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秸稈禁燒目標責任書

村秸稈禁燒目標責任書

  村秸稈禁燒目標責任書一:

  為保護區域生態環境,改善空氣環境質量,為切實做好我鎮秸稈露天禁燒工作,根據山西省人民政府、運城市政府及鹽湖區政府秸稈禁燒工作安排和要求,鎮政府與各村委會簽訂秸稈禁燒責任書如下:

  一、根據省政府規定和市、區政府的要求,今年秋季在全鎮範圍內全面禁止露天焚燒秸稈,禁燒工作按照“標本兼治、疏堵結合、屬地管理、源頭控制”的原則。禁燒期間,禁止焚燒農作物秸稈、垃圾、荒葉、落葉等,力爭不燒一把火、不冒一處煙。

  二、鎮成立秸稈禁燒工作領導組織,對秸稈禁燒工作實施統一組織、協調、督查、指導。實行村委會是第一責任人,鎮包村幹部和村包地塊幹部是禁燒工作具體責任人,農戶是禁燒工作的直接責任人的工作機制,誰的地塊發生焚燒現象就追究誰的責任。

  三、開展廣泛宣傳,進行全面動員,村委會要利用廣播、張貼標語、通告、懸掛橫幅等形式,宣傳到田間,服務到地頭,村幹部要主動上門宣傳,做到家喻戶曉,人人皆知,讓每一戶都做出禁燒承諾。

  四、各村要成立禁燒巡邏隊,24小時值班,嚴防死守,確保田間地頭“不著一把火,不焚燒一處秸稈”。

  五、禁燒期間,要層層落實包保責任制,明確責任人,村委會幹部要包到組,直到具體地塊。強化責任追究,對焚燒秸稈的,發現一起,查處一起,通報一起;對露天焚燒農作物秸稈的,村委會須責令其停止違法行為,並對直接責任人進行教育或由相關部門依法進行處罰;對造成重大汙染、重大財產損失或導致人身傷亡的',要依法追究有關責任人的法律責任。

  六、禁燒期間實行鎮政府統一領導,農業、農機、公安、交通、環保、監察等有關部門加強協作配合,共同做好秸稈禁燒工作。

  村秸稈禁燒目標責任書二:

  為有效防止秸稈焚燒,持續改善我鄉大氣環境質量,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大氣汙染防治法》和河間市委、政府秸稈禁燒工作安排,結合我鄉實際,特制訂目標責任書。

  一、秸稈禁燒工作實行“屬地管理、源頭控制”的原則,村民委員會是責任主體,村委會主任是第一責任人。各村要成立秸稈禁燒工作組,對轄區秸稈禁燒工作實施統一組織、協調、督查、指導。

  二、各村要與農戶簽訂秸稈禁燒承諾書,並把秸稈禁燒納入《村規民約》。嚴格落實村幹部包農戶、農戶包田塊的禁燒工作制度,做到目標明確,責任到人,監管到位。

  三、加強輿論宣傳和監督,要加大秸稈禁燒工作的宣傳,明確任務和監管職責,充分利用村廣播、標語、會議等多種形式,廣泛宣傳。村幹部要主動上門宣傳教育,做到家喻戶曉,人人皆知。

  四、在秸稈禁燒重點時期,各村要成立禁燒巡防應急小分隊,每天深入村、田塊,全方位、全時段、高頻率、高強度地監控檢查,一旦發現焚燒現象,快速出擊,及時撲救,。

  五、鄉政府將對秸稈禁燒工作進行綜合評比,並作為各村年度工作考核的重要內容,對成績突出的村進行通報表彰。對秸稈禁燒工作不力、出現嚴重焚燒現象的,將依法進行問責。

  本責任書一式二份,鄉政府、村民委員會各一份。

最近訪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