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階顧問聘用協議書
高階顧問聘用協議書
甲方(聘方):
乙方(受聘方):
甲方因發展需要,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有關規定,聘請乙方為高階顧問。經雙方協商訂立下列協議,共同遵照履行:
一、乙方為甲方提供全面、勤勉、謹慎的業務及管理服務。
二、高階顧問的職責是:為甲方的經營和管理活動提供顧問服務,受託辦理有關事務,維護甲方的合法權益。
三、高階顧問的工作範圍:
1、應甲方要求,就甲方的經營、管理方面的重大決策提供意見;
2、接受甲方委託,參與合同談判;
3、參與甲方的重大經濟活動、專案建設、合作、合資、投資的談判、可行性研究,提出建議和意見;
4、受託辦理其他事務;
四、高階顧問的工作方式:為鬆散式的工作方式,具體工作時間、地點,根據甲方的提議,隨時聯絡約定。
五、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1、甲方有權要求乙方履行其職責範圍內的事務,並提出合理化的建議和意見;甲方應積極協助乙方開展工作,為乙方提供有關的情況和必需的資料及辦公條件,保證顧問順利履行職責;
2、乙方有權瞭解與辦理事務有關的情況,查閱有關檔案、資料,瞭解甲方在生產、經營、管理和對外活動的情況,參加甲方召開的有關的會議;乙方有義務保守在顧問工作中瞭解到的甲方的.機密和有關情況。
3、乙方辦理甲方的事務時,甲方應無償向乙方律師提供辦公場所、辦公用品等必要的辦公條件。
4、如果乙方本人利用其自身擁有的自願承接的專案併為甲方帶來利益的,甲方將視情況對乙方進行不同程度的獎勵。
六、顧問服務費用的核定及支付:甲方每年度向乙方支付顧問費萬元。付款時間為:付款方式為:
七、雙方就本協議未盡事宜另行協商所產生之合約,為本協議不可分割之組成部分。因履行本協議而發生爭議,雙方協商解決。
八、本協議書有效期為一年,自20XX年1月1日起至20XX年12月31日止。合同期滿後可以續簽。
九、本協議書經雙方簽章之日生效,共一式二份,雙方各一份。
甲方:乙方:
電話:電話:
年月日籤於X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