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校門衛安全責任書

學校門衛安全責任書

  學校門衛安全責任書【一】

  為了強化崗位職責意識,構建完善的學校治安防控體系,使學校各級人員擔負起保一方平安的責任,堅決杜絕意外事故的發生,確保學校師生安全,學校決定全面簽訂安全教育和管理責任狀。門衛是學校安全工作的重要部門,根據門衛職責要求,特於門衛簽訂以下責任書。

  一、責任

  1、教學時間,按規定準時開關校門;學校假期校門關閉。

  2、非開門時間,學生要進出校門,及時詢問、報告;教學時間,無教師審批外出的學生不得讓其外出;非教學時間,嚴禁學生進入校園。

  3、教師進出校門時要及時開關。妥然安排好來學校參觀、考察、指導、檢查的領導和教師進出校門。家長、客人及其他人進出校園辦事要詢問、登記,然後讓其進入。制止商人、閒散人員進入校園。

  4、督促自生行車進出校門下車推行;督促摩托車經過校門放慢速度行使;勸阻與校活動無關的機動車輛進入校內。

  5、校內物資出門必須進行查對登記,經有關部門同意後可出門。

  6、關注校門口的通道,不讓物資在門口停放,保證門口暢通無阻,及時清掃校門口衛生

  7、經常檢查校門的牢固程度,發現有異常現象及時報告校長或總務處,催促學校及時處理。

  8、門衛房屋及相關設施經常檢查,尤其是用電狀狀況,發現問題及時報告並處理。

  9、堅守工作崗位,保證日夜有人值班。

  10、夜間巡視校園在一次以上,檢查各教師、辦公室廚房及其他用房的安全情況,檢查有無可疑人員進入,做好放盜、放火工作。

  11、接受學校領導和教師對門衛工作的安全檢查,實事求是地彙報有關工作,不得隱瞞、謊報。

  12、及時向校長和總務處反映門衛、安全等情況,對需要緊急處理的,周密考慮,及時而完好地處理。

  二、處理

  1、門衛違反上述有關規定,有失責任行為,由領導班子會議研究,給予一定的處理。

  2、發生校園失竊、非教學時間學生進入校園出事等重大事故,門衛有失責行為,給予的嚴肅處理;嚴重的交由上級部門或司法機關處理。

  三、本責任書一式兩份,門衛和學校各執一份,自簽訂之日起生效。

  學校門衛安全責任書【二】

  為了維護學校的正常教學秩序,切實為廣大師生創造一個良好的工作,學習環境。根據國家的有關法律、法規,行政規章的規定,並結合我校實際,現就門衛的'安全責任明確如下:

  一、門衛負責學生出入的安全工作,加強學生進、出校安全教育,以增強學生的安全意識和安全防範能力,門使之養成良好的安全行為習慣。

  二、嚴把入口關,嚴禁閒雜人員進入校園內,凡校外人員進入校門,須經接待人員同意,並認真作好外來人員的記錄(何時來校、姓名、性別、年齡、尋找物件及出校時間)。

  三、嚴把開、關校門的時間。節假日期間,任何人不經領導同意一律不得入校。

  四、平時學生因病、因特殊事出校,須由班主任親自送出校門,門衛不許讓學生獨自出校門。

  五、家長到校找老師或給學生送東西,門衛不得讓其入內,須和班主任聯絡,由班主任親自接待,也可由門衛在適當時候將東西轉交給學生。

  六、門衛必須堅守崗位,不得擅自離崗,如因擅自離崗而發生安全事故,由門衛負責。

  七、對進入校園尋釁滋事者,要堅決予以阻止,並及時與學校領導、派出所聯絡,以確保師生安全。

  八、本責任書一式兩份,學校、門衛各執一份,經雙方簽字或蓋章即產生法律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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