在車輛發生損壞時,如保險賠償金不足以將車輛修復至可使用狀態,乙方應承擔補足責任並承當車輛實際維修費 %的折舊費。
7、出租期間,乙方不得將出租車輛予以轉讓、轉租、抵押、質押、或者以其他方式設定擔保。如有,甲方有權解除協議,要求乙方承當損失,並要求乙方支付租金數額 %的違約金。
8、乙方應當妥善保護車輛,定期保養,相關費用由乙方負擔。在租賃期滿或按照本協議約定解除協議向甲方交還車輛時,應當使車輛符合使用後的狀態,玻璃、隨車工具等應完整有效。
9、出租期間,車輛正常使用造成的損壞,由乙方負責修理。
10、如甲方在租賃期內出賣車輛,甲方應當向購買人宣告本協議的,本協議對購買方繼續有效。乙方不主張優先購買權,但甲方應向乙方告知出賣事宜。
11、甲方應保證出租車輛不存在抵押、查封等影響乙方正常使用的情形,如有以上情形或甲方對車輛的權利存在瑕疵的情形,並影響乙方使用時,甲方應向乙方支付租金數額 %的違約金,乙方有權解除協議。
五、租賃期滿
1、租賃期屆滿時,本協議終止,如乙方不再租賃,應在租賃期屆滿時按本協議約定的條件向甲方交還車輛。如乙方繼續租賃,雙方應協商重新訂立協議。
2、租賃期屆滿,雙方沒有對繼續租賃達成協議,乙方不向甲方交還車輛時,除按照本協議約定租金標準的 倍賠償甲方損失,如需訴訟解決時,乙方還應承擔按規定標準計算的律師代理費。
六、協議解除
1、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協議。
2、如車輛在出租期限內達到報廢年限或報廢里程被強制報廢時,本協議解除,乙方按照實際使用期限支付租金,雙方互不承擔違約責任。
在依據本協議單方解除協議時,解除協議方向另一方發出解除協議通知到達對方聯絡地址之日視為協議解除生效日。協議解除時,乙方不向甲方交還車輛時,除按照本協議約定租金標準的 倍賠償甲方損失,如需訴訟解決時,乙方還應承擔按規定標準計算的律師代理費。甲方不接收車輛時,乙方可以向公證機關提存,提存時的車輛狀況視為符合協議約定的交車狀況,並有甲方承擔相關費用。
七、爭議解決方式
因本協議發生的一切爭議,雙方協商解決,也可到 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八、生效及其他約定
1、未盡事宜,雙方協商確定。
2、本協議經甲乙雙方簽字或蓋章生效。
3、本協議一式 份,甲乙雙方各執 份。
甲方: 乙方:
聯絡電話: 聯絡電話: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正規公司車輛租賃合同4
甲方(出租方):
乙方(承租方):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其它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一、租賃標的及租期
1.乙方自 年 月 日 時至 年 月 日 時止,向甲方租用 品牌 型 座車一輛,顏色: ,車牌號: ,詳細內容見《車輛交接單》。合同起始日期以具體的發車日為準。
2.車輛產權為甲方所有,乙方擁有承租期內的使用權。
二、租金及支付方式
1.每 租金人民幣 元(含稅率 %),大寫為 元。
2.每 基本行駛里程為 公里,超出基本里程的`,乙方應按 元/公里向甲方支付超公里費,每月 日結算一次。
3.本合同簽訂時,乙方應向甲方支付保證金人民幣 元。該保證金於乙方返還車輛並結清費用後的 個工作日內退還給乙方。
4.每月 日至次月 日為一個結算月,甲方應在每月 日開出當月租金的發票交乙方,乙方在收到發票後 個工作日內足額支付。
5.合同期內,如遇國家相關的稅費制度調整致使車輛運營成本發生變化,經雙方協商,可對租金予以相應調整。
三、甲方的權利義務
1.甲方應具有相關法律、法規規定的經營資質和符合要求的證照。
2.甲方應保證所提供車輛車況完好,裝置齊全且效能符合使用標準,證件齊全有效。
3.甲方負責對車輛進行定期保養和年度檢驗,對非人為造成的故障予以維修,負責 市境內車輛拋錨處理和急修。協助乙方處理行車事故,辦理保險理賠手續。
4.如遇車輛年度檢驗、發生非人為引起的故障及無責交通事故,甲方應提供同等級或以上的替代車輛,確保乙方用車。
5.甲方對乙方的相關資訊負有保密責任。
6.甲方委派的駕駛員發生交通事故、交通違法行為的,由甲方負責處理並承擔相關費用。
四、乙方的權利義務
1.乙方提供的營業執照、身份證和駕駛證等證件,加蓋的公章或合同章必須真實有效。名稱和地址等基本情況變更的,乙方須在該變更情況發生之日起 個工作日內通知甲方。乙方提供無效證件的,應承擔相應責任。
2.乙方須遵守國家的法律、法規,不得將車輛轉賣、抵押、質押、轉借、典當、轉租等,不得利用車輛從事違法活動。
3.乙方應保持車輛機件裝置和相關標誌完好,不得擅自拆換裝置、車輛零部件,不得私配車輛鑰匙。
4.乙方配備的駕駛員必須具有與所租車型相符的有效駕駛證,駕駛證影印件和聯絡方式須在甲方留存。
5.乙方每月 日至 日之間須將車輛里程錶讀數告知甲方,並配合甲方將車輛送到指定地點進行保養、檢測。
6.車輛證件有效期屆滿前,乙方須配合甲方更換證件。租賃期內乙方遺失車牌或其它證件的,應承擔補辦證件所產生的費用。
7.承租車輛發生機件故障或交通事故的,雙方約定的維修地點為 。如遇特殊情況需要變更維修地點的,須事先徵得甲方同意。
8.乙方承租的車輛必須加註廠方規定的油品,否則,乙方應承擔由此造成的損失。
9.乙方委派駕駛員的,須承擔租賃期間因交通違法行為而被記分、罰款的責任。
10.燃油費、路橋費、停車費由乙方承擔。返還車輛時,存油少於車輛交付時數量的,乙方需按燃油市價折算費用支付給甲方。乙方委託甲方代購燃油的,油價為 元/升,如油價調整幅度超過± %,燃油費應作相應調整,調整後的計算公式為: 。
五、車輛保險及理賠
1.租賃期間,甲方為車輛辦理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險、第三者責任險(保額為 萬元)和車輛損失險。
2.租賃期間,甲方提供的替代車輛發生交通事故的,因替代車輛保險與乙方租賃車輛投保額差異造成的理賠差額由甲方承擔。
3.發生交通事故的,乙方應立即向甲方和公安部門報告,配合甲方辦理保險理賠事宜,逾期不能提供相關材料造成保險公司不予理賠的,乙方應承擔相應損失。
4.雙方約定,交通事故涉及的費用按以下方式處理: 。
5.租賃期滿,乙方無法返還車輛的,應賠償由此給甲方造成的損失。
六、違約責任
1.甲、乙任何一方提前解除合同的,須向另一方支付合同未履行部分租賃費的 %作為違約金。
2.甲方的違約責任
(1)賠償因提供的車輛、證照等不符合約定給乙方造成的損失。
(2)未按約定提供車輛拋錨處理和急修服務的,應向乙方支付 元違約金。
(3)未按約定提供替代車車輛的,每日應向乙方支付 元違約金。
3.乙方的違約責任
(1)逾期支付租金的,每逾期一日按逾期支付部分租金的 %向甲方支付違約金。
(2)賠償因偽造證件或將車輛轉賣、抵押、質押、轉借、典當、轉租,以及擅自拆換裝置、車輛零部件,私配車輛鑰匙給甲方造成的損失。
(3)賠償未配合甲方進行車輛保養、修理、檢測和更換有效證件而造成的損失。
七、其他約定
乙方委託甲方提供第三方駕駛員的應另行協商簽訂補充合同。
八、爭議解決方式
雙方發生爭議的,可協商解決,也可向有關部門申請調解,或按下列第 項方式解決。
1.向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九、附則
1.本合同自雙方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未盡事宜,可另行簽訂補充協議。
2.《車輛交接單》是本合同的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3.本合同及附件一式二份,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授權代表: 授權代表:
簽訂時間: 年 月 日
正規公司車輛租賃合同5
甲方:
乙方: 身份證號碼: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等法律規定的有關規定,雙方在平等自願的基礎上,經充分協商就汽車租賃事宜達成如下協議,供雙方共同恪守:
一、車輛及駕駛員
甲方租用乙方的車型為 ,車牌號: ,乙方為該車輛駕駛人。
二、租賃期限及租金
租期為 個月,到期後如甲方需續租,該協議條款可繼續有效。租金每一天 元(含駕駛員報酬),憑正規票據按季度支付,先租用後支付。若租期滿一年甲方仍需租用,租期、租金雙方另行商定。
三、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甲方承擔車輛租賃期內的油費、過路費和停車費。保險和維修等費用由乙方承擔。
2、甲方不承擔租賃車輛在租賃期間內所發生交通事故或其他事故造成的一切職責,包括有關部門的罰款等。
3、甲方不承擔租賃車輛在租賃期間引發的第三者職責。
4、甲方依照法律、法規的規定應享有的權利。
四、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租賃期間車輛的使用權歸甲方。
2、乙方在租賃期間應嚴格遵守國家各項法律法規,並承擔由於違章、肇事、違法等行為所產生的全部職責及經濟損失。
3、車輛在租賃期內正常使用時應處於良好的狀態,持續車容整潔。需保養維修或臨時他用時,應通知甲方並徵得同意後方可。
4、乙方在租賃期內服從甲方管理,車輛每一天使用時間由甲方確定。
5、車輛在租賃期內不得將車輛交給其他人員駕駛,發現一次,扣除一個月的租金
6、車輛在租賃期內需有乘座人員保險,如沒有保險,乘座人員發生傷亡,乙方承擔全部賠償職責。
五、其它
1、因車輛狀況原因或不服從甲方管理,甲方有權解除合同。
2、有關合同的爭議,雙方經協商解決未能到達一致的,任何一方可向法院提出起訴。
3、本協議從甲乙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4、本協議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 (簽字)
乙方: (簽字)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