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制定業務招待費的管理方案

公司制定業務招待費的管理方案

  為加強本公司業務招待費管理,嚴格控制招待費開支,近日,貴州鹽業(集團)黔東南有限責任公司根據集團公司的有關規定,結合本公司實際,以“厲行節約,合理開支,嚴格控制,超標自負”的原則,特制定業務招待費管理方案。

  其主要內容是:

  一、開支範圍;上級主管部門有關領導來我司檢查、指導、協調工作的;兄弟公司的領導、職工因公來我司聯絡業務、洽談工作的;相關業務單位、公司(廠家)因業務往來、聯絡工作的;縣級公司的職工因公到我司例行辦事不能及時返回的;其它確需招待的。

  二、招待費的管理由行政科負責。招待來客就餐地點為公司食堂,特殊情況經領導批准可在外安排。

  三、執行標準:各縣公司來客每餐按25元/人(5人以上120元/桌)的標準接待。集團公司和省外產區來客每餐按45元/人(5人以上200元/桌)的標準接待。系統外的'單位和外專州鹽業公司來客每餐按40元/人(5人以上160元/桌)的標準接待。來客一律由行政科負責安排接待,對口業務科室可派1—2人陪同(公司領導除外)。

  四、招待費的核定和使用:業務招待費原則上應依據稅務部門的有關規定按比例提取使用。行政科應以“不超支”為原則,合理安排招待費的開支。因特殊情況而超支的,行政科應以書面形式詳細說明理由,經領導認可後報銷。

  五、報銷程式:行政科及時把有效票據由經手人、科室負責人簽字並報領導審批後,到財會科報銷。沒有經過領導同意的超支或未按規定報帳的,一經查實,超出部分由行政科負責人全額賠償,科室自行招待的費用概由當事人自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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