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裝置租賃合同範本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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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租方:(以下簡稱甲方)
承租方: (以下簡稱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經濟合同法》及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雙方本著平等互利的原則,以嚴守合同、信譽至上為準則,經充分協商簽訂以下合同。
第一條 甲方同意將下列表中應由乙方支付給甲方費用的租賃物資租賃給乙方使用,其租賃數量以甲方收、發貨明細表實數為準,租金計算以收、發貨明細表或出庫單、花碼單簽收時間為起止時間。
1、所租物資須按每米鋼管配一套扣件進行配套。
2、賠償費如不執行上表單價,結算時鋼管可按重慶新生機電有限公司(即二監獄)銷售價賠償,損壞扣件按市場價賠償,運費、下車費則按實際結算。
第二條 乙方所租上表物資,須向甲方提供蓋有鮮章的營業執照影印件、法人委託書(或擔保書)、受託人(或經辦人)身份證影印件,並按租賃物數量的多少向甲方繳納押金 元(大寫: )。押金不得中途抵扣租金,不計利息,辦理結算時在完清各項手續後方能退還。
第三條 租賃期限不得少於一個月,但最長不得超過乙方當時單個工程結束時間。租賃期不足一個月的按一個月(30天)計算,一個月及其以上的按實際天數計算,法定節假日除春節三天不計租金外,其餘照計。
第四條 乙方每月底必須向甲方以轉賬或現金方式付清當月全部租金,不得拖欠,否則,甲方有權終止合同,收回租賃的各種物資,原租金、賠償費、上下車費,乙方應按實支付。
第五條 乙方對甲方出庫的物資應進行當場檢查驗收,凡不符質量標準的物資應當場拒收,否則,由此而造成的大小安全事故或其它經濟損失與甲方無關。
第六條 違約責任
1、甲乙雙方違反本合同的`有關規定均屬違約,違約方應按租金總額的30%支付違約金給守約方。
2、乙方應在每月底前按時支付租金,反之則從次月起每天按應付租金總額的3%向甲方支付違約金。
第七條 賠償約定
1、乙方不得私自轉借、轉租甲方物資,一經發現,其租金按原租金五倍賠償。
2、租賃物資如有丟失或損壞(如鋼管壓扁、斷裂、孔洞、反翹變形、扣件破裂、缺損以及改變原樣物資規格、尺寸等)應按本合同第一條表列物資約定賠償價格賠償或按歸還當時的市場價賠償。
3、租賃物資送還時,乙方必須按本合同第一條表列金額向甲方賠償一次性維修費(如除鏽、清汙、機油、防鏽漆、人工費及原材料費等)。
4、乙方未還清所租物資前,不論使用與否,均視為在租,不能中斷租金,須續算至還清甲方物資或照價全額賠償其短少數量後為止。
第八條 乙方提貨或返還物資時,必須提前一天通知甲方,乙方在甲方指定的地點自提或交還,其上、下車搬運費按每噸鋼管 元,扣件 元,由乙方承擔。
第九條 其它:
第十條本合同一式二份,每份共2頁,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自簽訂之日起生效。更改之處需經雙方簽章認可,否則無效。本合同糾紛由雙方協商解決,直至訴訟到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