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有技術轉讓合同(8篇)

專有技術轉讓合同(8篇)

  在當今不斷髮展的世界,合同的地位越來越不容忽視,它也是減少和防止發生爭議的重要措施。那麼相關的合同到底怎麼寫呢?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收集的專有技術轉讓合同,供大家參考借鑑,希望可以幫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專有技術轉讓合同1

  前言

  本合同於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在北京簽訂。

  一方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北京、中國______________公司及_______廠(以下簡稱甲方)。

  另一方為:_______國_______州_______公司(以下簡稱乙方)。

  鑑於乙方擁有設計、製造、使用_____________________的專有技術和實際生產經驗。

  鑑於乙方有權並願意轉讓上述專有技術。

  鑑於甲方希望利用乙方專有技術,以設計、製造和銷售合同產品。

  因此,雙方透過協商按以下條款簽訂此合同。

  第一章定義

  用於本合同的下列名詞應具有所規定的含義:

  1.1 “專有技術”指乙方對合同產品的製造、裝配、操作、服務、保養和維修所擁有的最新設計、技術知識和經驗(包括在附件2、3和4中寫的有關技術檔案、培訓、技術協助和諮詢)。

  1.2 “合同產品”指甲方透過使用這種專有技術製造出的產品,合同產品為______________ ,尺寸和規格為______________,詳細說明見附件1。

  1.3“考核產品”指在乙方工程技術人員的指導下,甲方製造出的第一臺合同產品對該產品進行試驗,以便驗證專有技術和技術檔案的正確性和可靠性。

  1.4“技術檔案”指在製造合同產品中使用的技術文獻、全套可供生產用的圖紙(包括總圖、部件圖、零件圖、電氣系統圖、控制原理圖)、有關設計計算資料、製造工藝檔案、維修使用說明書以及合同產品的外購件明細表、配套件明細表等,所有技術檔案都用英文並採用公制,技術檔案的內容見附件2。

  1.5“培訓”指就專有技術按附件3的規定,對技術檔案的口頭解釋,現場指導製造、試驗、組裝、使用、保養和維修,按照學習和訓練的需要,培訓在乙方工程師的指導下,甲方受訓的人員親身操作,培訓在乙方工廠和其他場地進行,培訓裝置由乙方選擇,所有培訓都用英語。

  1.6“技術協助”指乙方按照附件4為了甲方的利益,用書面或口頭方式提供評述、觀察、指導、測量和現場驗證、解釋、建議及其他甲方工廠製造產品所需的協助,所有這些工作全部用英語。

  第二章合同的內容和範圍

  2.1甲方同意從乙方購買,乙方同意向甲方轉讓設計、製造、應用、試驗、保養和維修合同產品的專有技術。合同產品的型號、規格和技術引數見本合同附件1。

  2.2乙方承認甲方有設計、製造和在中國國內以及下列國家銷售合同產品的權利:印度、馬來西亞、泰國、菲律賓、新加坡、越南、緬甸、巴基斯坦、伊朗、孟加拉國、捷克斯洛伐克、匈牙利、南斯拉夫、羅馬尼亞、阿爾巴尼亞、澳大利亞、紐西蘭、埃及、阿爾及利亞和喀麥隆等

  2.3乙方負責向甲方提供合同產品的設計和製造的全部有關的專有技術和技術資料,其具體內容和交付時間見本合同附件2。

  2.4乙方負責對甲方技術人員在乙方工廠及可能在乙方使用者工廠進行培訓,盡力使甲方人員能熟悉並掌握合同產品的專有技術,具體要求見本合同附件3。

  2.5乙方負責派遣技術專家赴甲方進行技術協助,其具體要求見附件4。

  2.6如甲方要求,乙方有義務在得到出口許可的條件下以優惠的價格條件向甲方提供生產合同產品需要的零部件或材料,屆時雙方另行協商簽訂合同。

  2.7在合同期間,乙方同意在甲方工廠生產的合同產品上採用甲方工廠和乙方工廠的聯合商標,並用英文寫明乙方工廠的全稱,還要用中、英文寫明產品是甲方在乙方許可證項下製造的。

  第三章價格

  3.1按本合同第二章規定的合同內容和範圍,甲方向乙方支付的全部合同費用分為兩部分:

  3.1.1入門費為______________美元(大寫:______________美元)。上述價格為固定價。

  3.1.2合同產品或者類似產品在考核並銷售後,開始提成,提成費以甲方合同產品淨銷售價格為基礎計算,提成率為3%(百分之叄)。

  3.2上述全部合同價格包括全部技術檔案交付到目的地之前所發生的一切費用。

  3.3本章所述的價格只是購買專有技術的,不包括購買或運輸任何硬體、裝置或其部件的費用。

  第四章支付和支付條件

  4.1本合同項下的一切費用,均以美元支付,甲方支付給乙方的款項透過北京中國銀行支付給_______國_______銀行。乙方支付給甲方的款項透過_______國_______銀行支付給北京中國銀行。

  4.2所有在中國發生的銀行費用由甲方負擔,在中國以外發生的銀行費用由乙方負擔。

  4.3本合同3.1.1條所規定的入門費按下述辦法和比例由甲方付給乙方。

  4.3.1合同入門費的30%(百分之叄拾)計_______美元(大寫______________美元),在合同生效後甲方收到乙方下列單據之日起,不遲於______________天,經核對無誤支付給乙方:

  a.乙方有關當局出具的有效出口許可證影印本一份,或同一當局出具的不需要出口許可證的證明檔案一份。

  b._______國_______銀行出具的金額為_______美元(大寫:_______美元),以甲方為受益人的不可撤銷的保證函正副本各一份。保證函格式見本合同附件7。

  c.金額為合同總價的形式發票一式三份。

  d.即期匯票正副本各一份。

  甲方在支付上述款項的同時,向乙方提供由北京中國銀行出具的金額為_______美元(大寫:______________美元),以乙方為受益人的不可撤銷的保證函正副本各一份。保證函格式見本合同附件9。

  4.3.2入門費30%(百分之叄拾)計_______美元(大寫:______________美元),在甲方收到乙方按本合同附件2規定的全部技術資料後,不遲於甲方收到乙方提交下列單據之日起_______天內,經核對無誤由甲方支付給乙方:

  a.商業發票一式四份;

  b.即期匯票正副本各一份;

  c.按本合同規定的全部資料交付的空運單影印件兩份,及甲方說明全部資料已按本合同附件2的規定收到的證明書。

  上述證明書應在空運單印戳日期後_______內寄交乙方。

  4.3.3入門費的25%(百分之貳拾伍)計_______美元(大寫______________美元),按本合同附件3完成培訓工作,並在甲方收到下列單據天內,經核對無誤後由甲方支付給乙方:

  a.商業發票一式四份;

  b.即期匯票正副本各一份;

  c.由雙主簽署的說明培訓已按本合同附件3要求完成的證明檔案一份。

  4.3.4入門費15%(百分之拾伍)計_______美元(大寫:______________美元),在甲方收到乙方下列單據後_______天內,經核對無誤由甲方支付給乙方:

  a.商業發票一式四份;

  b.即期匯票正副本各一份;

  c.由雙方按附件5規定簽署的考核產品考核、驗收證明書的影印件一份。

  4.4根據第7章規定,在考核產品的檢驗和驗收以後,按3.1.2節規定的提成費按下列方法支付:

  4.4.1每年12月31日以後15天內,甲方將上一年度的產品實際銷售量及淨銷售價通知乙方,乙方有權自費指派查帳人員校準總銷售情況報告。

  4.4.2甲方收到乙方下列單據_______天內,經核對無誤後由甲方支付給乙方:

  a.該期提成費計算書一式四份;

  b.商業發票一式四份;

  c.即期匯票正副本各一份。

  4.5按本合同規定,如乙方按本合同第八章規定需向甲方支付罰款或賠償時,甲方有權從上述任何次支付中扣除。

  第五章技術檔案的交付

  5.1乙方應按本合同附件2規定的交付內容和時間,在北京機場交付技術檔案,經caac交給(中國______________公司,地址:中國北京______________大街_______號)

  收。

  5.2紐約機場空運單印戳日期為技術檔案的實際交付日期的憑證,甲方將帶有到達日期印戳的空運提單影印件一份寄給乙方。

  5.3在技術檔案發運後48小時內,乙方應將合同號、空運提單號、項號、件數、重量、班機號和預計抵達日期用電報或電傳通知甲方。同時將空運提單和技術檔案詳細清單一式兩份航寄給甲方。

  5.4如技術檔案在空運中丟失損壞,乙方應在收到甲方書面通知後不超過30天內,補寄給甲方有關檔案。

  5.5交付技術檔案應具有適合於長途運輸、多次搬運、防雨、防潮的堅固包裝。

  5.6每包技術檔案的包裝封面上,應以英文標明下述內容:

  a.合同號;

  b.收貨人;

  c.目的地;

  d.嘜頭;

  e.重量(公斤);

  f.箱號件號;

  g.收貨人代號。

  5.7包裝箱內附有詳細技術檔案清單兩份,標明下述內容:

  a.專案編號;

  b.專案名稱;

  c.頁數和總頁數;

  d.所包括的圖號。

  第六章改編修改和改進

  6.1改編

  6.1.1如果乙方提供的技術檔案,不適用於甲方實際的生產條件(如設計標準、材料、裝置的生產條件及其他條件等),乙方將協助甲方對技術檔案進行改編,以適應甲方的生產條件,並由乙方以書面形式予以確認。但這種改編必須從技術的角度是可以接受的,且又不降低合同產品的質量。

  6.1.2為了協助甲方所需的改編,乙方提供最多為_______個工程師周的協助,在甲方工廠工作。

  6.2在合同有效期內,雙方在合同規定範圍內的任何改進和發展,在兩個月內相互免費將改進和發展的技術檔案提供給對方。另一方有免費使用這種改進和發展了的資料的權利。

  6.3合同產品的改進和發展的技術所有權屬於改進和發展了這種技術的一方,對方如要求申請專利或轉讓給第三方,應徵得所有權方的同意。

  第七章考核和驗收

  7.1雙方同意在

  甲方按照乙方提供的技術檔案製造出合同產品後,將對合同產品進行聯合驗證,其試驗方法見附件5。

  7.2如合同產品的考核試驗表明其效能與附件1中所述的效能一致,考核試驗即為合格。雙方簽署驗收證明書一式四份,每方各持兩份。

  7.3如合同產品在考核試驗中,其效能、技術引數與規定的不一致,雙方將透過友好協商,共同研究,分析其原因,找出消除故障的方法,然後進行第二次考核試驗(如有必要再進行第三次),在試驗表明產品效能合格後,雙方將按7.2條款所述簽署驗收證明書。

  7.4如產品在第一次和第二次考核中未能合格,其責任在乙方,則乙方第二、三次派出技術人員的一切費用全由乙方自理,如產品不合格的責任在甲方,則甲方提供上述全部費用。

  7.5如產品在第三次考核時仍未透過,並且責任在乙方,處理方法按8.7.1節執行。如失敗責任在甲方,雙方將協商如何繼續執行合同。

  7.6甲方在自己工廠內對考核產品進行試驗時,應自備必要的公用設施和材料。

  第八章保證與索賠

  8.1乙方保證所提供的技術檔案,是乙方實際使用的最新技術並保證在合同有效期內,向甲方提供有關合同產品所有改進了的技術資料。

  8.2乙方保證所提供的技術檔案是完整的、正確的和清晰的,並保證按時交付。

  8.3如果乙方提供的技術檔案不符合8.2條所規定的要求時,乙方必須在收到甲方的書面通知後,在天內免費將所缺的技術檔案或清晰正確的技術檔案寄給甲方。

  8.4如乙方對技術檔案不能按合同附件2和8.3條規定的時間交付,乙方應按每遲交一週罰款入門費_______的比例支付給甲方。以上罰款不超過合同入門費總價的_______。

  8.5按8.4條規定,乙方支付罰款給甲方時,將不解除乙方繼續交付技術檔案的義務。

  8.6無論何時,除了不可抗力外,乙方如果遲交技術檔案超過規定日期6個月,甲方有權按8.7.1條款處理。

  8.7產品經3次試驗仍不合格時,則按以下辦法處理:

  8.7.1若產品不合格以致甲方不能正常投產,只能終止合同時,乙方退還甲方已經付給乙方的全部金額並加年利率8%的利息。

  第九章侵權與保密

  9.1乙方保證擁有本合同規定提供給甲方的專有技術的所有權,並在得到出口許可後,在法律上有權向甲方轉讓此專有技術,如果第三方指控侵權時,由乙方負責與第三方交涉並承擔由此而產生的法律和經濟上的全部責任。

  9.2本合同期滿後,甲方仍有權使用乙方提供的專有技術,也即甲方有權在中國境內和外國設計、製造、使用和銷售合同產品。

  9.3甲方同意在合同有效期內,對乙方按本合同的規定提供給甲方的技術檔案予以保密。如果上述技術檔案的一部分或幾部分已被乙方或第三方公佈,則甲方不再對公佈部分承擔保密義務。

  第十章稅費

  10.1凡因履行本合同而發生在甲方國家以外的一切稅費,均由乙方承擔。

  10.2政府根據現行稅法對甲方課徵有關履行本合同的各項稅費,由甲方支付。

  10.3政府根據現行《中華人民共和國外國企業所得稅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對乙方課徵有關執行本合同的一切稅費,由乙方負責支付。

  上述所得稅將由甲方從本合同第四章規定的支付中予以扣除,並代向稅務當局繳納。甲方應向乙方提供稅務當局出具的稅收單據一份。

  第十一章仲裁

  11.1因執行本合同所發生的爭議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一切爭議,雙方應透過友好協商解決。

  11.2如協商仍不能達成協議時,則應提交仲裁解決。仲裁地點在斯德哥爾摩,由斯德哥爾摩商會仲裁法庭根據仲裁規定進行。

  11.3仲裁裁決是最終裁決,對雙方均有約束力。

  11.4仲裁費用由敗訴方負擔。

  11.5除了在仲裁過程中進行仲裁的部分外,其餘部分應繼續執行。

  第十二章不可抗力

  12.1簽約雙方中的任何一方,由於戰爭、嚴重火災、水災、颱風和地震或任何一方不能控制的經雙方同意的類似事件而影響合同執行時,則延長履行合同期限,延長期相當於事故所影響的時間。

  12.2責任方應儘快將發生不可抗力事故的情況以電傳或電報通知對方,並於14天內以航空掛號信將有關當局的證明檔案提交給另一方確認。

  12.3如不可抗力事故延續120天以上時,雙方應透過友好協商儘快解決本合同繼續執行的問題。

  第十三章合同生效終止及其他

  13.1本合同由雙方代表於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簽字。由雙方分別向本國政府當局申請批准,以最後一方的批准日期為本合同生效日期,雙方應盡最大努力在天內獲得批准,用電傳通知對方,並用信件確認。

  如果本合同自簽字之日起6個月仍不能生效,任何一方有權取消合同。

  13.2製造與銷售合同產品的合同有效期,從13.1條所述合同生效日算起共8年,有效期滿後本合同自動失效。

  13.3不論合同在任何一種方式下終止,雙方之間存在的債務及有關的權利和義務不受任何影響。在合同終止後,欠債人應承擔義務,直到欠債人向債主付清全部欠款為止。

  13.4本合同用中英文字寫三,一式四份,雙方各持兩份,兩種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13.5本合同附件1至附件9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與合同正文具有同等效力。

  13.6對本合同條款的任何修改和補充,經雙方代表協商同意後簽署書面檔案,作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具有同等效力。

  13.7在合同有效期內,雙方通訊用英文進行,正式通訊應以書面形式,用掛號信郵寄一式兩份。

  第十四章法定地址

  甲方:

  1.中國______________公司

  地址:中國北京______________大街_______號

  電傳: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中國______________省______________市

  電傳:______________

  3.聯絡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

  1._______國_______公司

  地址_______國_______州_________街_______號

  2.聯絡人:________________

  電傳: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代表簽字: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代表簽字:____________________

專有技術轉讓合同2

  前言

  第一章定義

  第二章合同的內容和範圍

  第三章價格

  第四章支付和支付條件

  第五章資料的交付

  第六章技術資料的修改和改進

  第七章考核和驗收

  第八章保證和索賠

  第九章侵權和保密

  第十章稅費

  第十一章仲裁

  第十二章不可抗力

  第十三章合同生效、終止及其他

  第十四章法定地址

  附件:

  一、合同產品的型號、規格和技術引數(略)

  二、技術資料內容清單和交付時間(略)

  三、對甲方人員的培訓(略)

  四、乙方派遣專家的技術服務(略)

  五、產品考核驗收辦法(略)

  六、乙方銀行出具的不可撤銷的保證函(略)

  七、甲方銀行出具的不可撤銷的保證函(略)

  八、乙方有關合同產品的專利及專利申請的清單(略)

  前言

  本合同於____年____月____日在____簽訂

  一方為:____國____市____________公司和________________工廠(以下簡稱接受方、甲方______________公司的縮寫)

  另一方為:________國____________市____________公司(以下簡稱許可方、乙方,或____________公司的縮寫)

  鑑於乙方擁有設計、製造、安裝、銷售____________產品的專有技術;

  鑑於乙方有權和同意向甲方轉讓上述專有技術;

  鑑於甲方希望利用乙方的專有技術,以設計、製造、銷售和出口___________產品;

  雙方透過友好協商達成協議如下:

  (注:合同前言中“鑑於……”條款,或稱“敘述”條款(recital),有助於對合同的背景、原因、雙方關係的性質和某些具體情況加以說明,具有某些潛在的法律作用,一般都用這種形式。有些小合同也可從略。)

  第一章定義

  為了本合同的目的

  1.1“專有技術”:

  1.2“合同產品”:

  1.3“考核產品”:

  1.4“技術資料”:

  1.5…………

  (注:有些合同,或合同中關鍵用語不多的,可以不必單獨列一章定義,可以在合同中第一次出現用語時,加定義說明。)

  第二章合同的內容和範圍

  2.1甲方同意從乙方取得,乙方同意向甲方轉讓合同產品的設計、製造、銷售、安裝、維修的專有技術。合同產品的型號、規格和技術引數詳見本合同附件一。

  2.2乙方承認甲方在中國設計和製造合同產品,以及在國內外使用、銷售和出口的權利。這種權利是非獨佔的、不可轉讓的權利。

  2.3乙方負責向甲方提供合同產品有關的專有技術和技術資料(以下簡稱資料),其具體內容和交付時間詳見本合同附件二。

  2.4乙方負責接受、安排甲方技術人員赴乙方工廠培訓。乙方應盡最大努力滿足甲方培訓要求,使甲方人員能掌握上述專有技術。具體要求詳見合同附件三。

  2.5乙方負責自費派遣技術人員赴甲方進行技術服務,具體要求詳見本合同附件四。

  2.6如甲方需要,乙方有義務以最優惠的價格向甲方提供合同產品的零部件或材料等。屆時雙方另行協商簽訂合同。

  2.7乙方同意甲方使用乙方商標的權利;在甲方工廠生產的合同產品上採用甲方工廠和乙方的聯合商標或標明根據乙方許可證製造的字樣。

  第三章價格

  3.1按本合同第二章規定的內容和範圍,甲方向乙方支付的合同總價為________美元(大寫:________美元)。

  3.2上述合同總價為固定價格。包括資料在目的地交付前的一切費用。

  第四章支付和支付條件

  4.1本合同下的一切費用,均以美元電匯(t/t)信匯(m/t)支付,甲方透過銀行和________銀行支付。乙方付給甲方的款項應透過________銀行和銀行支付。

  所有在甲方國內發生的銀行費用,由甲方負擔,在甲方國以外發生的銀行費用由乙方負擔。

  4.2本合同第三章所規定的合同總價,按下述辦法和比例由甲方支付給乙方:

  4.2.1合同總價(或入門費的)________%(百分之_____)計________美元(大寫:________美元),甲方收到乙方下列單據之日起不遲於30天,經稽核無誤支付給乙方;

  a.乙方政府當局出具有效出口許可證影印本一份,或當局出具的不需出口許可證的證明檔案一份;

  b.乙方銀行出具的金額為________美元(大寫:________美元)以甲方為受益人的不可撤銷的保證函正副本各一份。保證函格式見本合同附件六;

  c.金額為合同總價的形式發票一式四份;

  d.即期匯票正副本各一份。

  甲方在支付上述款項的同時,向乙方提交由甲方銀行出具的金額為________美元(大寫:________美元)以乙方為受益人的不可撤銷的保證函正副本各一份。(保證函格式見本合同附件七)

  4.2.2合同總價的________%(百分之__

  ______),計________美元,(大寫:________美元),在乙方交付完本合同附件二規定的技術資料後,不晚於甲方收到乙方提交下列單據之日起30天內,經稽核無誤,由甲方支付給乙方。

  a.商業發票一式四份;

  b.即期匯票正副本各一份;

  c.按本合同第________章第________條規定的技術資料最後一批交付的空運單及乙方說明技術資料已經全部支付完畢的信件一式二份。

  4.2.3合同總價的________%(百分之________)計________美元(大寫:________美元),在按本合同附件三完成培訓工作後,甲方收到下述單據後30天內經稽核無誤,由甲方支付給乙方。

  a.商業發票一式四份;

  b.即期匯票正副本各一份;

  c.由雙方簽署的說明培訓已按合同要求完成的證明檔案一式二份。

  4.2.4合同總價的________%(百分之________)計________美元(大寫:________美元),在甲方收到乙方下述單據後30天內,經稽核無誤,由甲方支付給乙方。

  a.商業發票一式四份;

  b.即期匯票正副本各一;

  c.由雙方簽署的合同產品考核驗收合格證明檔案一式二份。

  (注:合同總價(或入門費)的支付次數和比例,應隨不同情況來確定。提成支付時,可採用下麵條款)

  4.3按第____章____條規定,甲方在產品考核驗收後,開始支付提成費,提成費支付條件:

  4.3.1每年12月31日後的15天內,甲方將上一日曆年度的產品實際銷售量通知乙方(注:也可規定一年二次,或其他辦法)。

  4.3.2甲方收到乙方下列單據後30天內,經稽核無誤後由甲方支付給乙方。

  a.該期提成費計算書一式四份;

  b.商業發票一式四份;

  c.即期匯票正副本各一份。

  4.4按本合同規定,如乙方需向甲方支付罰款或賠償時,甲方有權在上述任何一次支付中扣除。

  第五章資料的交付

  5.1乙方應按本合同附件二規定的交付內容和時間,在________機場交付技術資料。

  5.2________機場空運單位的印戳日期為技術資料的實際交付日期。甲方將帶有到達印戳日期的空運提單影印本一份寄給乙方。

  5.3在每批技術資料發運後24小時內,乙方應將合同號、空運提單號、空運提單日期、資料項號、件數、重量、班機號和預計抵達日期用電報或電傳通知甲方。同時,將空運提單和技術資料詳細清單各一式二份寄給甲方。

  5.4如技術資料在空運中丟失、損壞、短缺,乙方應在收到甲方書面通知後30天內,免費補寄或重寄給甲方。

  5.5交付技術資料應具有適合於長途運輸、多次搬運、防雨、防潮的緊固包裝。

  5.6每包技術資料的包裝封面上,應以英文標明下述內容:

  a.合同號:

  b.收貨人:

  c.目的地:

  d.嘜頭:

  e.重量(公斤):

  f.箱號、件號:

  g.收貨人代號:

  5.7包裝箱內應附詳細技術資料清單二份,標明技術資料的序號、檔案代號、名稱和頁數。

  第六章技術資料的修改和改進

  6.1乙方提供的技術資料,如有不適合於甲方生產條件的(如設計標準、材料、工藝裝備或其他生產條件的),乙方有責任協助甲方修改技術資料,並加以確認。

  (注:最好根據具體情況,雙方協商寫明如何使乙方的技術資料修改適合於甲方生產條件的具體辦法)

  6.2在合同有效期內,雙方在合同規定的範圍內的任何改進和發展,都相互免費將改進、發展的技術資料提交給對方。

  6.3改進和開發的技術,所有權屬改進、開發的一方,對方不得用於申請專利或轉讓給第三方。

  第七章考核和驗收

  7.1為了驗證乙方技術資料的正確性、可靠性,由甲方與乙方技術人員一起在甲方工廠共同進行產品考核驗收,具體辦法詳見本合同附件五。

  7.2經考核,合同產品的效能符合本合同附件一規定的技術引數,即透過驗收。雙方簽署合同產品考核驗收合格證書一式四份,各執兩份。

  7.3如考核合同產品的技術性能達不到合同規定的技術引數,雙方應友好協商,共同研究分析原因,採取措施,消除缺陷後進行第二次效能考核,考核合格後按7.2條雙方簽署考核合格證書。

  7.4如第一次考核不合格是乙方的責任,乙方再次派遣技術人員參加第二次考核的一切費用,由乙方負擔。如系甲方責任,則由甲方負擔。

  7.5經過第二次考核仍不能合格驗收的,如系乙方責任,乙方須賠償甲方遭受的直接損失,並採取措施,消除缺陷,並自費參加第三次考核。如系甲方責任,由甲方負擔一切費用。

  7.6經過三次考核不合格,如系乙方責任,則甲方有權終止合同,並按8.7條處理。如系甲方責任,則由雙方協商合同進一步執行的問題。

  (注:考核驗收的次數,視具體情況而定。)

  第八章保證和索賠

  8.1乙方保證所提

  供的技術資料是乙方實際使用的最新技術資料,並保證向甲方及時提供任何改進和發展的技術資料。

  8.2乙方保證所提供的技術資料是完整的、正確的、清晰的,並保證及時交付。

  8.3如果乙方提供的技術資料不符合8.2條的規定時,乙方必須在收到甲方書面通知後30天內免費將所缺的技術資料,或清晰、正確的技術資料寄給甲方。

  8.4如乙方交付技術資料不能按本合同附件二或8.3條規定的時間交付時,乙方應按下列比例支付罰款給甲方:

  第1--4周,每遲交一週罰款為合同總價的________%(百分之________)。

  第5--7周,每遲交一週罰款為合同總價的________%(百分之________)。

  超過8周,每遲交一週罰款為合同總價的________%(百分之________)。

  以上罰款總計不超過合同總價的5%(百分之五)。

  8.5乙方按8.4條罰款時,將不解除乙方繼續支付技術資料的義務。

  8.6乙方如果遲交技術資料超過6個月,甲方有權終止合同。在這種情況下,乙方須將甲方已經支付的全部金額,將加以年利________%(百分之____)的利息,一併退還給甲方。

  8.7按第七章規定,由於乙方的責任,產品考核經×次不合格時,則按以下辦法處理:

  8.7.1若產品不合格以致甲方不能投產,只能終止合同時,乙方應按8.6條規定,退還已經付給乙方的全部金額並加年利________%(百分之____)的利息。

  8.7.2若產品不合格僅是部分效能指標達不到合同的規定,甲方仍可投產的,乙方應按以下規定賠款:

  (根據具體情況作出規定)

  第九章侵權和保密

  9.1乙方保證是本合同規定提供的一切專有技術和技術資料的合法所有者並有權向甲方轉讓。如果發生第三方指控侵權,由乙方負責與第三方交涉並承擔法律上和經濟上的全部責任。

  9.2乙方有關合同產品的專利和專利申請的清單,見本合同附件八(注:僅作為了解專利情況,不應承擔任何專利權的義務)。由乙方在合同生效後一個月內一式二份交給甲方。

  9.3甲方同意在合同有效期內,對乙方提供給甲方的專有技術予以保密。如果上述專有技術一部分或全部被乙方或第三方公佈,則甲方不再承擔保密義務。(注:不要主動去承擔保密責任,對方堅持要求時,再予考慮)

  9.4本合同終止後,甲方仍有權使用乙方提供的專有技術,仍有權設計、製造、使用、銷售和出口合同產品。

  第十章稅費

  10.1凡因履行本合同而發生在甲方國家以外的一切稅費,均由乙方承擔。

  10.2乙方因履行本合同而在甲方國境內取得的收入,必須按甲方國稅法納稅。

  第十一章仲裁

  11.1因執行本合同所發生的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一切爭議,雙方應透過友好協商解決。如協商仍不能達成協議時,則應提交仲裁解決。

  11.2仲裁地點在甲方國由________仲裁委員會按該會仲裁規則進行仲裁。

  (注:也可規定在第三國仲裁,即:仲裁地點在瑞典斯德哥爾摩,按斯德哥爾摩商會仲裁院仲裁程式進行仲裁。也有規定在被訴國仲裁的)

  11.3仲裁裁決是終局裁決,對雙方均有約束力。

  11.4仲裁費用由敗訴方負擔。

  11.5除了在仲裁過程中進行仲裁的部分外,合同應繼續執行。

  第十二章不可抗力

  12.1簽約雙方中的任何一方,由於戰爭、嚴重水災、火災、颱風和地震(或其他雙方同意的不可抗力事故)而影響合同執行時,則延長履行合同的期限,相當於事故所影響的時間。

  12.2責任方應儘快將發生不可抗力事故的情況以電話或電報通知對方,並於14天內以航空掛號信將有關當局出具的證明檔案提交給另一方確認。

  12.3如不可抗力事故延續到120天以上時,雙方應透過友好協商儘快解決繼續執行合同的問題。

  第十三章合同生效、終止及其他

  13.1本合同由雙方代表於________簽字。由各方分別向本國政府當局申請批准,以最後一方的批准日期為本合同生效日期。雙方應盡最大努力在60天內獲得批准,用電傳通知對方,並用信件確認。

  本合同自簽字之日起6個月仍不能生效,雙方有權取消合同。

  13.2本合同有效期從合同生效日算起共____年,有效期滿後本合同自動失效。

  13.3本合同期滿時,雙方發生了未了債權和債務,不受合同期滿的影響,債務人應對債權人繼續償付未了債務。

  13.4本合同用____文和____文字寫成,具有同等效力。雙方各執____文和____文字各一式二份。

  13.5本合同附件一至附件八,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與合同正文具有同等效力。

  13.6對本合同條款的任何變更、修改或增減,須經雙方協商同意後授權代表簽署書面檔案,作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具有同等效力。

  13.7在本合同有效期內,雙方通訊以____文和____文進行,正式

  通知應以書面形式,用掛號信郵寄,一式二份。

  第十四章法定地址

  甲方: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公司

  地址:________電傳________郵碼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工廠地址:____________

  郵碼:________________電傳: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公司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傳: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專有技術轉讓合同3

  第一、合同名稱

  ____________專有技術轉讓許可證合同

  第二、簽約時間與地點

  本許可證合同於______年_____月____日在中國_______簽訂。

  第三、合同當事人及法定地址

  中國_______進出口總公司(以下簡稱受方)為一方,_____國_____技術公司(以下簡稱供方)為另一方,同意就下列條款簽訂本合同(以下稱本合同)。

  (雙方法定地址以及電報、電傳號)

  第四、鑑於條款

  鑑於供方擁有設計、製造、安裝_________產品的專有技術,供方是該項技術的合法所有者,願將該技術轉讓給受方。

  第五、合同中所涉及的關鍵名詞的定義

  本合同所用下述用語的定義是:

  專有技術(know-how)係指為製造_______產品所需的,為供方所掌握的一切知識、經驗和技能,包括技術資料和不能形成文字的各種經驗和技能。

  技術資料係指上述專有技術的全部文字資料(或扼要指明資料的範圍)。

  合同產品系指受方根據本合同使用供方所轉讓的專有技術製造和銷售的產品。

  淨銷售價係指銷售合同產品的發票金額扣除產品稅、交易折扣以及因退貨、拒收所引起的退款剩餘的價款。

  合同期限係指本合同生效日起算至第十年為止的期限。

  第六、合同範圍與內容

  1.供方同意受方在中國設計、製造、使用和銷售合同產品的專有技術(或專利技術)。在該地區受方享有有利該技術獨佔性製造產品和銷售產品的權利(或這是一項非獨佔的許可證)。

  2.供方負責向受方提供______技術的研究報告、設計、計算、產品圖紙、製造工藝、質量控制、試驗、安裝、除錯、執行、維修等一切技術資料、資料(詳見附件×)和經驗,以便受方能實施製造產品(產品的型號、規格、技術引數詳見附件×)。

  3.供方負責自費派遣技術人員赴受方進行技術指導和參加_________的效能考核(詳見附件×)。

  4.供方負責接受受方有關人員自費赴供方進行培訓,使受方人員能掌握合同規定的上述技術(詳見附件×)。

  5.在合同有效期限內,受方在合同產品上有權使用屬於供方所有的______商標(或牌號)。

  6.供方有責任(或同意)以最優惠的價格向受方提供為製造合同產品所必需的裝置、測試儀器、原材料及零部件(或供方有責任幫助受方為實施製造合同產品所需的配套件,從第三方取得有關技術許可證,或者與第三方進行合作生產)。

  第七、價格或許可證使用費

  1.根據本合同規定,供方向受方提供的技術和技術服務等,受方應向供方支付的合同總價為______萬美元,其中:技術使用費______元;資料費_______元;技術服務費______元等。上述價格為固定價格。

  2.受方有義務對根據許可證轉讓的技術支付下列費用:

  (1)入門費__________美元。

  (2)受方在合同有效期內應向供方支付常年提成費,其提成率為合同產品淨銷售價的3%。

  第八、技術資料的交付

  1、供方應按本合同附件________的規定向受方提供技術資料。

  2.供方用空運把技術資料送達中國______機場。該機場在收到技術資料而在空運提單上加蓋的印戳日期為技術資料的實際交付日期。受方將帶有到達印戳日期的空運提單影印本一份寄送供方。

  3.在技術資料發運後的二十四小時(或四十八小時)內,供方應將合同號、空運提單號與日期、資料項號、件數、重量、航班號用電報或電傳通知受方,並將空運提單正本一份、副本兩份和技術資料裝箱清單三份航空郵寄給受方。

  4.如受方收到技術資料後發現不符本合同附件×的規定,包括在空運中丟失或損壞,應在三十天內通知供方,說明所缺或損壞的資料,供方應在收到通知後立即(或三十天內)免費補寄或重寄給受方。如果受方在收到技術資料後六十天內沒有提出資料不足或損壞的書面通知,即視為受方對技術資料驗收。

  5.技術資料使用文字為英文(或其他文字),計量單位為米制,技術資料所適用的標準為________工業標準。

  6.技術資料的包裝要適應長途運輸與搬運,防雨、防潮、每箱上應以英文標明下述內容:合同號(許可證合同編號lis 85001)、收貨人(中國_______進出口總公司_____分公司)、目的地(中國________市機場)、毛重(____公斤)、箱號(或件號)以及運輸標誌等。

  第九、交換改進技術及對技術資料的修改

  1.供方在合同有效期內改進和發展的技術資料,應免費提供給受方。受方改進和發展的技術也應按對等原則提供給供方,但改進和發展的技術所有權屬於受方,對方不得申請專利或轉讓給第三方。雙方交換技術資料,均不附加任何限制。

  2.供方提供的技術資料,如有不適合於受方生產條件的,供方有責任協助受方修改技術資料,並加以確認。

  第十、效能考核和驗收

  1.在合同產品首批生產後,由雙方根據本合同附件×的規定,共同進行產品效能考核。

  2.經考核合同產品的效能符合本合同技術檔案規定的技術指標,即透過驗收,雙方簽署合同產品效能考核合證明書一式四份。每方各執二份。

  3.如經考核,合同產品效能不符合本合同技術檔案規定的技術指標時,雙方應共同研究,分析原因,澄清責任。如責任在供方,供方應自負費用,採取措施,消除缺陷。缺陷消除後進行第二次考核。如第二次考核後仍不合格,供方應繼續採取措施,消除缺陷,並進行第三次試驗。如第三次考核仍不合格時,受方有權終止本合同。如果考核不合格責任在於受方,受方在供方協助下,採取措施,消除缺陷,並進行第二次或第三次試驗。如第三次考核不合格時,則由雙方協商如何再執行合同的問題。供方協助受方消除缺陷派遣技術人員的交通和食宿費用由受方負擔。

  第十一、保證與索賠

  1.供方保證按本合同附件×的規定提供給受方的技術資料是供方所掌握的最新資料,並保證向受方及時提供任何發展和改進的技術資料。

  2.供方保證所提供的資料是正確的、完整的、清晰的和可靠的,與供方生產使用的技術資料完全一樣。

  3.供方應按本合同規定日期交付技術資料,如果未按時交付資料,按下述比例向受方支付罰款:

  (1)拖延一至四周,每週為本合同總價格(或技術使用費)的0.5%;

  (2)拖延五至八週,為本合同總價格(或技術使用費)的1%;

  (3)拖延八週以上,為本合同總價格(或技術使用費的)的1.5%。

  4.供方向受方支付罰款並不解除供方繼續交付技術資料的義務。

  5.如果供方遲交技術資料超過六個月,受方有權終止本合同,此時供方應將受方已支付的金額,並按年利_______%的利息,一併退還給受方。

  6.如果合同產品考核驗收三次仍不合格時,受方除有權終止本合同外,受方還有權收回已付給供方的全部金額,並加年利_______%的利息。如果產品只有部分效能指標達不到合同的規定時,受方減少支付合同總價的__________%。

  7.供方保證合同中轉讓的一切權利,包括製造、使用、銷售以及其他有關技術的合法性,並保證不受第三方的指控。如發生第三方指控侵權,供方應負責與第三方交涉,並承擔法律上和經濟上的一切責任。

  第十二、稅收

  1.凡因執行本合同有關的一切稅款,在受方國內的由受方負擔。在受方以外的則均由供方負擔。

  2.供方因履行本合同而在中國境內取得的許可證使用費的收入,必須按中國稅法(或按_______國與________國的稅收協定)納稅。

  第十三、仲裁

  1.因執行本合同所發生的或與本合同有關的切爭議,應透過雙方友好協商解決。如協商仍不能解決時,應提交仲裁解決。

  2.仲裁地點在瑞典的斯德哥爾摩,由斯德哥爾摩商會仲裁院根據該院的仲裁規則進行仲裁(或仲裁在被訴方的國家進行。如在中國由中國國際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按該會仲裁程式暫行規則進行仲裁。如在_______國則由______仲裁協會按該會的仲裁規則進行仲裁)。

  3.仲裁裁決是終局的,對雙方均有約束力。

  4.仲裁費用,除仲裁另有規定外,由敗訴方負擔。

  5.在仲裁過程中,除進行仲裁的部分外,本合同的其他部分應繼續執行。

  第十四、不可抗力

  1.本合同的任何一方,由於戰爭、嚴重水災、火災、颱風以及地震等不可抗力的事故,致使本合同不能執行時,可延遲履行本合同,延遲的期限相當於事故影響的期限。

  2.發生不可抗力事故後,受不可抗力影響的一方,應在十五天內以航空掛號信將有關當局出具的證明檔案提交給另一方確認。

  3.如不可抗力事故持續一百二十天以上,雙方應透過友好協商解決繼續執行本合同的問題。

  第十五、合同的生效、期限、終止及其他

  1.本合同由雙方代表於_____年____月____日在______市簽字。簽字後由各方分別向本國政府有關當局申請批准,爭2.本合同從生效日起______年內有效,有效期滿後合同自動失效。如合同期滿前三個月內,經一方提出,另一方同意後可延長_______年。

  3.本合同期滿時,債務人對債權人未了債務應繼續予以支付。

  4.本合同條款的任何修改、補充,須經雙方協商同意後授權代表簽署書面檔案,作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

  5.本合同附件一至附件________,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與合同正文具有同等效力。

  6.本合同用中文和______文兩種文字寫成,正本一式四份,具有同等效力,雙方各執兩份。

  受方:

  供方:

  中國_______進出口總公司

  ______國______公司

  代表_________(簽字)

  代表________(簽字)

  (附件略)

專有技術轉讓合同4

  一、合同名稱

  __________專有技術轉讓許可證合同。

  二、簽約時間與地點

  本許可證合同於__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日在中國_______簽訂。

  三、合同當事人及法定地址

  中國______________進出口總公司(以下簡稱受方)為一方,__________國__________技術公司(以下簡稱供方)為另一方,同意就下列條款簽訂本合同(以下稱本合同)。

  (雙方法定地址以及電報、電傳號)

  四、鑑於條款

  鑑於供方擁有設計、製造、安裝__________________產品的專有技術,供方是該項技術的合法所有者,願將該技術轉讓給受方。

  五、合同中所涉及的關鍵名詞的定義

  本合同所用下述用語的定義是:

  專有技術(know-how)係指為製造______________產品所需的,為供方所掌握的一切知識、經驗和技能,包括技術資料和不能形成文字的各種經驗和技能。

  技術資料係指上述專有技術的全部文字資料(或扼要指明資料的範圍)。

  合同產品系指受方根據本合同使用供方所轉讓的專有技術製造和銷售的產品。

  淨銷售價係指銷售合同產品的發票金額扣除產品稅、交易折扣以及因退貨、拒收所引起的退款剩餘的價款。

  合同期限係指本合同生效日起算至第十年為止的期限。

  六、合同範圍與內容

  1.供方同意受方在中國設計、製造、使用和銷售合同產品的專有技術(或專利技術)。在該地區受方享有有利該技術獨佔性製造產品和銷售產品的權利(或這是一項非獨佔的許可證)。

  2.供方負責向受方提供____________技術的研究報告、設計、計算、產品圖紙、製造工藝、質量控制、試驗、安裝、除錯、執行、維修等一切技術資料、資料(詳見附件______)和經驗,以便受方能實施製造產品(產品的型號、規格、技術引數詳見附件______)。

  3.供方負責自費派遣技術人員赴受方進行技術指導和參加__________________的效能考核(詳見附件______)。

  4.供方負責接受受方有關人員自費赴供方進行培訓,使受方人員能掌握合同規定的上述技術(詳見附件______)。

  5.在合同有效期限內,受方在合同產品上有權使用屬於供方所有的____________商標(或牌號)。

  6.供方有責任(或同意)以最優惠的價格向受方提供為製造合同產品所必需的裝置、測試儀器、原材料及零部件(或供方有責任幫助受方為實施製造合同產品所需的配套件,從第三方取得有關技術許可證,或者與第三方進行合作生產)。

  七、價格或許可證使用費

  1.根據本合同規定,供方向受方提供的技術和技術服務等,受方應向供方支付的合同總價為____________萬美元,其中:技術使用費____________元;資料費______________元;技術服務費____________元。……上述價格為固定價格。

  2.受方有義務對根據許可證轉讓的技術支付下列費用:

  (1)入門費____________________美元。

  (2)受方在合同有效期內應向供方支付常年提成費,其提成率為合同產品淨銷售價的3%。

  八、技術資料的交付

  1、供方應按本合同附件________________的規定向受方提供技術資料。

  2.供方用空運把技術資料送達中國____________機場。該機場在收到技術資料而在空運提單上加蓋的印戳日期為技術資料的實際交付日期。受方將帶有到達印戳日期的空運提單影印本一份寄送供方。

  3.在技術資料發運後的二十四小時(或四十八小時)內,供方應將合同號、空運提單號與日期、資料項號、件數、重量、航班號用電報或電傳通知受方,並將空運提單正本一份、副本兩份和技術資料裝箱清單三份航空郵寄給受方。

  4.如受方收到技術資料後發現不符本合同附件______的規定,包括在空運中丟失或損壞,應在三十天內通知供方,說明所缺或損壞的資料,供方應在收到通知後立即(或三十天內)免費補寄或重寄給受方。如果受方在收到技術資料後六十天內沒有提出資料不足或損壞的書面通知,即視為受方對技術資料驗收。

  5.技術資料使用文字為英文(或其他文字),計量單位為米制,技術資料所適用的標準為________________工業標準。

  6.技術資料的包裝要適應長途運輸與搬運,防雨、防潮、每箱上應以英文標明下述內容:合同號(許可證合同編號lis85001)、收貨人(中國______________進出口總公司__________分公司)、目的地(中國________________市機場)、毛重(________公斤)、箱號(或件號)以及運輸標誌等。

  九、交換改進技術及對技術資料的修改

  1.供方在合同有效期內改進和發

  展的技術資料,應免費提供給受方。受方改進和發展的技術也應按對等原則提供給供方,但改進和發展的技術所有權屬於受方,對方不得申請專利或轉讓給第三方。雙方交換技術資料,均不附加任何限制。

  2.供方提供的技術資料,如有不適合於受方生產條件的,供方有責任協助受方修改技術資料,並加以確認。

  十、效能考核和驗收

  1.在合同產品首批生產後,由雙方根據本合同附件______的規定,共同進行產品效能考核。

  2.經考核合同產品的效能符合本合同技術檔案規定的技術指標,即透過驗收,雙方簽署合同產品效能考核合證明書一式四份。每方各執二份。

  3.如經考核,合同產品效能不符合本合同技術檔案規定的技術指標時,雙方應共同研究,分析原因,澄清責任。如責任在供方,供方應自負費用,採取措施,消除缺陷。缺陷消除後進行第二次考核。如第二次考核後仍不合格,供方應繼續採取措施,消除缺陷,並進行第三次試驗。如第三次考核仍不合格時,受方有權終止本合同。如果考核不合格責任在於受方,受方在供方協助下,採取措施,消除缺陷,並進行第二次或第三次試驗。如第三次考核不合格時,則由雙方協商如何再執行合同的問題。供方協助受方消除缺陷派遣技術人員的交通和食宿費用由受方負擔。

  十一、保證與索賠

  1.供方保證按本合同附件______的規定提供給受方的技術資料是供方所掌握的最新資料,並保證向受方及時提供任何發展和改進的技術資料。

  2.供方保證所提供的資料是正確的、完整的、清晰的和可靠的,與供方生產使用的技術資料完全一樣。

  3.供方應按本合同規定日期交付技術資料,如果未按時交付資料,按下述比例向受方支付罰款:

  (1)拖延一至四周,每週為本合同總價格(或技術使用費)的0.5%;

  (2)拖延五至八週,為本合同總價格(或技術使用費)的1%;

  (3)拖延八週以上,為本合同總價格(或技術使用費的)的1.5%。

  4.供方向受方支付罰款並不解除供方繼續交付技術資料的義務。

  5.如果供方遲交技術資料超過六個月,受方有權終止本合同,此時供方應將受方已支付的金額,並按年利______%的利息,一併退還給受方。

  6.如果合同產品考核驗收三次仍不合格時,受方除有權終止本合同外,受方還有權收回已付給供方的全部金額,並加年利______%的利息。如果產品只有部分效能指標達不到合同的規定時,受方減少支付合同總價的________%。

  7.供方保證合同中轉讓的一切權利,包括製造、使用、銷售以及其他有關技術的合法性,並保證不受第三方的指控。如發生第三方指控侵權,供方應負責與第三方交涉,並承擔法律上和經濟上的一切責任。

  十二、稅收

  1.凡因執行本合同有關的一切稅款,在受方國內的由受方負擔。在受方以外的則均由供方負擔。

  2.供方因履行本合同而在中國境內取得的許可證使用費的收入,必須按中國稅法(或按_________國與______國的稅收協定)納稅。

  十三、仲裁

  1.因執行本合同所發生的或與本合同有關的切爭議,應透過雙方友好協商解決。如協商仍不能解決時,應提交仲裁解決。

  2.仲裁地點在瑞典的斯德哥爾摩,由斯德哥爾摩商會仲裁院根據該院的仲裁規則進行仲裁(或仲裁在被訴方的國家進行。如在中國由中國國際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按該會仲裁程式暫行規則進行仲裁。如在________國則由______仲裁協會按該會的仲裁規則進行仲裁)。

  3.仲裁裁決是終局的,對雙方均有約束力。

  4.仲裁費用,除仲裁另有規定外,由敗訴方負擔。

  5.在仲裁過程中,除進行仲裁的部分外,本合同的其他部分應繼續執行。

  十四、不可抗力

  1.本合同的任何一方,由於戰爭、嚴重水災、火災、颱風以及地震等不可抗力的事故,致使本合同不能執行時,可延遲履行本合同,延遲的期限相當於事故影響的期限。

  2.發生不可抗力事故後,受不可抗力影響的一方,應在十五天內以航空掛號信將有關當局出具的證明檔案提交給另一方確認。

  3.如不可抗力事故持續一百二十天以上,雙方應透過友好協商解決繼續執行本合同的問題。

  十五、合同的生效、期限、終止及其他

  1.本合同由雙方代表於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在_________市簽字。簽字後由各方分別向本國政府有關當局申請批准,爭取在六十天內獲得批准,以最後批准的日期為合同生效日期。如簽字後六個月仍得不到批准,雙方有權撤銷本合同。

  2.本合同從生效日起____________年內有效,有效期滿後合同自動失效。如合同期滿前三個月內,經一方提出,另一方同意後可延長______________年。

  3.本合同期滿時,債務人對債權人未了債務應繼續予以支付。

  4.本合同條款的任何修改、補充,須經雙方協商同意後授權代表簽署書面檔案,作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

  5.本合同附件一至附件________________,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與合同正文具有同等效力。

  6.本合同用中文和____________文兩種文字寫成,正本一式四份,具有同等效力,雙方各執兩份。

  受方:中國______進出口總公司

  代表________________(簽字)

  供方:______國__________公司

  代表________________(簽字)

  附件

專有技術轉讓合同5

  中國,_________公司(以下簡稱“受讓方”)為一方,_________國_________市_________公司(以下簡稱“出讓方”)為另一方;

  鑑於出讓方擁有設計、製造、安裝、銷售_________產品的專有技術;

  鑑於出讓方有權,並且也同意向受讓方轉讓上述專有技術;

  鑑於受讓方希望利用出讓方的專有技術設計、製造、銷售和出口_________產品;

  雙方授權代表透過友好協商,同意就以下條款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 定義

  1.1 “受讓方”——是指中國_________公司,或者該公司的法人代表,代理和財產繼承者。

  1.2 “出讓方”——是指_________國_________公司,或者該公司的法人代表,代理和財產繼承者。

  1.3 “合同產品”——是指本合同附件一中所列的產品及其型號和規格。

  1.4 “技術資料”——是指本合同附件二中所列的全部技術資料、圖紙、設計、計算、操作、維修、產品檢驗等資料。

  1.5 “合同工廠”——是指受讓方使用出讓方提供的技術資料進行生產合同產品的場所,即_________省_________市_________工廠。

  1.6 “淨銷售價”——是指合同產品的銷售發票價格和除包裝費、運輸費、保險費、佣金、商業折扣、稅金和外購件等的費用後的'餘額。

  1.7 “技術服務”——是指出讓方根據本合同附件四和附件五中的規定,就合同產品的設計、製造、裝配、檢驗、除錯、操作等工作,向受讓方提供的技術指導和技術培訓。

  1.8 “商業性生產”——是指本合同工廠生產第_________臺合同產品以後的生產。

  1.9 “合同生效日期”——是指合同的雙方政府有關當局中的最後一方批准合同的日期。……(注:可根據具體專案的需要增減上述定義)

  第二條 合同範圍

  2.1出讓方同意向受讓方轉讓,受讓方同意從出讓方取得合同產品的設計、製造、銷售、安裝、維修和專有技術。合同產品的型號、名稱、規格和技術引數詳見本合同附件一。

  2.2出讓方承認受讓方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設計和製造合同產品,以及使用、銷售和出口的權利。這種權利是非獨佔的,不可轉讓的權利。

  2.3出讓方負責向受讓方提供合同產品有關的專有技術和技術資料,某具體內容、數量和交付時間詳見本合同附件二。

  2.4出讓方負責派遣技術人員來華講解技術資料,並對合同產品的設計、製造、裝配、檢驗、考核等進行技術指導和服務,技術服務的內容和要求詳見本合同附件四。

  2.5出讓方負責接受和安排受讓方人員在出讓方工廠的技術培訓,出讓方應盡的努力滿足受讓方的要求,使受讓方人員能夠掌握上述專有技術,受讓方人員培訓的要求詳見本合同附件五。

  2.6根據受讓方的需要,出讓方有義務以惠的價格向受讓方提供合同產品所需要的零部件、原料、或標準件等,具體的供貨內容屆時雙方將另行協商簽訂合同。

  2.7出讓方同意受讓方使用其商標的權利,合同產品可以採用雙方的聯合商標或標明“根據出讓方許可製造”的字樣。

  2.8受讓方生產的合同產品經考核合格後,出讓方同意按本合同等8、9條的規定返樂部分合同產品。

  第三條 合同價格

  3.1按照本合同第二條規定的合同內容和範圍,受讓方向出讓方支付的合同總價為_________美元(大寫:_________美元)。其分項價格如下:

  a.技術轉讓費_________美元;

  b.設計費_________美元;

  c.技術資料費_________美元;

  d.人員培訓費_________美元。

  3.2上述合同價格為固定價格,其技術資料價格為在_________機場交付前的一切費用。(注:此處的機場應為受讓方合同工廠附近的國際機場)

  選擇方案一:適用於按提成計價的合同

  (1)按照第二條規定的合同內容和範圍,本合同採用提成方式計算價格,合同貨幣為美元。

  (2)本合同提成費的計算時間從雙方簽署合同產品考核合格證書之日開始,按日曆年分年度計算,每年的十二月三十一日為提成費結算日。

  (3)提成費按當年度合同產品銷售後的淨銷售價格計算,提成率為_________%,合同產品未銷售出去的不應計算提成費。

  (4)在提成費結算日後十天內受讓方將以書面形式向出讓方提交上一年度合同產品的銷售數量,淨銷售額和應支付的提成費,淨銷售額和提成費的具體計算方法詳見本合同附件_________ 。

  (5)本合同的技術服務和人員培訓費用將按實際的工作日計算,其日工資標準和計算方法詳見本合同附件_________。

  (6)出讓方如需查核受讓方的賬目時,應在接到受讓方按照第3.4條規定開出的書面通知後十天內通知受讓方,具體的查賬程式、內容和方法詳見本合同附件_________。

  選擇方案二:適用於固定與提成相結合的計價合同

  (1)按照第二條規定的合同內容和範圍,本合同採用入門費和提成費兩種方式計算價格,合同貨幣為美元。

  (2)本合同的入門費為_________美元(大寫:_________美元),入門費為固定價格。

  (3)本合同提成費的計算時間從雙方簽署合同產品考核合格證書之日開始,按日曆年度計算,每年的十二月三十一日為提成費結算日,提成費按當年度合同產品銷售後的淨銷售價格計算,提成率為_________%,具體的計算辦法與選擇方案一的第3.4條相同。

  (4)技術服務和人員培訓費用的計算辦法與選擇方案一的第3.5條相同。

  (5)查賬的程式,內容和方法與選擇方案一中的第3.6條相同。

  第四條 支付條件

  4.1本合同中規定的一切費用將以美元用電匯(t/t)或信匯(m/t)透過北京中國銀行和_________銀行支付。所有在中國境內發生的銀行費用由受讓方負擔,所有在中國境外發生的銀行費用由出讓方負擔。

  4.2本合同第三條所規定的合同總價,按下述辦法由受讓方支付給出讓方:

  (1)合同總價的_________%,計_________美元(大寫_________美元),在受讓方收到出讓方提成的下列單據之日起三十天內經稽核無誤後支付給出讓方;

  a.出讓方政府當局出具的有效出口許可證影印件一份,或者當局出具的不需要出口許可證的證明檔案一份。

  b.出讓方銀行出具的金額為_________美元/大寫_________美元)以受讓方為受益人的不可撤銷的保函一份,保函格式見本合同附件六;

  c.金額為合同總價的形式發票一式四份;

  d.即期匯票一式二份。

  受讓方在支付上述款項的同時,應向出讓方提交由北京中國銀行出具的金額為_________美元(大寫_________美元)以出讓方為受益人的不可撤銷的保函一份,保函格式詳見本合同附件七。

  (2)合同總價的_________%,計_________美元(大寫_________美元),出讓方交付完本合同附件二規定的技術資料後,受讓方收到出讓方提交的下列單據後,經稽核無誤,在三十天內由受讓方支付給出讓方;

  a.商業發票一式四份;

  b.即期匯票一式二份;

  c.交付技術資料的空運單一式四份。

  (3)合同總價_________%,計_________美元(大寫_________美元),在受讓方收到下述單據三十天內經稽核無誤後,由受讓方支付給出讓方。

  a.商業發票一式四份;

  b.即期匯票一式二份;

  c.由雙方簽字說明合同工廠效能保證期已開始的證明檔案一式二份。

  (4)合同總價的_________%,計_________美元(大寫_________美元),在受讓方收到出讓方提交的下列單據三十天內經稽核無誤後,由受讓方支付給出讓方:

  a.商業發票一式四份;

  b.即期匯票一式二份;

  c.由雙方簽字的合同產品考核驗收合格證書一式二份。

  4.3根據合同規定,如出讓方需向受讓方支付罰款或賠償時,受讓方有權從上述任何一次支付中扣除。

  選擇方案一:適用於按提成計價的合同

  (1)本合同第三條規定的提成費,受讓方在合同產品考核驗收合格後開始支付。

  (2)受讓方在提成費結算日後十天之內,應將上一日曆年度內合同產品的實際銷售量和淨銷售額通知出讓方,受讓方在收到出讓方出具的下列單據三十天內經稽核無誤後由受讓方將提成費支付給出讓方:

  a.該期提成費計算單一式四份;

  b.商業發票一式四份;

  c.即期匯票一式二份;

  (3)本合同的技術服務費和人員培訓費的支付辦法詳見合同附件_________。

  (4)按本合同規定,如出讓方需要向受讓方支付罰款或賠償時,受讓方有權從上述支付中直接扣除。

  選擇方案二:適用於固定與提成相結合的計價合同

  (1)本合同第三條規定的入門費的支付辦法與第4.2條的支付方法相同,其支付次數可根據具體合同的需要而定,每次支付所需的單據與第4.2條相同。

  (2)提成費的支付方式與選擇方案一中的第4.2條規定相同。

  (3)本合同的技術服務費和人員培訓費的支付辦法詳見本合同附件_________。

  (4)支付罰款和賠償的方法和第4.3條相同。

  第五條 技術資料的交付

  5.1出讓方應按本合同附件二規定的內容,數量和時間在_________機場交付技術資料。技術資料運抵_________機場後,其風險即由出讓方轉移到受讓方。

  5.2交貨機場的印戳日期為技術資料的實際交付日期。

  5.3在每批技術資料發運後二十四小時內,出讓方應將合同號、空運提單號、空運日期、資料的項號、件數、重量、班機號和預計到達日期用電傳或電報通知受讓方,同時,將空運提單和技術資料的詳細清單各一式二份航空郵寄給受讓方。

  5.4如技術資料在空運中發生丟失、損壞、短缺、出讓方應在收到受讓方書面通知後三十天內,免費補寄或重寄給受讓方。

  5.5交付的資料應具有適合於長途運輸,多次搬運,防雨,防潮的堅固包裝。

  5.6每件技術資料的包裝封面上,應以英文標明下述內容:

  a.合同號:_________

  b.收貨人:_________

  c.目的機場:_________

  d.標記:_________

  e.重量(公斤):_________

  f.箱號或件號:_________

  g.收貨人代號:_________

  5.7包裝箱內應附技術資料的詳細清單一式二份,並標明技術資料的序號、檔案代號、名稱和頁數。

  第六條 技術服務和人員培訓

  6.1出讓方應按照合同規定派遣技術熟練的、身體健康的、稱職的人員到受讓方的合同工廠現場提供技術服務,技術服務的人數、專業、任務和內容,在華時間等詳見本合同附件四。

  6.2受讓方應為出讓方的技術服務人員提供人出境簽證和在華的工作和生活條件,出讓方技術人員在華的待遇條件詳見本合同附件四。

  6.3出讓方的技術服務人員在華服務期間應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法律和工廠的規章制度。

  6.4受讓方有權按照合同規定派遣技術人員或操作工人到出讓方有關的工廠進行培訓,培訓人員的數量、專業、內容、時間和要求詳見本合同附件五。

  6.5出讓方應為受讓方的培訓人員提供入出境簽證和培訓的條件,培訓人員在出讓方的待遇條件詳見本合同附件五。

  6.6受讓方培訓人員在出讓方接受培訓期間應遵守出讓方國家的法律和當地工廠的有關規定。

  第七條 考核和驗收

  7.1為了驗證出讓方技術資料的正確性和可靠性,出讓方應派遣代表與受讓方的技術人員一起在合同工廠共同對合同產品進行考核和驗收,具體的考核程式和驗收標準詳見本合同附件三。

  7.2經過雙方共同考核證明合同產品符合附件三規定的驗收標準時,雙方授權代表應簽署合同產品考核驗收合格證書一式四份,雙方各持兩份。

  7.3如果合同產品經考核後證明其技術性能未達到合同規定的技術指標時,雙方應友好協商,共同研究,分析原因,採取措施,待缺陷消除後再進行第二次效能考核,考核合格後按第7.2條規定雙方簽署考核合格證書。

  7.4如果第一次考核不合格是出讓方的責任時,出讓方再次派遣技術人員參加第二次考核的一切費用將由出讓方負擔,如系受讓方的責任,則由受讓方負擔。

  7.5經過第二次考核合同產品仍不能達到驗收標準時,如果是出讓方的責任,出讓方必須賠償受讓方遭受的有關損失,同時,出讓方還應採取措施,消除缺陷,自費派遣技術人員參加第三次合同產品的考核。如系受讓方的責任,一切費用將由受讓方負擔。

  7.6經過上述三次考核,合同產品仍然達不到驗收標準時,如系出讓方的責任,受讓方則有權終止合同,同時按第八條的規定,出讓方還應賠償受讓方的有關損失,如系受讓方的責任,則由雙方協商合同將如何進一步執行的問題。(注:考核驗收的次數可視專案的具體情況確定。)

  第八條 保證和索賠

  8.1出讓方保證根據本合同的規定所提供的技術資料是出讓方實際使用的和最新的技術資料,並保證在合同執行過程中及時向受讓方提供其改進和發展的技術資料。

  8.2出讓方保證所提供的技術資料是完整的、正確的、清晰的,並保證能按合同附件二的規定及時交付。

  8.3出讓方對合同工廠提供的效能保證期為_________個月,效能保證期的起算和終止時間詳見本合同附件三。

  8.4如出讓方交付的技術資料不符合第8.2條的規定時,出讓方必須在收到受讓方書面通知後三十天內免費將有關的技術資料航寄給受讓方。

  8.5如出讓方不能按本合同附件二規定的時間交付技術資料時,出讓方應按下列比例向受讓方支付技術資料的遲交罰款:

  第1至4周,每遲交一週罰款為合同總價的_________%;

  第5至8周,每遲交一週罰款為合同總價的_________%;

  超過8周者,每遲交一週罰款為合同總價的_________%;

  以上罰款總額不超過合同總價的_________%,不足一週時,罰款按一週計算。

  8.6受讓方按照第8.5條的規定對出讓方罰款後並不解除出讓方繼續交付技術資料的義務。

  8.7出讓方遲交技術資料超過六個月時,受讓方有權終止合同。在這種情況下,出讓方必須將受讓方已支付的全部金額,並加上年息為_________%的利息,一起退還給受讓方。

  8.8按本合同第七條的規定,由於出讓方的責任,合同產品經第_________次考核不合格時則按以下辦法處理:

  (1)如果由於合同產品不合格導致受讓方不能投產,只能終止合同時,出讓方應按第8.7條的規定退還受讓方已付給出讓方的全部金額,並加計年息_________%的利息。

  (2)如果是合同產品的部分效能尚未達到驗收指標,但受讓方仍可以投產使用時,出讓方應按以下規定賠償受讓方的損失;

  a.合同產品的_________效能指標降低_________%,賠償合同總價的_________%;

  b.合同產品的_________效能指標降低_________%,賠償合同入門費總價的_________%;

  c.合同產品的_________效能指標降低_________%,賠償金為降低提成率_________%;(注:遲交罰款和效能賠償可以根據具體合同的情況,擬增加或減少一部分條款)

  8.9合同產品經考核合格後,出讓方同意逐年返銷部分合同產品,返銷的型號和數量詳見本合同附件_________。

  第九條 侵權和保密

  9.1出讓方保證是本合同規定提供的一切專有技術和技術資料的合法持有者,並且有權向受讓方轉讓,如果發生第三方指控侵權時,則由出讓方負責與第三方交涉並承擔由此引起的一切法律上和經濟上的責任。

  9.2受讓方同意在合同有效期內對出讓方提供給受讓方的專有技術和技術資料進行保密,如果上述專有技術和技術資料中的一部分或者全部被出讓方或第三方公佈,受讓方對公開部分則不再承擔保密義務。

  9.3出讓方應對受讓方提供的合同工廠的水文、地質、生產等情況保密,其保密時間應按受讓方的要求執行。

  9.4本合同終止後,受讓方仍有權使用出讓方提供的專有技術和技術資料,有權設計、製造和銷售合同產品。

  第十條 稅費

  10.1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根據其現行稅法對受讓方徵收的與執行本合同有關的一切稅費由受讓方負擔。

  10.2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根據其現行稅法對出讓方徵收的與執行本合同有關的一切稅費由出讓方負擔。其中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外國企業所得稅法》第十一條的規定對出讓方徵收的予提稅將由受讓方從本合同第四條的支付中予以扣除,代替出讓方向中國稅務當局繳納,然後將稅務當局出具的完稅憑證正本一份提交出讓方,出讓方應繳納的其他稅費由其自己去中國稅務當局辦理納稅手續。

  10.3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外徵收的與本合同有關的一切稅費由出讓方負擔。

  選擇方案一:適用於已與我國簽訂了避免雙重稅收協定的國家中的企業

  (1)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與_________國政府於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簽訂了避免雙重徵稅的協定,該協定已於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開始實施,出讓方和受讓方均應遵守該協定的規定。

  (2)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根據其_________稅法和_________稅法的規定對出讓方徵收的_________稅和_________稅將按避免雙重稅協定第_________條和第_________條辦理。

  選擇方案二:適用於已得到我國稅務當局批准享受減免稅待遇的專案

  (1)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現行稅法的規定,在執行本合同的過程中,出讓方負有_________稅和_________稅的納稅義務。

  (2)中華人民共和國稅務當局已於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決定對出讓方負擔的_________稅和_________稅實行減稅(或者免稅)處理,具體的處理辦法詳見本合同附件_________。

  第十一條 不可抗力

  11.1合同雙方中的任何一方,由於戰爭或嚴重的水災、火災,颱風和地震等自然災害,以及雙方同意的可作為不可抗力的其他事故而影響合同執行時,則延長履行合同的期限,延長的期限應相當於事故所影響的時間。

  11.2受不可抗力影響的一方應儘快將發生不可抗力事故的情況以電傳或電報通知對方。並於十四天內以航空掛號信件將有關當局出具的證明檔案提交給另一方進行確認。

  11.3如果不可抗力事故的影響延續到一百二十天以上時,合同雙方應透過友好協商解決合同的執行問題。

  第十二條 爭議的解決

  12.1在執行本合同中所發生的與本合同有關的一切爭議,雙方應透過友好協商解決,如透過協商不能達成協議時,則提交仲裁解決。

  12.2仲裁地點在北京,由中國國際貿易促進會對外經擠貿易仲裁委員會按該會的仲裁程式暫行規則進行仲裁。(注:此條有兩種選擇:a.仲裁地點若在瑞典的斯德哥爾摩,就按斯德哥爾摩商會仲裁院的仲裁程式進行仲裁。b.仲裁地點選在被訴國,則按被訴國仲裁機構的仲裁程式進行仲裁。)

  12.3仲裁裁決是終局裁決,對雙方均有約束力。

  12.4仲裁中的適用法為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法律。(注:在斯德哥爾摩仲裁時,瑞典法為適用法律;在被訴國仲裁時,被訴國的法律為適用法。)

  12.5仲裁費用由敗訴方負擔,或者按仲裁的裁決執行。

  12.6在仲裁過程中除了正在仲裁的部分外,合同的其他部分應繼續執行。

  第十三條 合同生效及其他

  13.1本合同由雙方授權代表於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在北京簽字,然後各方分別向本國政府有關當局申請批准,以最後一方的批准日期為本合同的生效日期。雙方應盡努力爭取在九十天內獲得批准,並用電傳通知對方,然後用信件確認。

  13.2本合同自簽字之日起六個月後仍不能生效時,雙方均有權取消此合同。

  13.3本合同有效期從合同生效日算起共_________年,有效期滿後,本合同將自動失效。

  13.4本合同期滿後,雙方的未了債權和債務不受合同期滿的影響,債務人應對債權人繼續完成未了債務。

  13.5本合同用英文書就,一式四份,雙方各持兩份。

  13.6本合同由第一至十四條和附件1至7組成,合同正文與附件均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3.7對本合同的任何變更、修改或增減,須經雙方授權代表簽署書面檔案,並作為合同的組成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3.8在本合同的執行中,雙方通訊以英文進行,正式通知應以書面形式,用航空掛號信件郵寄,一式兩份。

  第十四 條法定地址

  14.1受讓方名稱: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電傳: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

  14.2出讓方名稱: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電傳: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

  受讓方(簽字):_________出讓方(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簽訂地點:_________

專有技術轉讓合同6

  甲方:______________ 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鑑於:

  1.乙方擁有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的專有技術(下簡稱“專有技術”);

  2.乙方擬向甲方轉讓上述專有技術,並甲方擬受讓該專有技術。

  故此,雙方透過友好協商達成協議如下:

  一、雙方的權利與義務

  1.甲方同意從乙方受讓上述技術,乙方同意向甲方轉讓專有技術;

  2.乙方負責向甲方提供全部生產技術資料及生產工藝、原料製作及購買途徑;

  3.乙方負責教授甲方人員該項全部技術(包裝、原料、產品等),乙方並現場進行技術服務;

  4.乙方有義務保證甲方及相應人員掌握並根據該技術生產出合格產品;

  5.乙方並承諾在合同規定範圍內的任何技術改進和發展都將免費提交給甲方。

  6.改進和開發的技術,所有權屬改進、開發的一方,對方不得申請專利或轉讓給第三方。

  7.合格標準:雙方按市場已有的暢銷產品為標準檢驗乙方專有技術生產的產品為合格。

  二、轉讓價格

  1.甲方向乙方支付購買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專有技術的總價格為____________元人民幣。

  2.上述合同總價為固定價格。包括資料在交付前的一切費用。

  三、支付和支付條件

  1.本合同下的一切費用,均以人民幣____________方式支付。

  2.付款期限:乙方向甲方全部轉讓____________專有技術合格之日起 天內支付轉讓費,

  四、保證和索賠

  1.乙方保證向甲方提供的技術資料是其__________產品的專有技術資料。

  2.乙方保證所提供的技術資料是完整的、正確的、清晰的並保證及時交付。

  3.如果乙方所提供的技術資料不符和規定時,乙方必須在收到甲方書面通知後三十日內將所欠缺的專有技術資料交給甲方。

  五、侵權和保密

  1.乙方保證是本合同規定提供的一切專有技術和技術資料合法所有者並有權向甲方轉讓。如果發生第三方指控侵權,由乙方負責與第三方交涉並承擔法律上和經濟上的全部責任。

  2.甲方同意在合同有效期內,對乙方提供給甲方的專有技術予以保密。如果上述專有技術一部分或全部被乙方或第三方公佈,則甲方不再承擔保密義務。

  3.乙方承諾在 行政區域內僅向甲方轉讓該項技術。

  六、違約責任:一方違約應向對方支付違約金 萬元。

  七、仲裁

  因執行本合同所發生的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一切爭議,雙方均應透過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則任何一方均有權將爭議提交乙方所在地仲裁委員會並按該會屆時有效的仲裁規則進行仲裁。仲裁裁決是終局裁決,對雙方均有約束力。仲裁費用由敗訴方負擔。除了在仲裁過程中進行仲裁的部分外,合同應繼續執行。

  八、合同生效、終止及其他

  1.本合同有效期從合同生效日算起共__________年

  2.一方拖延、部分、瑕疵履行合同約定的,對方可終止合同。

  3.對本合同條款的任何變更、修改或增減,須經雙方協商同意後授權代表簽署書面檔案,作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具有同等效力。

  4、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簽字蓋章後生效,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專有技術轉讓合同7

  一、合同名稱

  ____________專有技術轉讓許可證合同

  二、簽約時間與地點

  本許可證合同於______年_____月____日在中國_______簽訂。

  三、合同當事人及法定地址

  中國_______進出口總公司(以下簡稱受方)為一方,_____國_____技術公司(以下簡稱供方)為另一方,同意就下列條款簽訂本合同(以下稱本合同)。

  (雙方法定地址以及電報、電傳號)

  四、鑑於條款

  鑑於供方擁有設計、製造、安裝_________產品的專有技術,供方是該項技術的合法所有者,願將該技術轉讓給受方。

  五、合同中所涉及的關鍵名詞的定義

  本合同所用下述用語的定義是:

  專有技術係指為製造_______產品所需的,為供方所掌握的一切知識、經驗和技能,包括技術資料和不能形成文字的各種經驗和技能。

  技術資料係指上述專有技術的全部文字資料(或扼要指明資料的範圍)。

  合同產品系指受方根據本合同使用供方所轉讓的專有技術製造和銷售的產品。

  淨銷售價係指銷售合同產品的發票金額扣除產品稅、交易折扣以及因退貨、拒收所引起的退款剩餘的價款。

  合同期限係指本合同生效日起算至第十年為止的期限。

  六、合同範圍與內容

  1.供方同意受方在中國設計、製造、使用和銷售合同產品的專有技術(或專利技術)。在該地區受方享有有利該技術獨佔性製造產品和銷售產品的權利(或這是一項非獨佔的許可證)。

  2.供方負責向受方提供______技術的研究報告、設計、計算、產品圖紙、製造工藝、質量控制、試驗、安裝、除錯、執行、維修等一切技術資料、資料(詳見附件×)和經驗,以便受方能實施製造產品(產品的型號、規格、技術引數詳見附件×)。

  3.供方負責自費派遣技術人員赴受方進行技術指導和參加_________的效能考核(詳見附件×)。

  4.供方負責接受受方有關人員自費赴供方進行培訓,使受方人員能掌握合同規定的上述技術(詳見附件×)。

  5.在合同有效期限內,受方在合同產品上有權使用屬於供方所有的______商標(或牌號)。

  6.供方有責任(或同意)以最優惠的價格向受方提供為製造合同產品所必需的裝置、測試儀器、原材料及零部件(或供方有責任幫助受方為實施製造合同產品所需的配套件,從第三方取得有關技術許可證,或者與第三方進行合作生產)。

  七、價格或許可證使用費

  1.根據本合同規定,供方向受方提供的技術和技術服務等,受方應向供方支付的合同總價為______萬美元,其中:技術使用費______元;資料費_______元;技術服務費______元。……上述價格為固定價格。

  2.受方有義務對根據許可證轉讓的技術支付下列費用:

  (1)入門費__________美元。

  (2)受方在合同有效期內應向供方支付常年提成費,其提成率為合同產品淨銷售價的3%。

  八、技術資料的交付

  1、供方應按本合同附件________的規定向受方提供技術資料。

  2.供方用空運把技術資料送達中國______機場。該機場在收到技術資料而在空運提單上加蓋的印戳日期為技術資料的實際交付日期。受方將帶有到達印戳日期的空運提單影印本一份寄送供方。

  3.在技術資料發運後的二十四小時(或四十八小時)內,供方應將合同號、空運提單號與日期、資料項號、件數、重量、航班號用電報或電傳通知受方,並將空運提單正本一份、副本兩份和技術資料裝箱清單三份航空郵寄給受方。

  4.如受方收到技術資料後發現不符本合同附件×的規定,包括在空運中丟失或損壞,應在三十天內通知供方,說明所缺或損壞的資料,供方應在收到通知後立即(或三十天內)免費補寄或重寄給受方。如果受方在收到技術資料後六十天內沒有提出資料不足或損壞的書面通知,即視為受方對技術資料驗收。

  5.技術資料使用文字為英文(或其他文字),計量單位為米制,技術資料所適用的標準為________工業標準。

  6.技術資料的包裝要適應長途運輸與搬運,防雨、防潮、每箱上應以英文標明下述內容:合同號(許可證合同編號lis85001)、收貨人(中國_______進出口總公司_____分公司)、目的地(中國________市機場)、毛重(____公斤)、箱號(或件號)以及運輸標誌等。

  九、交換改進技術及對技術資料的修改

  1.供方在合同有效期內改進和發展的技術資料,應免費提供給受方。受方改進和發展的技術也應按對等原則提供給供方,但改進和發展的技術所有權屬於受方,對方不得申請專利或轉讓給第三方。雙方交換技術資料,均不附加任何限制。

  2.供方提供的技術資料,如有不適合於受方生產條件的,供方有責任協助受方修改技術資料,並加以確認。

  十、效能考核和驗收

  1.在合同產品首批生產後,由雙

  方根據本合同附件×的規定,共同進行產品效能考核。

  2.經考核合同產品的效能符合本合同技術檔案規定的技術指標,即透過驗收,雙方簽署合同產品效能考核合證明書一式四份。每方各執二份。

  3.如經考核,合同產品效能不符合本合同技術檔案規定的技術指標時,雙方應共同研究,分析原因,澄清責任。如責任在供方,供方應自負費用,採取措施,消除缺陷。缺陷消除後進行第二次考核。如第二次考核後仍不合格,供方應繼續採取措施,消除缺陷,並進行第三次試驗。如第三次考核仍不合格時,受方有權終止本合同。如果考核不合格責任在於受方,受方在供方協助下,採取措施,消除缺陷,並進行第二次或第三次試驗。如第三次考核不合格時,則由雙方協商如何再執行合同的問題。供方協助受方消除缺陷派遣技術人員的交通和食宿費用由受方負擔。

  十一、保證與索賠

  1.供方保證按本合同附件×的規定提供給受方的技術資料是供方所掌握的最新資料,並保證向受方及時提供任何發展和改進的技術資料。

  2.供方保證所提供的資料是正確的、完整的、清晰的和可靠的,與供方生產使用的技術資料完全一樣。

  3.供方應按本合同規定日期交付技術資料,如果未按時交付資料,按下述比例向受方支付罰款:

  (1)拖延一至四周,每週為本合同總價格(或技術使用費)的0.5%;

  (2)拖延五至八週,為本合同總價格(或技術使用費)的1%;

  (3)拖延八週以上,為本合同總價格(或技術使用費的)的1.5%。

  4.供方向受方支付罰款並不解除供方繼續交付技術資料的義務。

  5.如果供方遲交技術資料超過六個月,受方有權終止本合同,此時供方應將受方已支付的金額,並按年利_______%的利息,一併退還給受方。

  6.如果合同產品考核驗收三次仍不合格時,受方除有權終止本合同外,受方還有權收回已付給供方的全部金額,並加年利_______%的利息。如果產品只有部分效能指標達不到合同的規定時,受方減少支付合同總價的__________%。

  7.供方保證合同中轉讓的一切權利,包括製造、使用、銷售以及其他有關技術的合法性,並保證不受第三方的指控。如發生第三方指控侵權,供方應負責與第三方交涉,並承擔法律上和經濟上的一切責任。

  十二、稅收

  1.凡因執行本合同有關的一切稅款,在受方國內的由受方負擔。在受方以外的則均由供方負擔。

  2.供方因履行本合同而在中國境內取得的許可證使用費的收入,必須按中國稅法(或按_______國與________國的稅收協定)納稅。

  十三、仲裁

  1.因執行本合同所發生的或與本合同有關的切爭議,應透過雙方友好協商解決。如協商仍不能解決時,應提交仲裁解決。

  2.仲裁地點在瑞典的斯德哥爾摩,由斯德哥爾摩商會仲裁院根據該院的仲裁規則進行仲裁(或仲裁在被訴方的國家進行。如在中國由中國國際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按該會仲裁程式暫行規則進行仲裁。如在_______國則由______仲裁協會按該會的仲裁規則進行仲裁)。

  3.仲裁裁決是終局的,對雙方均有約束力。

  4.仲裁費用,除仲裁另有規定外,由敗訴方負擔。

  5.在仲裁過程中,除進行仲裁的部分外,本合同的其他部分應繼續執行。

  十四、不可抗力

  1.本合同的任何一方,由於戰爭、嚴重水災、火災、颱風以及地震等不可抗力的事故,致使本合同不能執行時,可延遲履行本合同,延遲的期限相當於事故影響的期限。

  2.發生不可抗力事故後,受不可抗力影響的一方,應在十五天內以航空掛號信將有關當局出具的證明檔案提交給另一方確認。

  3.如不可抗力事故持續一百二十天以上,雙方應透過友好協商解決繼續執行本合同的問題。

  十五、合同的生效、期限、終止及其他

  1.本合同由雙方代表於_____年____月____日在______市簽字。簽字後由各方分別向本國政府有關當局申請批准,爭取在六十天內獲得批准,以最後批准的日期為合同生效日期。如簽字後六個月仍得不到批准,雙方有權撤銷本合同。

  2.本合同從生效日起______年內有效,有效期滿後合同自動失效。如合同期滿前三個月內,經一方提出,另一方同意後可延長_______年。

  3.本合同期滿時,債務人對債權人未了債務應繼續予以支付。

  4.本合同條款的任何修改、補充,須經雙方協商同意後授權代表簽署書面檔案,作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

  5.本合同附件一至附件________,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與合同正文具有同等效力。

  6.本合同用中文和______文兩種文字寫成,正本一式四份,具有同等效力,雙方各執兩份。

  受方:供方:

  中國_______進出口總公司______國______公司

  代表_________(簽字)代表________(簽字)

  (附件略

專有技術轉讓合同8

  合同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訂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字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

  一九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前 言

  本合同於×年×月×日在__________________簽訂.

  甲方為:中國×××××××公司

  合同工廠:中國×××廠(以下簡稱甲方)

  乙方為:×國××公司(以下簡稱乙方)

  第一章 合同內容

  1.1 乙方同意向甲方提供製造××合同產品的書面及非書面專有技術.用該項技術所生產的合同產品的品種,規格,技術性能等詳見本合同附件一(略).

  1.2 乙方負責向甲方提供製造,使用和銷售合同產品的專有技術和其它所有有關技術資料.技術資料的內容及有關事項詳見本合同附件二(略).

  1.3 乙方負責安排甲方技術人員在乙方工廠進行培訓,乙方應採取有效措施使甲方人員掌握製造合同產品的技術,具體內容見本合同附件三(略).

  1.4 乙方派稱職的技術人員赴甲方合同工廠進行技術服務.具體要求詳見本合同附件四(略).

  1.5 乙方同意在甲方需要時,以最優惠的價格向甲方提供合同產品的備件.屆時雙方另籤協議.

  1.6 乙方有責任對本合同專案甲方需要的關鍵裝置提供有關諮詢.

  1.7 乙方應向甲方提供合同產品的樣機,鑄件和備件,具體內容詳見本合同附件五(略).

  1.8 甲方銷售合同產品和使用乙方商標的規定,見本合同第八章.

  第二章 定 義

  2.1 合同產品指本合同附件一中所列的全部產品.

  2.2 藍圖指乙方製造合同產品目前所使用的總圖,製造圖樣,材料規範及另件目錄等的複製件.

  2.3 技術資料是指為生產合同產品所必須具有的乙方目前正用於生產合同產品的全部專有技術和其它有關設計圖紙,技術檔案等.

  2.4 標準指為製造合同產品向甲方提供的技術資料中,由乙方採用和制定的標準.

  2.5 入門費指由於乙方根據本合同第一章1.2條,1.3條,1.4條,1.6條,1.7條規定的內容以技術資料轉讓的形式向甲方提供合同產品的設計和製造技術,甲方向乙方支付的費用.

  2.6 提成費指在本合同有效期內,由於乙方所給予甲方連續的技術諮詢和援助,以及甲方在合同有效期內連續使用乙方的商標和專有技術,甲方向乙方支付的費用.

  2.7 合同有效期指本合同開始生效的時間到本合同14.3條規定的本合同終止時間的期間.

  第三章 價 格

  3.1 按本合同第一章規定的內容,甲方向乙方支付的合同費用規定如下:

  3.1.1 入門費為×××美元(大寫:×××美元)這是指本合同產品有關的資料轉讓費和技術培訓費,包括技術資料在交付前的一切費用.入門費為固定價格.

  3.1.2 合同產品考核驗收合格後,甲方每銷售一臺合同產品的提成費為基價的×%.甲方向乙方購買的零件不計入提成費.

  3.1.3 計算提成費的基價應是甲方生產合同產品當年12月31日有效的,乙方在×國×市公佈和使用的每臺目錄價格的××%.

  3.2 乙方同意返銷甲方生產的合同產品.返銷產品的金額為甲方支付乙方全部提成費的××%(百分之××).返銷的產品應達到乙方提供的技術性能標準.每次返銷的產品品種,規格,數量,交貨期由雙方透過友好協商確定.

  返銷產品價格按3.1.3條規定的提成基價計算,即目錄價格的××%.

  第四章 支付和支付條件

  4.1 本合同項下的一切費用,甲方和乙方均以美元支付.

  甲方支付給乙方的款項應透過××中國銀行和×國××銀行辦理.

  如果乙方向甲方償還金額,則此款項應透過××銀行和××中國銀行辦理.

  所有發生在中國的銀行費用,由甲方負擔.發生在中國以外的銀行費用由乙方負擔.

  42. 本合同第三章規定的合同費用,甲方按下列辦法和時間向乙方支付:

  4.2.1 甲方收到下列單據,並審查無誤後××天內向乙方支付入門費××美元(大寫:××美元).

  (a) 由乙方出具的保證函.在乙方不能按照合同規定交付技術資料時,保證償還金額××美元.

  (b) 即期匯票正,副本各一份.

  (c) 應支付金額為入門費總價的形式發票正本一份,副本三份.

  (d) ×國政府當局出具的許可證影印件一份.若乙方認為不需要出口許可證,則乙方應提出一份有關不需要出口許可證的證明信一份.

  4.2.2 甲方收到乙方交付第一階段產品的下列單據並審查無誤後××天內向乙方支付××美元(大寫:××美元.)

  (a) 即期匯票正,副本各一份.

  (b) 商業發票正本一份,副本三份.

  (c) 空運提單正本一份,副本三份.

  (d) 乙方出具的第一階段產品的技術資料,樣機,鑄件和備件交付完畢的證明信正,副本各一份.

  4.2.3 甲方收到乙方交付第二階段產品的下列單據並審查無誤後××天內向乙方支付××美元(大寫:××美元).

  (a) 即期匯票正,副本各一份.

  (b) 商業發票正本一份,副本三份.

  (c) 空運提單正本一份,副本三份.

  (d) 乙方出具的第二階段產品的技術資料,樣機,附件五規定的××已交付完畢的證明正副本各一份.

  4.2.4 合同產品第一批樣機驗收合格後,甲方收到乙方下列單據並審查無誤××天內,向乙方支付××美元(大寫:××美元).

  (a) 即期匯票正,副本各一份.

  (b) 商業發票正本一份,副本三份.

  (c) 雙方簽署的“合同產品考核驗收合格證書”影印本一份.

  注:如果驗收試驗延遲並是甲方的責任,將不遲於合同生效後(時間)支付.

  4.3 本合同第三章規定的提成費,甲方將在抽樣產品考核驗證合格後按下述辦法和條件向乙方支付:

  4.3.1 甲方在每日曆年度結束後××天內,向乙方提交一份甲方在上一日曆年度的每種型號的產品實際銷售量的報告.

  4.3.2 乙方每年可派代表到合同工廠檢查和核實甲方合同產品實際銷售量的報告,甲方將給予協助.乙方來華費用由乙方負擔.如果彙總和/或報告中所列的合同產品數量在檢查時發現出入很大,則甲乙雙方應討論此差距並洽商採取正確的措施.

  4.3.3 甲方收到乙方下列單據並審查無誤後的××天內向乙方支付提成費:

  (a) 即期匯票正,副本各一份.

  (b) 商業發票正本一份,副本三份.

  (c) 該年提成費計算書一式四份.

  4.3.4 在合同期滿年度內,甲方在合同終止後××天內將提交一份最後銷售合同產品數量的報告,以便乙方計算提成費.

  4.4 按本合同規定,如乙方需向甲方支付罰款或賠償時,甲方有權從上述任何一次支付中扣除.

  第五章 技術資料支付

  5.1 乙方應按本合同附件二的規定向甲方提供技術資料.

  5.2 乙方應在××機場或車站交付技術資料.××機場或車站的印戳日期為技術資料的有效交付日期.甲方應在收到資料兩週內,確認資料收悉.

  5.3 第一階段產品的技術資料,樣機,鑄件和備件:

  5.3.1 在合同生效後的××周內,乙方必須發出一套籃圖,一套二底圖和一套標準.可以分批交貨.

  5.3.2 在合同生效後的××周內,乙方必須發出與第一階段合同產品有關的全部技術資料,樣機,鑄件和備件.

  5.4 第二階段產品的技術資料和樣機:

  5.4.1 第二階段開始日期後的×周內,乙方必須發出與第二階段產品有關的一套籃圖,一套二底圖和一套標準.可以分期交貨.

  5.4.2 第二階段開始後的××周內,乙方必須儘快發出與第二階段合同產品有關的全部技術資料和樣機,鑄件和備料.

  5.5 在每批技術資料或樣機,鑄件和備件發運後的××小時內,乙方應將空運提單號,空運提單日期,資料編號,合同號,件數和重量電告甲方.同時乙方應以航空信將下列單據寄給甲方:

  (a) 空運提單正本一份,副本二份.

  (b) 所發運技術資料,樣機,鑄件和備件的詳細清單一式二份.

  5.6 若乙方提供的技術資料或樣機,鑄件和備件在運輸途中遺失或損壞,乙方在收到甲方關於遺失或損壞的書面通知書後,應儘快不遲於×個月內免費補寄或重寄給甲方.

  5.7 交付技術資料應具有適於長途運輸,多次搬運,防雨,防潮的堅固包裝.

  在每件包裝箱的內部與外表,都應以英文標明下列內容:

  (a) 合同號

  (b) 運輸標記

  (c) 收貨人

  (d) 技術資料目的地

  (e) 重量(公斤)

  (f) 樣機,鑄件和備件目的地

  5.8 每箱內應附有詳細裝箱單一式四份.

  第六章 技術資料的改進和修改

  6.1 為了適應中國的設計標準,材料,工藝裝備和其它生產條件,在不改變乙方基本設計的條件下,甲方有權對乙方的技術資料進行修改和變動.甲方必須將這些修改和變動通知乙方.乙方有責任在培訓或技術指導時協助甲方修改技術資料,詳見附件三和附件四.

  6.2 甲方必須在型號後加注尾標,以示區別那些影響形狀,配合或功能的修改,並通知乙方.

  6.3 合同有效期內,雙方在合同規定的範圍內的任何改進和發展,都應相互免費將改進,發展的技術資料提交給對方.

  6.4 改進和發展的技術,所有權屬改進,發展的一方.

  第七章 質量驗收試驗

  7.1 為了驗證按乙方提供的技術資料製造的合同產品可靠性,由甲,乙雙方共同在合同工廠對考核的合同產品的技術性能和要求進行考核驗收.如果需要,也可以在乙方工廠進行試驗或重做.甲方可派指定的人員驗證重複試驗,乙方負責重複試驗和乙方人員的費用,甲方負責甲方參加重複試驗的人員和翻譯的費用.具體辦法見本合同附件七.

  7.2 考核試驗產品的技術性能應符合乙方提供的本合同中的標準規定,即透過鑑定.甲,乙雙方簽署“合同產品考核驗收合格證明”一式四份,每方各執二份.

  7.3 如考核試驗產品的技術性能達不到附件規定的技術引數,雙方應友好協商,共同研究分析原因,採取措施,消除缺陷後進行第二次考核驗收.

  7.4 如考核試驗產品不合格是乙方的責任,則乙方派人參加第二次考核驗收的一切費用,由乙方負擔.如系甲方責任,該費用由甲方負擔.

  7.5 若考核試驗產品第二次試驗仍不合格時,如系乙方的責任,乙方應賠償甲方遭受的直接損失,並採取措施消除缺陷,參加第三次考核,費用由乙方負擔.如系甲方責任,該費用由甲方負擔.

  7.6 若考核試驗產品第三次考核試驗不合格時,雙方應討論執行合同的問題,如系乙方責任,則按合同9.8條規定,甲方有權修正合同.如系甲方責任,則由雙方共同協商進一步的執行問題.乙方將根據甲方的要求,為改進不合格的樣機提供技術諮詢.

  第八章 “合同產品”的出口和商標

  8.1 甲方生產的“合同產品”可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內銷售,可根據下列條件出口到其它國家:

  8.1.1 甲方應首先與乙方協商,要求在乙方的銷售/分配網所在地區安排銷售(銷售,分配網包括乙方子公司和代理商).

  出口銷售的數量和專案將透過友好協商決定,若無法安排,則甲方可以自由出口,但是,甲方必須在完成交易後一週內,將專案,數量和購買商名稱通知乙方.

  8.1.2 在乙方銷售/分配網不包括的地區,甲方可以自由銷售.

  8.2 對於甲方把“合同產品”裝在中國的主機上出售到任何國家(包括在乙方銷售/分配網所在地國家)的權利,乙方不得干涉.為維修中國出口的主機,甲方可以自由銷售作為配件的“合同產品”.

  8.3 在合同期間,甲方可以在“合同產品”上使用乙方使用的商標和標上甲方的商標,並註上“中華人民共和國××廠製造”.商標許可證應由甲方和××公司單獨簽訂.

  8.4 當使用商標時,甲方生產的“合同產品”必須符合本合同項下由乙方提供的標準.在必要的時候,每年乙方可進行一次抽樣試驗.在抽樣試驗結果不符合乙方提供的標準時,乙方應建議甲方改進不合格的“合同產品”並在×個月內再次進行試驗.若結果仍不符合,則乙方就可中止甲方使用其商標的權利.甲方可以再次提交另外的樣品給乙方進行試驗.再次抽樣試驗,結果符合乙方提供的標準時,乙方將再次給予甲方使用其商標的權利.

  第九章 保 證

  9.1 乙方保證其提供的技術資料是在合同生效時乙方使用的最新技術資料,並與乙方擁有的技術資料完全一致.在合同期間,“合同產品”設計變化的技術通知書和技術改進,發展資料,乙方將及時地送至甲方.

  9.2 乙方保證其提供的技術資料是完整的,清晰的,可靠的,並按第五章的規定按時交付.有關定義如下:

  9.2.1 “完整”係指乙方提供的資料是本合同附件中規定的全部資料,並與乙方自己工廠目前使用的資料完全一致.

  9.2.2 “可靠”係指甲方按技術資料製造的合同產品應符合乙方按本合同提供的合同產品技術規範.

  9.2.3 “清晰”係指資料中的圖樣,曲線,術語符號等容易看清.

  9.3 如果乙方提供的技術資料不符合9.2條的規定時,乙方必須在收到甲方書面通知書後××天內免費將所缺的資料,或清晰,可靠的資料寄給甲方.

  9.4 當乙方不能按本合同第五章或9.3規定的時間交付資料,則乙方應按下列比例向甲方支付罰款:

  遲交×至×周,每整週罰款為入門費總價的××%.

  遲交×至×周,每整週罰款為入門費總價的××%.

  遲交超過×周以上,每整週罰款為入門費總價的××%.

  9.5 若發生9.4條事項,乙方支付給甲方的罰款總數不超過××美元(大寫:××美元).

  9.6 乙方支付給甲方的9.4條中規定的罰款,應以遲交的整週數進行計算.

  9.7 乙方支付給甲方罰款後,並不解除乙方繼續交付上述資料的義務.

  9.8 按第七章的規定,由於乙方的責任,產品經考核三次不合格時,則按以下辦法處理:

  9.8.1 若考核產品不合格以致甲方不能投產,則必須修改合同,採取有效措施將不合格的產品從合同中刪除.乙方應退還甲方已經支付的那部分金額.這部分退還金額僅限於合同產品總的範圍中不合格產品所佔部分.並加年利×%(百分之幾)的利息.

  9.8.2 如果根據9.8.1條修改合同,則甲方放棄只涉及不合格的那部分產品和零件的製造權,甲方將退回有助於製造這些不合格產品的全部檔案,不可複製或銷燬.

  第十章 許可證和專有技術

  10.1 乙方保證自己是根據本合同規定向甲方提供許可證和專有技術的合法者,並能夠合法地向甲方轉讓上述許可證和專有技術而無任何第三者的指控.

  如果第三方提出侵權的控訴,則乙方應與第三方處理此控訴並負責法律和經濟責任.

  10.2 與本合同有關的完整的×國專利清單列入附件二,本合同生效一個月內,乙方將向甲方提供專利影印本一式二份.但不給予×國專利許可證或不應包括此許可證.

  10.3 本合同終止後,甲方仍有權使用乙方提供的許可證和專有技術,而不承擔任何義務和責任.合同終止後,使用×商標的權利也將終止.

  10.4 雙方都應履行本合同,不應以任何方式向任何第三方透露和公佈雙方提供的任何技術資料或商業情報.

  第十一章 稅 費

  11.1 凡因履行本合同而引起的一切稅費,發生在中國以外的應由乙方承擔.

  11.2 在執行合同期間,乙方在中國境內取得的收入應按中國稅法繳稅.此稅費由甲方在每次支付時扣交,並將稅務局的收據副本一份交乙方.

  第十二章 仲 裁

  12.1 凡因執行本合同而引起的一切爭執,應由雙方透過友好協商來解決.在不能解決時,則提交仲裁解決.

  12.2 仲裁地點在北京,由中國國際貿易促進委員會對外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按該會仲裁程式暫行規則進行仲裁.仲裁也可在瑞典的斯德哥爾摩進行,並由斯德哥爾摩商會仲裁院按仲裁院的程式進行仲裁.

  12.3 仲裁裁決應是終局裁決,對雙方均有約束力,雙方都應遵照執行.

  12.4 仲裁費應由敗訴一方負擔.

  12.5 在仲裁過程中,本合同中除了接受仲裁的部分外,仍應由雙方繼續執行.

  第十三章 不可抗力

  13.1 若簽約的任一方,由於戰爭及嚴重的火災,水災,颱風和地震所引起的事件,影響了合同的執行時,則應延遲合同期限,延遲時間應相當於事故所影響的時間.

  13.2 責任方應儘快地將發生的人力不可抗拒事故電告另一方,並在××天內以航空掛號將有關當局出具的證明檔案提交另一方確認.

  13.3 若人力不可抗拒事故延續到××天以上時,雙方應透過友好協商儘快解決合同繼續執行問題.

  第十四章 合同生效及其它

  14.1 合同在甲方和乙方代表簽字之後,雙方需向各自政府申請批准,並以最後批准一方的日期作為生效日.雙方應盡最大的努力在××天期限內獲得批准.並用電報通知對方,隨之以信件予以確認.若合同簽字後×個月內不能生效,則本合同對甲方和乙方都無約束力,經雙方同意,申請批准的期限可以延長.

  14.2 本合同用×文和中文書寫各四份,×文文字和中文文字具有同等效力.雙方執中,×文文字各二份.

  14.3 本合同從合同生效之日起×年內有效.有效期滿後,本合同即自動失效.除非在合同有效期內雙方另有協議,第二階段合同產品開始日期將由乙方來華指導時,雙方簽訂備忘錄予以確認.

  14.3.1 合同期滿前×個月之前的任何時候,甲方或乙方均可提出要求進行合同延期的談判,屆時簽訂合同延期的專門條款.

  14.4 合同第一階段在合同生效之日開始,合同第二階段的開始日期預期為合同生效後的第×個月.

  14.5 合同終止前,任何合同項下發生的未清理的賒欠和債務將不受合同終止的影響.合同的終止並不能解除債務賒欠一方對另一方債務

  14.6 本合同附件均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與合同正文具有同等效力

  14.7 合同簽字前雙方之間的所有來往通訊文電,從合同生效之日起自動失效

  14.8 只有根據雙方授權代表簽字的書面檔案才能對本合同進行更改和補充這些檔案將成為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14.9 雙方為履行本合同而進行的通訊應以×國文書寫一式二份

  14.10 在對方預先沒有同意前,雙方不應將本合同的任何權利和/或義務讓給第三方

  14.11 本合同中的任何條款並不影響×國和任何其它國家之間的貿易

  14.12 甲方同意從乙方購買一批(原材料或半成品),以便甲方生產“合產品”,金額為××美元(大寫:××美元).特定零件的訂貨和計劃由考察小 在×國確定,如價格和條件優惠,甲方將從乙方再訂一批(原材料或零件)

  第十五章 法定地:

  甲方:中國× ×公:

  地址:

  電報掛號:

  電 傳:

  ××工:

  地 址:中華人民共和國 省 :

  電報掛號:

  乙方: 公:

  地 址:

  電 傳:

  本合同於××年×月×日在××簽字:

  甲方××公司代表 乙方××公司代:

  (簽字) (簽字)

  ××工廠代表(簽字)

  甲方律師 乙方律師

  (簽字) (簽字)

  (注:合同附件均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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