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人商鋪租賃合同協議
私人商鋪租賃合同協議
私人商鋪租賃合同
出租方(甲方): 住所:
承租方(乙方): 住所:
根據乙方的要求,甲方將株洲市荷塘區桂花路親和府22號門面租賃給乙方,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一、租賃方式
1、租賃合同期為 年,從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2、乙方應維持門面的原狀進行經營,如需裝修,在不影響建築物整體結構的前提下,應徵得甲方同意後方可進行。合同期滿時,對損壞的設施,乙方應負責維修或照價賠償。對乙方裝修保留的附著物,經雙方同意可不拆除,但甲方不給予乙方經濟補償。
3、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有權解除本合同,收回門面。
(1)乙方未經甲方同意,私自將門面轉租、轉讓或轉借的`;
(2)乙方利用門面進行違法活動、經營或損害公共利益的;
(3)乙方違反本合同約定,不承擔維修責任致使門面嚴重損壞的;
(4)乙方不按合同規定的期限交納租金的。
4、甲方在合同期未滿的情形下,單方終止合同或提高租金,將承擔合同違約金1000元。
5、乙方在合同期未滿的情況下,甲方終止合同或要求降低租金,乙方所交押金作為違約金補償甲方。
6、合同期滿是否繼續租賃門面,甲、乙雙方均應提前1個月通知對方。
二、租金及押金的交納期限
1、租金每月 元,全年租金 元(大寫: )。從 年 月 日開始 ,每 個月,交納租金一次 元。每 交清。
2、乙方在合同簽定之日,向甲方交納押金1000元。
三、其他約定事項
1、乙方自行承擔門面使用期間的水電費和其他稅費以及門面易損部件的維修費用。
2、乙方應遵守國家各項法律、法規、制度,依法經營,如因違法經營生產的一切後果由乙方自行承擔。
3、由於甲方與開發商之間有未達成協議,所以門面租賃期限以甲方退門面之日為準。
四、如出現人類不可抗拒的自然災害,由雙方協商解決。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 乙方:
身份證號碼: 身份證號碼:
電話號話: 電話號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