兒童預防接種資訊化建設實施方案範文
兒童預防接種資訊化建設實施方案範文
根據衛生部《兒童預防接種資訊報告管理工作規範(試行)》的要求和省衛生廳建立全省兒童免疫預防接種資訊管理系統的決定,以形成國家、省、市、縣、鄉預防接種資訊網路體系,保障我縣預防接種工作的順利開展,特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總目標
到2008年底在全縣範圍內建立兒童免疫預防接種資訊管理網路平臺和國家、省、市、縣、鄉免疫預防接種網路體系,實現全縣兒童預防接種資訊共享與管理。
二、具體目標
1、2008年完成全縣的兒童免疫預防接種資訊管理系統建設工作,基層預防接種單位建立並正常執行兒童免疫預防接種資訊管理系統。
2、已使用並將繼續使用其他兒童預防接種資訊管理系統軟體地區,必須按中國疾病預防控制中心制定的《兒童預防接種資訊管理系統資料交換整合標準》的要求,對應用軟體進行調整,按照時間安排實現與國家、省、市、縣級資訊管理平臺的資料交換。
三、系統的基本功能
兒童預防接種資訊管理系統分為接種點客戶端軟體和國家資訊管理平臺兩個部分,系統的基本功能為:
(一)接種點基本服務和管理功能
在預防接種實施過程中,接種人員透過接種點客戶端軟體對當天接種的疫苗、冷鏈運轉等情況進行登記,完成免疫服務基本資料的建檔。每次兒童接種後及時將接種資訊錄入系統,同時對下一次接種進行預約。透過從國家資訊管理平臺將流動兒童的接種資訊下載到接種點客戶端軟體系統中,完成對流動兒童的接種。利用接種點客戶端軟體,可以隨時對兒童接種情況進行查詢、統計,還可以列印預約通知單、統計結果和接種卡證。
(二)國家、省、市、縣級對接種資訊的監測和管理功能
各級透過國家使用者許可權管理系統授權登入國家資訊管理平臺,對轄區兒童預防接種情況進行動態監測。工作人員透過查詢兒童的個案資訊實現對兒童接種個案資訊管理;按《預防接種工作規範》要求,對一、二類疫苗的接種情況和流動兒童接種情況進行統計分析;透過上傳下載日誌分析接種點上報的個案數、頻率、及時率、成功率,及時發現接種點常規免疫工作中存在的問題。
四、執行系統的基本條件
(一)縣級疾病預防控制機構執行系統的基本條件
1、具備用於轄區日常業務管理的計算機1臺(處理器頻率高於1500MHz,記憶體大於256MB);
2、保障寬頻網路接入(ADSL或光纖)及維持運轉;
3、Windows作業系統、防病毒軟體;
4、具有2名能熟練使用計算機並有免疫規劃資訊管理工作經驗的人員。
(二)鄉級防保組織和接種單位執行系統的基本條件
1、開展日常預防接種服務的計算機1臺(處理器頻率高於1500MHz,記憶體大於256MB),用於接種證、報表或其他資料列印的存摺式印表機1臺。
如果資料採集方式採用磁卡或條形碼等,鄉級還須配有相應的資料識別裝置。
2、保障寬頻網路接入(ADSL或光纖)及維持運轉。
3、Windows作業系統、防病毒軟體。
4、具有至少2名能熟練使用計算機並具有一年以上免疫服務工作經驗的人員。
承擔此工作的人員要有較強的工作責任心,中專以上學歷,執業醫師(護師),獲得預防接種資格證書,年齡最好在45歲以下。
(三)縣級如需建立本地系統應用管理平臺的條件
1、用於接入公網的2-10M光纖,至少2個公網IP地址;
2、PC機伺服器、防火牆、3000VA線上式不間斷電源等各1臺;
3、Windows Server作業系統、Linux作業系統、Oracle資料庫(市級平臺可採用SQL Sever資料庫)、NET 平臺;
4、1名軟體、硬體系統維護人員,2名免疫規劃專業人員。
五、實施辦法
(一)經費
1、兒童免疫預防接種資訊系統建設費用分為兩類,一類系統硬體裝置包括計算機、印表機和讀卡器,另一類是系統維護費,包括軟體應用安裝與培訓費、每年系統維護費和硬體折舊費(硬體折舊期5年)。
2、縣級疾病預防控制中心提供預約通知空白單。有條件的地區如果使用條形碼或磁卡等裝置,應以縣為單位統一部署。
(二)人員培訓
兒童預防接種資訊化工作對人員的素質要求較高,需要加大培訓和技術支援力度才能保證系統的部署和正常運轉,根據資訊系統的`建設規劃,衛生局、疾控中心將對全縣各級各類醫療機構資訊管理人員進行集中培訓。培訓內容包括客戶端軟體的安裝、使用、系統管理、國家資訊管理平臺的使用等,培訓的重點應放在鄉級防保組織和接種單位人員對客戶端軟體的使用上。培訓結束時要求學員均應參加考核,鄉級防保組織和接種單位人員須獲得地方衛生行政部門頒發的軟體操作技能培訓合格證,並持證上崗。
(三)建立基本資訊檔案
兒童基本資訊檔案由建立兒童預防接種證(卡)的原鄉級防保組織和接種單位,在系統啟動後3個月內對所有在冊2006年1月1日以後出生的兒童預防接種歷史資料進行資訊錄入,建立兒童預防接種基礎資料庫,併為每一名兒童建立唯一的編碼,有條件的地區可以建立條形碼或磁卡等,以便系統自動識別和登入。
(四)職責分工
1、縣衛生局
(1)負責本轄區兒童預防接種資訊報告工作的管理,建設和完善兒童預防接種資訊管理系統,併為系統正常執行提供保障條件。
(2)結合本轄區具體情況,組織制定兒童預防接種資訊報告工作方案,落實兒童預防接種資訊報告工作。
(3)定期組織開展對鄉級防保組織、接種單位兒童預防接種資訊報告管理工作的監督檢查。
2、縣疾病控制中心
(1)制定本轄區兒童預防接種資訊報告管理系統實施計劃,指導鄉級防保組織和接種單位開展資訊系統實施工作,提供相關技術支援。
(2)負責本轄區兒童預防接種資訊報告業務管理、技術培訓、督導和鄉級防保組織、接種單位兒童預防接種資訊報告的質量控制,開展考核和評估工作。
(3)負責本轄區兒童預防接種資訊的收集、分析、評價、報告和反饋。
(4)負責本轄區兒童預防接種資訊報告的資料備份,確保報告資料安全。
(5)承擔本轄區尚未實施兒童預防接種資訊管理系統的鄉級防保組織、接種單位的預防接種統計資訊錄入和上報。
3、鄉級防保組織或接種單位
(1)建立健全預防接種證(卡)登記管理制度和預防接種資訊報告制度。
(2)負責本單位和村級接種單位預防接種服務人員的兒童預防接種資訊報告培訓。
(3)實施兒童預防接種資訊管理系統的鄉級防保組織或接種單位,負責資訊管理系統的使用管理。
鄉級接種單位負責兒童預防接種個案資訊的收集、登記、錄入和網路報告;負責資訊管理系統的日常維護和資料備份,確保系統和資料安全。
有村級接種單位的鄉級防保組織,還需承擔轄區內村級接種單位兒童預防接種接種個案資訊的錄入和網路報告。
(4)尚未實施兒童預防接種資訊管理系統的鄉級防保組織或接種單位,按照《預防接種工作規範》的有關規定開展接種率報告。
4、村衛生站
負責向鄉級防保組織提交兒童預防接種登記基本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