榆贛一中禁菸工作實施方案範文

榆贛一中禁菸工作實施方案範文

  為營造學校教書育人的清新環境,建設無煙、清潔、健康的和諧校園。根據國家教育部《關於在全國各級各類學校禁菸有關事項的通知》(教基一函[2016]1號)和連雲港市教育局《關於在全市中小學、幼兒園、中職學校禁菸的通知》(連教辦[2016]2號)檔案精神,結合我校實際情況,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禁菸工作領導小組。

  組長:

  副組長:

  組員:

  二、禁菸工作監督小組

  組長:

  監督員:學生志願者若干(學生志願者由團委選派)

  三、學校禁菸規章制度

  1.學校禁菸領導小組負責學校的禁菸工作,保證禁菸制度的落實,並將禁菸工作納入學校工作計劃。禁菸工作監督小組負責對禁菸日常活動的動態檢查。

  2.禁止任何人、任何時間在本校任何地點(區域)內吸菸。

  3.學校醒目處設立禁菸標誌,辦公室、會議室、接待室、實驗室、圖書館、操場等公共場所均張貼無煙標誌,並禁止擺放煙具。

  4.做好校外人員進入校園禁菸解釋和勸導工作。對來訪人員,所有教職工都有責任和義務不向來賓敬菸並勸阻來賓在學校吸菸,制止其不文明行為。外來人員的禁菸工作,由負責接待的有關部門和教師負責。對於不聽勸阻在校吸菸的外來人員,請其立即離開校園。

  5.充分利用健康教育課、黑板報、廣播、網路等形式,開展吸菸有害健康的`宣傳教育活動,健康教育室每學期印發以禁菸為主題的板報不少於2次。

  6.按照“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各處室負責人負責本處室的禁菸工作,各年級主任負責本年級的禁菸工作。

  7.對在校內任何區域吸菸者,每次罰款50元並通報全校。

  8.學校保潔、保安、食堂及宿舍從業人員在校內任何區域吸菸者,每次扣當月工資20元,屢教不改者學校將進行人員調換。

  9.禁菸工作領導小組進行定期或不定期檢查,對所有公共場所吸菸現象進行監督。凡發現吸菸者或有菸蒂的辦公室,嚴格按照獎懲標準執行。學校值周組將禁菸納入檢查範圍,及時通報檢查情況。

  10.學校超市不得銷售香菸,若有違反,除通報批評外,發現一次罰款2000元,並追究有關管理人員的責任。

  學校禁菸工作是學校工作的一項重要內容,它事關學校形象和師生的身心健康,希望全體教職工嚴格做好禁菸工作,爭做禁菸表率。

  本方案從20XX年2月26日起實施。

  榆贛縣第一中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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