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用】員工勞動合同範文錦集七篇

【實用】員工勞動合同範文錦集七篇

  在當今社會,人們對合同愈發重視,能夠利用到合同的場合越來越多,合同是企業發展中一個非常重要的因素。那麼大家知道合同的格式嗎?下面是小編收集整理的員工勞動合同7篇,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員工勞動合同 篇1

  編號:

  甲方(用人單位)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 地 址:__________ 聯絡電話:__________

  乙方(姓名)__________ 性別:__________ 文化程度/技能: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 住 址:__________ 聯絡電話:__________

  籤 訂 說 明

  一、雙方在簽訂本合同前應先認真閱讀。本合同一經簽訂,即具有法律效力,雙方必須嚴格履行。

  二、本合同必須由用人單位(甲方)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委託代理人)和職工(乙方)簽字或蓋章,並加蓋用人單位公章(或者勞動合同專用章)

  三、本合同中的空欄由雙方協商確定後填寫,並不得違反法律、法規和相關規定;不需填寫的空欄,劃上“/”。

  四、工時制度分為標準工時、不定時、綜合計算工時三種。實行不定時、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的,應經勞動保障部門批准。

  五、本合同未盡事宜,可另行簽訂補充協議,作為本合同的附件一併履行。

  六、本合同必須認真填寫,字跡清楚、文字簡練、準確,並不得擅自塗改。

  七、本合同(含附件)簽訂後,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備案,交乙方的不得由甲方代為保管。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和有關法律規定,甲乙雙方經平等協商一致,自願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條款。

  一、合同的型別和期限

  第一條 本合同期限採用下列 方式(選擇一項)

  A.有固定期限合同。期限 個月,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本合同期滿後,雙方同意繼續履行的,本合同從期滿之日起自動向後順延30天。30天到期後雙方仍未就新的合同達成合意的,本合同終止履行。

  B.無固定期限合同。自 年 月 日起。

  C.以完成一定工作為期限的合同。具體為: . 若乙方實際開始工作時間與合同約定起始時間不一致的,以實際開始工作時間為本合同實際起始時間;同時,到期終止時間自動向後或向前延展。

  二、試用期

  第二條 雙方同意按以下第 種方式確定試用期(試用期包含在勞動合同期限內)

  1、無試用期

  2、試用期從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勞動合同期限三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試用期不得超過一個月;勞動合同期限在一年以上不滿三年的,試用期不得超過兩個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無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試用期不得超過六個月。)

  第三條 錄用條件為:

  A. 文化知識: . B. 身體狀況: . C. 勞動技能: . D. 工作能力: . E. 團隊精神: . F. 其他: .

  第四條 乙方在試用期內解除勞動合同,應提前三日通知甲方。

  三、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

  第五條 乙方同意根據甲方工作需要,擔任 崗位(工種)的工作。乙方工作應達到甲方所要求的工作標準。有下列情況之一的,乙方須同意甲方對乙方工作工作崗位的調整:

  1、甲方根據經營需要的; 2、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的;

  3、乙方因休長假被別人取代工作崗位的; 4、其他原因確實需要調整工作崗位的。

  第六條 乙方的工作地點: ,以下情況,甲方有權變更乙方的地點:

  1、甲方經營場所變更的;

  2、由於甲方的經營需要須變更乙方工作地點的;

  3、以上情況若乙方拒絕變更工作地點的,甲方可視其單方面解除勞動合同。

  四、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第七條 甲方安排乙方實行第 項工作制度。

  1、標準工作制:甲方安排乙方每日工作時間不超過八小時,每週不超過四十小時。甲方保證乙方每週至少休息一日。甲方由於工作需要,經與工會和乙方協商後可以延長工作時間,一般每日不得超過一小時。因特殊需要延長工作時間的,在保障乙方身體健康的條件下,延長工作時間每日不得超過三小時,每月不得超過三十六小時。

  2、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

  3、不定時工作制。

  第八條 乙方在合同期內享受法定節假日、公休日、年休假以及婚喪、生育等有薪假期的待遇。

  五、勞動報酬

  第九條 按照按勞分配的原則,甲方的工資結構為基本工資+獎金+補貼,乙方的基本工資為 元,其試用期的基本工資為 元(試用期工資不得低於甲方相同崗位最低檔工資或者本合同約定工資的百分之八十,並不得低於甲甲方所在地的最低工資標準),獎金和補貼根據甲方效益和乙方工作績效而定。合同期內,甲方每月 日前以貨幣形式支付乙方上月工資。若甲方未按時支付或乙方認為甲方未按時支付的,則視為甲方以書面形式告知乙方拒付工資日期。

  第十條 甲方安排乙方加班加點工作,應按國家規定的標準安排補休或者支付加班加點工資。加班加點工資發放時間為 .

  六、保險福利待遇

  第十一條 合同期內,甲、乙雙方應按國家和地方有關規定,參加社會保險,按時足額繳納和代扣代繳乙方的社會保險費。乙方須在入職時向甲方交齊相關辦理社會保險的資料。

  第十二條 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其病假工資、疾病救濟費和醫療待遇按照國家和地方有關規定及甲方實施辦法執行。

  第十三條 甲方可以根據本單位的具體情況,依法制定內部職工福利待遇實施細則。乙方有權以此享受甲方規定的福利待遇。

  七、勞動保護、勞動條件、職業培訓和勞動紀律

  第十四條 甲方必須建立健全勞動安全衛生制定和操作規程、工作規範,並對乙方進行安全衛生教育,杜絕違章操作和違章指揮。

  第十五條 甲方為乙方提供必要的勞動條件以及安全衛生的工作環境。甲方對可能產生職業病危害的崗位,應當向乙方履行告知義務,並做好勞動過程中職業病危害的預防工作。

  第十六條 實行對女工和未成年工的特殊保護和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間,甲方按國家規定為其提供勞動保護。

  第十七條 甲方應根據需要對乙方進行必要的職業培訓或為乙方接受職業培訓提供必要的條件。

  第十八條 甲方應當依法制定和健全內部規章制度和勞動紀律,依法對乙方進行規範和管理。

  第十九條 乙方應嚴格遵守甲方乙方制定的各項規章制度,服從甲方的管理。

  八、勞動合同的變更、解除、終止及續訂

  第二十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乙雙方應變更勞動合同並及時辦理變更合同手續:

  1、甲乙雙方協商一致的;

  2、訂立本合同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的; 3、訂立本合同所依據的法律、法規、規章發生變化的。

  第二十一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但是應當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或者額外支付乙方一個月工資:

  1、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如在績效考核中,考核不合格後經培訓仍被考核為不合格的等等;

  3、本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經當事人協商不能就變更本合同達成協議的。

  第二十二條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隨時解除本合同,且不負經濟補償責任:

  1、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2、嚴重違反甲方規章制度的,按規章制度規定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的;

  3、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甲方利益造成一千元(含)以上重大損害的;

  4、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5、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係,對完成本單位的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或者經用人單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6、以欺詐、脅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甲方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訂立或者變更勞動合同的;如因乙方未能在30天內提供其被錄用的相關資料,致使甲方無法辦理錄用及社會保險繳納手續的;乙方被查實在應聘時向甲方或用工單位提供的其個人資料是虛假的,包括但不限於:工作經歷、離職證明、身份證明、戶籍證明、學歷證明、體檢證明等是虛假或偽造的;應聘前患有精神病、傳染性疾病及其它嚴重影響工作的疾病而在應聘時未宣告的;應聘前曾受到其它單位記過、留廠察看、開除或除名等嚴重處分,或者有吸毒等劣跡而在應聘時未宣告的;應聘前曾被勞動教養、拘役或者依法追究刑事責任而在應聘時未宣告的等等;

  7、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第二十三條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不得依據第二十一條約定解除本合同:

  1、在甲方患職業病或者因工負傷並被確認喪失或者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

  2、患病或者非因公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的;

  3、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內的;

  4、乙方從事接觸職業病危害作業未進行離崗前職業健康檢查,或者疑似職業病在診斷或醫學觀察期間的;

  5、在甲方連續工作滿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齡不足五年的;

  6、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第二十四條 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解除本協議:

  1、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提供勞動保護或者勞動條件的;

  2、甲方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的;

  3、甲方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支付勞動報酬的;

  4、未依法為勞動者交納社會保險的;

  5、甲方的規章制度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損害勞動者權益的;

  6、甲方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危及乙方人身安全的。

  第二十五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合同終止:

  1、本合同期滿的;

  2、甲方破產、被吊銷營業執照、責令關閉、解散或者被撤銷的;

  3、乙方退休、退職、死亡、被宣告死亡或者被宣告失蹤的;

  4、甲乙雙方實際已不履行本合同滿三個月的;

  5、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第二十六條 本合同期滿或者當事人約定的合同終止條件出現,乙方有本合同第二十三條規定情形之一的,同時不屬於本合同第二十二條約定的,本合同期限順延至相應情形消失。

  第二十七條 乙方要求解除勞動合同,需提前30日(部門副經理以上級別需提前60天)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並辦理解除勞動合同手續。但乙方所承擔的工作尚未完成,工作無法交接,馬上離去會給甲方造成經濟損失的,乙方暫不能解除勞動合同;乙方給甲方造成經濟損失尚未處理完畢或因其它問題在被審查期間的,乙方不得解除勞動合同。

  第二十八條 本合同終止或解除,甲方應當在解除或者終止本合同時出具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證明,並在十五日內為乙方辦理檔案和社會保險關係轉移手續,不得無故拖延或拒絕。

  第二十九條 本協議期滿,即行終止,任何一方需要續訂合同時,在合同終止前一個月,經過對方同意後,可辦理續簽手續。

  第三十條 連續訂立二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除乙方提出訂立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外,應當簽訂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九、經濟補償和違約責任

  第三十一條 甲方違反本合同約定的條件解除本合同或由於甲方原因訂立的無效勞動合同,法律有明確規定的,按照法律規定支付相應的經濟補償金或賠償金;法律沒有明確規定的,給乙方造成損害的,應按損失程度承擔賠償責任。

  第三十一條 合同期內,乙方提前解除本合同的,除本合同第二十四條規定的情形外,甲方有權要求乙方賠償下列費用:

  1、甲方招收錄用其所支付的費用;

  2、如果試用期滿,在合同期內,甲方可以要求乙方支付培訓費用,具體支付方法是:約定服務期的,按服務期等分出資金額,以乙方已履行的服務期限遞減支付;沒約定服務期的,按勞動合同期等分出資金額,以乙方已履行的合同期限遞減支付;沒有約定合同期的,按5年服務期等分出資金額,以職工已履行的服務期限遞減支付;雙方對遞減計算方式已有約定的,從其約定。

  十、補充條款和特別約定

  第三十二條 乙方應當保守甲方的商業秘密,商業秘密係指不為公眾所知悉,能為甲方帶來經濟利益,具有實用性並經甲方採取保密措施的技術秘密和經營資訊。包括但不限於下述內容:

  1、技術資訊。技術資訊的範圍一般包括技術方案、工程設計、電路設計、製造方法、配方、工藝流程、技術指標、計算機軟體、資料庫、試驗結果、圖紙、樣品、樣機、模型、模具、操作手冊、技術文件、涉及商業秘密的業務函電等等。

  2、經營資訊。經營資訊的範圍一般包括客戶名單、營銷計劃、採購資料、定價政策、不公開的財務資料、進貨渠道、產銷策略、招投標中的標的及標書內容等。

  3、公司依照法律規定(如在締約過程中知悉的對方當事人的秘密)和有關協議的約定(如技術合同等)對外應承擔保密義務的事項等。

  第三十三條 補充條款:(根據需求調整內容)

  1、若因工作需要在專案現場工作時,工作時間及地點按專案管理制度執行。

  2、甲乙雙方行使本協議中約定的解除權時,均應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如果對方拒絕簽收時,應有兩個以上在場人在書面通知上簽名作證,即視為送達對方(在場人可為本公司其他聘用人員)

  3、甲方採取無紙化辦公,乙方應定期閱讀公司內網中釋出的各項通知及規章制度,並嚴格遵守。甲方的《人事管理規定》、《員工手冊》、《職位說明書》及其他內部規章制度為本協議的附件,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乙方知悉並認可。

  十一、勞動爭議的處理

  第三十四條 雙方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爭議的,可以想本企業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或者在規定的期限內向有管轄權的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書面申請仲裁。對仲裁裁決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訴。

  十二、其它

  第三十五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或者有關勞動標準的內容與今後國家、本市有關規定相悖的,按有關規定執行。

  第三十六條 本合同生效前雙方簽訂的任何《勞動合同》自本合同簽訂之日起自動失效,其他之前簽訂的相關協議文字(包括但不限於《保密協議》、《培訓協議》、《競業限制協議》)的規定與本合同不一致的,以本合同為準。

  第三十七條 雙方事後就有關事宜達成補充或者變更協議的,由雙方簽訂書面補充或者變更協議確定。

  第三十八條 乙方同意,在其處於聯絡障礙狀態(包括但不限於乙方因病住院、喪失人身自由等情形)時,委託本合同首部的“緊急狀態聯絡人”作為乙方的受委託人,該受委託人享有接受和解與調解,代領、簽收相關文書的許可權。乙方確定下列地址為勞動關係管理相關檔案、文書的送達地址,如以下地址發生變化,乙方應書面告知甲方

  第三十九條 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效力,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代表:__________ (簽章) 乙方:__________ (簽字)

  _______年 _____月 _____日 _______年 _____月 _____ 日

員工勞動合同 篇2

  甲方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性別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

  現住址_________郵編____聯絡電話_______

  為建立勞動關係,明確權利義務,依據勞動法、勞動合同法,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勞動合同期限

  本合同期限自__年__月__日起至__年__月__日止或____________.其中試用期為__年__月__日起至__年__月__日止。

  第二條、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

  甲方根據工作需要,安排乙方在_____工作崗位,乙方的工作任務為_____,工作地點為________.經雙方協商同意,甲方可以調換乙方的工種或崗位。

  第三條、勞動報酬

  乙方按甲方規定完成工作任務的,甲方每月__日支付工資,支付的勞動報酬為__元/月或____________,其中試用期的勞動報酬為__元/月。

  第四條、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社會保險、勞動保護、勞動條件和職業危害防護等按照法律法規、規章等規定執行。

  第五條、勞動合同的終止與解除

  雙方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應按法定程式辦理,甲方為乙方出具終止、解除勞動合同的通知書或相關證明,符合國家規定的,支付乙方經濟補償。

  第六條、其他未盡事項按國家及地方現行有關規定執行。

  第七條、本合同雙方各執一份,勞動者乙方必須當事人簽字。

  甲方簽字(蓋章) 乙方簽字(蓋章)

  簽訂時間: 年 月 日

員工勞動合同 篇3

  甲方: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及有關法律法規,經甲乙雙方平等自願協商一致,同意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條款。

  一、 勞動合同期限

  第一條 本合同為期限勞動合同,合同期自____年__月__日起至____年__月__日止,共計___個月。

  第二條 本合同試用期自____年__月__日起至____年__月__日。

  第三條 若乙方開始工作時間與約定時間不一致,以實際到崗之日為合同起始時間建立勞動關係。

  二、 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

  第四條 根據甲方工作需要,乙方同意從事 崗位工作,乙方的工作地點為_________。

  第五條 在合同有效期內,甲方根據公司業務需要及乙方的技能、工作業績等,在與乙方充分協商的基礎上,可以調整乙方的工作崗位、工作內容。

  三、 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第六條 甲方依法制定員工工時、休息和休假制度;乙方須遵守甲方依法制定的工時、休息和休假制度,並按照規定上下班。

  第七條 乙方依法享有的婚喪假、女職工產假等,按照甲方依法制定的相關規章制度執行。

  四、 勞動報酬

  第八條 甲方根據法律、法規的規定,遵循按勞分配的原則,結合本公司實際和 乙方的工作崗位,確定乙方的工資水平。

  第九條 乙方月工資標準為____元,試用期滿後的工資標準按甲方依法制定的薪酬管理辦法執行,但甲方支付給乙方的工資不得低於當地政府公佈的當年度最低工資標準。

  第十條 甲方有權根據其生產經營狀況、乙方工作崗位的變更和依法制定的薪酬管理辦法等公司制度調整乙方的工資待遇。

  第十一條 甲方於每月__日以貨幣形式,按照公司規定的月工資標準足額向乙方支付工資,如遇節假日則提前一天或延至節日假滿;以貨幣形式向乙方足額支付月實發獎金。

  五、 勞動保護、勞動條件和職業危害防護

  第十二條 甲方為乙方提供符合國家規定的勞動標準的工作條件和必要的勞動防護用品,切實保護乙方在工作中的安全和健康。

  第十三條 甲方負責對乙方進行思想政治、職業道德、業務技術、勞動安全衛生及 有關規章制度的教育和培訓,乙方應自覺遵守國家和本公司規程。

  第十四條 如乙方在工作過程中產生職業危害病,甲方則按《職業病防治法》等 規定保護乙方的健康及相關權益。

  六、 勞動合同的變更、解除、終止和續訂

  第十五條 甲乙雙方在本勞動合同的有效期內,可以遵循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原則,依法變更勞動合同部分條款。

  第十六條 訂立勞動合同所依據的法律、法規、規章制度發生變化導致本合同內 容發生變化時,可以對本合同相關內容進行變更。

  第十七條 訂立本合同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的,經甲 乙雙方協商同意,可以變更本合同相關內容或解除本合同。

  第十八條 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第十九條 甲乙雙方解除勞動合同,必須按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及甲方依法制定 的相關制度執行。

  第二十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本合同自行終止:

  1. 合同期滿且雙方不能就勞動合同續簽達成一致的;

  2. 甲方經營的狀況不佳或已經破產關閉;

  3. 乙方應徵入伍或者履行國家規定的其他法定義務的;

  4. 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第二十一條 本合同期滿前,甲乙雙方應按照有關規定就合同續訂或者終止事宜表 明自己的意見,並辦理相關書面手續。

  七、 違反勞動合同的責任

  第二十二條 乙方未提前30天向甲方提出辭職或有其他擅自離職情形的,甲方將在乙方辦理交接工作後支付乙方的當月工資和辦理相關的離職手續;由此給甲方造成經濟損失的,乙方應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

  第二十三條 甲乙雙方任何一方違反本合同及其附件的約定,給對方造成經濟損失的,應根據實際造成的損失依法給對方予以賠償。

  八、 勞動爭議處理

  第二十四條 甲乙雙方在履行本合同中若發生勞動爭議,應當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當事人一方要求仲裁的,應當自勞動爭議發生之日起六十日內可以向相關部門提請仲裁。

  九、 其他規定

  第二十五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按照國家及地方法律法規及甲方的規章制度執行。第二十六條 簽訂本合同所依據的法律法規修改、廢止的,依法執行新的法律、法規。

  第二十七條 本合同自____之日起生效。

  第二十八條 本合同一式貳份,甲乙雙方各執壹份。

  甲方:________ (簽章) 乙方:________ (簽章)

  ____年__月__日 ____年__月__日

員工勞動合同 篇4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以下簡稱《勞動法》)第十六條第一款規定,勞動合同是勞動者與用工單位之間確立勞動關係,明確雙方權利和義務的協議。

  ____________公司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勞動法規和________市私營企業勞動治理實施辦法,結合本公司經營的具體所需今制訂此勞動合同書。

  雙方根據“同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原則,簽定本合同,確立勞動關係,明確雙方的權利、義務,並共同遵守履行。

  ____________公司(以下簡稱“甲方”)同意聘請____________先生/小姐/女士(以下簡稱“乙方”)為____________公司合同工,職位____________,負責工作_______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

  一、合同有效期為___年,從______年___月___日至______年___月___日止,勞動合同期滿,在雙方同意的條件下,可續簽合同。

  二、職責要求:

  (1)乙方必須接受甲方的監視和指揮,按其職位要求及公司的制度,努力做好工作。

  (2)根據工作需要,可以調換乙方的工作崗位。

  (3)乙方必須按《公司員工手冊》的全部內容和條款,嚴守公司規章制度。

  (4)乙方每週六天工作制,天天工作時間由甲方安排,當工作需要乙方加班時,甲方需補償相應的假期。

  三、勞動報酬:

  (1)固定工資____元/月

  (2)績效工資____元/月

  (3)補貼共____元/月

  (4)提成獎金:完成核定月度銷售任務部分,可獲獎金____元。超出月度銷售任務部分,提成____元。

  (5)完成年銷售任務(月度銷售任務X12),於農歷新年前,可獲年終獎金、

  (6)所得稅或個人收進調節稅由乙方負擔。

  (7)按公司經營情況及員工對業務熟練程度,工作所業績,在適當時間考慮調整職位及薪酬。

  (8)甲方每月5日如期發放貨幣工資。如遇節假日或休息日,應提前在最近的工作日支付工資。

  (9)所轄的職員聘用、調動、解僱均須以書面形式知會公司並徵得公司同意。

  (10)簽約起,若未滿一年可按比例執行。

  四、福利及勞動保險:

  (1)員工服務滿一年,可依下列規定給予帶薪年假:

  A、工作滿一年以上未滿三年者:每年5日

  B、工作滿三年以上未滿五年者:每年10日

  C、工作滿五年以上未滿十年者:每年14日

  D、工作滿十年以上者,每滿一年遞增一日,但總數不超過30日。

  (2)乙方享有國家法定公眾假期,如因業務需要在法定假日不能休假,可由甲方安排在該法定假日前後六十天內補放。

  (3)乙方因病,實行計劃生養,分娩及婚事、喪事等,按本公司制定的具體辦法處理。

  (4)乙方請事假,須有正當理由及以書面申請和經有關部分主管批准方為有效,甲方不發給事假期間的薪酬。

  (5)因公傷殘、死亡,則按公司購買的有關保險規定及本公司制定的具體辦法辦理。

  (6)社會勞動保險條例,按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7)乙方自行解決當值時的工作餐。

  五、續訂、變更、解除、終止勞動合同:

  (1)合同期屆滿即告終止。如經雙方協商同意,可以續訂合同。

  (2)如甲方因經營情況變化,調整經營任務,或者乙方因個人原因要求變更合同條款,經合同雙方協商同意,可以變更勞動合同的相關內容,並由雙方簽字(蓋章)如甲方訂立勞動合同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原合同無法履行,經當事人雙方協商不能就變更勞動合同達成協議的,甲方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解除勞動合同,並不作任何補償,同時也取消年終獎金。

  1、乙方嚴重違反勞動紀律及甲方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

  2、乙方嚴重失職,營私舞弊,洩露貿易秘密,對甲方利益造成損害的。

  3、乙方的行為按照國家的法律、法規規定被追究刑事責任的。

  4、乙方不能勝任工作,連續2個月未能完成月度銷售任務。

  5、不按公司規定的銷售方式及違反公司的核定價格進行銷售活動。

  6、藉故不參與公司的大型對外活動,不服從公司的工作安排,工作分歧作,損人利已。

  7、對外的銷售活動中故意損害公司的形象,私自向客戶提出公司合約外的任何個人要求。

  8、兼任公司外的任何職務及銷售公司外的任何產品。

  9、不按公司制度定期以書面形式向直屬上司如實彙報工作,弄虛作假。

  六、有下列情況之一的,甲方有權解除勞動合同,但須提前十天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

  (1)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的,醫療期滿後確實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甲方另行安排工作的。

  (2)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勞動合同不能履行,經雙方當事人協商不能就變更勞動合同達成協議的。

  (3)若甲方因不可預見的意外因素,造成嚴重財政困難時的正常裁員,可單方面終止合同,一旦意外因素得到克服,財政狀況好轉而需要增員時,甲方應優先考慮乙方。

  (4)勞動合同約定的解除條件的。

  七、本合約期滿,假如雙方續約,則應另行協商確定續約的條件和支付,以及乙方的工作職責和目標。

  八。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隨時通知甲方解除勞動合同:

  (1)甲方不按勞動合同規定支付勞動報酬或提供勞動條件的。

  (2)甲方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的。

  九。乙方非依據本合同第(七)條規定的情況外解除勞動合同,應提前15天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否則須以十天薪酬為代通知金,但不免除乙方應依約承擔的賠償責任。

  乙方承擔的賠償責任的範圍包括:

  (1)甲方為招收錄用乙方而直接支付的用度。

  (2)甲方為乙方支付的教育、培訓用度。

  (3)對甲方的生產、經營和工作所造成的直接經濟損失。

  (4)勞動合同及其附件中約定的其他賠償用度。

  乙方單方面解除勞動合同,甲方可依約追究其違約責任。

  十、保密和不競爭

  (1)所有因履行本合同而由甲方向乙方提供或表露或由乙方從甲方獲得的技術和貿易秘密,包括甲方的.供給商、客戶關係、營銷方法和銷售組織等,均屬保密範疇,乙方承擔保密義務並保證不會將它們用於本合同以外的用途。

  (2)在本公司期內或續約期內,乙方不得直接或間接地參與與甲方業務有競爭關係的業務或組織。作為甲方支付約滿酬金的代價,乙方在本合同期滿後一年內不得直接或間接與甲方業務競爭。

  十一、乙方辭職經甲方批准後或被甲方解僱者,應將公司的一切物品、證件、檔案及有關資料及其影印件交回公司,方可辦理離職手續。乙方應以甲方的信譽及利益為重,不得對外洩漏業務上的機密,以及從事有害甲方聲譽及業務進展的事項。如乙方給予甲方造成經濟損失或工作遭受破壞,乙方應承擔賠償的責任及應負法律的責任。

  十二、甲方制定的《員工手冊》為本合同的附屬檔案,與本合同有同等約束力。

  本合同自簽訂之日起生效,簽約雙方各執一份。

  十三、因本合同履行而引起的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任何爭議,雙方首先應友好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則應將爭議提交勞動仲裁委員會仲裁。

  甲方:乙方(簽署)

  蓋章:員工姓名(正楷)

  日期:日期:

員工勞動合同 篇5

  甲方(用人單位):_________

  性質: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法人代表(單位負責人):_________

  乙方(勞動者):_________

  性別:_________

  年齡:_________

  常住戶口地址:_________

  甲方因生產(工作)需要,經勞動部門批准,同意招用乙方到本企業工作,根據國家和省的有關規定,經雙方自願協商同意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 合同期限

  合同期限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第二條 生產(工作)任務

  乙方同意服從甲方的生產(工作)需要,在_________崗位,承擔_________生產(工作)任務。

  第三條 生產(工作)條件

  根據工作崗位需要,並參照國家和省的有關規定,甲方應配備必要的安全防護設施:_________,併發給乙方勞動保護用品:_________,保健食品費:_________。

  第四條 勞動紀律

  甲方應依據國家和省的有關規定製定各項規章制度;乙方應自覺遵守國家和省規定的有關勞動法律、法規和企業的各項規章制度,服從管理,積極做好工作。

  第五條 勞動時間與勞動報酬

  勞動時間:甲方實行每週_________日工作制,每日_________小時制,因生產(工作)需要加班時,每月加班不得超過_________小時。確需超過,須經乙方及企業工會同意方能安排加班。

  勞動報酬:按國家有關規定和單位的實際,根據乙方崗位和承擔的任務定為每月(日)_________元。加班工資:法定休假日為_________元,休息日為_________元,平日為_________元;夜間工作的,每晚(班)發給乙方夜餐費用_________元;獎金根據單位效益和乙方勞動貢獻定為每月_________元至_________元。在合同期間,如發生停工待料,甲方每天發給_________元。作為基本生活費用。甲方每月 _________號定期足額髮放工資。如超過規定日期,從第6日起計算拖欠的天數,甲方每天按拖欠工資額的1%支付給乙方賠償金。

  第六條 社會保險福利待遇

  1.在本合同期內,甲乙雙方應按勞動保險規定,向省勞動保險機構繳納養老保險金,乙方負擔金額,由甲方按月在乙方當月工資中扣繳。乙方符合招工條件,單位又有指標,可招為勞動合同制工人,所繳納的養老保險金可隨同轉移,合併計算投保時間,其在本單位的工齡可連續計算。

  2.乙方因工死亡待遇及因工負傷在醫療期內的待遇與合同制工人相同。因工負傷醫療終結,由縣、市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確定其傷殘程度。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的,與合同制工人同等對待;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企業應當安排力所能及的工作,合同期滿,根據其傷殘程度,由甲方按照省人民政府確定的具體辦法辦理。

  3.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最長不超過三個月。醫療期內待遇與合同制工人同等對待,傷病假期間由甲方的酌情發給生活補助費。乙方在甲方工作半年以上,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另行安排的工作被解除勞動合同的,由甲方應發給一次性醫療補助費_________元。乙方死亡的,甲方應發給喪葬補助費_________元,一次性發給供養直系親屬救濟費_________元。

  4.乙方在甲方工作一年以上,重新簽訂合同時,甲方應按國家規定安排乙方探親,服務每滿一年假期為_________天,乙方如遇婚、喪,女工懷孕、分娩、哺乳,甲方應按規定安排假期。上述假期為有薪假期,超出規定日期的,經批准按事假處理。

  第七條 合同的變更、終止、解除

  1.甲方因轉產,調整生產專案或者由於情況變化,經乙方同意可以變更合同的相關內容。

  2.合同期滿勞動合同即行終止,應辦理終止合同手續。如生產(工作)需要,甲方繼續招用乙方,需經乙方同意,並經勞動部門批准,雙方重新簽訂勞動合同。

  3.在合同期內,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合同:

  (1)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按照《國營企業辭退違紀職工暫行規定》屬於應予辭退的。

  (3)甲方宣告破產,或者瀕臨破產處於法定整頓期間的。

  (4)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4.在合同期內,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解除合同:

  (1)經國家有關部門確認,勞動安全衛生條件惡劣,無有效保護措施,嚴重損害工人身體健康的;

  (2)甲方不按合同約定發放工資或連續兩個月不支付工資的;

  (3)甲方不履行勞動合同,或違反國家勞動法規、政策、侵犯工人合法權益的。

  5.在合同期內,乙方有下列情況,甲方不得解除合同:

  (1)合同期未滿,又不符合本條第3款規定的;

  (2)患職業病或因工負傷並經縣、市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鑑定的;

  (3)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的;

  (4)女工在孕期、產假和哺乳期間的。

  6.一方要求解除合同,必須提前30日通知對方。

  7.乙方被開除、勞動教養或判刑的,勞動合同自行解除。

  8.解除勞動合同時,乙方如不屬違紀的,應允許其另找工作。

  如屬違紀或本人願意回原籍的,甲方必須收回《勞動手冊》、《外來人員就業證》及《暫住證》,並出具證明領回其全部保險金。所交的養老保險金,乙方屬城鎮戶口的,保險關係予以保留;農村戶口的,除開除、自動離職、勞教、勞改的以外,年投保險在扣除5%的管理費後,一次性全部退還本人作為還鄉補助費,不再享受其它補助金。

  第八條 違約責任

  任何一方違反勞動合同,給對方造成經濟損失的,應當依照國家和省的有關規定給予對方經濟補償。

  第九條 因履行本勞動合同發生的爭議,當事人應在爭議發生15日內向本企業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調解無效,可在60日內向當地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第十條 本合同條款現國家和省新頒佈的法律、法規、規章有牴觸的,按新的法律、法規、規章執行。

  第十一條 雙方需要約定的其他事項_________。

  第十二條 本合同自簽訂之日起生效,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鑑證機關保留一份。塗改或未經合法授權代簽無效。

  甲方(蓋章):_________ 乙方(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員工勞動合同 篇6

  用人單位(甲方):

  法定代表人(負責人):

  營業執照號碼:

  勞動者姓名(乙方):

  性別:

  出生年月:

  住所:

  身份證號碼:

  家庭住址: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江蘇省實施勞動合同制度(二)乙方必須嚴格遵守安全操作規程,做到文明生產,辦法〈試行〉》等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以及《張家港市建設安全生產工程專案工資預留戶試行辦法》的精神,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

  一、勞動紀律

  協商一致的基礎上,簽定本合同。乙方應自覺遵守國家的法律、法規、規章和甲方依法制一、合同期限合同自月日起至月以完成專案(任務)為期限,該專案(任務)完成後,本合同即行終止。

  二、工作內容

  乙方從事工作(工種),並保質保量完成工作任務。

  三、勞動報酬

  (一)乙方工資約定為:每月元。或每工元。

  (二)工資支付形式:

  (三)工資支付時間:甲方必須按合同規定支付乙方工資,不得拖欠、剋扣工資。

  四、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

  甲方必須對乙方進行勞動紀律、勞動安全衛生及有關規章制度的教育和培訓,為乙方提供符合國家規定的勞動安全衛生條件和必要的勞動防護用品,保障乙方在勞動過程中的安全與健康。定的各項規章制度,甲方有權依法給予乙方獎勵或懲處。

  五、雙方需要約定的其他事項七、合同未盡事宜,按國家、省、市有關規定執行。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爭議,甲乙雙方可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可向當地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六、本合同不得代簽和塗改,經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本合同書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簽章):

  乙方(簽章):

  法定代表人(單位負責人)(簽章):

  年月日

員工勞動合同 篇7

  甲方(用人單位)名稱:

  地址:

  性質:

  法定代表人(委託代表人)

  乙方(勞動者)姓名:

  性別:

  出生年月:

  家庭住址:

  居民身份證號碼:

  用人單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員工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為確立勞動關係,保護用人單位和勞動者的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和《勞動合同法》的有關規定,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同意訂立本合同。

  一、勞動合同期限

  雙方約定按下列第 款確定勞動合同期限:

  1、本合同為無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合同期從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合同中法定解除或終止合同的條件出現時止。

  2、本合同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期限為 個月。其中試用期 個月,從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合同期滿自行終止勞動關係。如甲方生產需要,經雙方協商可以續訂勞動合同(續訂合同時不在實行試用期)

  3、 本合同以完成一定正常上班任務為期限的勞動合同。合同從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

  二、正常上班內容

  甲方安排乙方在______________崗位(工種)上正常上班。乙方應完成該崗位(工種)所承擔的各項正常上班內容。如生產正常上班需要,甲方可以調換乙方的正常上班崗位。

  三、正常上班時間和休假

  (一)乙方的正常上班時間,依其正常上班性質按下列第一或第二款確定:

  1、實行標準時正常上班制

  每週正常上班五天,每天正常上班八小時。

  2、實行不定時正常上班制

  乙方上下班時間根據正常上班需要和甲方的安排而定。甲方採用集中正常上班、集中輪休、集中休息等適當方式,確保職工的休息休假權利和生產、正常上班任務的完成。

  (二)乙方按甲方的內部制度規定,享有休假和福利待遇。

  四、勞動報酬

  甲方應當每月至少一次以貨幣形式支付乙方工資,不得剋扣或者無故拖欠乙方的工資。乙方在法定正常上班時間內提供了正常勞動,甲方向乙方支付的工資不得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

  (一)甲方承諾每月 日前未工資發放日;

  (二)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乙方的工資報酬按下列第 款確定:

  1、乙方試用期間的工資為同崗位的80%.

  2、乙方的工資報酬按照甲方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中內部工資分配辦法確定,按崗按績效取酬。

  3、甲方實行計件工資的崗位,按甲方依法制定的內部工資分配辦法執行。

  4、甲方實行工資承包的崗位,乙方的工資按照甲方用人部門的承包協議執行。

  五、勞動紀律

  甲方根據國家的法律、法規的有關規定製訂勞動紀律和規章制度,乙方自覺遵守甲方的勞動紀律和規章制度,服從甲方管理。

  六、勞動保護、勞動條件及職業危害防護

  甲、乙雙方都必須嚴格執行國家有關正常上班時間、生產安全、勞動保護、衛生健康等規定。甲方應為乙方提供符合規定的勞動保護設施、勞動保護用品及其他必要的職業危害防護措施。乙方應嚴格遵守各項安全操作規程。

  七、勞動合同的終止、解除、續訂和變更

  (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即行

  1、勞動合同期滿的;

  2、已完成一定的正常上班任務為合同期限的;

  3、勞動合同職業培訓教育網司與職工約定的終止條件出現的;

  4、在合同期內職工達到法定退休年齡辦理退休手續的;

  5、勞動者死亡或者被人們法院宣告死亡和失蹤的;

  6、公司被吊銷營業執照責令關閉、撤銷或者用人單位決定提前解散的;

  7、公司被依法宣告破產的;

  8、法律、行政法規的其他情形。

  (二)本合同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解除。

  (三)乙方由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1、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2、經常遲到、早退和有曠工行為的;

  3、故意違反操作規程,給公司生產裝置和生產安全造成重大損失的;

  4、嚴重失職,徇私舞弊,或以崗位便利謀取私利對公司形象和利益造成影響和損失的;

  5、偷盜公司財物或涉毒、賭博被查處的;

  6、行兇打架、或以暴力傷害他人的;

  7、請人代工的;

  8、在崗員工兼任第二職業或從事經營活動為自己創收謀利的;

  9、以弄虛作假手段建立勞動關係的;

  10、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但應當提前30日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

  1、乙方患病後者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正常上班也不能從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

  2、乙方不能勝任正常上班,經過培訓或者調整正常上班崗位,仍不能勝任或不接受崗位調整的;

  3、本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經甲、乙雙方協商不能就變更勞動合同達成協議的。

  (五)甲方瀕臨破產進行法定整頓期間或者生產經營發生嚴重困難,確需裁員的,可依法定程式裁員,裁減人員自裁剪之日起,其勞動合同自行終止。

  (六)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且不符合第七條第(三)款條件的,甲方不得解除勞動合同:

  1、患職業病或者因工負傷並被確認喪失或者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

  2、患病或者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的;

  3、女員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內的;

  4、在本單位連續正常上班滿15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齡不足5年的(員工本人要求解除除外);

  5、從事接觸職業病危害作業的勞動者未進行離崗前職業健康檢查或者疑似職業病人在診斷或者醫學觀察期間的;

  6、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七)乙方解除勞動合同,應當提前30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

  (八)由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隨時通知甲方解除勞動合同:

  1、在試用期內;(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公司,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2、公司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的;

  3、公司未按勞動合同約定支付勞動報酬或者提供勞動條件的;

  4、未依法為勞動者繳納社會保險費的;

  5、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違法法律、法規的規定,損害勞動者權益的。

  (九)當乙方在勞動合同期滿後,經用人部門或用人單位考核合格,由用人部門或用人單位向公司人事部門申報審批可以續訂勞動合同。

  (十)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但必須提前三十日通知對方。

  八、社會保險和福利

  (一)甲乙雙方依法參加社會保險,按期足額繳納養老保險、失業保險、醫療、工傷、生育保險。乙方個人繳納部分,由甲方在其工資中代為扣繳;

  (二)乙方的公休假、婚喪假、女工孕、產期待遇以及接觸和終止勞動合同時的經濟補償金等,均按有關法律、法規、規章、政策以及甲方依法制定的規定執行;

  (三)乙方患職業病或者因工負傷及因工或因病死亡應享受的待遇均按有關法律、法規、政策執行;

  (四)乙方患病住院或因工負傷醫療期的待遇按國家政策的有關規定執行。

  九、違反勞動合同的責任

  (一) 由於當事人乙方的過程,造成合同不能完成履行,由有過錯的乙方承擔違約責任,如屬雙方過錯,根據實際情況,由雙方分別承擔各自應負的違約責任。

  (二)當事人由於不可抗拒的原因不能履行合同的,應及時向對方通報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部分履行的利用,在取得有關證明後,允許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者不履行,並可根據情況部分或者全部免予承擔責任。

  (三)乙方由於正常上班或生產的需要,甲方負責對乙方的崗位或者專業技術培訓的,當乙方違反培訓協議時,按培訓協議條款執行。

  (四)在公司涉及公司秘密和關鍵技術的核心崗位的員工解除勞動關係後二年內不得從事與公司相同職業的正常上班,公司二年內以本地最低工資按月支付保密費。如果乙方在保密期內給公司造成損失的,公司將按《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追究連帶賠償責任。

  十、 雙方約定的其他事項

  (一)甲方應將企業規章制度明確告知乙方。

  (二)本合同未盡事宜,透過甲乙雙方協商解決。

  (三)本合同依法訂立後,對雙方具有約束力,甲乙雙方必須嚴格履行。

  (四)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五)雙方協商簽訂的培訓協議作為本合同書的附件,具有同等約束效力。

  十一、因乙方擅自離職,致使公司重要文書和法律文書無法當面送達時,按地址 郵編 收信人 當面送達。

  甲方:簽章

  法定代表人(委託代理人) 簽章

  乙方:簽章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簽證機關(蓋章) 簽證員(簽字或蓋章)

  合同鑑證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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