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的貧困家庭學生專項資金管理實施方案
最新的貧困家庭學生專項資金管理實施方案
根據XX教發[20**]6號《關於做好20**年資助貧困家庭學生專項資金相關工作的通知》和XX財規 [20**]1號《XX資助貧困家庭學生專項資金管理暫行辦法》檔案精神,為切實解決我縣貧困家庭學生上學困難,保障貧困家庭學生受教育的基本權利,促進教育公平和社會公平,特制定《XX縣20**年貧困家庭學生專項資金管理實施方案》。
一、基金金額
州財政每年給XX縣下撥24萬元,XX縣按1:1配套專項資金24萬元共計48萬元作為XX縣貧困家庭學生專項資金。
二、基金管理及用途
由XX縣學生資助管理中心負責該項基金的管理與執行,並指定專人負責相關資料的收集和整理。該項資金主要用於資助XX籍品學兼優、瀕臨失學或難以維持學校學習生活的學生。
(一)資助範圍:
學生戶籍在XX縣且已列入《XX貧困家庭學生資訊庫》的下列特別困難家庭的學生,可以申請資助。
1、義務教育階段:非寄宿制學校的孤兒、殘疾、大病、重災及烈士子女。
2、高中階段:在籍新增突發性的孤兒、殘疾、大病、重災及烈士子女。
3、大學新生:孤兒、殘疾、大病、重災及烈士子女,縣文明辦評選的“十星級文明戶”家庭子女且被高職高專以上院校正式錄取的學生。
4、特殊教育:教育局另行制定方案解決。
5、其他特殊原因造成的特別貧困或因突發遭遇自然災害造成重大損失或罹患嚴重疾病的事件導致家庭經濟困難的學生,不限定申報時間。
(二)資助標準:
1、義務教育階段和特殊教育學校貧困家庭學生按XXX元/生的標準一次性資助;
2、高中階段貧困家庭學生按XXXX元/生的'標準一次性資助;
3、應屆高中畢業生考入高職高專以上院校,並被正式錄取的貧困家庭大學新生,本科按XXXX元/生、專科按XXXX元/生的標準一次性資助。縣文明辦當年評選的“十星級文明戶”家庭子女,一次性資助XXX元。
三、資金申請及評審程式
1、學生要向縣教育局學生資助管理中心提出書面申請,填寫《XX資助貧困家庭學生專項資金申請表》(附件1);並提供身份證、戶口本原件及影印件、學生本人開戶的農業銀行卡影印件、家庭經濟困難的相關佐證材料,其中
(一)孤兒。申請學生應提供民政部門發放的證件或學生所在鄉鎮(辦事處)的證明。
(二)殘疾家庭學生。父母雙方或一方系殘疾人,並已喪失勞動能力的特別貧困家庭學生,分三類人群,即:農民和城鎮居民屬1—4級殘疾者,城鎮職工工傷屬1—6級殘疾者,復退軍人屬1—6級殘疾者,其子女可納入資助範圍。申請資助學生應分別提供縣市殘聯、人社和民政部門發放的殘疾證,並經上述相關部門核查和學生所在村(居委會)調查確認。
(三)遭受重大自然災害的貧困家庭學生。申請學生應提供村/居委會及鄉鎮相關證明。
(四)家庭成員患有重大疾病的學生。重大疾病包括:惡性腫瘤、尿毒症、慢性活動性肝炎、風溼性心臟病、肺心病合併心衰、肝硬化、精神分裂症、糖尿病合併感染並出現嚴重併發症、痴呆等。申請學生應提供患者縣級以上醫院住院的診斷證明、住院記錄、出院小結和住院交費收據等病情病史資料。
(五)農村或城鎮低保戶。提供發放的相關證件。
(六)其他特殊情況導致的貧困家庭學生(如父母一方死亡的單親家庭,父母一方喪失勞動能力等)。
(七)大學新生還需提供錄取通知書原件及影印件;
2、XX縣資助貧困家庭學生專項資金工作領導小組將組成評審小組,分管局長任組長,成員由各單位校長、資助中心主任組成。本著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集中對申請學生資格、條件進行審查,按照家庭經濟困難程度進行嚴格評審。
3、縣學生資助管理中心將評審結果在XX教育資訊網上按規定時間進行不少於一週的公示,公示無異議後,呈報資助貧困家庭學生專項資金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決議透過。
四、受理及公示時間
義務教育階段和高中階段每年10月8日至31日受理學生申請,11月1日至5日對評審結果進行公示;大學新生每年8月12日至30日受理,公示一週無異議後,資助中心透過學生銀行卡發放受助資金。
五、資金髮放
該項資金將嚴格採取收支兩線專賬管理。縣學生資助管理中心將透過銀行集中打卡發放受助學生受助資金。