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第20屆推普周活動方案

2017年第20屆推普周活動方案

  推廣普通話,共築中國夢,以下是關於2017年第20屆推普周活動方案,歡迎參考!

  篇一:2017年第20屆推普周活動方案

  2017年9月8日至9月14日是第20屆全國推廣普通話宣傳週(以下簡稱推普周)。本屆推普周主題為:大力推進和規範使用國家通用語言文字,助力全面建成小康社會。為切實做好本屆推普周宣傳工作,根據合肥市《轉發安徽省語委等九部門關於開展第20屆全國推廣普通話宣傳週活動的通知》(合教秘〔2017〕492號)檔案精神,結合我市實際,特制定巢湖市第20屆全國推普周活動實施方案。

  一、加強組織領導,各級協調聯動

  巢湖市“推普周”宣傳活動由市語委、市教體局牽頭,會同市委組織部、市委宣傳部、團市委、市文廣新局等單位共同組織開展,市語委辦具體組織實施。市教體局、語委辦積極做好與本級相關部門的溝通協調工作、統一思想,加強領導,建立和完善分工協作、齊抓共管的長效工作機制。

  二、圍繞活動主題,增強宣傳效果

  結合國務院釋出《關於推廣普通話的指示》60週年、《國家通用語言文字法》頒佈實施15週年、中國共產黨成立95週年、紅軍長征80週年以及“十三五”開局之年,大力宣傳國家語言文字法律法規和方針政策,弘揚愛國主義精神和革命傳統。各單位都要從各自常規工作與語言文字密切相關的角度,圍繞“大力推進和規範使用國家通用語言文字,助力全面建成小康社會”活動主題,提升城鄉人民群眾依法規範使用國家通用語言文字的'意識和水平。各學校要利用推普周的宣傳平臺,將提高語言文字應用能力作為提升師生素質和加強校園文化建設的出發點和落腳點。創新形式,多渠道、多角度、多層次開展宣傳教育以及實踐活動,不斷豐富活動內容,發揮新媒體作用,使推普宣傳雅俗共賞,切實提高推普周宣傳效果。

  三、厲行勤儉節約,創新活動形式

  遵照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及省、市有關檔案要求,在“推普周”期間本著厲行節約、創新形式的原則,市語委辦將會同有關部門組織開展各項宣傳活動。

  1.提前一週開展立體宣傳,利用網站、手機報、微信公眾號等渲染推普氛圍。

  2.印發推普周宣傳彩頁,分發推普宣傳品,擴大推普周宣傳聲勢。

  3.鼓勵各單位出推普周專刊、推送推普周微信、舉辦與本行業相關的推普周主題活動。

  4.支援各單位在重點宣傳區域設推普周展臺,由推普員分發推普宣傳品。

  4.舉辦普通話比賽,推薦優秀選手參加合肥市第十二屆普通話大賽。

  5.開展全市機關事業單位人員普通話培訓達標工作,切實提高機關幹部的普通話水平和對外開放能力,促進城鄉語言文字工作交流。

  四、強化學校陣地,紮實推普工作

  教育系統是推廣普通話、推行規範漢字的重要陣地,各級各類學校要高度重視,加強領導,紮實做好推普周的宣傳工作。

  1. 各級各類學校特別是語言文字規範化示範學校要根據本方案要求,結合實際,儘快制定本單位推普周活動方案,於8月31日前電子檔報送市語委辦。市教體局、市語委辦將根據上報的活動設計,確定今年推普周重點區域和單位,並於推普週期間組織巡視、觀摩、檢查。

  2.推普周活動期間,各校要做好宣傳報道工作。將推週週相關工作以文字、照片、影片等多種形式在學校網站、微信公眾號釋出,並積極向教體局網站釋出報道資訊。今年省市語委辦將透過對各類語言文字規範化示範校的網站監測,對推普周活動情況進行實時關注,並將其作為示範校考評的重要依據。

  3.推普周活動結束後,語言文字規範化示範校要及時做好活動總結,總結材料及活動圖片紙質版於9月25日前報送市語委辦(市教體局321室)。

  4.電子檔傳送至郵箱:[email protected]。市語委辦聯絡電話:XXXXXX,聯絡人:阮雲翠。

  5.為方便工作交流,請各校語言文字工作人員加入工作QQ群78111234(附件可於QQ群檔案共享下載)。

  篇二:2017年第20屆推普周活動方案

  為全面落實國家語言文字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開展好第20屆全國推普周活動,進一步提升全市住建系統依法規範使用國家通用語言文字的意識和水平,按照《省語委等九部門轉發教育部等九部門關於開展第20屆全國推廣普通話宣傳週活動的通知》(鄂語字[2017]12號)、省住建廳《關於開展第20屆全國推廣普通話宣傳週活動方案的通知》(鄂建辦〔2017〕260號)要求,現制定如下方案:

  一、活動主題

  大力推行和規範使用國家通用語言文字,助力全面建成小康社會。

  二、活動時間

  2017年9月8日至14日。

  三、活動內容

  (一)開展語言文字競賽活動。全市各級住建部門和行政審批、信訪接待及供水、供氣等視窗服務單位從各自常規工作與語言文字密切相關的角度,結合本屆推普周主題及各自的特點和實際情況,開展以語言文字法律法規、書法、誦讀、演講和文明服務用語等為主要內容的,具有行業特色的推普周宣傳活動。(責任單位:各縣市區住建局,委機關城建科、行政審批科、建管科、辦公室、人事教育科)

  (二)開展規範文字自查檢查活動。開展城市成區、風景區、紀念地等區域的道路、公共場所周邊的城市戶外廣告、店招店牌、單位銘牌和交通路牌、站牌、標牌等各類設施規範用字自查、檢查活動,全面清理各類不規範用字現象。(各縣市區住建局,委機關專案科、重點辦,專案管理中心)

  (三)開展語言文字宣傳活動。推動語言文字工作創新,積極運用政府入口網站和微博、微信、手機報等媒體形式,開展投入少、效果好、人民群眾樂於接受的宣傳形式,開展住建系統語言文字宣傳活動。(各縣市區住建局,委辦公室)

  四、有關要求

  (一)提高認識,高度重視宣傳活動。今年是國務院釋出《關於推廣普通話的指示》60週年和《國家通用語言文字》釋出實施15週年和“十三五”開局之年,各相關單位要充分認識推普周活動的重要意義,把推普周活動與弘揚中華民族優秀傳統文化和提升服務水平相結合,積極開展推普周宣傳活動。

  (二)務求實效,切實增強宣傳效果。各相關單位要緊密結合住建系統語言文字規範化工作的有關要求,緊扣活動主題,注重將語言文字常規工作與本單位工作相結合,要透過開展推普周活動,切實提升本單位、系統工作人員規範使用國家通用語言文字的意識和能力,不斷提升服務水平。

  (三)及時總結,按期上報書面材料。各相關單位和部門要結合工作職能和行業特點,制定活動方案、明確活動安排,並於9月20日下午5:00前,將活動開展情況的書面總結材料(含相關照片),以電子文件形式報送至市住建委辦公室。聯絡人:周純,電話:XXXXXXXXXX,電子郵箱:[email protect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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