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房屋租賃合同協議書範本

杭州市房屋租賃合同協議書範本

  杭州市房屋租賃合同範本

  本合同當事人:

  出租方(以下簡稱甲方):

  【本人】【法定代表人】姓名:

  【身份證】【護照】【營業執照註冊號】:

  地址

  郵政編碼:

  聯絡電話:

  委託代理人:

  地址:

  郵政編碼:

  聯絡電話:

  承租方(以下簡稱乙方):

  【本人】【法定代表人】姓名:

  【身份證】【護照】【營業執照註冊號】【其他】:

  地址:

  郵政編碼:

  聯絡電話:

  委託代理人:

  地址:

  郵政編碼:

  聯絡電話:

  居間方(以下簡稱丙方):

  【營業執照註冊號】:

  經營地址:

  【法定代表人】姓名:

  郵政編碼: 聯絡電話:

  【房地產經紀人】姓名:

  【身份證】【執業證號】【其他】:

  聯絡電話: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商品房屋租賃管理辦法》、《浙江省居住房屋出租登記管理辦法》,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之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誠實信用原則的基礎上,就房屋租賃事項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 甲方保證所出租的房屋符合國家對租賃房屋的有關規定。

  第二條 房屋基本情況

  1、甲方將坐落於杭州市 ,建築面積為 平方米,房屋用途為 , 所有權證號為 的房屋(以下簡稱該房屋)出租給乙方使用。(詳見房屋所有權證影印件)

  2、該房屋現有裝修及設施、裝置情況詳見合同附件。

  該附件作為甲方按照本合同約定交付乙方使用和乙方在本合同租賃期滿交還該房屋時的驗收依據。

  第三條 房屋租賃證明檔案

  1、甲方應提供房產證(或具有出租權的有效證明)、身份證明(營業執照)等檔案;租賃房屋屬於共有的,出租人還應當提供其他共有人同意的書面證明。

  2、乙方應提供身份證明檔案。

  3、雙方驗證後可影印對方檔案備存,所有影印件僅供本次租賃使用。

  4、自本合同簽訂之日起30日內,由 (甲方乙方丙方)向租賃房屋所在地的區房產行政主管部門申請辦理房屋租賃登記備案手續。

  5、自房屋租賃登記備案後3日內,由 (甲方乙方丙方)向租賃所在地的公安機關報送居住房屋出租登記資訊。

  第四條 租賃期限、用途

  1、甲乙雙方約定,甲方於 年 月 日前向乙方交付該房屋。[出租]房屋租賃期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2、乙方向甲方承諾,租賃該房屋僅作為 使用,並遵守國家和本市有關房屋使用和物業管理的規定,在租賃期內未徵得甲方書面同意以及有關部門審批核準前,不得擅自改變約定的使用用途,不得擅自改動房屋承重結構和拆改室內設施,不得損害其他業主和使用人的合法權益。

  3、租賃期滿,甲方有權收回出租房屋,乙方應如期按約交還。乙方如要求續租,則必須在租賃期滿 個月之前書面通知甲方,經甲方同意後,重新簽訂租賃合同。

  第五條 租金及支付方式

  1、 該房屋每月季年( )租金為 ,大寫 萬 仟 佰 拾 元整)。該房屋租金 (年/月)內不變。自第 (年/月)起,雙方可協商對租金進行調整。有關調整事宜由甲、乙雙方在補充條款中約定。

  2、甲方收款後應提供給乙方有效的收款憑證。

  3、房屋租金支付方式如下:

  第六條 租賃期間押金和其他費用

  1、甲、乙雙方約定,甲方交付該房屋時,乙方應向甲方支付房屋租賃押金,押金為 元。甲方收取押金後應向乙方開具收款憑證。租賃關係終止時,甲方收取的房屋租賃押金除用以抵充合同約定由乙方承擔的費用外,剩餘部分歸還乙方。

  2、租賃期間,使用該房屋所發生的水、電、煤氣、通訊、裝置、物業管理、 等費用由 (甲方/乙方)承擔。

  3、租賃期間,房屋和土地的有關稅費由 □甲方 □乙方 □其他方式 依法交納。如果發生政府有關部門徵收本合同中未列出專案但與該房屋有關的費用,應由甲乙雙方協商承擔。

  第七條 房屋修繕與使用

  1、在租賃期內,甲方應保證出租房屋的使用安全。該房屋及所屬設施的維修責任除雙方在本合同及補充條款中約定外,均由甲方負責(乙方使用不當除外)。甲方提出進行維修須提前 日書面通知乙方,乙方應積極協助配合。乙方向甲方提出維修請求後,甲方應及時提供維修服務。對乙方的裝修裝飾部分甲方不負有修繕的義務。

  2、乙方應合理使用其所承租的房屋及其附屬設施。如因使用不當造成房屋及設施損壞的,乙方應立即負責修復或經濟賠償。

  乙方如改變房屋的內部結構、裝修或設定對房屋結構有影響的裝置,設計規模、範圍、工藝、用料等方案均須事先徵得甲方的書面同意後方可施工。租賃期滿後或因乙方責任導致退租的,除雙方另有約定外,甲方有權選擇以下權利中的一種:

  (1)依附於房屋的裝修歸甲方所有。

  (2)要求乙方恢復原狀。

  (3)向乙方收取恢復工程實際發生的費用。

  第八條 房屋的轉讓與轉租

  1、租賃期間,甲方有權依照法定程式轉讓該出租的房屋,轉讓後,本合同對新的房屋所有人和乙方繼續有效。

  2、租賃期間,乙方 □不得轉租、轉借承租房屋,□可以轉租、轉借承租房屋,□經甲方書面同意後可以轉租、轉借承租房屋。

  3、甲方若出售房屋,須在出賣之前的合理期限內書面通知乙方,在同等條件下,乙方有優先購買權。

  第九條 合同的變更、解除與終止

  1、雙方可以協商變更或終止本合同。

  2、甲方有以下行為之一的,乙方有權解除合同:

  (1)不能提供房屋或所提供房屋不符合約定條件,嚴重影響居住。

  (2)甲方未盡房屋修繕義務,嚴重影響居住的。

  3、房屋租賃期間,乙方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收回出租房屋;

  (1)未經甲方書面同意,轉租、轉借承租房屋。

  (2)未經甲方書面同意,拆改變動房屋結構。

  (3)損壞承租房屋,在甲方提出的合理期限內仍未修復的。

  (4)未經甲方書面同意,改變本合同約定的房屋租賃用途。

  (5)利用承租房屋存放危險物品或進行違法活動。

  (6)逾期未交納按約定應當由乙方交納的各項費用,已經給甲方造成嚴重損害的。

  (7)拖欠房租累計 以上。

  4、租賃期滿前,乙方要繼續租賃的,應當在租賃期滿 個月前書面通知甲方。如甲方在租期屆滿後仍要對外出租的,在同等條件下,乙方享有優先承租權。

  5、租賃期滿合同自然終止。

  6、因不可抗力因素導致合同無法履行的,合同終止。

  第十條 房屋交付及收回的驗收

  1、甲方應保證租賃房屋本身及附屬設施、裝置處於能夠正常使用狀態。

  2、驗收時雙方共同參與,如對裝修、器物等硬體設施、裝置有異議應當場提出。當場難以檢測判斷的,應於 日內向對方主張。

  3、乙方應於房屋租賃期滿後,將承租房屋及附屬設施、裝置交還甲方。

  4、乙方交還甲方房屋應當保持房屋及設施、裝置的完好狀態,不得留存物品或影響房屋的正常使用。對未經同意留存的物品,甲方有權處置。

  第十一條 甲方違約責任

  1、甲方因不能提供本合同約定的房屋而解除合同的,應按照合同總租金的 向乙方支付違約金。甲方除應按約定支付違約金外,還應對超出違約金以外的損失進行賠償。

  2、如乙方要求甲方繼續履行合同的,甲方每逾期交房一日,則每日應向乙方支付 違約金。甲方還應承擔因逾期交付給乙方造成的損失。

  3、由於甲方怠於履行維修義務或情況緊急,乙方組織維修的,甲方應支付乙方費用或折抵租金,但乙方應提供有效憑證。

  4、甲方違反本合同約定,提前收回房屋的,應按照合同年租金的 向乙方支付違約金,若支付的違約金不足彌補乙方損失的,甲方還應該承擔賠償責任。

  5、甲方因房屋權屬瑕疵或非法出租房屋而導致本合同無效時,甲方應賠償乙方損失。

  第十二條 乙方違約責任

  1、租賃期間,乙方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甲方有權終止合同,收回該房屋,乙方應按照合同總租金的' 向甲方支付違約金。若支付的違約金不足彌補甲方損失的,乙方還應負責賠償直至達到彌補全部損失為止。

  (1)未經甲方書面同意,將房屋轉租、轉借給他人使用的;

  (2)未經甲方書面同意,拆改變動房屋結構或損壞房屋;

  (3)改變本合同規定的租賃用途或利用該房屋進行違法活動的;

  (4)拖欠房租累計 以上的。

  2、在租賃期內,乙方逾期交納本合同約定應由乙方負擔的費用的,每逾期一天,則應按上述費用總額的 支付甲方違約金。

  3、在租賃期內,乙方未經甲方同意,中途擅自退租的,乙方應該按合同總租金的 向甲方支付違約金。若支付的違約金不足彌補甲方損失的,乙方還應承擔賠償責任。

  4、乙方如逾期支付租金,每逾期一日,則乙方須按日租金的 支付違約金。

  5、租賃期滿,乙方應如期交還該房屋。乙方逾期歸還,則每逾期一日應向甲方支付原日租金 的違約金。乙方還應承擔因逾期歸還給甲方造成的損失。

  第十三條 免責條件

  1、因政府原因需要拆除或改造已租賃的房屋,使甲、乙雙方造成損失的,互不承擔責任。

  2、因上述原因而終止合同的,租金按照實際使用時間計算,不足整月的按天數計算,多退少補。

  第十四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訂立補充條款。補充條款及附件均為本合同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五條 爭議解決

  凡因本合同發生的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一切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協商解決不成的,雙方當事人一致同意提交杭州仲裁委員會按照其仲裁規則進行仲裁;但雙方當事人特別約定下列解決方式中第 種方式解決爭議的除外:

  1、提交仲裁委員會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六條 其他約定事項

  第十七條 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丙方蓋章確認。

  第十八條 本合同及附件一式 份,由甲、乙、丙三方各執份。各方所執合同均具同等效力。

  甲方(簽章):                                                                                                       乙方(簽章):

  委託代理人(簽章):                                                                                             委託代理人(簽章):

  證件號碼:                                                                                                          證件號碼:

  丙方(簽章):

  房地產經紀人(簽章):

  執業證號:

  簽訂地點: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房屋交割清單

  房屋地址:

  合同編號:

  甲方:

  乙方:

  丙方(蓋章):

  房地產經紀人:

  日期:

  杭州市房屋租賃合同說明

  一、本合同為示範文字,簽約之前,房屋租賃雙方應當仔細閱讀本合同內容。

  二、本合同中的居間方從事委託代理業務的房地產中介公司應為經批准具有相應資格的專業房地產經紀機構。

  三、本合同【 】中的內容為並列的選擇項,須根據實際情況選擇並打。

  四、本合同供租賃當事人簽訂合同時參考。本合同的部分條款,當實際情況未發生或當事人作約定時,應在條款前空格部位打,以示刪除。除國家另有規定外,任何一方不得以示範合同印刷內容為由強迫另一方接受。

  五、本合同未盡事項,雙方議定後,可填入空白條款內,或另行簽訂附件。

  六、本合同文字中涉及到的選擇,填寫項以手寫項為優先。

  七、本合同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房地產經紀管理辦法》和《商品房屋租賃管理辦法》,由杭州市房地產中介行業協會制訂,負責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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