節水型城區稽核方案範文

節水型城區稽核方案範文

  市於2005年5月被國家建設部、國家發改委共同命名為“國家節水型城市”。根據國家住建部、國家發改委《關於印發〈國家節水型城市申報與考核辦法〉和〈國家節水型城市考核標準〉的通知》精神,我市應於2013年6月30日前將複檢申報材料報送國家住建部、國家發改委。201年下半年國家住建部、國家發改委將對我市建立節水型城市進行現場複檢。節水型城市是“中國最佳人居環境獎”的必要條件之一,為確保透過國家節水型城市複檢,特制定本方案。

  一、考核指標

  國家節水型城市考核指標由基本條件、基礎管理指標、技術考核指標3部分組成,共有26項指標,考核年限為2011、20xx兩年,考核總分100分,經省住房城鄉建設廳和省發展改革委初審達90分以上的城市,可聯合上報國家住建部和國家發改委。要達到複檢考核要求,各級政府和市政府10多個主管部門必須統一思想,齊心協力,共同完成。(具體考核內容、分值及責任單位詳見附件)

  二、組織領導

  成立市迎接國家節水型城市複檢工作領導小組。

  組長:(市政府市長)

  副組長:(市政府副市長)

  成員:(市政府副秘書長)

  (區政府區長)

  (區政府區長)

  (區政府區長)

  (美蘭區政府區長)

  (市發改委主任)

  (市環保局局長)

  (市財政局局長)

  (市住建局局長)

  (市物價局局長)

  (市科工信局局長)

  (市統計局局長)

  (市文化廣電出版體育局局長)

  (市水務局局長)

  (高新區主任)

  (綜合保稅區主任)

  (市供排水管理處主任)

  (市水資源管理中心主任)

  (市水務集團董事長)

  領導小組下設迎檢辦公室,主任:

  迎檢辦公室的具體工作職責:1.定期向領導小組彙報迎檢工作進展情況;2.將迎檢考核指標分解下達給各主管部門和單位;3.協調各職能部門開展迎檢工作並報送材料;4.收集各部門資料資料並彙編成冊;5.做好國家考核組接待工作;6.做好建立節水型城市各項指標的培訓與解釋工作。

  三、實施步驟與時間要求

  (一)宣傳發動階段(20xx年8月6日—30日)

  1.成立市迎接國家節水型城市複檢工作領導小組及制定迎檢工作方案。

  2.市政府召開全市迎接國家節水型城市複檢動員大會,向各區各有關責任單位下達建立任務。

  3.各區各相關部門組織迎接節水型城市複檢專門工作班子,指定一名主要領導親自負責,落實各項建立工作,並將該領導聯絡電話報迎檢辦。

  (二)自查整改階段(20xx年8月30日—2013年1月30日)

  1.各責任單位將落實情況及相關材料上報市迎檢辦公室。

  2.領導小組辦公室對照各項建立指標與考核要求,確定建立攻關難點並落實整改措施。

  (三)諮詢評估階段(2013年1月30日—2月30日)

  由市政府邀請北京專家組對我市建立節水型城市進行諮詢、評估,並由市水務局成立專家組,在北京專家的指導下,對我市建立工作提出意見及建議。

  (四)檢查驗收階段(2013年2月30日—3月30日)

  1.市迎檢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對上報的難點和重點問題以及北京專家的諮詢、評估意見,集中進行研究分析、開展調研,組織專項研討會,提出整改辦法報市迎檢工作領導小組,由領導小組組織力量進行整改。

  2.市迎檢工作領導小組組織迎接省建設廳、省發改委考核組對我市建立國家節水型城市工作的初審考核。

  (五)申報工作階段(2013年3月30日—6月30日)

  市迎檢工作領導小組按初審意見要求繼續做好整改達標安排。市迎檢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收集整理落實申報材料,進行迎接國家節水型城市複檢的整體籌劃和準備工作,並於2013年6月30日前上報。

  (六)迎檢工作階段(2013年下半年)

  迎接建設部、國家發改委組成的考核組對我市建立國家節水型城市工作複檢驗收。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落實迎檢工作責任。各迎檢責任單位都要建立相應工作機制,落實具體的辦事機構,確定專人負責,明確工作職責,按市迎檢工作的統一要求和部署,抓好各項工作的落實。同時,要根據各自職責明確對各項指標達標的分工,並依據各自的分工制定出各項指標達標的'詳細方案,報市迎檢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

  (二)加大宣傳力度,形成良好節水氛圍。各級宣傳部門要實加強對節約用水的宣傳工作,特別是新聞媒體要加大宣傳力度,採取公益性廣告等形式,多視角、多途徑、多場合擴大宣傳範圍,廣泛深入地宣傳節水的目的和意義,做到全市用水單位、社群居民以及外來人員人人知曉,引導全社會以實際行動積極參與建立工作,形成全市上下一致、部門密切配合、人人積極參與的良好氛圍,使節水成為人們的自覺行動。

  (三)開展建立節水型企業(單位)、居民小區活動,提高節水整體管理水平。節水型企業(單位)、居民小區是節水型城市的基礎,因此全市各部門、各有關單位要加大節水基礎管理力度,對照國家建設部和發改委《關於印發〈節水型城市申報與考核辦法〉和〈節水型城市考核標準〉的通知》,認真剖析本部門、本單位用水薄弱環節,有計劃地組織實施整改措施,確保全市按計劃達到節水型城市目標要求。

  (四)夯實基礎工作,填補建立工作空白點。建立科學的用水體系,加強用水管理;推廣應用節水新技術、新工藝、新裝置、新器具,有計劃地改造和淘汰老式耗水量大的裝置和工藝;重點做好城區管網改造、供水節水監察工作;建立資訊情報網路,及時收集國內外節水新產品、新技術的資訊,積極做好引進和推廣工作;積極開展節水科研工作,加強用水設施工作的管理,新建、改建和擴建工程專案的節水設施必須與主體工程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投產使用,提高節水管理水平。

  (五)實行失分問責制

  各責任單位在建立過程中如不是因為客觀原因造成考核指標被扣分的,將由市政府對該責任單位進行問責。

  五、切實保障迎檢資金

  建立國家節水型城市是一項系統工程,需要大量的人力物力和資金投入。根據節水目標要求,有關資料收集、統計、新聞宣傳、節水型企業評選、邀請專家進行諮詢評估資料編輯印刷等工作均需要資金支援,所需經費由市財政局負責核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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