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建築業企業用工勞動合同正式版

四川省建築業企業用工勞動合同正式版

  合同成立是合同訂立過程的成功結果。如果合同不成立,合同訂立失敗,不發生具體合同,也就無所謂合同的履行、變更、解除或者終止等問題。下面是關於四川省建築業企業用工勞動合同正式版的內容,歡迎閱讀!

  甲方:

  法定代表人:

  營業執照註冊號:

  資質等級:

  在川通訊地址:

  郵編:

  乙方:

  性別:

  電話:

  居民身份證號碼 :

  家庭住址:

  郵政編碼:

  戶口所在地: 省(市)區(縣) 鄉鎮 村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和有關規定,甲乙雙方經平等協商一致,自願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條 款。

  一、勞動合同期限

  第一條 勞動 合同期限(甲乙雙方選擇適用)

  1、有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本合同於年 月 日生效,於 年 月 日終止(如有試用期,則試用期從 年 月 日到 年 月 日)。

  2、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任務為期限的合同

  本合同生效日期為年 月 日;以乙方完成工作任務為合同終止時間。

  二、工作內容和要求

  第二條 甲方招用乙方在 (專案名稱)

  工程中擔任崗位(工種)工作。乙方的職業資格等級證或上崗證號碼為。

  第三條 乙方應按照甲方的要求,按時完成規定的工作任務,達到規定的質量標準。

  三、勞動保護和勞動條 件

  第四條 甲方對乙方的工作時間安排必須執行國家規定的工時制度。甲方由於生產經營需要,經乙方同意後,可安排乙方加班,但不得違反國家有關規定,且應合理安排職工補休或按照《 勞動法》的有關規定依法支付加班、延長工作時間工資報酬。

  第五條 甲方應當在乙方進入施工現場前對乙方進行入場施工安全教育。甲方應當對已取得電工、焊工、登高作業等特殊工種操作證書的乙方進行崗前培訓(或書面交底)後,方可上崗作業。

  第六條 甲方根據生產崗位的需要,按照國家勞動安全、衛生的有關規定,為乙方配備必要的安全防護措施,發放必要的勞動保護用品。

  第七條 甲方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依法建立安全生產製度;乙方應當嚴格遵守甲方的勞動安全制度,嚴禁違章作業,防止勞動過程中的事故,減少職業危害。

  四、工資保險待遇

  第八條 乙方在試用期間的工資為每日(或每月)元,試用期滿後工資為每日(或每月)元;按工作量計算工資的,每(工作量單位)支付工資元。

  雙方約定的工資不得低於施工地行政區域內最低工資標準。

  甲方應在每月日前計發乙方的工資(不得交由包工頭代發),並由乙方簽字確認。

  甲方應在勞動合同終止、解除時一次性付清乙方的工資。

  合同甲方如為分包方,工資支付發生違約情況由工程總承包單位負責支付。

  甲乙雙方對工資支付的其他約定

  第九條 甲方應按規定為乙方辦理社會保險,並按規定足額繳納社會保險費用。雙方勞動合同解除後,應按有關規定轉移社會保險手續。乙方因工負傷,其待遇按國家和當地政府有關規定執行。

  五、勞動紀律和勞動合同的變更、解除、終止、續訂

  第十條 乙方應嚴格遵守甲方的各項制度、勞動紀律和安全技術操作規程。

  第十一條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一)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 件的;

  (二)有打架鬥毆、偷竊、賭博等違法、違紀行為的';

  (三)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甲方造成重大損害的;

  (四)嚴重違反甲方施工現場安全管理規定和甲方勞動紀律的;

  (五)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第十二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一)在試用期內的;

  (二)甲方以暴力、威脅、監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的;

  (三)甲方不能提供安全的勞動條 件或者按照本合同規定支付勞動報酬的。

  第十三條 變更、解除、終止、續訂本合同,應在規定的時限前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不得擅自變更、解除、終止本合同。

  六、違約責任、勞動爭議處理及其它

  第十四條 甲方與乙方解除勞動合同時,應給乙方出具終止、解除勞動合同證明書。

  甲方解除乙方勞動合同,符合勞部發[1994]481號檔案規定的,應支付經濟補償金。

  甲、乙方違法解除勞動合同,應按勞部發[1995]223號檔案給對方以賠償。

  第十五條 雙方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爭議,應當自勞動爭議發生之日起,60日內向工程所在地( 區、縣)有管轄權的勞動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對 仲裁裁決不服的,可直接到裁決書之日起15日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六條 甲方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及其他專項協議作為本勞動合同的附件,與勞動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七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或與國家、四川省有關規定相悖的,按照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八條 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一份交工程所在地勞動部門備案,一份留在乙方務工的建築施工工地備查。本合同自雙方蓋章簽字之日起生效。

  第十九條 雙方約定的其他事項。

  甲方(公章)

  乙方(簽字或蓋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託代理人(簽字或蓋章)

  鑑證日期:年 月 日

  使用 說 明

  一、本合同書供四川建築業企業(含部屬在川建築企業、省外入川建築業企業)與務工人員簽訂勞動合同時使用。

  二、建築業企業與務工人員簽訂勞動合同時,凡需要雙方約定的內容,經協商一致後填寫在相應的空格內。

  第一條 中,雙方在約定的事項前括號內畫"√",並填寫日期。

  簽訂勞動合同,甲方應加蓋法人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委託代理人及乙方應簽字或蓋章,其他人不得代為簽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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