過濾材料買賣合同
過濾材料買賣合同
在人們的法律意識不斷增強的社會,合同對我們的幫助越來越大,簽訂合同可以使我們的合法權益得到法律的保障。合同有不同的型別,當然也有不同的目的,以下是小編整理的過濾材料買賣合同,歡迎大家借鑑與參考,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合同編號:_________________
供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____
需方:_________________
簽訂時間:___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第一條標的、數量、價款
本合同價款含安裝除錯費、人員培訓費。
第二條裝置的技術引數:_________________詳見《____________技術協議》
第三條質量標準:_________________按下列第項執行。
(1)按雙方簽訂的《技術協議》約定為準。
(2)按國家標準執行;
(3)按部頒標準執行;
(4)成套裝置及附件的質量、技術標準:
(5)安裝運轉後才能發現內在質量缺陷的,待裝置安裝運轉後驗收,驗收標準為:_________________。
(6)由甲乙雙方商定質量、技術要求執行,商定內容為: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條包裝標準和包裝物的供應與回收
1、包裝按以下項執行。
(1)包裝按標準為____________
(2)雙方商定的包裝方式、標準為:_________________。
3、包裝物提供與回收按以下第項執行。
(1)供方提供包裝物,包裝物不回收、不計價。
(2)供方提供包裝物。在貨到______日內,供方自行將包裝物回收清理出交貨地,發生的一切費用全部由供方自負;如供方不在約定的期限內及時回收,包裝物無償歸需方所有。
(3)需方提供包裝物,供方負責包裝,包裝物由需方自行回收。
第五條、運輸方、運輸方式及費用負擔按下列第項執行。
貨物由供方負責運輸至需方指定地點,採用運輸,運費由供方承擔,供方必須按約定時間發運貨物,如因運費未付導致貨物不能卸貨和驗收的,每逾期卸貨一日,供方向需方承擔總貨款%的違約金,違約金付至實際交貨之日。
第六條到貨地點:供方負責送貨到內指定地點。
第七條貨物交付
1、交貨日期:自供方收到預付款之日起___天開始交貨,並於________年________月__日前交清全部貨物。
2、供方提供的貨物必須為全新裝置(含配件、零部件、隨機工具等),表面無劃傷、無碰撞。
3、供方隨裝置提供裝置總圖、部件圖、易損部件圖、裝置清單、基礎圖、說明書、合格證等必要材料各兩份。
4、交貨時,供方應同時將所供貨物的使用者手冊、保修手冊、有關資料及配件、隨機工具等交付需方。
第八條所有權轉移及風險負擔
貨物在需方廠內卸車後,視為貨物已經交付,所有權轉移至需方。交付之前貨物的毀損、滅失風險責任由供方承擔。
第九條供方對質量負責的條件及期限
質保期自最終驗收合格投入使用之日起________年,質保期內出現質量問題,供方必須予以更換或維修,經更換或維修後的貨物的質保期自供方更換或維修符合使用條件之日起重新計算。貨物在正常使用情況下出現問題時,供方必須在接到需方傳真或手機簡訊等其他方式通知後__小時內給予答覆,供方必須在接到通知起___小時內到達現場,如供方未在約定時間內到達現場,每遲延到達一天,供方按合同總價款的__%向需方承擔違約責任。
第十條成套裝置的安裝除錯:
1、本合同總價款的____%為安裝除錯保證金。
2、安裝除錯期按以下第____項執行。
(1)供方在貨到______日起進行裝置安裝除錯,安裝除錯期為天。
(2)需方在接到甲方書面通知確定的時間開始安裝除錯,安裝除錯期為天。
3、供方必須在安裝除錯期內安裝除錯完畢,並向需方出具書面投運報告,經需方最終驗收合格後簽章確認供方提供的投運報告後,視為供方完成供貨、安裝除錯義務。
4、安裝除錯費用由供方承擔。
第十一條結算付款方式:
本協議簽訂之日起,需方向供方支付合同總價款____%的預付款;需方收到供方發貨通知及發貨清單後,再向供方支付合同總價款%的安裝除錯保證金;供方安裝除錯完畢向需方出具書面投運報告後支付總貨款的.%,經最終驗收合格後支付總貨款的____%,剩餘10%作為質保金,質保期內無質量問題,待質保期滿後支付供方(質保金不計息)。需方按本條約定付款前,供方先提前三日出具增值稅發票,需方見票付款,如供方不按約定提供增值稅發票,需方有權拒付款項。
第十二條供方在發貨前應書面通知需方,以備需方安排收貨等工作。
第十三條驗收條款
1、貨到______日內,需方進行初驗,驗收合格給供方出具初驗結論;如初驗發現問題,需方在______日內通知供方,供方收到通知後______日內到場進行處理,供方不到場或到場後三日內不能解決問題,需方有權要求供方無條件換貨或退貨,因此產生的損失、費用全部由供方自負。
2、標的物實際投入執行之日起30日內供方配合需方進行最終驗收,驗收合格需方在供方提供的書面投運報告上籤章,註明透過驗收。如驗收不合格,需方至遲在最終驗收期滿之日起30日內通知供方,通知到達供方之日起24小時內,供方必須組織人員及時到場,在三日內查找出問題、修理、重新安裝至驗收合格,並向需方出具書面處理經過、措施及結論。如在此期間還不能驗收合格,需方有權選擇要求供方重做、更換、退貨,同時供方向需方承擔違約責任。
3、驗收產生爭議,由需方所在地_____部門進行檢驗並出具結論,該檢驗結論為最終結論。
第十四條本合同解除的條件
1、因發生不可抗力,經雙方協議可解除合同;
2、如供方延遲供貨超過5日、驗收不合格、出現質量問題或其他導致合同目的無法實現的情況,需方有權解除合同。解除合同的通知自到達供方指定的電子郵件或傳真資訊終端或透過其他方式到達供方時合同解除。
第十五條違約責任:
1、供方每遲延一天交貨,按合同總價款的1%向需方支付違約金。
2、供方不按合同約定期間安裝除錯,每逾期一日向甲方承擔違約金_____元,逾期超過10日應退還需方支付的安裝除錯保證金,並繼續承擔安裝除錯義務。
3、出現可以修復的質量問題時,供方負責修理、更換,賠償需方損失並支付合同總價款5%的違約金;出現不可修復的質量問題或不能透過最終驗收,供方賠償需方損失,損失計算期間自合同約定的最終驗收期滿至實際透過驗收或替代標的物實際投入執行之日,損失每日萬______元,同時供方向需方雙倍退還安裝除錯保證金。本項約定違約責任在合同解除情況下同時適用。
4、如因供方違約,需方可根據實際情況直接採取措施以降低損失。
5、需方逾期付款,按《民法典》規定承擔違約責任。
第十六條合同爭議的解決方式: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依法向需方/供方所在地法院起訴。
第十七條供方負責對需方操作人員進行現場培訓,直至需方操作人員具備操作技能,培訓費用供方自負。
第十八條其他約定事項:按實際過磅重量結算,正負不超過1.5%,超出噸位不予補償,不足部分則乘單價扣除。
第十九條本合同一式四份,雙方各持兩份。合同自雙方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簽字,並加蓋單位印章時生效只有單位印章而無法定代表人簽字、或負責人簽字的合同不生效。(傳真件的效力)。
第二十條本協議未盡事項雙方可另行簽訂補充合同,補充合同與本合同。
需方:_____________供方: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
委託代理人:__________委託代理人: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
開戶銀行:_________開戶銀行:__________
帳號:______________帳號: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傳真:________________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