混凝土攪拌站買賣合同範本
混凝土攪拌站買賣合同範本
買方:
賣方: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相關法律規定,買賣雙方經過充分協商,就混凝土拌和站買賣事宜達成一致意見,訂立如下條款:
雙方買賣的混凝土攪拌站執行《混凝土攪拌站標準》GB/T10171-2005。
三、 交貨時間和地點
買方指定的交貨時間和地點。
四、 運輸方式及運費、運輸中貨物的風險、
賣方組織汽車(火車)運輸,並承擔所有運費以及貨物運輸過程中至卸車前的風險。
五、 交貨卸貨及驗收
1、貨物運輸至買方指定場地,由賣方組織卸車,並承擔有關費用;
2、出賣人託運的標的物,規格、型號、數量級運輸後的完好程度,由買受人在收貨時按隨貨清單清點驗收,並在反饋單中籤字,若有異議,在驗收反饋單中填寫清楚,與標的物的運輸方雙方簽字,並協商處理,在十日內將結果反饋到賣方。
六、 結算方式
1、賣方產品生產完畢後,發貨前買方支付 元;
2、產品到場安裝除錯完畢,正常運轉後,買方支付 元;
3、餘款 元,作為質量保證金,在產品正常運轉後九個月內一次性付清;
4、賣方為買方提供正規發票。
七、裝置的.安裝與除錯
1、賣方派工作人員到場指導買方安裝除錯本合同產品,並培訓買方人員能熟練操作該產品;
2、買方承擔賣方工作人員的食宿費用;
3、買賣雙方簽訂安全安裝除錯協議書,凡在安裝過程中由於賣方工作人員指導錯誤,造成安全事故的,由賣方承擔所有責任。
八、產品保修期
本裝置自除錯完成能正常運轉之日起六個月。在保修期內裝置執行問題由賣方負責維修,並承擔由此帶來的任何損失。賣方對產品終身服務,收費須合理。
九、雙方責任
(一)買方責任
1、買方須按合同約定,支付貨款給賣方;
2、買方應按照合同約定對貨物進行驗收。若買方驗收不合格或不符合買方
要求,則有權拒收貨物,並視為賣方違約,由此買方的一切損失由賣方負責賠償。
(二)賣方責任
1、簽訂本合同時,賣方需提供營業執照、組織機構程式碼證、稅務登記證供買方確認,並將此材料作為本合同的附件。
2.、賣方供應的裝置必須符合國家標準(GB/T10171-2005)、地方相關法規以及買方的需要。
3、賣方自行承擔貨物運輸、裝卸過程中的安全責任,貨物在運輸、裝卸過程中發生安全事故,或對第三人生命財產造成損害和損失的,所有責任由賣方自行承擔,買方不承擔任何責任包括連帶責任。
4、賣方承擔貨物在運輸過程中的風險,若貨物在運輸過程中有損失,賣方負責無償提供能夠滿足買方需要的裝置。
十、 違約責任
1、合同生效後,單方廢止或變更合同的,應當向對方支付合同總價款的20%作為違約金。
2、其他違約的按法律規定。
十一、 爭議的解決
本合同發生爭議的,雙方應當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向石家莊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十二、 本合同自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至產品保修期結束失效。本合同一式三份,買方兩份,賣方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買方:賣方:
簽約人: 簽約人:
電話:電話:
日期: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