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廣州市商品房買賣合同

2016廣州市商品房買賣合同

  在廣州買房是多少人的夢想啊,不管現實如何殘酷,夢想還是要有的,萬一實現了呢?

  廣州市國土資源和房屋管理局、廣州市工商局監製

  商品房買賣合同說明

  1.簽約之前,買受人應當仔細閱讀本合同全部條款,與出賣人充分協商,對合同條款及用詞理解不一致的,應當協商達成一致意見,必要時可在合同中對其進行明確約定。合同生效後,雙方因合同條款及用詞理解不一致等發生合同糾紛,不能透過協商解決的,可以遵循合同約定的爭議解決途徑依法向人民法院或向仲裁機構申請仲裁。

  2. 本合同為示範文字,為體現合同雙方的自願原則,本合同文字中相關條款後都有空白行,供雙方自行約定或補充約定。雙方當事人可以對文字條款的內容進行修改、增補或刪減。合同簽訂後,未被修改的文字印刷文字視為雙方同意內容。

  3. 對合同文本【】中選擇內容、空格部位填寫及其他需要刪除或新增的內容,雙方應當協商確定。

  4. 在簽訂合同前,出賣人應當向買受人出示應當由出賣人提供的有關證書、證明檔案。

  5. 如果本合同用於預售,則應當自簽訂暨網上備案之日起10日內將本合同送房地產交易登記機構辦理預售備案確認手續。

  6. 出賣人和買受人應當遵守本合同第六條、第七條的約定;所有預售房款必須按照《商品房預售款繳款通知書》支付到《商品房預售許可證》指定的預售款監控賬戶上。

  7. 為便於政府管理部門通知商品房買賣過程中可能發生的各種事項,建議買受人填寫以下兩欄內容:

  行動電話號碼: ,

  電子郵箱地址: 。

  8. 本合同說明部分,買受人確認已經閱讀,並簽名:

 

  商品房買賣合同

  合同當事人:

  甲方(賣方): ;

  註冊地址: ;

  營業執照號碼: ;資質證書號碼: ;

  法定代表人: ;聯絡電話: ;

  通訊地址: ;

  郵編: ;

  委託代理機構: ;

  註冊地址: ;

  營業執照號碼: ;資質證書號碼: ;

  法定代表人: ;聯絡電話: ;

  通訊地址: ;

  郵編: .

  乙方(買方): ;

  住所(址): ;

  國籍: ;性別: ;出生年月: ;

  身份證/護照/營業執照號碼: ;

  通訊地址: ;

  郵編: ;聯絡電話: 。

  委託代理人姓名: ;國籍: ;

  住所(址): ;

  身份證: ;

  通訊地址: ;

  郵編: ;聯絡電話: 。

  委託代理機構: ;

  註冊地址: ;

  營業執照號碼: ;資質證書號碼: ;

  法定代表人: ;聯絡電話: ;

  通訊地址: ;

  郵編: .

  第一條 專案建設依據

  甲方以 方式取得位於

  編號為 的地塊的土地使用權,面積

  平方米,規劃用途為 ,土地使用權年限自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甲方經批准,在該地塊上投資建設 商品房(填寫《商品房預售許可證》記載的專案名稱)。該專案的有關批文如下:

  1.《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

  頒發機關: ;編號: ;

  2. 《國有土地使用權證》

  頒發機關:廣州市國土資源和房屋管理局;

  編 號: ;

  3. 《建設工程施工許可證》

  頒發機關: ;編號: ;

  第二條 商品房銷售依據

  乙方購買的商品房為【現房】【預售商品房】。

  1.該商品房作為現房,已辦理權屬登記,登記機關為 ;並領取【房地產權屬證明書】或【房地產權證】,編號為 。

  2. 該商品房作為在建商品房,已具備《廣東省商品房預售管理條例》規定的預售條件,已取得《商品房預售許可證》,編號為: ;核發機關為廣州市國土資源和房屋管理局。

  第三條 合同標的物基本情況

  乙方所購商品房為本合同第一條規定的專案中的第

  【幢】【梯】【座】 【單元】【層】 號房(下稱該商品房),測繪地址: 區 路 號 房。

  該商品房所在樓宇的主體結構為 結構;建築物地上層數為 層,地下層數為 層。

  該商品房的用途為 ,層高為 米。該商品房戶型結構為 房 廳 廚 衛,封閉式陽臺 個,非封閉式陽臺 個。

  該商品房【合同約定】(適用於預售)【產權登記】(適用於現售)建築面積共 平方米,其中,套內建築面積 平方米,公共部位與共用房屋分攤建築面積 平方米。

  該商品房面積預測算單位:

  註冊地址: ;

  營業執照號碼: ;資質證書號碼: ;

  法定代表人: ;聯絡電話: ;

  通訊地址: ;

  郵編: 。

  第四條 物業管理

  物業管理區域業主大會選聘物業管理公司之前,小區(大廈)物業管理服務由甲方選聘物業管理公司提供。甲方應採取符合國務院《物業管理條例》規定的方式和條件選聘物業管理公司,甲方與選聘的物業管理公司簽訂書面的《前期物業管理服務合同》。

  甲方應制定《業主臨時公約》向乙方明示並予以說明,乙方在簽訂本合同時,對遵守《業主臨時公約》作出書面承諾。

  第五條 基本術語的含義

  雙方同意,合同中出現的基本術語作如下理解:

  1.首層:本合同所指首層以經規劃管理部門批准的設計圖紙的標註為準;

  2. 建築面積:房屋外牆(柱)勒腳以上各層的外圍水平投影面積,包括陽臺、挑廊、地下室、室外樓梯等,且具備有上蓋,結構牢固,層高2.20m以上(含2.20m)的永久性建築;

  3. 套內建築面積:套內使用面積、套內牆體面積與套內陽臺建築面積之和;

  4. 層高:是指地面至樓面或樓面至樓面、樓面至瓦底之間的垂直距離。計算建築面積的房屋結構,層高均應在2.20米以上(含2.20米)。

  5. 共有建築面積:整棟建築物的建築面積扣除整棟建築物各套(單元)套內建築面積之和,並扣除已作為獨立使用的地下室、車棚、車庫、為多幢服務的警衛室、管理用房、以及人防工程等建築面積,即為整棟建築的共有建築面積,其內容包括:

  (1)電梯井、管道井、樓梯間、垃圾道、變電室、裝置間、公共門廳和過道、地下室、值班警衛室以及為整棟服務的公共用房和管理用房的建築面積,以水平投影面積計算;

  (2)套(單元)與公共建築之間的分隔牆以及外牆(包括山牆)水平投影面積一半的建築面積。

  6. 已支付房價款:以按揭貸款購房的,該款項不限於乙方自行支付的首期價款,還包括以貸款向甲方支付的款項。

  7. ;

  8. 。

  第六條 計價方式、價款、付款

  甲方與乙方約定按下述第 種方式計算該商品房價款:

  1. 該商品房屬【現售】【預售】,按套內建築面積計價,該商品房單價為( 幣)每平方米 元,總金額( 幣) 元(大寫: 億

  仟 佰 拾 萬 仟 佰 拾 元整)。

  公共部位與共用房屋分攤建築面積的建設費用已分攤計入上述套內建築面積銷售單價內,不再另行計價。

  2. 商品房屬【現售】【預售】,按【套】【整層】【整幢】出售並計價,總金額( 幣) 元(大寫: 億 仟 佰 拾 萬 仟 佰 拾 元整)。

  甲方同意乙方按下列第 種方式按期付款:

  1. 一次性付款

  總金額( 幣) : 元(大寫: 億 仟 佰 拾 萬 仟 佰 拾 元整)。在 年 月 日前支付。

  2. 分期付款

  (1)第一期:自本預售合同簽訂暨網上備案之日起 日內(不超過5日),支付全部房價款的 %,金額( 幣): 元(大寫:億 仟 佰 拾 萬 仟 佰 拾 元整)。

  (2)第二期:在 年 月 日前支付全部房價款的 %,金額( 幣) 元(大寫: 億 仟 佰 拾 萬 仟 佰 拾 元整)。

  (3)第三期:在 年 月 日前支付全部房價款的 %,金額( 幣) 元(大寫: 億 仟 佰 拾 萬 仟 佰 拾 元整)。

  (4)第四期:在 年 月 日前內支付全部房價款的 %,金客( 幣) 元 (大寫: 億 仟 佰 拾 萬仟 佰 拾 元整)。

  (5)第五期:在 年 月 日前支付全部房價款的 %,金額( 幣) 元 (大寫: 億 仟 佰 拾 萬 仟佰 拾 元整)。

  3. 按揭貸款方式付款

  首期款:自本預售合同簽訂暨網上備案之日起 日內(不超過5日),支付全部房價款的 %,金額( 幣): 元(大寫: 億 仟 佰 拾 萬 仟 佰 拾 元整)。

  除首期款外,剩餘樓款金額( 幣) 元 (大寫: 億 仟 佰 拾 萬 仟 佰 拾 元整)。該款須於 年 月 日前申請辦理銀行按揭手續,並按照按揭方式付款。

  按揭銀行是

  委託代理人:

  註冊地址:

  營業執照號碼: 資質證書號碼:

  法定代表人: 聯絡電話:

  通訊地址:

  郵編:

  (1)甲方代理乙方辦理按揭手續

  乙方在簽訂本合同並支付首期款後 日內,將申請銀行按揭貸款需由乙方提供的證件資料交付甲方或甲方指定的第三人。

  (2)乙方自行辦理按揭貸款手續

  甲方應在乙方支付首期款後 日內,將乙方申請銀行按揭貸款需由甲方提供的證件資料交付乙方或乙方指定的第三人。

  4. 其它方式:

  第七條 付款方式

  甲乙雙方同意乙方支付的預售款應“專款專用”於工程建設,在工程竣工前不得用於其它用途。

  為保證預售款專用於工程建設,乙方應將商品房預售款按照《廣東省商品房預售管理條例》的規定支付至以下商品房預售款監控賬號,接受廣州市國土資源和房屋管理局的監控。

  監控銀行: ;

  監控賬號: 。

  第八條 備案確認

  【甲方】【乙方】應於本合同網上備案之日起10個工作日內持本合同向廣州市房地產登記機構申請辦理網上備案的確認手續。

  第九條 逾期付款的違約責任

  1. 分期付款

  分期付款的,如果乙方未能按照本合同第六條約定的支付期限將各期房款支付至監控賬號,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按每日房價款總額0.5‰的標準支付違約金,並有權解除合同。

  2. 一次性付款

  一次性付款的,如果乙方未能按照本合同第六條約定的支付期限將全部房款支付至監控賬號,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按每日房價款總額0.5‰的標準支付違約金,並有權解除合同。

  3. 按揭付款

  乙方以按揭方式購房的,首期款應當按照本合同第六條約定的支付期限支付至監控賬號;如果乙方未能按照約定期限將首期款支付至監控賬號,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按每日房價款總額0.5‰的標準支付違約金,並有權解除合同。

  關於按揭款,甲方代理乙方辦理按揭手續的,甲方應在登記機構發出《抵押備案證明書》之日起5個工作日(適用於商業貸款場合)或30日(適用於住房公積金貸款場合)內將銀行按揭款支付至上述監控賬戶。如果甲方未能在5個工作日(適用於商業貸款場合)或30日(適用於住房公積金貸款場合)內將銀行按揭款支付至上述監控賬戶,乙方有權要求甲方按每日房價款總額0.5‰的標準支付違約金,直至甲方將全部按揭款項支付至上述監控賬戶。

  乙方自行辦理按揭貸款手續的,乙方應在登記機構發出《抵押備案證明書》之日起5個工作日(適用於商業貸款場合)或30日(適用於住房公積金貸款場合)內將銀行按揭款支付至上述監控賬戶。如果乙方未能在5個工作日(適用於商業貸款的情況)或30日(適用於住房公積金貸款的情況)內將銀行按揭款支付至上述監控賬戶,按照逾期付款處理。

  第十條 交房期限

  甲方應當在 年 月 日前將作為本合同標的物的房屋交付乙方使用。

  因不可抗力或者當事人在合同中約定的其它原因,需延期交付使用的,甲方應當及時書面告知乙方。

  交付後,甲方不得以房屋已交付使用為藉口懈怠其在本合同中應承擔的其它義務,如:辦理產權證的義務等。

  第十一條 交房條件

  甲方交付的房屋應當符合下列第 種條件:

  1. 該商品房已經有關政府部門辦妥竣工驗收備案手續;

  2. 該商品房專案已辦理初始登記手續。

  3. 另行約定交房條件:

  。

  以上交房條件,雙方可以任選其一。

  雙方可以就該商品房的裝飾、附屬裝置的規格、標準等進行協商,達成的一致意見作為本合同的附件。

  第十二條 房屋及有關資料的交接

  商品房達到交付使用條件後,甲方應當在合同約定的交付日 日前通知乙方辦理交接手續。乙方應在收到該通知之日起 日內,會同甲方對該房屋進行驗收交接。房屋交付的標誌是 。

  在雙方進行驗收交接時,甲方應當出示本合同第十一條約定的房屋交付條件的證明檔案及有關資料,並簽署交接單。所購商品房為住宅的,甲方還須提供《住宅質量保證書》、《住宅使用說明書》和《商品住宅交樓書》。

  甲方提供的《住宅質量保證書》、《住宅使用說明書》和《商品住宅交樓書》應不低於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制定的《住宅質量保證書》、《住宅使用說明書》和《商品住宅交樓書》的最低要求。

  如果甲方不出示上述證明檔案及有關資料或出示不齊全,乙方有權拒絕接受交付,由此產生的延期交房的責任由甲方承擔。

  由於乙方原因,未能按期交付的,雙方同意按以下方式處理:

  。

  第十三條 延期交房的違約責任

  甲方如未能按本合同規定的期限交房,按下列第 種方式處理:

  1. 按逾期時間,分別處理(不作累加):

  (1)逾期不超過 日,自本合同第十條規定的最後交房期限的第二日起至實際交付之日止,甲方按日向乙方支付已支付房價款0.5‰的違約金,合同繼續履行。

  (2)逾期超過 日後,乙方有權單方面解除合同。如果乙方要求繼續履行的,合同繼續履行,自本合同第十條規定的最後交房期限的第二日起至實際交付之日止,甲方按日向乙方支付已付房價款0.5‰的違約金。

  2.

  。

  第十四條 風險責任的轉移

  該商品房的風險責任自交付之日起由甲方轉移給乙方。如乙方未按約定的日期辦理該房屋的驗收交接手續,甲方應當發出書面催告書一次。乙方未按催告書規定的日期辦理該房屋的驗收交接手續的,則自催告書約定的驗收交接日之第二日起該房屋的風險責任轉移由乙方承擔。

  第十五條 面積確認及面積差異處理

  根據買賣雙方選擇的計價方式,本條規定以套內建築面積(本條款中均簡稱面積)為依據進行面積確認及面積差異處理。

  當事人選擇第六條計價方式2的,不適用本條約定。

  合同約定計價面積與實測計價面積有差異的,以實測計價面積為準。

  商品房交付後,實測計價面積與合同約定計價面積發生差異,雙方同意按以下第 種方式進行處理:

  1. 方式一

  (1)面積誤差比絕對值在3%以內(含3%),按照合同約定的價格據實結算;

  (2)面積誤差比絕對值超出3%,乙方有權單方面解除合同。

  乙方同意繼續履行合同,房屋實際面積大於合同約定面積的,面積誤差比在3%以內(含3%)部分的房價款由乙方按照約定的價格補足,面積誤差比超出3%部分的房價款由甲方承擔,所有權歸乙方;房屋實際面積小於合同約定面積的,面積誤差比在3%以內(含3%)部分的房價款及利息由甲方返還乙方,面積誤差比超過3%部分的房價款由甲方雙倍返還乙方。

  面積誤差比=(實測計價面積-合同約定計價面積)/合同約定計價面積×100%。

  2. 方式二

  雙方自行約定如下:

  (1) ;

  (2) ;

  (3) ;

  (4) 。

  第十六條 規劃、設計的變更

  該商品房預售後,甲方不得未經乙方同意擅自變更該商品房專案的規劃、設計。確需變更的,甲方應徵得乙方同意並報規劃管理部門稽核批准。不同意變更的乙方可要求解除買賣合同。甲方應在乙方提出解除合同之日起的30日內退回已付購房款及利息(以付款日起至退款日止為期,以退款期日同期銀行房地產開發貸款利率計算)。

  第十七條 權利瑕疵擔保

  甲方應當保證作為本合同標的的商品房不存在權利瑕疵,即未設定抵押權、租賃權等;無賠償義務,如欠繳稅費,出讓金等;也不存在被法院或其它國家機關、機構、部門查封的情況。

  若存在權利瑕疵,甲方應在乙方指定的期限內或合理期限內消除瑕疵;超過指定期限或合理期限未消除瑕疵的,乙方有權單方面解除合同。

  第十八條 產權登記

  雙方同意選擇以下第 方式辦理產權登記:

  1. 甲方辦理

  甲方應當在商品房交付使用後 日內,向產權登記機關為乙方辦妥產權登記,並將以乙方為產權人的房地產權證交付乙方。

  在此場合,乙方應當及時提供產權登記機關要求的需乙方提供的證件資料。

  甲方應如實告知乙方為辦理產權登記需要由乙方提供的證件資料。甲方未告知或告知的內容不完備、不準確,致使乙方未能及時提供證件資料的,乙方不承擔責任。

  2. 乙方辦理

  在甲方辦結初始登記的前提下,乙方自行辦理產權登記的,甲方應在商品房交付使用後 日內將登記機關要求的需甲方提供的證件資料提交乙方。

  第十九條 遲延辦理產權登記的`違約責任

  甲方違反第十八條的約定的,乙方有權按照下列第 項處理:

  1. 乙方單方面解除合同並退房。

  2. 乙方不退房的,甲方按自遲延之日起每日已付房價款的 %向乙方支付違約金。

  3.

  。

  第二十條 甲方關於裝飾、裝置標準承諾的違約責任

  甲方交付使用的商品房的裝飾、裝置標準應符合雙方約定(附件四)的標準。達不到約定標準的,乙方有權要求甲方按照下述第 種方式處理:

  1. 甲方賠償雙倍的裝飾、裝置差價;

  2. ;

  3. 。

  第二十一條 乙方單方解除權的行使

  乙方行使本合同約定的單方面解除本合同的權利時,應書面通知甲方,甲方應在收到乙方的書面通知之日起 日內將乙方已支付的房價款(包括利息,利息按中國人民銀行公佈的同期房地產開發貸款利率計算)全部退還乙方,並承擔賠償責任,賠償金額為已支付房價款的 %,在退還房款時一併支付給乙方。

  第二十二條 甲方關於基礎設施、公共配套建築正常執行的承諾

  甲方承諾與該商品房正常使用直接關聯的下列基礎設施、公共配套建築按以下日期達到使用條件:

  1. ;

  2. ;

  3. ;

  4. ;

  5. 。

  如果在規定日期內未達到使用條件,雙方同意按以下方式處理:

  1. ;

  2. ;

  3. 。

  第二十三條 保修責任

  乙方購買的商品房為商品住宅的,《住宅質量保證書》作為合同的附件。甲方自商品住宅交付使用之日起,按照本合同以及《住宅質量保證書》的承諾內容承擔相應的保修責任。

  乙方購買的商品房為非商品住宅的,雙方應當以合同附件形式詳細約定保修範圍、保修期限和保修責任等內容。

  在商品房保修範圍和保修期限內發生質量問題,甲方應當履行保修義務。因不可抗力或者非甲方原因造成的損壞,甲方不承擔責任。

  第二十四條 專項維修資金

  乙方應當按照有關規定繳納專項維修資金。維修資金屬於業主所有,在簽訂購房合同後繳交,存入房地產行政主管部門目前在銀行設立的專款賬戶中。

  1. 廣州市老八區(越秀、荔灣、東山、海珠、天河、芳村、白雲、黃埔區)和廣州經濟技術開發區指定的銀行:中國農業銀行廣州市北秀支行

  2. 番禺區指定的銀行:中國建設銀行廣州市番禺東興辦事處

  3. 花都區指定的銀行:中國建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4. 從化市指定的銀行:中國農業銀行從化支行營業部

  5. 增城市指定的銀行:中國建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十五條 雙方可以就下列事項約定:

  1. 該商品房所在樓宇的屋面經營的,所得收益屬全體業主共同所有;

  2. 該商品房所在樓宇的外牆面經營的,所得收益屬全體業主共同所有;

  3.

  。

  4.

  。

  第二十六條 乙方使用房屋注意事項

  乙方的房屋僅作 使用,乙方使用期內不得擅自改變該商品房的建築主體結構、承重結構和用途。除本合同及其附件另有規定者外,乙方在使用期間有權與其它權利人共同享用與該商品房有關聯的公共部位和設施。並按佔地和公共部位與共用房屋分攤面積承擔義務。

  甲方不得擅自改變與該商品房有關聯的公共部位和設施的使用性質。

  第二十七條 關於通知的約定

  本合同要求或允許的通知和通訊,均自收到時起生效。

  第二十八條 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按下述第 種方式解決:

  1. 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2. 提交 仲裁委員會仲裁。

  第二十九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可由雙方約定後簽訂補充協議作為本合同附件。

  第三十條 合同附件與正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及其附件內,空格部分填寫的文字與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第三十一條 本合同連同附件共 頁,一式 份;合同持有情況:甲方 份,乙方 份,廣州市房地產交易所登記所 份。

  甲方: ;法定代表人:

  甲方蓋章: 簽名:

  乙方: (簽名或蓋章)

  年 月 日簽訂於廣州市 區

  附件一:房屋平面圖

  附件二:甲方針對該商品房所作的具體說明(含廣告)

  附件三:前期物業管理服務合同

  附件四:裝飾、裝置標準

  1. 外牆:

  2. 內牆:

  3. 頂棚:

  4. 地面:

  5. 門窗:

  6. 廚房:

  7. 衛生間:

  8. 陽臺:

  9. 電梯:

  10. 其它:

  附件五:合同補充協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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